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731 科创新源 更新日期:2026-09-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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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11-29│ 13.24│ 2.4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12-26│ 14.31│ 2859.1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9-18│ 20.27│ 2371.83万│
├───────────┼───────────┼───────────┼───────────┤
│增发 │ 2022-08-11│ 20.98│ 4178.9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1-29│ 29.47│ 589.40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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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 │ 4130.00│ ---│ ---│ 2450.00│ ---│ 人民币│
├─────────┼─────┼─────┼─────┼─────┼──────┼──────┤
│安徽微芯长江半导体│ 3000.00│ ---│ 3.37│ ---│ ---│ 人民币│
│材料有限公司 │ │ │ │ │ │ │
├─────────┼─────┼─────┼─────┼─────┼──────┼──────┤
│其他2 │ 100.00│ ---│ ---│ 310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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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建新能源汽车钎焊│ 4169.90万│ 599.51万│ 4173.01万│ 100.07│ 0.00│ ---│
│式水冷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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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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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07 │交易金额(元)│2.4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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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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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东莞市兆科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Zhike Technology Pte.Ltd.各50%的│ │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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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COTRAN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 │
├──────┼────────────────────────────────────────┤
│卖方 │Thermazig Limited、廖志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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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各方 │
│ │ 甲方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甲方2:COTRANINTERNATIONALCO.,LIMITED(一家根据中国香港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 │
│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 │ 乙方1:Thermazig Limited(中文名称:斯摩格有限公司) │
│ │ 乙方2:廖志盛 │
│ │ 丙方1:东莞市兆科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 丙方2:昆山兆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 │ 丙方3:兆科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台湾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 │
│ │ 丙方4:Vietnam Ziitek Technology Co.,Ltd(一家根据越南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
│ │ 丙方5:Zhike Technology Pte.Ltd.(一家根据新加坡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标的公│
│ │司:指丙方1及丙方5(包含丙方1直接持有的子公司丙方2及丙方5计划重组后100%直接持有 │
│ │的子公司丙方3、丙方4)(二)主要条款 │
│ │ 1.交易方案 │
│ │ 经各方协商,甲方1和甲方2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乙方1持有的丙方1(包括子公司丙方2在 │
│ │内)及乙方2持有的丙方5(包括重组后的丙方3、丙方4在内)合计不超过60%股权,最终收 │
│ │购比例由各方协商确定并在正式交易协议中明确。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将取得对标的公司│
│ │的控制权。 │
│ │ 以《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为基础,标的资产的价值为49,000.00万元(大写金额 │
│ │为肆亿玖仟万元整),经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确定为24,500.00万元(大写 │
│ │金额为贰亿肆仟伍佰万元整),其中东莞兆科5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23,325.00万元(大写金│
│ │额为贰亿叁仟叁佰贰拾伍万元整);新加坡智科5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1,175.00万元(大写 │
│ │金额为壹仟壹佰柒拾伍万元整) │
│ │ 近日,东莞兆科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 │《营业执照》和《登记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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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钟志辉 459.00万 3.68 73.51 2020-07-20
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 564.20万 3.18 18.24 2026-08-10
周东 150.00万 1.19 18.02 2025-11-14
─────────────────────────────────────────────────
合计 1173.20万 8.05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8-06 │质押股数(万股) │21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6.79 │质押占总股本(%) │1.18 │
├────────┼──────────────┴────────┴──────────────┤
│股东名称 │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8-0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8月05日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210.0万股给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 │
│ │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5-25 │质押股数(万股) │253.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1.45 │质押占总股本(%) │2.00 │
├────────┼──────────────┴────────┴──────────────┤
│股东名称 │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5-21 │质押截止日 │2027-05-21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5月21日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253.0万股给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
│ │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1-14 │质押股数(万股) │1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8.02 │质押占总股本(%) │1.19 │
├────────┼──────────────┴────────┴──────────────┤
│股东名称 │周东 │
├────────┼──────────────────────────────────────┤
│质押方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1-1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1月13日周东质押了150.0万股给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1-14 │质押股数(万股) │42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9.00 │质押占总股本(%) │3.32 │
├────────┼──────────────┴────────┴──────────────┤
│股东名称 │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1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11-26 │解押股数(万股) │420.00 │
├────────┼──────────────┴────────┴──────────────┤
│质押说明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科创鑫华”)的函告,获悉周东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
│ │科创鑫华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 │
├────────┼──────────────────────────────────────┤
│解押说明 │2025年11月26日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解除质押42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8-13 │质押股数(万股) │304.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3.76 │质押占总股本(%) │2.40 │
├────────┼──────────────┴────────┴──────────────┤
│股东名称 │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8-1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8-07 │解押股数(万股) │425.6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8月12日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304.0万股给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 │
│ │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8月07日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解除质押425.6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8-13 │质押股数(万股) │41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8.55 │质押占总股本(%) │3.24 │
├────────┼──────────────┴────────┴──────────────┤
│股东名称 │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8-1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5-25 │解押股数(万股) │41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8月12日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410.0万股给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 │
