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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歌股份(30072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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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729 乐歌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11-22│ 16.06│ 2.9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5-23│ 14.60│ 2037.87万│ ├───────────┼───────────┼───────────┼───────────┤ │可转债 │ 2020-10-21│ 100.00│ 1.38亿│ ├───────────┼───────────┼───────────┼───────────┤ │增发 │ 2021-09-16│ 18.08│ 6.90亿│ ├───────────┼───────────┼───────────┼───────────┤ │增发 │ 2022-09-27│ 16.62│ 2.9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8-20│ 7.84│ 1276.19万│ ├───────────┼───────────┼───────────┼───────────┤ │增发 │ 2024-10-11│ 15.00│ 3.9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6-02│ 7.54│ 228.51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1000.00│ ---│ ---│ 0.00│ ---│ 人民币│ ├─────────┼─────┼─────┼─────┼─────┼──────┼──────┤ │金融衍生工具 │ 0.00│ ---│ ---│ 6752.01│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 4.74亿│ 0.00│ 18.40万│ ---│ ---│ ---│ │品智能工厂项目 │ │ │ │ │ │ │ ├─────────┼──────┼─────┼─────┼─────┼─────┼──────┤ │越南福来思博智能家│ 9000.00万│ 0.00│ 4632.45万│ ---│ 4.76万│ ---│ │居产品工厂项目 │ │ │ │ │ │ │ ├─────────┼──────┼─────┼─────┼─────┼─────┼──────┤ │美国佐治亚州Ellabe│ 1.44亿│ 1.11亿│ 1.34亿│ ---│ ---│ ---│ │ll海外仓项目 │ │ │ │ │ │ │ ├─────────┼──────┼─────┼─────┼─────┼─────┼──────┤ │美国佐治亚州Ellabe│ 4.00亿│ 3.10亿│ 3.10亿│ ---│ ---│ ---│ │ll海外仓项目 │ │ │ │ │ │ │ ├─────────┼──────┼─────┼─────┼─────┼─────┼──────┤ │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 2.08亿│ 3227.79万│ 2.27亿│ ---│ 1874.67万│ ---│ │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 │ │ │ │ │ │ │项目 │ │ │ │ │ │ │ ├─────────┼──────┼─────┼─────┼─────┼─────┼──────┤ │美国佐治亚州Ellabe│ 9864.55万│ 1045.26万│ 1045.26万│ ---│ ---│ ---│ │ll海外仓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0.00│ 9286.77万│ ---│ ---│ ---│ ├─────────┼──────┼─────┼─────┼─────┼─────┼──────┤ │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 1.20亿│ 6.90万│ 2574.48万│ ---│ 1874.67万│ ---│ │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 │ │ │ │ │ │ │项目 │ │ │ │ │ │ │ ├─────────┼──────┼─────┼─────┼─────┼─────┼──────┤ │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 0.00│ 3227.79万│ 2.27亿│ ---│ 1874.67万│ ---│ │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 │ │ │ │ │ │ │项目 │ │ │ │ │ │ │ ├─────────┼──────┼─────┼─────┼─────┼─────┼──────┤ │年产15万套智能线性│ 4962.00万│ 0.00│ 1871.27万│ ---│ 299.45万│ ---│ │驱动产品5G+智能工 │ │ │ │ │ │ │ │厂技改项目 │ │ │ │ │ │ │ ├─────────┼──────┼─────┼─────┼─────┼─────┼──────┤ │美国佐治亚州Ellabe│ 0.00│ 1.11亿│ 1.34亿│ ---│ ---│ ---│ │ll海外仓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8898.59万│ ---│ 8361.81万│ ---│ ---│ ---│ ├─────────┼──────┼─────┼─────┼─────┼─────┼──────┤ │营销研发总部大楼建│ 2.05亿│ 0.00│ 1.29亿│ ---│ ---│ ---│ │设项目 │ │ │ │ │ │ │ ├─────────┼──────┼─────┼─────┼─────┼─────┼──────┤ │公共仓及独立站信息│ 5000.00万│ 0.00│ 3164.73万│ ---│ ---│ ---│ │化系统建设项目 │ │ │ │ │ │ │ ├─────────┼──────┼─────┼─────┼─────┼─────┼──────┤ │美国佐治亚州Ellabe│ 0.00│ 1045.26万│ 1045.26万│ ---│ ---│ ---│ │ll海外仓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34亿│ 0.00│ 2.07亿│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5-28 │交易金额(元)│1865.6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苏州亿思贝斯科技有限公司32%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张文溪 │ ├──────┼────────────────────────────────────────┤ │交易概述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乐歌股份”)拟以自有资金收购张│ │ │文溪持有的关联方苏州亿思贝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思贝斯”)32%股权。收购完 │ │ │成后,公司将持有亿思贝斯52%股权,亿思贝斯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本次交易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权益评估价值为定价参考,确定亿思贝│ │ │斯32%股权的转让价款为1865.6万元。若本次收购完成,亿思贝斯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5-28 │ ├──────┼────────────────────────────────────────┤ │关联方 │苏州亿思贝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战略发展,提升市场拓展与业务协同能力,完善人体工学产品全品类│ │ │矩阵,持续强化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亿思贝斯32%股权。本次交易以具有证 │ │ │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权益评估价值为定价参考,确定亿思贝斯32%股权的转让价款 │ │ │为1,865.6万元。若本次收购完成,亿思贝斯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2、关联关系 │ │ │ 苏州亿思贝斯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的联营企业,本次交易完成前,公司持有苏州亿思贝│ │ │斯科技有限公司20%的股份,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梅智慧担任苏州亿思贝斯科技有限公司董 │ │ │事职务,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规定的情形,苏州亿思贝斯科技有限公司 │ │ │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 │ 3、审议程序 │ │ │ 2026年5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 │ │过了《关于收购苏州亿思贝斯科技有限公司3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 │ │ │,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决议审议并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4、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资金来源于上市公司自有资金。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 │ │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苏州亿思贝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仓储物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仓储物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宁波食丰心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的亲属为其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苏州亿思贝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站坐(宁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及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苏州亿思贝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宁波食丰心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的亲属为其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姜艺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的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苏州亿思贝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仓储物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仓储物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宁波食丰心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的亲属为其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丽晶(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苏州亿思贝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站坐(宁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及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苏州亿思贝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宁波食丰心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的亲属为其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姜艺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的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4 │ ├──────┼────────────────────────────────────────┤ │关联方 │苏州亿思贝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仓储物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4 │ ├──────┼────────────────────────────────────────┤ │关联方 │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仓储物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4 │ ├──────┼────────────────────────────────────────┤ │关联方 │宁波食分心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的亲属为其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4 │ ├──────┼────────────────────────────────────────┤ │关联方 │苏州亿思贝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4 │ ├──────┼────────────────────────────────────────┤ │关联方 │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4 │ ├──────┼────────────────────────────────────────┤ │关联方 │站坐(宁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及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4 │ ├──────┼────────────────────────────────────────┤ │关联方 │苏州亿思贝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3380.60万 9.90 48.50 2025-11-28 丽晶(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260.00万 0.76 5.22 2025-12-22 ───────────────────────────────────────────────── 合计 3640.60万 10.66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12-22 │质押股数(万股) │26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22 │质押占总股本(%) │0.76 │ ├────────┼──────────────┴────────┴──────────────┤ │股东名称 │丽晶(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2-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2月19日丽晶(香港)国际有限公司质押了260.0万股给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1-28 │质押股数(万股) │8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1.48 │质押占总股本(%) │2.34 │ ├────────┼──────────────┴────────┴──────────────┤ │股东名称 │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11-2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1月27日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800.0万股给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10-16 │质押股数(万股) │580.60 │ ├────────┼──────────────┼────────┼──────────────┤ │质押占所持股(%) │8.77 │质押占总股本(%) │1.85 │ ├────────┼──────────────┴────────┴──────────────┤ │股东名称 │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10-1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0月15日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580.6万股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宁波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乐歌人体工│乐仓科技有│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学科技股份│限公司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乐歌人体工│乐仓科技有│ 1.5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学科技股份│限公司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乐歌人体工│乐歌(宁波)│ 7613.31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学科技股份│国际贸易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责任公司│ │ │ │ │ │ │ │ ├─────┼─────┼─────┼────┼─────┼─────┼────┼───┼───┤ │乐歌人体工│乐歌(宁波)│ 6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学科技股份│国际贸易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责任公司│ │ │ │ │ │ │ │ ├─────┼─────┼─────┼────┼─────┼─────┼────┼───┼───┤ │乐歌人体工│乐歌(宁波)│ 4972.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学科技股份│国际贸易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责任公司│ │ │ │ │ │ │ │ ├─────┼─────┼─────┼────┼─────┼─────┼────┼───┼───┤ │乐歌人体工│乐歌(宁波)│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学科技股份│国际贸易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责任公司│ │ │ │ │ │ │ │ ├─────┼─────┼─────┼────┼─────┼─────┼────┼───┼───┤ │乐歌人体工│浙江乐歌智│ 2444.0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学科技股份│能驱动科技│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乐歌人体工│浙江乐歌智│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学科技股份│能驱动科技│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乐歌人体工│浙江乐歌智│ 889.4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学科技股份│能驱动科技│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乐歌人体工│乐歌人体工│ 789.7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学科技股份│学(越南)│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乐歌人体工│浙江乐歌智│ 1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学科技股份│能驱动科技│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乐歌人体工│浙江乐歌智│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学科技股份│能驱动科技│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乐歌人体工│乐歌(宁波)│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学科技股份│国际贸易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责任公司│ │ │ │ │ │ │ │ ├─────┼─────┼─────┼────┼─────┼─────┼────┼───┼───┤ │乐歌人体工│乐歌(宁波)│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学科技股份│国际贸易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责任公司│ │ │ │ │ │ │ │ ├─────┼─────┼─────┼────┼─────┼─────┼────┼───┼───┤ │乐歌人体工│乐歌(宁波)│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学科技股份│国际贸易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责任公司│ │ │ │ │ │ │ │ ├─────┼─────┼─────┼────┼─────┼─────┼────┼───┼───┤ │乐歌人体工│广西乐歌智│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学科技股份│能家居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乐歌人体工│乐歌(宁波)│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学科技股份│国际贸易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责任公司│ │ │ │ │ │ │ │ ├─────┼─────┼─────┼────┼─────┼─────┼────┼───┼───┤ │乐歌人体工│乐歌(宁波)│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学科技股份│国际贸易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责任公司│ │ │ │ │ │ │ │ ├─────┼─────┼─────┼────┼─────┼─────┼────┼───┼───┤ │乐歌人体工│乐歌(宁波)│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学科技股份│国际贸易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责任公司│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6-08│其他事项 ──────┴──────────────────────────────────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2026年5月18日 分别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 执照》。 名称: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36952581D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项乐宏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家具零配件生产;家具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微特电机及组件制 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家居用品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 统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 类医疗器械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 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办公用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软件销售;软件 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叁亿肆仟壹佰陆拾壹万贰仟柒佰叁拾柒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2002年03月26日 ──────┬────────────────────────────────── 2026-05-29│股权质押 ──────┴──────────────────────────────────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姜 艺女士的函告,获悉姜艺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 ──────┬────────────────────────────────── 2026-05-28│收购兼并 ──────┴────────────────────────────────── 特别提示: 1、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乐歌股份”)拟以自有资金 收购张文溪持有的关联方苏州亿思贝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思贝斯”)32%股权。收 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亿思贝斯52%股权,亿思贝斯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组上市,无需取得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亿思贝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未来新公司可能面临市场、经营、公司治理和内 控等风险,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战略发展,提升市场拓展与业务协同能力,完善人体工学产品全品类矩 阵,持续强化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亿思贝斯32%股权。本次交易以具有证券从 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权益评估价值为定价参考,确定亿思贝斯32%股权的转让价款为1865. 6万元。