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739 明阳电路 更新日期:2026-10-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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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8-01-23│ 22.30│ 6.3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6-02│ 9.31│ 1967.11万│
├───────────┼───────────┼───────────┼───────────┤
│可转债 │ 2020-12-15│ 100.00│ 6.6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9-22│ 6.83│ 2820.11万│
├───────────┼───────────┼───────────┼───────────┤
│可转债 │ 2023-07-03│ 100.00│ 4.4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9-17│ 8.57│ 137.1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9-17│ 8.57│ 3462.2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9-14│ 8.50│ 280.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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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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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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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APE HOLDI NG │ 4240.74│ ---│ ---│ 2298.44│ -904.27│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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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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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印制电路板生产│ 5.22亿│ 786.35万│ 5.19亿│ 99.51│ 1998.74万│ 2021-09-01│
│基地扩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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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平米人工智│ 2.03亿│ 9156.61万│ 9156.61万│ 45.02│ ---│ 2028-06-23│
│能高阶HDI算力产品 │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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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明阳研发中心项│ 4115.79万│ ---│ 3769.17万│ 91.58│ ---│ 2019-01-29│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 │ 7589.58万│ ---│ 7589.58万│ 100.00│ ---│ 2018-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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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明阳电路科技有│ 5.51亿│ 1109.90万│ 5.24亿│ 95.05│-1204.06万│ 2023-06-20│
│限公司年产36万平方│ │ │ │ │ │ │
│米高频高速印制电路│ │ │ │ │ │ │
│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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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 │ 1.13亿│ ---│ 1.13亿│ 100.00│ ---│ 202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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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2万平方米新能│ 2.61亿│ 5070.00万│ 7381.01万│ 127.25│ ---│ ---│
│源汽车PCB专线建设 │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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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平米人工智│ 0.00│ 9156.61万│ 9156.61万│ 45.02│ ---│ 2028-06-23│
│能高阶HDI算力产品 │ │ │ │ │ │ │
│项目 │ │ │ │ │ │ │
├─────────┼──────┼─────┼─────┼─────┼─────┼──────┤
│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 6000.00万│ 319.42万│ 4307.12万│ 71.79│ ---│ 2027-07-06│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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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1.19亿│ ---│ 1.19亿│ 100.00│ ---│ 2023-08-01│
│银行贷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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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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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1 │转让比例(%)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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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6.28亿 │转让价格(元)│1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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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5369.00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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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丰县润佳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张佩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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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6 │转让比例(%)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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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6.28亿 │转让价格(元)│1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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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5369.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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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丰县润佳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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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张佩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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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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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交易金额(元)│1.2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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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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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珠海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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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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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珠海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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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本次增资概述 │
│ │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 │
│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 │根据全资子公司珠海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明阳”)的资金运营需求,公│
│ │司拟以自有资金对珠海明阳进行增资人民币12000万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增 │
│ │资有关的后续事项。此次增资完成后,珠海明阳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1000万元增加至43000│
│ │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时为准)。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
│ │ 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增资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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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5 │交易金额(元)│2.1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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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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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珠海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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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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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珠海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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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阳电路”)于2026年4月23日召 │
│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
│ │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21491.31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实际结算时为准)以现│
│ │金方式向全资子公司珠海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明阳”)增资。本次增资│
│ │完成后,珠海明阳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9600万元增至人民币61091.31万元(具体金额以 │
│ │实际结算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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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6 │交易金额(元)│4.62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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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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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限│标的类型 │股权 │
│ │售流通股536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 │
│ │的15.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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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张佩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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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丰县润佳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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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阳电路”)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
│ │股东丰县润佳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佳玺”)与实际控制人张佩珂先生的通知│
│ │,润佳玺与张佩珂先生的协议转让事项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
│ │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
│ │ 润佳玺与张佩珂先生于2025年9月29日签署了《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 │
│ │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润佳玺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35800000│
│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转让给张佩珂先生,转让价格为12.90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为│
│ │461820000元;2025年10月20日,双方签署了《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 │
│ │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双方就原协议约定的转让股份数量进│
│ │行调整,润佳玺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536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 │15.00%)转让给张佩珂先生,转让价格为11.70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为628173000元。具体 │
│ │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29日、2025年10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 │
│ │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26) │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签署补充协议暨公司控股股东变更的提│
│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33)。 │
│ │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并已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
│ │续,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
│ │26年3月12日。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和款项支付与前期披露、协议约定安排一致,前期公 │
│ │告披露后转让双方未签订新的补充协议或者作出其他安排,受让方将按照《补充协议》相关│
