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727 润禾材料 更新日期:2026-09-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11-15│ 8.34│ 1.71亿│
├───────────┼───────────┼───────────┼───────────┤
│可转债 │ 2022-07-21│ 100.00│ 2.8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18│ 13.29│ 155.4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19│ 13.45│ 855.4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1-08│ 13.29│ 109.6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4-18│ 13.09│ 694.8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4-18│ 9.84│ 164.2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1-07│ 9.84│ 100.40万│
├───────────┼───────────┼───────────┼───────────┤
│可转债 │ 2026-09-10│ 100.00│ 3.7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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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35kt/a有机硅新材料│ 1.95亿│ 308.71万│ 1.40亿│ 71.61│ 1033.29万│ 2025-09-30│
│项目(一期) │ │ │ │ │ │ │
├─────────┼──────┼─────┼─────┼─────┼─────┼──────┤
│8kt/a有机硅胶黏剂 │ 3500.00万│ 0.00│ 3593.05万│ 102.66│ 148.81万│ 2025-06-30│
│及配套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5652.58万│ 0.00│ 5652.58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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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宁波润禾高│浙江润禾有│ 6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新材料科技│机硅新材料│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宁波润禾高│浙江润禾有│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新材料科技│机硅新材料│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宁波润禾高│浙江润禾有│ 33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科技│机硅新材料│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宁波润禾高│浙江润禾有│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新材料科技│机硅新材料│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宁波润禾高│九江润禾合│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新材料科技│成材料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宁波润禾高│浙江润禾化│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新材料科技│工新材料有│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宁波润禾高│浙江润禾有│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科技│机硅新材料│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宁波润禾高│九江润禾合│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科技│成材料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宁波润禾高│浙江润禾有│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科技│机硅新材料│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宁波润禾高│浙江润禾化│ 22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科技│工新材料有│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宁波润禾高│小禾电子材│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新材料科技│料(德清)│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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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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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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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2191号文同
意注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
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润禾转02”,债券代码为“123285”。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37,0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3,700,000张,
按面值发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9日,T-1日
)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7
,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6年9月10日(T日)结束,本次发行向原股东
优先配售2,868,723张,即286,872,300.00元,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7.53%。
二、网上中签缴款情况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
已于2026年9月14日(T+2日)结束。根据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发行
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如
下统计: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821,603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82,160,300.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9,667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金额(元):966,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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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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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或“发行人”)和东方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135号)等相
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可
转债”或“润禾转02”)。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9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
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请投资者认
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
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6年9月14日
(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张。网上投资者放
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
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
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保
荐人(主承销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
息披露,并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
至投资者名下。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7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包销基数为37000.00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
销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
额为11100.0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
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确
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
足的部分,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进行信息披露,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
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
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根据《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润禾材料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T+1日
)主持了润禾转02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
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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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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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发行人”或“公司”)
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
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
〕135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
司债券”、“可转债”或“润禾转0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
9月9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
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以下简称“网上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
关规定。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
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6年9月14日
(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张。网上投资者放
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
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
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保
荐人(主承销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
息披露,并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
至投资者名下。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7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3700
0.00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人(主
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11100.00万元。
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
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部分,并及时向
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并将
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
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
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润禾材料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7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
2026年9月10日(T日)结束。
根据2026年9月8日(T-2日)公布的《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
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
一、总体情况
润禾转02本次发行37000.00万元,发行价格每张100元,发行数量共计3700000张,按面值
发行。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6年9月10日(T日)。
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润禾转02为286872300.