│ │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5月25日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解除质押41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6-18 │质押股数(万股) │72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2.58 │质押占总股本(%) │5.69 │
├────────┼──────────────┴────────┴──────────────┤
│股东名称 │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1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11-13 │解押股数(万股) │72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17日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720.0万股给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 │
│ │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11月13日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解除质押3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6-18 │质押股数(万股) │346.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1.56 │质押占总股本(%) │2.74 │
├────────┼──────────────┴────────┴──────────────┤
│股东名称 │周东 │
├────────┼──────────────────────────────────────┤
│质押方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2-2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8-12 │解押股数(万股) │346.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17日周东解除质押346.0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5年08月12日周东解除质押346.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2-27 │质押股数(万股) │692.00 │
├────────┼──────────────┼────────┼──────────────┤
│质押占所持股(%) │83.12 │质押占总股本(%) │5.47 │
├────────┼──────────────┴────────┴──────────────┤
│股东名称 │周东 │
├────────┼──────────────────────────────────────┤
│质押方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2-2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6-17 │解押股数(万股) │692.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2月26日周东质押了692.0万股给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6月17日周东解除质押346.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2-27 │质押股数(万股) │1137.95 │
├────────┼──────────────┼────────┼──────────────┤
│质押占所持股(%) │51.49 │质押占总股本(%) │9.00 │
├────────┼──────────────┴────────┴──────────────┤
│股东名称 │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8-28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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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5-08-12 │解押股数(万股) │1137.95 │
├────────┼──────────────┴────────┴──────────────┤
│质押说明 │2025年02月26日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解除质押349.35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5年08月12日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137.95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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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科创新│苏州瑞泰克│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源新材料股│散热科技有│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科创新│苏州瑞泰克│ 29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源新材料股│散热科技有│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科创新│苏州瑞泰克│ 2000.00万│人民币 │2025-08-07│2026-08-07│连带责任│否 │否 │
│源新材料股│散热科技有│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科创新│苏州瑞泰克│ 19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源新材料股│散热科技有│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科创新│苏州瑞泰克│ 296.6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源新材料股│散热科技有│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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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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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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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鑫华”)的函
告,获悉科创鑫华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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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股权质押
──────┴──────────────────────────────────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鑫华”)的函
告,获悉科创鑫华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
──────┬──────────────────────────────────
2026-07-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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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独立董事退休离任的情况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
事廖长春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廖长春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廖长春先生原定担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任期为2024年9月27日至2027年9月26日)。廖长春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廖长春先
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但会导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
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廖长春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补选产生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新任委员后生效。廖长春先生本次职位变动后,将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
职管理制度》和董事会的要求,妥善完成交接工作,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廖长春先生通过舟山汇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
汇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0768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177284525股的0.0286%。除上述间接
持有的股份外,廖长春先生未通过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廖长春先生本次职位变
动后,将继续严格遵守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出的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以及《公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廖长春先生在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发展战略及规范运作等方面做出了重要
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廖长春先生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提名张红敏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同意提名张红敏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会选举。张红敏女士
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红敏女士的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三、补选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补选职
工代表董事马婷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为雷永鑫先生、徐树田先生、马婷女士,其中雷永鑫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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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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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是因公司股东舟山汇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舟山汇能”)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发生变更所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周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鑫华”)、股东舟
山汇能各自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动。
2.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深圳科创新源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东先生及股
东舟山汇能出具的《告知函》,为确保周东先生能更好地聚焦公司整体经营和发展,同时保障
舟山汇能运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经舟山汇能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决定将其普通合伙人暨
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周东先生变更为马婷女士。
上述变更完成后,舟山汇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东先生之间基于原普通合伙人
暨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身份所形成的一致行动关系相应解除,不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对一致行动人关系认定的各种情形。
近日,舟山汇能已完成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了
由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一、一致行动关系构成及解除相关情况
1.周东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原为舟山汇能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