若本次收购完成,亿思贝斯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关联关系 苏州亿思贝斯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的联营企业,本次交易完成前,公司持有苏州亿思贝斯 科技有限公司20%的股份,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梅智慧担任苏州亿思贝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职 务,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规定的情形,苏州亿思贝斯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 的关联法人。 3、审议程序 2026年5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收购苏州亿思贝斯科技有限公司3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该 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审 议并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资金来源于上市公司自有资金。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2026-05-26│对外担保 ──────┴──────────────────────────────────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2026年5月18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 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并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间接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公司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担保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LecangsLLC在申请银行授信时提供担保,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贷款情况概述 1、担保人: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被担保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LecangsLLC(以下简称“美国Lecangs”) 3、担保基本情况:为完善公司海外仓储体系,提升跨境电商及海外仓业务核心竞争力, 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美国Lecangs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申请不超过1 05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73500万元)银行贷款,上述贷款主要用于自建美国AppleValley海 外仓项目。公司拟为此次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内容以之后正式担保合同约定 为准。 4、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6年5月18日召开2 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 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在股东会授权额度内实施。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间接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再次审议。公司董事 长根据董事会的审议批准,代表公司签署委托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以及其他与对 外担保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件。 5、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 次担保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名称:LecangsLLC 2、法定代表人/董事:姜艺 3、成立日期:2020年6月11日 4、注册地点:美国特拉华州 5、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6、股权结构:公司通过间接全资持股方式对其实施控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间接 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公司直接持股美国Lecangs56.3%;乐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 股美国Lecangs43.7%,公司直接持股乐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 7、经营范围:海外仓的建设、运营与管理,跨境物流服务,智能家居及智慧办公产品的 仓储等相关配套业务。 8、与公司关系: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系公司布局美国海外仓业务的核心主体,其经 营活动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9、主要财务状况:美国Lecangs作为公司海外仓业务核心运营主体,依托公司跨境电商主 业发展,经营状况稳健,资产质量良好,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未发生担保、抵押、诉讼、仲 裁等或有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 10、被担保方主要财务数据: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LecangsLLC 3、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 4、担保金额:不超过105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735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其他说明: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贷款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贷款及担保总额仅为公 司拟申请的贷款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金额、担保条款等尚需银行机构审核同意,以 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1、美国Lecangs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拥有完全控制权 ,本次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 2、本次贷款及担保事项用于美国AppleValley海外仓建设,是公司完善海外仓储物流体系 、深化跨境电商与海外仓“双轮驱动”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公司海外市场竞争力和运 营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再次审议。公司董事长根据董事会的审议批准,代表公司签署委托担保合同、担 保合同、反担保合同以及其他与对外担保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件。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美国Lecangs申请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系为满足公司海外仓业务发展的资金 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 风险可控,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和实施程序合 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美国Lecangs提供上述担保。 ──────┬────────────────────────────────── 2026-05-26│价格调整 ──────┴──────────────────────────────────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 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 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6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 征集委托投票权。 2、2023年6月16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7月6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7月7日,公 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7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5、2023年7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确定2023年7月14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10名激励对象授予244.3万股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 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公司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由8.19元/股调整为7 .79元/股。同时,确定以2024年5月16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48名激励对象33.3万股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在董事会前审议通过了本次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同意作废1,298,200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8、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公司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由7.79元/股调整为7 .49元/股。 9、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825,750股已 经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0、202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公司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由7.49元/股调整为7 .19元/股,关联董事黄晓红女士回避表决。 二、调整事由及方法 1、调整事由 2026年5月21日公司发布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2 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41,613,40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3.0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02,484,02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 分配总额。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 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及结果 (1)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应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P=P0-V=7.49-0.30=7.19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7.49元/股调整为7.19元/股。 ──────┬────────────────────────────────── 2026-05-22│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基本情况:1、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 东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晶电子”)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8000万元。 2、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丽晶电子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 份30005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8%,增持金额为人民币40053761.53元,已超过增持 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取得金融机构增持贷款暨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2026年5月2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丽晶电子 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本次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相关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一、计划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控股股东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增持前,丽晶电子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97047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0%,实际控制 人项乐宏先生及其配偶姜艺女士直接及间接合计控制公司16236.5555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的47.53%。 