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730 科创信息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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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11-23│ 8.36│ 1.6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7-07│ 6.96│ 977.8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5-12│ 7.16│ 85.9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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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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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创信息系统集│ 2000.00│ ---│ 100.00│ ---│ -30.41│ 人民币│
│成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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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专有云平台技术升级│ 3994.44万│ 590.10万│ 3114.98万│ 77.98│ ---│ ---│
│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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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219.74万│ 2219.74万│ 2219.74万│ 100.00│ 0.00│ ---│
├─────────┼──────┼─────┼─────┼─────┼─────┼──────┤
│大数据平台技术升级│ 4670.23万│ 896.34万│ 3929.70万│ 84.14│ ---│ ---│
│及应用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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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项目 │ 4807.72万│ 397.86万│ 2734.73万│ 80.30│ ---│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2792.90万│ 82.46万│ 1975.05万│ 47.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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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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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15 │转让比例(%)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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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57亿 │转让价格(元)│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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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1205.69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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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刘星沙 │
├──────┼────────────────────────────────────────┤
│受让方 │共青城梅花腾龙空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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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15 │交易金额(元)│1.57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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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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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无限│标的类型 │股权 │
│ │售流通股股票12,056,948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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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共青城梅花腾龙空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刘星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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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信息”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刘星│
│ │沙于2026年5月13日与共青城梅花腾龙空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腾龙空 │
│ │天”或“受让方”)签署了《关于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
│ │简称“本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12,056,948│
│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以13.0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腾龙空天,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对价总│
│ │额为人民币156,740,324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陆佰柒拾肆万零叁佰贰拾肆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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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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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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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费耀平 │
├──────┼────────────────────────────────────────┤
│关联关系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无偿担保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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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数字湖南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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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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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数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费耀平 │
├──────┼────────────────────────────────────────┤
│关联关系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无偿担保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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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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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数字湖南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采购商品、接│
│ │ │ │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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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湖南数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采购商品、接│
│ │ │ │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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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费耀平、李杰、李建华、刘星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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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董事长、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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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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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创信息”)于2026年3月12日召 │
│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 │授信并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暨关联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 │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 │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概述 │
│ │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根据经营计划及未来发展战略,公司拟向金融机│
│ │构和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 │
│ │、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保理等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融资机构审批为准),具体│
│ │授信额度最终以融资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各融资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
│ │围内相互调剂。以上授信额度并非公司实际融资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由公司│
│ │依据实际资金需求以最终与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
│ │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审│
│ │议表决,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各融资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同时│
│ │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第六届董│
│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 │ 关联担保概述 │
│ │ 1、关联担保基本情况 │
│ │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董事长费耀平先生、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杰先生、董事兼│
│ │副总经理李建华先生以及刘星沙女士拟为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的上述综合授信无偿提供担保│
│ │,提供担保期间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不提供反担保。担保的范围和担保期限以其与融│
│ │资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费耀平先生│
│ │、李杰先生、李建华先生、刘星沙女士为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属公司关联自│
│ │然人,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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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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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费耀平、李杰、李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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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5%以上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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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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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创信息”)于2025年10月27日召│