人而实际控制舟山汇能所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使得周东先生与舟山汇能彼此之间构成一致
行动人。除前述控制关系外,周东先生与舟山汇能未签署过一致行动协议,未就对公司股东权
利行使保持一致行动的具体安排进行过其他明确约定。在一致行动关系存续期间,各方在公司
重大事项的决策上始终保持一致意见,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事项,不存在滥用自身控制地位的情
形。
2.周东先生不再担任舟山汇能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后,对舟山汇能不再构成控
制关系,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应认定为舟山汇能与周东先生
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舟山汇能与周东先生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周东先生与舟山汇能作为公司股东,其各自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不再合并计算,其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司股东会提案、行使表决权等)均按照各自独
立意思表示行使。
二、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后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舟山汇能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发生变更所致,不会导致周东先
生、科创鑫华、舟山汇能的各自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本次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统计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时,舟山汇能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再合并计算,变动情
况如下所示:
2.周东先生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所致,不涉及相关股东持股数量的变化,亦不会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日常经营活动
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管理层发生变动。
2.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通过相关安排规避减持限制及其他违反各自所作承
诺的情形。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以下简称《指引》)第二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解除
一致行动关系的,相关方应当在六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本指引关于大股东减持的规定。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相关方还应当在六个月内
继续共同遵守本指引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
舟山汇能承诺将根据要求遵守《指引》第二十四条关于大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以及舟山
汇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4.本次权益变动后,若舟山汇能减持公司股份,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截至目
前,周东先生通过舟山汇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94股,周东先生在员工持股平台舟山汇能存续
期间,若通过舟山汇能间接减持公司股份,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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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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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27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27日(星期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工业园2号厂房1楼会议室
。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东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股份总数为177,284,525股,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5人,代
表股份52,081,5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774%。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42,770,976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25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9人,代表股份9,310,558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18%。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9人,代表股份9,310,5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18%。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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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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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红回报机制,增
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分红回报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当着眼于公司长远的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征、经营发展情况、盈利能力等因素后,
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和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
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应积极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公司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况下,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合理性
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其中,现金
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其
中,在利润分配方式的分配顺序上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
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利润分配的条件
1.公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1)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
(2)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3)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
(4)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
(5)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情况;
(6)公司认为不适宜利润分配的其他情况。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在满足下述条件基础上,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①公司在当年盈利且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
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③公司无重大投资
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
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或者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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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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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监督和指导下,不断致
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稳定
、健康、可持续发展。
2026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就公司最近五年被
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者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一)2025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1.2025年4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
”)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25〕39号)、《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周东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40
号)(以下合称《决定书》),上述监管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公司重要业务信息系统授权管理不当,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
应用指引第18号——信息系统》第三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2)部分收入及成本跨期。公司2
021年至2023年未按照年报披露政策核算收入并结转成本,导致收入成本跨期,不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年)》第十九条的规定。
(3)商誉减值测试不审慎。公司2021年至2023年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存在关键假设设
定与历史数据差异较大等问题,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2006年)》第十
一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4)未单独核算废料成本。公司2021年至2023年未对某子公司废料相应成本进行单独核
算,相关成本全部由完工产成品承担,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七条的规定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和《上市公司现场
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
改正的监管措施。要求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深圳
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同时,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
第五十一条第三款和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周东,时任财
务总监刘军、杨进伟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2.2025年4月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
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周东、刘军、杨进伟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5〕第35
号),根据《决定书》查明的事实,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
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4.1.1条、第5.1.1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5.1条的规定,深交所对公司及相关主体出具了
监管函。深交所要求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二)整改情况
1.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监管措施后,高度重视其中指出的相关问题,深刻反思并认真
吸取教训。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监局的要求,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并及时