│ │约定支付本次协议转让的剩余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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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1-06 │交易金额(元)│53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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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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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Sunshine Circuits (M) Sdn. Bhd.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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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明阳电路(香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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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Sunshine Circuits (M) Sdn. Bh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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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增强境外生产制造能力,推动全球化战略布局落地,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明阳电路(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明阳"│
│ │)以自有资金向Sunshine Circuits (M) Sdn. Bhd.(以下简称"马来西亚明阳")增资530万│
│ │美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马来西亚明阳注册资本由250万林吉特增加至2,491.105万林吉特,│
│ │香港明阳仍持有马来西亚明阳100%股权。公司已于前期办理完成马来西亚明阳的国内备案登│
│ │记事宜,并先后收到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深圳市│
│ │商务厅出具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
│ │ 公司已于前期办理完成马来西亚明阳的国内备案登记事宜,并先后收到深圳市发展和改│
│ │革委员会出具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深圳市商务厅出具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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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06 │交易金额(元)│15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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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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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Sunshine Circuits (M) Sdn. Bhd.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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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明阳电路(香港)有限公司 │
├──────┼────────────────────────────────────────┤
│卖方 │Sunshine Circuits (M) Sdn. Bhd. │
├──────┼────────────────────────────────────────┤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增强境外生产制造能力,推动全球化战略布局落地,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全资子公司明阳电路(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
│ │港明阳”)以自有资金向Sunshine Circuits (M) Sdn. Bhd.(以下简称“马来西亚明阳” │
│ │)增资1,500万美元。本次增资金额将全部计入其注册资本,香港明阳仍持有马来西亚明阳1│
│ │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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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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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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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百柔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设备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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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百柔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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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7 │
├──────┼────────────────────────────────────────┤
│关联方 │深圳市百柔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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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7 │
├──────┼────────────────────────────────────────┤
│关联方 │深圳市百柔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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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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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丰县润佳玺企业管理有限公 3786.00万 10.14 49.96 2026-04-17
司
广西润之玺企业管理有限公 1000.00万 3.39 6.10 2022-08-02
司
深圳利运得有限公司 147.00万 1.55 33.99 2020-11-27
─────────────────────────────────────────────────
合计 4933.00万 15.08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4-17 │质押股数(万股) │2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6.39 │质押占总股本(%) │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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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丰县润佳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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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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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6-04-1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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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6年04月16日丰县润佳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2000.0万股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 │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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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0-16 │质押股数(万股) │178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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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3.79 │质押占总股本(%) │4.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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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丰县润佳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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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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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10-15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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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0月15日丰县润佳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1786.0万股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 │司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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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明阳电│九江明阳电│ 1148.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路科技股份│路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明阳电│九江明阳电│ 358.9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路科技股份│路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明阳电│珠海明阳电│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路科技股份│路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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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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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其他事项
──────┴──────────────────────────────────
1.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882860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
例23.7037%)、65378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1.7553%)
、280772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0.7538%)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代总经理张佩珂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丰县盛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盛健”)、丰县利运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运得”),计划在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
超过10428778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2.8000%)。其中,
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数量后的总股本1%;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2%。
2.持有本公司股份5100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0.13
69%)的董事兼副总经理胡诗益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75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
总股本比例0.0342%)。
3.持有本公司股份5100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0.13
69%)的董事兼副总经理窦旭才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75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
总股本比例0.0342%)。
4.持有本公司股份2300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0.06
18%)的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伟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
后的总股本比例0.0081%)。
──────┬──────────────────────────────────
2026-09-14│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6年9月14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33万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8.50元/股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9月14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
二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2026年9月14日,向30名激
励对象授予33万股限制性股票。
──────┬──────────────────────────────────
2026-09-14│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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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阳电路”)于2026年9月14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证券部未
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9月11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
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同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2025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
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实际向9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200000股,授予
价格为8.57元/股,授予日为2025年9月17日,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10月23日
上市。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57928686股增加至362128686股。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原股权
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激励计
划》的规定,决定对上述2名原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计4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57元/股。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4名原股权
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激励计
划》的规定,决定对上述4名原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计30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回购注销6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340000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原股权
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激励计
划》的规定,决定对上述2名原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计5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50000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原股权
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激励计
划》的规定,决定对上述2名原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计4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8名激励对象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二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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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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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离职的8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0000股
