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727 润禾材料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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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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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kt/a有机硅新材料│ 1.95亿│ 4337.79万│ 1.04亿│ 53.15│ ---│ 2025-09-30│
│项目(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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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kt/a有机硅胶黏剂 │ 3500.00万│ 1494.03万│ 3118.10万│ 89.09│ ---│ 2025-06-30│
│及配套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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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5652.58万│ ---│ 5652.58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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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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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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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润禾高│浙江润禾有│ 6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科技│机硅新材料│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宁波润禾高│浙江润禾有│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科技│机硅新材料│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宁波润禾高│浙江润禾有│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新材料科技│机硅新材料│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宁波润禾高│浙江润禾有│ 33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科技│机硅新材料│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宁波润禾高│浙江润禾有│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科技│机硅新材料│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宁波润禾高│浙江润禾有│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科技│机硅新材料│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宁波润禾高│九江润禾合│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科技│成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宁波润禾高│浙江润禾化│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新材料科技│工新材料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宁波润禾高│浙江润禾有│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新材料科技│机硅新材料│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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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润禾高│浙江润禾有│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新材料科技│机硅新材料│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宁波润禾高│浙江润禾有│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新材料科技│机硅新材料│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宁波润禾高│浙江润禾化│ 22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科技│工新材料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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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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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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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1号)同意注册,宁波润禾高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润禾材料”、“发行人”)于2022年7月21日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了292.3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9,235.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在股权登记日收市
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
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29,235.00万元的部分
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29,23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
022年8月1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润禾转债”,债券代码“123152”。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7月21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1月30日至2028年7月2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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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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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润禾转债”赎回日:2025年4月14日
2、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4月21日
3、“润禾转债”摘牌日:2025年4月22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1号)同意注册,宁波润禾高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润禾材料”、“发行人”)于2022年7月21日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了292.3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9,235.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在股权登记日收市
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
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29,235.00万元的部分
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29,23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
022年8月1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润禾转债”,债券代码“123152”。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7月21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1月30日至2028年7月2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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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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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拟归属数量:65.9288万股,涉及激励对象37名,授予价格为13.09元/股(调整后
)
2、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或“公司”)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2022年2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宁波润禾高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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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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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或“公司”)于2025年4月2
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若公司在各归属期未能完成业绩考核指标,则该期激励对象对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取消归
属,并作废失效。
鉴于公司2024年业绩已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符合归属资格的37名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对应的26.471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结果而不得归属,公司将对上述股份作废处理。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不存在其他作废失效情形。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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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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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
司”、“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使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控股股东浙江润禾控股有
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剑平先生、俞彩娟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海协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宁海咏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麻金翠女士合计持股比例由57.8880%被动稀释至
56.6927%,触及1%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
构和持续经营。
2025年3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润禾材料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该次权益变动后,截至2025年3月18日,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润禾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剑平先生、俞彩娟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宁
海协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海咏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麻金翠女士(以下
合称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7965621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57.8880%。
自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4月8日,公司可转债“润禾转债”共有818167张完成转股,合
计增加2839469股“润禾材料”股票,公司总股本由134683662股增加至137523131股。受该因
素影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57.8880%被动稀释至56.6927%,触及1%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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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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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于2025年3月2
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该项授权
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条件。
2、本次发行证券种类、数量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
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
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
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并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
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内由
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
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
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
行的发行对象确定方式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
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
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
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
享。
8、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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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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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于2025年3月2
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润禾材料关于购
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根
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含子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
鉴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监事均对上述议
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方案
1、投保人: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含子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
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
准)
4、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保险合同生效日起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为提高决策效率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方案框架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
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
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
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
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审议《润禾材料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为本次责任保险
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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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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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于2025年3月2
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润禾材
料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
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是国内最早获准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安徽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20
08年12月25日,注册地址为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A座27-30层,执业人员具有多
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首席合伙人刘维;注册会计
师15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81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共计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
74873.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
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为28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9
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
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
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
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新荣先生,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过开润股份、江河集团、兴业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崔健先生,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巨一科技、美
邦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捷先生,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龙旗
科技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生敏先生,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200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江淮汽车、皖仪科技
、新疆火炬、中旗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生敏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
律处分。项目合伙人胡新荣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处分,受到行政监管措
施1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崔健、徐捷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
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2024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的年报审计费用为75万元,较上一
年审计费用无较大变化;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定价原则是依据市场定价。为保持公司
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
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审计机构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其2025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
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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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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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润禾材料关于2025年
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润禾材料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上述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
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和实际负责的工作,按照
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不领
取董事津贴。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且未与公司就其薪酬或津贴签署任何书面协议
的非独立董事,不从公司领取董事职务报酬、津贴。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津贴为税前人民币9.6万元/年。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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