报送了书面整改报告并按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公
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5)。
2.公司将持续加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完善公司治理,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科学决策,稳健经营,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规范的内部治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和全
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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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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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
请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有关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27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7日9:15-9:25、9:
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7日9:15至1
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应在本
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20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工业园2号厂房1楼会议室
。
9.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本次股东
会召开10日前(2026年7月17日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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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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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现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
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
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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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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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2026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总股本由126631804股增加
至177284525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26631804元增加至177284525元。公司拟根据前述情况,对
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6-040)、《
关于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及《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深圳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发出的《登记通知书》(业务流程号:22613098787),本次变更登记无需换发营
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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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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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
意以公司当时总股本1266318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元人民币(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前述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6月1
日实施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26631804股增加至177284525股,舟山汇能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1
6877股增加至163628股(舟山汇能转增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77284525股的0
.0923%)。舟山汇能本次可以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相应调整
为不超过4060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177284525股的0.0229%。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舟山汇能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舟山汇能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
规定。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具体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和首次公开发行后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获得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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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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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5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15日(星期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工业园2号厂房1楼会议室
。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东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股份总数为177,284,525股,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9人,代
表股份44,419,6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556%。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42,768,396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2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4人,代表股份1,651,298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4%。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3人,代表股份1,621,6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47%。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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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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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0),公司定于2026
年6月15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026年6月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股1%以上股东周东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深圳科创
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申请函》(以下简称《申请函》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周东先生提请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
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41)。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
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向董事会提出临时提案。截至《申请函》提交日,周东
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1,655,86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77,284,525股的6.5747%。公司董
事会认为,上述提案内容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提案人资格和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会议召开方式、召开时间、
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均保持不变,现将更新后的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有关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5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9:15-9:25、9:
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9:15至1
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应在本
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8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工业园2号厂房1楼会议室
。
9.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本次股东
会召开10日前(2026年6月5日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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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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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科 创新源”或
“甲方1”)在高分子材料产业的业务布局,扩大公司在散热产品领域的应用场景,为公司培
育新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增长点,公司、COTRANINTERNATIONALCO.,LIMITED(一家根据中国香港
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科创”或“甲方2”,与“甲方1”合称“甲方”)与
ThermazigLimited(中文名称:斯摩格有限公司)、廖志盛及东莞市兆科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莞兆科”或“标的公司1”)、ZHIKETECHNOLOGYPTE.LTD.(一家根据新加坡
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中文名称:智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智科”或“标的公
司2”,与“标的公司1”合称“标的公司”或“兆科”)分别于2024年12月1日、2025年5月16
日、2025年11月4日、2026年3月30日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补充
协议》《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补充协议(二)》及《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交易概述
截至目前,标的公司的相关审计和评估工作已经完成,各方拟根据审计、评估的最终结果
,协商一致后签署《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COTRANINTERNATIONALCO.,LIMITED与
斯摩格有限公司、廖志盛关于东莞市兆科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ZHIKETECHNOLOGYPTE.LTD.