2、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披露了丽晶电子增持计划,2025年8月10 日增持计划期限届满结束,增持实施期间,丽晶电子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515 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3%,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482019.38元,已超过增持下限。 3、在增持计划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丽晶电子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控股股东丽晶电子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 投资价值的认同,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增持股份的金额:人民币不低于4000.00万元且不超过8000.00万元。 3、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计划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具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 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2025年11月25日起至2026年5月24日止(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 ,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6、本次增持非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计划资金来源:增持资金来源为丽晶电子自有资金与股份增持专项贷款相结 合的方式,丽晶电子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签订了《贷款承诺函》。 8、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9、本次增持计划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 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且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 2026-05-18│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学士路436号4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项乐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乐歌 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6-04-27│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为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影响,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 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或其他外汇衍生品业务等。 2、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3、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信用 风险、预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 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额度上限为40000万美元;上述额度自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 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2025年5月12日,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形成的损益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投资收益两个科目列 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0114456.44元人民币,投资收益为-1836440.50元人民币。 (一)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业务涉及进出口外汇收支,存在一定的外汇风险敞口,为有效规避外汇 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 费用,降低未来偿债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 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及授权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 不超过4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 ,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 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 ,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英镑和日元。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 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或其他外汇衍生品业务等。 三、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 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 2026-04-27│其他事项 ──────┴────────────────────────────────── 1、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24名离职,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有5名离职,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共计1737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83人调整为159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43人调整为38人。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5亿元 ”,若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 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9469767.08元,未达到2025年度业绩考核目标,首次及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上述已离职以外的其他激励对象第二 个归属期拟归属的合计65205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25750股。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 2026-04-27│其他事项 ──────┴────────────────────────────────── 重要提示: 根据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决 定,公司拟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 已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进行了披露。本次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凡于2026年5月1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学士路436号乐歌大厦4楼会议室。 ──────┬────────────────────────────────── 2026-04-27│对外担保 ──────┴────────────────────────────────── 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 超过8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 资、信用证、保函、票据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 授信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 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 建设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 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 件。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含全资子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在申请银行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票据等)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380000万元人 民币。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有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公司 董事长项乐宏先生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公司的担保额度。 三、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 超过8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0万元的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 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被担保子公司目前生产经 营稳定,具备偿债能力,且征信良好,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6-04-27│其他事项 ──────┴──────────────────────────────────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外部审计机构,提请股东会授予公司管 理层根据具体审计业务量及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2025年12月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 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 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 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 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 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 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 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 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 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张晓磊先生,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张晓磊先生2004年开 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张晓磊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高竞雪女士,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竞雪女士2004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高竞雪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敏先生,200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徐敏先生1998年开 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徐敏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 