│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
│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董事会│
│ │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周转需要,公司拟向公司股东费耀平先生、李杰先生、│
│ │李建华先生分别借款均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4个月(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 │
│ │),前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为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
│ │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具体以另行签署的书面借款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资 │
│ │金需求,与公司股东费耀平先生、李杰先生、李建华先生签署书面借款协议。公司无需就上│
│ │述借款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
│ │ 费耀平先生为公司5%以上股东,现任公司董事长;李杰先生为公司5%以上股东,现任公│
│ │司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李建华先生为公司5%以上股东,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根│
│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费耀平先生、李杰先生、李建华先│
│ │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人│
│ │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费耀平先生、李杰先生、李建华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
│ │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17条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
│ │资金,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可豁免│
│ │提交股东会审议。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
│ │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费耀平先生为公司5%以上股东,现任公司董事长;李杰先生为公司5%以上股东,现任公│
│ │司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李建华先生为公司5%以上股东,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费│
│ │耀平先生、李杰先生、李建华先生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
│ │自然人。经核查,费耀平先生、李杰先生、李建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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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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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创信│科创集成 │ 1000.00万│人民币 │--- │--- │--- │是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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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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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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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信息”或“公司”)持股5%以上股
东刘星沙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共青城梅花腾龙空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腾龙空天”)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120569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2、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后方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
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概述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刘星沙于2026年5月13日与腾龙空天签署《关于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12
0569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以13.0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腾龙空天,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对
价总额为人民币156740324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陆佰柒拾肆万零叁佰贰拾肆元)。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
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出让方)》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二、本次协议转让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刘星沙的通知,刘星沙与腾龙空天于2026年6月29日签署
了《关于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该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出让方):刘星沙
乙方(受让方):共青城梅花腾龙空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已于2026年5月13日签署《关于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原协议”)。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原协议第二十条相关内容的调整事宜,
订立本补充协议如下:
1、原协议第二十条中最后一句:“双方应在解除本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恢复原状,除非本
协议另有约定。”自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予以删除,不再适用。
除上述删减外,原协议第二十条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仍持续有效。
2、本补充协议系原协议之补充文件,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明确变
更或约定的事项外,原协议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双方仍应依约履行。如本补充协议条款与原
协议存在不一致或冲突之处,以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3、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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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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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6月25
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已于2026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通知》。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上午9:15-9:2
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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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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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
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累计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
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
约为人民币2302.61万元,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其中,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256.13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合计金额为人民币46.4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的诉讼、仲裁事项中,公司将积极维护公司的合法
权益,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
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
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
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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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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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2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6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18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6年6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市岳麓区青山路678号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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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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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信息”或“公司”)持股5%以上股
东刘星沙于2026年5月13日与共青城梅花腾龙空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腾
龙空天”或“受让方”)签署了《关于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
下简称“本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12056948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以13.0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腾龙空天。
2、本次权益变动前,腾龙空天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股份过户办理完毕后,刘
星沙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0656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腾龙空天持有公司12056948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将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相关手续。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刘星沙的通知,获悉刘星沙与腾龙空天于2026年5月13日签署《
关于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
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120569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以13.0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腾龙空天
,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对价总额为人民币156740324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陆佰柒拾肆万
零叁佰贰拾肆元)。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不
触及要约收购。转让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前,腾龙空天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股份过户办理完毕后,刘星沙
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0656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腾龙空天持有公司12056948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5%,将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本次协议转让系股东刘星沙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同时受
让方腾龙空天基于认可上市公司的未来发展前景和投资价值及自身业务发展需求,同意受让上
述股份。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腾龙空天自有资金。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或者其他程序及其进展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
定性。
(四)受让方本次交易取得股份的锁定期
受让方腾龙空天承诺自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通过本次交易取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受让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