的股权转让协议》。公 司及香港科创拟以24500万元的价格现金收购ThermazigLimited持有的
东莞兆科【包括子公司昆山兆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兆科”)在内】及廖志盛
持有的新加坡智科【包括其计划重组后持有的兆科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台湾法律设立
并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台湾兆科”)、VietnamZiitekTechnologyCo.,Ltd(一家根据越南
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中文名称:越南兆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兆科”)在内】
各50%的股权(全文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交易事项”),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形式最终
享有东莞兆科、新加坡智科各55%的表决权,从而取得对标的公司的控制权。本次交易完成后
,东莞兆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加坡智科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收购东莞市
兆科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ZHIKETECHNOLOGYPTE.LTD.控 制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
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香港科创以合计24500.00万元分别收购东莞兆科和新加坡智科各
50%的股权。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者自筹资金。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
经营管理层及具体经办人推进落实本次交易,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办理本
次交易有关的投资审批或备案手续等相关事项。
本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本次交易生效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 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批准,且尚需交易各方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此外,本次交易经各方审批通过后,尚需办理标的公司1的股权交割的市场 监督(工商)
登记变更手续及各项审批手续和标的公司2的股权转让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大陆地区境外
投资备案、中国台湾地区投资审批手续等),能否获得上述相关审批或备案,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推动工作,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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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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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
请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有关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5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9:15-9:25、9:
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9:15至1
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应在本
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8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工业园2号厂房1楼会议室
。
9.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本次股东
会召开10日前(2026年6月5日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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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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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鑫华”)的函
告,获悉科创鑫华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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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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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鑫华”)的函
告,获悉科创鑫华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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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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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工业园2号厂房1楼会议室
。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东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股份总数为126,631,804股,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2人,代
表股份37,606,0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971%。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30,581,697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5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5人,代表股份7,024,321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70%。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6人,代表股份7,026,32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86%。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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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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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2026年4月10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完成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
普通股200000股,公司总股本由126431804股增加至126631804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26431804
元增加至126631804元。公司拟根据前述定向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
,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及《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深圳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发出的《登记通知书》(业务流程号:22612886274),本次变更登记无需换发营
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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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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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
动人舟山汇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汇能”)持有公司股份11
687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26631804股的0.0923%)。舟山汇能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
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拟减持时间区间为: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8月27日),通过
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900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1
26631804股的0.0229%(全文简称“本减持计划”或“本次减持计划”)。公司于近日收到股
东舟山汇能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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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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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照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度末各类存
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
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商誉等的可回收金额
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
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存货
、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
,计提2025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711.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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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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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
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有关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
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
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应在本
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工业园2号厂房1楼会议室
。
9.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本次股东
会召开10日前(2026年5月10日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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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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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
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
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
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转增
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和相关规定,依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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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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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公
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5609646.01元,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22668758.9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照母公司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266875.90元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
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1992319.9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6039788.91元。
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
司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11992319.93元。
3.基于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与盈利能力,综合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等
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266318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元人民币(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065272.1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使用。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预计转增50652721股1,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
资本公积一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77284525股(最终转增数量
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不送红股。
4.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含本次拟实施的2025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5065272.
16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4.22%。
5.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
的,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和转增
股本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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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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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
平和岗位职责及履职贡献等因素,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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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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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工业园2号厂房1楼会议室
。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东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股份总数为126631804股,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80人,代表