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 和级别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毕马威华振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 及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 2026-04-27│其他事项 ──────┴──────────────────────────────────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 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且该事项与全体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在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该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 4、保费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 述权限内办理董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 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前或期 满时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 2026-04-27│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在不影响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可能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且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增加 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 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使用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率,最大限 度地发挥闲置自有资金的持续增值作用,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最高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实施方式: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上 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的理财 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 行。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购买理财品种: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额 度范围内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资信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诚信记录良好的商业银行、证 券公司发行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中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品种:(1)商业银行及其全资子公司发行的保本型、中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2)证 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中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公司自有资金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直接或间接购买股票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7、关联关系:公司与提供证券投资、购买理财的金融机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8、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 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投资产品必须 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 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2026-04-27│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27│其他事项 ──────┴──────────────────────────────────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资产减值测试,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2025年 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本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 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度末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 工程、无形资产等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 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分析,公司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应进行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 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5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219.37万元。 ──────┬────────────────────────────────── 2026-02-24│其他事项 ──────┴────────────────────────────────── 1、增持计划基本情况: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 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晶电子”)计划以自有资金与股份增持专项贷款相 结合的方式,自2025年11月24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金额不 低于人民币4000.00万元且不超过8000.00万元。 2、增持计划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丽晶电子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 份160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7%,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2651476元,本次股份增持计 划增持时间已过半,后续将继续按照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82)。2026年2月2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丽晶电子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进 展情况的告知函》。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控股股东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增持前,丽晶电子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97047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0%,实际控制 人项乐宏先生及其配偶姜艺女士直接及间接合计控制公司16236.56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47.53%。 2、增持股份的目的:控股股东丽晶电子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 投资价值的认同,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3、增持股份的金额:人民币不低于4000.00万元且不超过8000.00万元。 4、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计划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具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 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2025年11月24日起至2026年5月23日止(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 ,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7、本次增持非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计划资金来源:增持资金来源为丽晶电子自有资金与股份增持专项贷款相结 合的方式,丽晶电子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签订了《贷款承诺函》。 9、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10、本次增持计划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 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且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丽晶电子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6081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0.47%,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2651476元。 ──────┬────────────────────────────────── 2026-01-15│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15日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学士路436号4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项乐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乐歌 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690330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41612707股的49.4809%。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66906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341612707股的48.85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合计为21263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41612707股的0.622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3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4903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41612707股的1.0217%。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3639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4 1612707股的0.39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1263 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41612707股的0.6225%。 ──────┬────────────────────────────────── 2025-12-31│其他事项 ──────┴──────────────────────────────────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2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概况 2021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月28日召开的202 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 事宜。