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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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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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湖南科创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集成”)的业务发展
,满足其对日常经营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为科创集成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
担保,担保额度不超3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
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湖南科创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费耀平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7月03日
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青山路678号生产楼301、401室经营范围: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
件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平台的开发及建设;网络集成系统的开发建设、运行维护服务;室内
分布系统的开发建设、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地理信
息数据采集;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地理信息、基础、应用的软件
开发;通信线路和设备的安装;各种交通信号灯及系统安装;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楼宇设备
自控系统工程服务;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工程服务;智能卡系统工程服务;通信系统工程
服务;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广播系统工程服务;防盗系
统的设计、安装;监控系统的设计、安装;报警系统的设计、安装;门禁门控系统的设计、安
装;电子产品生产;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门禁门控系统销售;移动电信业务代理服务
;防盗系统、监控系统、报警系统的开发;监控系统工程、电子自动化工程、电子设备工程的
安装服务;监控系统、报警系统、门禁门控系统的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
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与公司存在的关
联关系:科创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科创集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财务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科创集成资产总额5906.69万元,负债总额6844.22万元,净资产-9
37.53万元;2025年度,科创集成实现营业收入2394.69万元,利润总额-937.20万元,净利润-
937.20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湖南科创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担保人: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内容及期限:公司董事会授权费耀平先生及其授权人士根据科创集成实际经营情况的
需要,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担保额度及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有效。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事项签订协议,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各方最终协商签署
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科创集成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其各项经营活动
均正常有序地进行。公司本次为科创集成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基于科创
集成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科创集成整体经营能力,推动其业务拓展,补充其资金流
动性。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为科创集成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
的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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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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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况概述
(一)计提原因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截至2025年
12月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及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根据
公司的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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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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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
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4,661,365.59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
额为-138,409,531.95元,公司实收股本为241,138,947.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达到实收股
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一)主营业务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受行业竞争加剧、市场需求降低等因素影响,项目实施及验收周
期有所加长,使得公司营业收入实现不及预期、综合毛利率下降,不能完全覆盖公司成本及费
用。
(二)资产减值损失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应收
账款、存货及其他流动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本次计提的相关资产减值金额
较大,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64,583,100.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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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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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
编号:证监立案字01320252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2025年12月23日,公司和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
知书》([2025]1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2026年3月17日,公司和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6]4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当事人: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信息或公司),住所:湖南省长沙
市岳麓区。
费耀平,男,1959年12月出生,时任科创信息董事长,住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李杰,男,1964年12月出生,时任科创信息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住址:湖南省长沙
市岳麓区。
龙仲,男,1974年4月出生,时任科创信息财务经理,住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科创信息信
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
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办
理终结。
经查明,科创信息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3年4月,科创信息与大有数字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有科技)开展服务
器及应用软件销售业务。科创信息从事上述业务时不具有对商品的控制权,在知悉业务模式的
情形下仍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
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同时科创信息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过程中错误调整上述业务金额。上述行
为导致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46320193.97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3.57%;
虚增营业成本32601645.30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33.57%;虚增利润12792144.79元,占当
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1.94%。
2024年4月27日,科创信息披露《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公司前期财务数
据进行更正。
费耀平时任科创信息董事长,分管公司营销管理部,全面负责公司与大有科技业务,知悉
业务模式但未对相关会计处理及财务信息披露采取管控措施,签字保证科创信息2023年半年度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
李杰时任科创信息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分管公司财务部,全面管理科创信息财务工
作,知悉业务模式但未对相关会计处理及财务信息披露采取管控措施,签字保证科创信息2023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
龙仲时任科创信息财务经理,直接参与大有科技业务合同审核、会计核算等工作,应当知
悉业务模式,错误进行会计处理,对财务报表未审慎复核,作为财务经理对科创信息2023年半
年度财务报表签字确认,其行为与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合同文件、财务资料、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
以认定。
科创信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
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等规定,公司董事长费耀平,董事、总
经理兼财务总监李杰,系科创信息上述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公司财务经理龙仲,
系科创信息上述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
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
一、对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二、对费耀平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三、对李杰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四、对龙仲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直接汇交国库。
具体缴款方式见本处罚决定书所附说明。同时,须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
湖南证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法治司),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
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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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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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青山路678号;
费耀平,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李杰,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龙仲,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经理。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4号)及本所查
明的事实,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信息)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
行为:2023年4月,科创信息与大有数字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有科技)开
展服务器及应用软件销售业务。科创信息从事上述业务时不具有对商品的控制权,在知悉业务
模式的情形下仍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
22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同时科创信息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过程中错误调整上述业务金额。
上述行为导致科创信息2023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46320193.97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
的33.57%;虚增营业成本32601645.30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33.57%;虚增利润12792144.