00元(2868723张),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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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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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润禾材料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6〕2191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润禾转02”,债券代码为“123285”
。
2、本次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7000.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3700000
张,按面值发行。
3、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9日,T-1日)收
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
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4、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润禾转02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9日,T-1日)收市后
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2.0539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
,再按100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20539张可转债。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采用网上配售,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
售代码为“380727”,配售简称为“润禾配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
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
发行人业务指南》(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
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
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为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5、发行人现有A股总股本180136352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
的A股股本为180136352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
额约3699820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951%。由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
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
申购资金。
6、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申购简称为“润禾发债”,申购
代码为“370727”。每个账户最低申购数量为10张(1000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10000张(100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
则该笔申购无效。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申
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
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
得撤销。
7、本次发行的润禾转02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润禾转02上市首日即可交
易。
8、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办理有关
上市手续。
9、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公告中有关润禾转02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配售/发行办法、申购
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票面利率、申购数量、认购资金缴纳和投资者弃购处
理等具体规定。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人违规融资申
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润禾转02应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并
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本公告仅对发行润禾转02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作扼要说明,不构成本次发行润禾转02
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润禾转02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和本次发行的
相关资料。
12、投资者须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
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环境变化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
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自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发行日至上市交易日之
间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和利率波动导致可转债价格波动的投资风险。
13、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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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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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37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26〕2191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9日,即T-1日)收市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
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
者发行。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查询。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润禾材料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
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
一、网上路演时间:2026年9月9日(星期三)15:00-17:00
二、网上路演网址:全景路演(https://rs.p5w.net)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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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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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4.00元/股调整为13.70元/股。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润禾材料”)于2026年8月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或“《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进
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润禾高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
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宁波润
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公示
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
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发表核查意见。
3、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润禾
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
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本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披露了《润禾材料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以2025年10月10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
,并以14.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18.50万股限制性股票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5、2026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对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进行调整,由14.00元/股调整为13.70元/股,并确定2026
年8月7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9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63.90万股限制性股票,剩余未授予的17.60万股限制性股票未来不再进行授予,到期后将
自动失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
表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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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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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2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
高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和期
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目前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尚未到期
的产品将纳入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及期限进行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购买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自有资
金购买短期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提升公司存量资金的收益
,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购买上述投资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
2、购买额度与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
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
3、购买产品类型
公司及子公司在批准额度内,购买短期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
回购,具体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资金安排情况购买。
4、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5、审批程序及实施方式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以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公司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6、关联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上述投资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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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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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6年8月7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63.90万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13.70元/股(调整后)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人数:29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于2026年8月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同
意以2026年8月7日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并以13.7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29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共计63.9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剩余未授予的17.60万股限制性股票
未来不再进行授予,到期后将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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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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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
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
波南部滨海新区金海中路168号)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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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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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为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制
度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充分的评估、分析,对可
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度各类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1262.9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表: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
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
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
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
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
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
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票据组合1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其他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c.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出口退税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
信用损失。
d.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账龄按照
入账日期至资产负债表日的时间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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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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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于2026年4月2
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润禾材料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润禾材
料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公司制定了20
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下同)
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
况领取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
之五十。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津贴为税前人民币9.6万元/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按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管理职务,并根据公司年度绩效考核
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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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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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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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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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于2026年4月2
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
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
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是国内最早获准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安徽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20
08年12月25日,注册地址为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A座27-30层,执业人员具有多
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首席合伙人刘维;注册会计
师150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56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共计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
34862.9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
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为38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
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
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
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
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辉达先生,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过澳华内镜、正帆科技、贝斯美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崔健先生,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美邦股份、润
禾材料、雪祺电气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生敏先生,2007年成
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六国化工、新疆火炬、合肥城建、中旗股份、安凯客车等多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生敏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处分,受到行
政监管措施1次。项目合伙人王辉达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
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崔健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的年报审计费用为75万元,较上一
年审计费用无较大变化;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定价原则是依据市场定价。为保持公司
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
,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审计机构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其2026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
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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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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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于2026年4月2
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且兼顾了公司与股东利益,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205554
3.15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9205554.32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22371604.98元。
3、结合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和盈利情况,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
成果,同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提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
公司股份总数1801363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人民币(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404.09万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4、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金红利总额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为45.05%。
5、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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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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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
月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
波南部滨海新区金海中路168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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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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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于2026年3月2
