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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禾材料(30072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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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727 润禾材料 更新日期:2026-01-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11-15│ 8.34│ 1.71亿│ ├───────────┼───────────┼───────────┼───────────┤ │可转债 │ 2022-07-21│ 100.00│ 2.8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18│ 13.29│ 155.4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19│ 13.45│ 855.4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1-08│ 13.29│ 109.6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4-18│ 13.09│ 694.8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4-18│ 9.84│ 164.2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1-07│ 9.84│ 100.40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35kt/a有机硅新材料│ 1.95亿│ 1969.89万│ 1.23亿│ 63.25│ 0.00│ 2025-09-30│ │项目(一期) │ │ │ │ │ │ │ ├─────────┼──────┼─────┼─────┼─────┼─────┼──────┤ │8kt/a有机硅胶黏剂 │ 3500.00万│ 474.94万│ 3593.05万│ 102.66│ 0.00│ 2025-06-30│ │及配套项目 │ │ │ │ │ │ │ ├─────────┼──────┼─────┼─────┼─────┼─────┼──────┤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 5652.58万│ 0.00│ 5652.58万│ 100.00│ 0.00│ ---│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宁波润禾高│浙江润禾有│ 6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新材料科技│机硅新材料│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宁波润禾高│浙江润禾有│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新材料科技│机硅新材料│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宁波润禾高│浙江润禾有│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科技│机硅新材料│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宁波润禾高│浙江润禾有│ 33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科技│机硅新材料│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宁波润禾高│浙江润禾有│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科技│机硅新材料│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宁波润禾高│九江润禾合│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科技│成材料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宁波润禾高│九江润禾合│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新材料科技│成材料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宁波润禾高│浙江润禾有│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科技│机硅新材料│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宁波润禾高│浙江润禾有│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新材料科技│机硅新材料│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宁波润禾高│浙江润禾化│ 22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科技│工新材料有│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12-30│其他事项 ──────┴────────────────────────────────── 一、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 事会同意提名金迎春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金迎春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金迎春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同意选举曹先军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任 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调整后的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曹先军先生(主任委员)、肖鹰先生、柴寅初先生。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其他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组成维持不变。 附件:金迎春女士简历 金迎春,女,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2年10月 至2003年9月任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3年10月至2020年3月任浙江天屹律师事务所 主任;2016年9月至2021年11月任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5月至今兼任杭 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0年3月至今任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资本市场部主 任。 现任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 江浙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金迎春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金迎春女士不存 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 件。 ──────┬────────────────────────────────── 2025-12-30│其他事项 ──────┴──────────────────────────────────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1月14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现将会议的 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1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2)网络投票: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 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0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 部滨海新区金海中路168号)。 ──────┬────────────────────────────────── 2025-11-27│其他事项 ──────┴────────────────────────────────── 1、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年12月1日 2、本次归属涉及人数:11人(含首次授予激励对象3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9人,其中1人 既为首次授予对象也为预留授予对象)。 3、本次归属股票数量:26.8999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7986.7353万股的0.15% 4、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或“公司”)于2025年4月2 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 已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其中,53.0853万股限制性股票 已于2025年5月9日归属上市;为避免短线交易,刘丁平先生、皮碧荣女士、陈昱先生首次授予 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暂缓归属,于近日为其办理归属。 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 关事宜。 近日,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暂缓归属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 期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2022年2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宁波润禾高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 2025-11-11│其他事项 ──────┴──────────────────────────────────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在各归属期未能完成业绩考核指标,则 该期激励对象对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鉴于公司2024年业绩已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值,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符合归属资格的9名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对应的4.096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结果而不得归属,公司将对上述股份作废处理。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不存在其他作废失效情形。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5-11-11│其他事项 ──────┴────────────────────────────────── 1、本次拟归属数量:102034股(调整后),涉及激励对象9名,授予价格为9.84元/股( 调整后) 2、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或“公司”)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 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2022年2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宁波润禾高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主要 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 2025-11-11│价格调整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3.09元/股调整为9.84元/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尚未归属数量由238435股调整为309965股。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润禾材料”)于2025年11月 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及数量进行调整。 ──────┬────────────────────────────────── 2025-11-10│其他事项 ──────┴────────────────────────────────── 1、本次权益变动系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 司”、“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实施股权激励归属引致股份被动 稀释的原因,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56.6927%降至56.00%,触及1%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 构和持续经营。 2025年4月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润禾材料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该次权益变动后,截至2025年4月8日,公司 控股股东浙江润禾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剑平先生、俞彩娟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海协 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海咏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麻金翠女士(以下合称 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7965621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56.6927%。 自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4日,公司可转债“润禾转债”共有88061张完成转股,合计 增加305519股“润禾材料”股票;2025年5月8日,因公司办理完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共计530853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公司总股本增加了5308 53股。受上述因素影响,截至2025年5月9日,公司总股本由137523131股增加至138359503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由56.6927%被动稀释至56.35%。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2024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 转增3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2025年5月13日,公司披露了《润禾材 料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19 日。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8359503股增加至179867353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 持股数量由77965621股增加至101355308股,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 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润禾材料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113),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 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5396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以下简称“减持计划”)。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 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但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公司于今日收到一致行动人宁海协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海咏春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宁海协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 宁海咏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1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2956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5%。上述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 人的持股比例由56.35%降至56.00%。 综上,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减持股份、可转债转股及实施股权激励归属引致股份被动稀释的 原因,其持股比例由56.6927%降至56.00%,触及1%整数倍。 ──────┬────────────────────────────────── 2025-10-10│增发发行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10月10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418.50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14.00元/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91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于2025年10月 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5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同意以2025年10月10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并以14.00元/股的 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9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18.5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润禾高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4.00元/股。在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 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四)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00.00万股,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7986.7353万股的2.78%。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18 .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3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 数的83.70%;预留81.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45%,占本激励计划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6.30%。 (五)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91人,包括公司公 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润禾材料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 2025-08-28│其他事项 ──────┴──────────────────────────────────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及未 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债 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 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 发行。 (四)可转债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董事会及 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支 付最后一年利息。 ──────┬────────────────────────────────── 2025-08-28│其他事项 ──────┴──────────────────────────────────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 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 述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基于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整体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 择期召开股东大会,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议案。 ──────┬────────────────────────────────── 2025-08-28│其他事项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 法规以及《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为健全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并综合考虑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 等因素,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特制订了未来三年 (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制定本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与诉求, 兼顾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发展对资金需求的 情况下,公司实施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考虑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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