2021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 稿)>的议案》、《关于聘请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信托机构及签署信托合同的议案》,对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公司代“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与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签订了《华能信托诚歌员工持股单一资金信托信托合同》, 设立“华能信托诚歌员工持股单一资金信托”进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于2021年3月2日-2021年3月12日,通过华能信托诚歌员工持股单一 资金信托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923300股,成交均价39.6483元/股,总成交金 额36607262.80元,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6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 ,并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12个月,自2021年3月12日至2022年3月11日。 2021年5月2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388964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1.8元现金红利;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1年5月27日实施完毕,华能信托诚歌员工持股单一资金信托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相应增至1 20029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54%。 2023年5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393453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3.5元现金红利;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3年5月25日实施完毕,华能信托诚歌员工持股单一资金信托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相应增至1 560377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50%。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 务等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出售任何股票。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10日、2024年1月11日召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和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二年,即延长至2026年3月11日。 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 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可 以延长。 综合考虑证券市场,基于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为切实发 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激励作用,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人利益,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 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 意,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 审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存续期延长2年,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在延期2年内(2028年3月11日前)出售股票。如2 年期满前仍未出售股票,可在期满前2个月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 ──────┬────────────────────────────────── 2025-12-31│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已 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进行了披露。本次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4、召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15日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9:15-9:25,9:30-11: 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9:15 至15:00的任意时间。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6、股权登记日:202 5年1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凡于2026年1月8日15:00交易 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股东会并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8、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首 南街道学士路436号乐歌大厦4楼会议室。 ──────┬────────────────────────────────── 2025-12-22│股权质押 ──────┴──────────────────────────────────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项乐宏 先生以及控股股东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麗晶(香港)國際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麗晶國際”)的函告,项乐宏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麗 晶國際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 ──────┬────────────────────────────────── 2025-12-11│其他事项 ──────┴────────────────────────────────── 1、债券代码:123072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2、回售价格:100.482元/张(含息、税) 3、回售申报期: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0日 4、回售有效申报数量:0张 5、回售金额:0元(含息、税) 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情况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以及《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的约定,于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2日、2025年12月3日、2025年12月4日、2025年 12月5日、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9日、2025年12月10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分别披露了《关于乐歌转债回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关于乐歌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86)、《关于乐歌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关于乐 歌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关于乐歌转债回售的第四次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关于乐歌转债回售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91)、《关于乐歌转债回售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关于 乐歌转债回售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关于乐歌转债回售的第八次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提示“乐歌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选择将持 有的“乐歌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482元/张(含息、税),回 售申报期为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0日。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结果及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乐歌转债”回售申报期已于2025年12月10日收市后结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回售申报汇总》,“乐歌转债”(债券代码:123072)本次回售申 报数量为0张,回售金额为0元(含息、税)。因回售申报数量为0,公司无须办理向“乐歌转 债”持有人支付回售资金等后续业务事项,本次回售业务已办理完毕。 本次“乐歌转债”回售不会对公司现金流、资产状况和股本情况产生影响。 ──────┬────────────────────────────────── 2025-12-01│其他事项 ──────┴────────────────────────────────── 1、回售价格:100.482元/张(含息、税) 2、回售条件满足日:2025年12月1日 3、回售申报期: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0日 4、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年12月15日 5、回售款划拨日:2025年12月16日 6、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年12月17日 7、回售期内暂停转股 8、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9、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482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乐歌转 债”。截至目前,“乐歌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 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 12月1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乐歌转债”转股价格32.91元/股的70%,即23.0 4元/股。且“乐歌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 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乐歌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将“乐歌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条件回售条款的约定如下: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 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 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 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 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 售权。 “乐歌转债”目前正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且公司股票自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2月 1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乐歌转债”转股价格(32.91元/股)的70%,即23.0 4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乐歌转债”回售条款生效。 2、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乐歌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面值与当期应计利息之和。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其中,i=4.00%(“乐歌转债”第6个计息年度,即2025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0日的票 面利率),t=44天(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2月4日,算头不算尾,其中2025年12月4日为回 售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4.00%×44/365=0.482元/张(含税)。 