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确保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顺利进行,公司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进行了调整。根据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规模
调整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债
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
据股东会的授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债
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
据股东会的授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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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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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供应
链金融机构、综合性金融服务机构、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其他金融
机构、非金融机构等)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
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
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或其他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
、融资租赁、保理、保证、代付等业务)的顺利完成,预计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担保。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
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0
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
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最终的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在
上述额度与期限内,公司经营管理层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签署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
及法律文件。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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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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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于2026年3月1
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润禾材料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
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
行使职权、履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含子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
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险”)。
鉴于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均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方案
1、投保人: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含子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
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
准)
4、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保险合同生效日起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为提高决策效率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方案框架内办理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
,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
等),以及在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润禾材料关于购买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公司全体董事均为本次责任保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
相关方,在审议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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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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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概述: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宁
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遵循稳健原则,不以
投机为目的,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额度
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
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单一品种或者上述产品的组合
。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以规避
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
风险以及交易违约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
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
下: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公司遵循稳健原则
,不以投机为目的,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拟与银行等金融机
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
期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
值外币。
3、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
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单一品种或者上述产品的组合。
(2)交易涉及的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
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3)交易对手: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
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4、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
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按照公司制度具体
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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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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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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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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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于2026年3月1
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银行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票据池业务,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
池业务的票据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
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承兑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
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
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公司本次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具体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业务期限
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银行最终审批期限为准。
4、实施额度
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票据池业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确定。
5、实施方式
有效期内,授权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
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6、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
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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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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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于2026年3月1
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银行”、“协议银行”)开
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资产池业务,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
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
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银行对企业提供流
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
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银行认可
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资产池项下的票据池业务,可对承兑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向企业客户及子公司
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
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公司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业务期限
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银行最终审批期限为准。
4、实施额度
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资产池业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有效期内,授权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
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二、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
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公司可以
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因此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台账、跟踪管
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
性。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
资产池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因此此次资产池业务的担保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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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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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2025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于
2026年1月1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宁波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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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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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26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
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
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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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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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1号),宁波润禾高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92.35万张(以下
简称“前次可转债发行”),上述债券于2022年8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聘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
通”)担任公司前次可转债发行的保荐机构,法定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因前述期
限届满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泰海通继续履行募集资金相关的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方证券”)于近日签订了保荐协议,聘请东方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发行”或“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指派张玥先生和
佃佳林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本次可转债发
行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
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
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
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依据上述规定终止与国泰海通的保荐协议。自公司与东方证
券签订保荐协议之日起,国泰海通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东方证券承接,国泰海通不再履
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对国泰海通及杨昀凡先生、顾维翰先生在公司前次可转债发行并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
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附件:
张玥先生:现任东方证券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曾供职于普华永道会计师
事务所,2015年7月加入东方证券。曾先后主持或参与汉仪股份IPO项目、中金公司A股IPO项目
、嵘泰工业IPO项目、国泰君安吸收合并海通证券、纳思达出售利盟国际、微博(美股)IPO项
目、聚美优品(美股)IPO项目;并负责或参与三尚传媒、微媒互动、灵思云途等项目的新三
板推荐挂牌工作,并负责多家公司的改制和上市辅导工作,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佃
佳林先生:现任东方证券资深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硕士学历。曾参与或负责
瑞晨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东莞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密尔克卫非公开发行股票
项目、国泰君安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纳思达出售利盟国际项目、东方
电热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等,以及多家拟上市公司的尽调和辅导工作,具有丰
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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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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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迎春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前已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的规定。
附件:金迎春女士简历
金迎春,女,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浙江交
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浙能燃气股份
有限公司(拟上市)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金迎春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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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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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
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
波南部滨海新区金海中路168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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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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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
事会同意提名金迎春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金迎春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金迎春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同意选举曹先军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任
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调整后的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曹先军先生(主任委员)、肖鹰先生、柴寅初先生。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其他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组成维持不变。
附件:金迎春女士简历
金迎春,女,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2年10月
至2003年9月任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3年10月至2020年3月任浙江天屹律师事务所
主任;2016年9月至2021年11月任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5月至今兼任杭
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0年3月至今任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资本市场部主
任。
现任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
江浙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金迎春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金迎春女士不存
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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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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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1月14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现将会议的
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1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2)网络投票: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
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0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
部滨海新区金海中路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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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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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年12月1日
2、本次归属涉及人数:11人(含首次授予激励对象3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9人,其中1人
既为首次授予对象也为预留授予对象)。
3、本次归属股票数量:26.8999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7986.7353万股的0.15%
4、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或“公司”)于2025年4月2
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
已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其中,53.0853万股限制性股票
已于2025年5月9日归属上市;为避免短线交易,刘丁平先生、皮碧荣女士、陈昱先生首次授予
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暂缓归属,于近日为其办理归属。
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
关事宜。
近日,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暂缓归属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
期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2022年2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宁波润禾高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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