79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1.94%。
2024年4月27日,科创信息披露《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公司2023年半年
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其中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调减
营业收入98369734.52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44.05%;调减利润总额128401602.75元,占
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272.33%。
科创信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
5.1.1条的规定。
科创信息时任董事长费耀平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4.2.2条第一款第五项、第5.1.2条的规定,对上述
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科创信息时任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杰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本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4.2.2条第一款第五项及第二款、
第5.1.2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科创信息时任财务经理龙仲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2.4
条、第12.6条的规定,经本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
、对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时任董事长费耀平,时任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杰,时任财务经理龙仲给予通报批评
的处分。
对于科创信息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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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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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创信息”)于2026年3月12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并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暨关联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根据经营计划及未来发展战略,公司拟向金融机构
和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
用证、承兑汇票、保函、保理等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融资机构审批为准),具体授信额
度最终以融资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各融资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
调剂。以上授信额度并非公司实际融资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由公司依据实际资
金需求以最终与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
表决,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各融资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
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关联担保概述
1、关联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董事长费耀平先生、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杰先生、董事兼副
总经理李建华先生以及刘星沙女士拟为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的上述综合授信无偿提供担保,提
供担保期间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不提供反担保。担保的范围和担保期限以其与融资机构
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费耀平先生、
李杰先生、李建华先生、刘星沙女士为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属公司关联自然人
,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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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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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
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
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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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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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
编号:证监立案字01320252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2025年12月23日,公司和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
知书》([2025]13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主要内容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费耀平先生、李杰先生、龙仲先生:湖南科创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信息或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已由我局调查完毕,依
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拟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
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你们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23年4月,科创信息与大有数字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有科技)开展
服务器及应用软件销售业务。科创信息从事上述业务时不具有对商品的控制权,在知悉业务模
式的情形下仍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
)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同时科创信息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过程中错误调整上述业务金额。上述
行为导致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46320193.97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3.57%
;虚增营业成本32601645.30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33.57%;虚增利润12792144.79元,占
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1.94%。
2024年4月27日,科创信息披露《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公司前期财务数
据进行更正。
费耀平时任科创信息董事长,分管公司营销管理部,全面负责公司与大有科技业务,知悉
业务模式但未对相关会计处理及财务信息披露采取管控措施,签字保证科创信息2023年半年度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
李杰时任科创信息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分管公司财务部,全面管理科创信息财务工
作,知悉业务模式但未对相关会计处理及财务信息披露采取管控措施,签字保证科创信息2023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
龙仲时任科创信息财务经理,直接参与大有科技业务合同审核、会计核算等工作,应当知
悉业务模式,错误进行会计处理,对财务报表未审慎复核,作为财务经理对科创信息2023年半
年度财务报表签字确认,其行为与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以上事实,有公司公告、合同文件、财务资料、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可以证明。
科创信息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
条第二款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等规定,公司董事长费耀平,董事、总
经理兼财务总监李杰,系科创信息上述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公司财务经理龙仲,
系科创信息上述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依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
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
一、对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二、对费耀平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三、对李杰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四、对龙仲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等有关规定,就我局拟对你们实施的行政处罚,你们享有
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你们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我局复核成立的,我局将予
以采纳。如果你们放弃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
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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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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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
编号:证监立案字01320252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
各项工作,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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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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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创信息”)于2025年10月27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决
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周转需要,公司拟向公司股东费耀平先生、李杰先生、李
建华先生分别借款均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4个月(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前
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为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LPR),具体以另行签署的书面借款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
公司股东费耀平先生、李杰先生、李建华先生签署书面借款协议。公司无需就上述借款提供保
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费耀平先生为公司5%以上股东,现任公司董事长;李杰先生为公司5%以上股东,现任公司
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李建华先生为公司5%以上股东,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费耀平先生、李杰先生、李建华先生为公
司关联自然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人借
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费耀平先生、李杰先生、李建华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
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17条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
金,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可豁免提交
股东会审议。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费耀平先生为公司5%以上股东,现任公司董事长;李杰先生为公司5%以上股东,现任公司
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李建华先生为公司5%以上股东,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费耀平
先生、李杰先生、李建华先生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自然人
。经核查,费耀平先生、李杰先生、李建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
制度进行,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借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利息,且公司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
何形式的担保。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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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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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原因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截至2025年
6月30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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