股份333499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362%。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30579697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4.14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74人,代表股份2770261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1877%。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74人,代表股份277026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77%。
(3)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
了决议: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193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84%;反对10740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0%;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96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856%;反对10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69%;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7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
过。
2.审议《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1)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069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12%;反对11970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89%;弃权2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272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380%;反对11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209%;弃权2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11%。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185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60%;反对10730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7%;弃权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88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568%;反对10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33%;弃权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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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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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签署的《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旨在进一步明确各方就本
次交易的后续合作意向,仍为各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意向性协议。
本次收购事项将由相关各方根据审计及评估结果进行进一步协商和谈判,并在履行必要的
决策和审批程序后,另行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予以确定。本次收购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收购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对公司
未来业绩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框架协议》涉及的交易
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现阶段掌握资料,经初步测算,本《框架协议》涉及的交易预计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签署《框架协议》事项未达到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会审议。本次交易后续涉及具体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
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最近三年签署的意向/框架协议及进展详见本公告“七、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深化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科创新源”或“
甲方1”)在高分子材料产业的业务布局,扩大公司在散热产品领域的应用场景,为公司培育
新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增长点,2024年12月1日,科创新源与ThermazigLimited(中文名称:斯
摩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1”)、东莞市兆科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
兆科”或“丙方1”,与甲方1、乙方1合称“原意向协议各方”)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以下简称《意向协议》或“原意向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ThermazigLimited持
有的东莞兆科51%的股权,最终收购比例由原意向协议各方协商确定并在正式交易协议中明确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为东莞兆科,并包含其计划重组后100%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子公司昆山兆
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兆科”或“丙方2”)、兆科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根据
中国台湾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兆科科技”或“丙方3”)、VietnamZiitekTech
nologyCo.,Ltd(一家根据越南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中文名称:越南兆科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越南兆科”或“丙方4”)。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东莞兆科的控制权(全
文简称“本次收购事项”或“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
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2025年5月16日,公司、ThermazigLimited及东莞兆科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补充
协议》,同意延展排他期限,并将ZhikeTechnologyPte.Ltd.(一家根据新加坡法律设立并存
续的公司,中文名称:智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科科技”或“丙方5”)纳入标的公
司范围。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变更为东莞兆科,并包含其计划重组后100%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子
公司昆山兆科、兆科科技、越南兆科和智科科技。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
向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2025年11月4日,公司与ThermazigLimited、廖志盛(以下简称“乙方2”)、东莞兆科及
智科科技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补充协议(二)》,由于东莞兆科股权结构调整涉及较
为复杂的跨境并购事宜,导致实际用时超出预期,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延展排他期限,并就
本次交易对手方、交易结构及意向收购比例等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11月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股
权收购意向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二、本次《框架协议》签署概况
(一)鉴于本次交易事项已处于对标的公司审计、评估阶段,为进一步明确后续交易安排
,公司、COTRANINTERNATIONALCO.,LIMITED(一家根据中国香港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公司
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子公司”或“甲方2”)与ThermazigLimited、廖志盛、东莞
兆科及智科科技于近日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公司和香港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Th
ermazigLimited持有的东莞兆科(包括子公司昆山兆科在内)及廖志盛持有的智科科技(包括
重组后的兆科科技、越南兆科在内)合计不超过60%股权(前述标的公司以下合称“兆科”)
,最终收购比例由各方协商确定并在正式交易协议中明确。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将取得对标
的公司的控制权。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尚需各方依法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
实施。
(三)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现阶段掌握资料,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本次签署《框架协议》事项未达到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或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后续涉及具体协议的签订,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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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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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被担
保对象苏州瑞泰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克”)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对向控股子公司瑞泰克提供担保额度事项进行了合理预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为满足瑞泰克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其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综合授
信业务(授信融资品种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
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理、押汇等综合业务)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
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1,该担保额度含未来对原有担保置换金额(前述
事项以下简称“本次担保事项”)。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该
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最终的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在上述额
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的需要,在额度范围内签署上述担保1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为新增担保,不含之前已审批的仍在
有效期内的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
在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提供的担保
金额,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将严格按
照股东会授权范围实施相关担保事项,并在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在考虑瑞泰克日常生产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预计了本
次担保额度,可以满足其资金需求,促进其经营发展,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续、稳健发
展及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董事会对其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
等进行了全面评估,瑞泰克目前生产经营稳定,具备偿债能力,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的
监督与管理,风险可控。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利于瑞泰克日常经营业务的更好开展,提升其融资能力,促进其
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情况:鉴于瑞泰克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的发展以及
资金的使用进行实质性管控,因此担保风险可控。此次对外担保事项中,考虑到瑞泰克少数股
东的综合担保能力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担保要求,瑞泰克少数股东将不提供同比例担保,
瑞泰克将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根据瑞泰克目前所处行业的发展阶段,以及其与核心大客户的业
务推进进度,预计瑞泰克未来偿债能力良好,截至目前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
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担保不构
成关联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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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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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
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召开有关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9:15-9:25、9:
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9:15至1
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应在本
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3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工业园2号厂房1楼会议室
。
9.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本次股东
会召开10日前(2026年3月31日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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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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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6年3月11日
2.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0.00万股
3.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9.47元/股
4.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18人
5.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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