由上可得:“乐歌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100.482元/张(含息、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关于延续境外投资机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 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34号)及其他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① 对于持有“乐歌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各兑付派发机 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0.386元/张;②对于持 有“乐歌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投资机构境内债券 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34号),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10 0.482元/张;③对于持有“乐歌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应自行缴纳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 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100.482元/张,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3、回售权利 “乐歌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乐歌转债”。“乐歌转债”持有人有 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 2025-11-28│股权质押 ──────┴──────────────────────────────────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丽晶 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晶电子”)的函告,丽晶电子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 理了质押业务。 ──────┬────────────────────────────────── 2025-11-05│其他事项 ──────┴──────────────────────────────────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以及2025年8月12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总额不超过(含)等值人民币8亿元的中期 票据债务融资产品。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额度及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 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 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2025年9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 〔2025〕MTN943号)(以下简称“通知书”),注册金额为8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 日起2年内有效。 ──────┬────────────────────────────────── 2025-09-26│其他事项 ──────┴──────────────────────────────────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8月12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亿元的中期票据 债务融资产品。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额度及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注册 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 N943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科技创新债券注册。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本次注册基础品种为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8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 书》(中市协注〔2025〕MTN943号)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前向 交易商协会备案。公司应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发行管理。发行完成后,应 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交易商协会相关自 律管理规定及上述《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要求,充分考虑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在注册有 效期内择机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并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 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09-23│其他事项 ──────┴──────────────────────────────────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2025年8月12日 分别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宁波市场监督管理 局下发的《营业执照》。 名称: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36952581D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项乐宏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家具零配件生产;家具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微特电机及组件制 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家居用品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 统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 类医疗器械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 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办公用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软件销售;软件 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叁亿肆仟壹佰陆拾壹万贰仟叁佰壹拾肆人民 币元成立日期:2002年03月26日 ──────┬────────────────────────────────── 2025-08-12│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和表决,选举黄晓红女士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黄晓红女士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6名董 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黄晓红女士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次选举完成 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 黄晓红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7月至今历任乐歌股份 国际营销事业部业务助理、业务员、副经理、业务总监;2022年12月至2024年9月,任乐歌海 外仓国际招商部业务总监;2024年10月至今,任美国经销业务部门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黄晓红女士直接持股59657股,通过宁波聚才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370773股,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21311股,合计持有股451741股。 黄晓红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 2025-08-12│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8月12日(星期二)14:00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1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12日,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学士路436号4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 2025-08-08│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晶电子 ”)计划以自有资金与专项贷款相结合的方式,自2025年2月11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00万元。 2、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丽晶电子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 份3515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3%,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482019.38元,已超过增持 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取得金融机构增持贷款暨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04)。2025年8月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丽晶电子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本次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控股股东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增持前,丽晶电子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61893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9%,实际控制 人项乐宏先生及其配偶姜艺女士直接及间接合计控制公司15882.22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46.54%。 2、增持股份的目的:控股股东丽晶电子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 投资价值的认同,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3、增持股份的金额:人民币不低于500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00万元。 4、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计划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具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 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2025年2月11日起至2025年8月10日止(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 ,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7、本次增持非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计划资金来源:增持资金来源为丽晶电子自有资金与专项贷款相结合的方式 ,丽晶电子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签订了《贷款承诺函》。 9、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10、本次增持计划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 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且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丽晶电子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51538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1.03%,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482019.38元。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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