,占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2857%,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1044%。
(二)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的规定:
“激励对象因辞职、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而离职,自离职之日起,其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其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和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
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公司8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再符合
激励对象条件,公司需要对其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予以
回购注销。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390000股,回购价格为8.57元/股。本次回购总金
额为3342300元,回购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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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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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资产和经营状况,深
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阳电路”)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
26年6月30日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商誉等各项
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需计提的减值
准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
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
,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2026年半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
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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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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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
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24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公司本次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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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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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中2名原股权激励对象因在本期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根
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对上述2名原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公司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
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
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
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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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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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40,000股。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73,455,157股(截至2026年8月3日总股本)减
至373,415,157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373,455,157元减至373,415,157元。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名原激励对象因在
本期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对上述2名原股权激励对象
所持有的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用于
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
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情况,公司总股本将由373,455,157股(截至2026年8月3日总股本)减至3
73,415,157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373,455,157元减至373,415,157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2025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证券部未
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9月11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
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同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2025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
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实际向9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200,000股,授
予价格为8.57元/股,授予日为2025年9月17日,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10月23
日上市。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57,928,686股增加至362,128,686股。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原股权
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激励计
划》的规定,决定对上述2名原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计4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57元/股。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4名原股权
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激励计
划》的规定,决定对上述4名原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计30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回购注销6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340,000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原股权
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激励计
划》的规定,决定对上述2名原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计5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50,00
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名原激励对象因在本期离职已不符合公
司《2025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根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应将其
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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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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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阳电路”)于2025年5月14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16元/股(含),回购的股份
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
月内。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5月30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8.16元/股(
含)调整为18.03元/股(含)。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18
.03元/股(含)调整为41.55元/股(含),同时对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期至2026年11
月12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5年5月14日至2026年11月12日。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及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本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因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自2026年
6月8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41.55元/股(含)调整为41.48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14日、2025年5月23日、2025年5月27日、2026年4月25日、2026年6月1日
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2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关于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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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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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3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
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上午9:15至2
026年6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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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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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50000股。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73455157股(截至2026年6月4日总股本)减至3
73405157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373455157元减至373405157元。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名原激励对象因在
本期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对上述2名原股权激励对象
所持有的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用于
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
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情况,公司总股本将由373455157股(截至2026年6月4日总股本)减至373
405157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373455157元减至373405157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证券部未
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9月11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
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同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2025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
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实际向9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200000股,授予
价格为8.57元/股,授予日为2025年9月17日,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10月23日
上市。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57928686股增加至362128686股。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原股权
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激励计
划》的规定,决定对上述2名原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计4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57元/股。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4名原股权
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激励计
划》的规定,决定对上述4名原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计30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名原激励对象因在本期离职已不符合公
司《2025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根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应将其
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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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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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
司债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17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
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对
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履行程序
2026年6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分析的假设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各相关产业的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
2、假设公司2026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本次发行,并分别假设于2027年6月30日全部转股(
即转股率100%且转股时一次性全部转股)及截至2027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即转股率为0%)
两种情形(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及
可转债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的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万元,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等因素的影响。本
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同意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
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32.36元/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日,
即2026年6月5日(含)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较高者)。该转股价格仅用于模拟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
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
5、假设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时,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7345.52万
股为基数,仅考虑本次发行全部完成转股情况下对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不考虑如股权激励、
员工持股、股权回购、分红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化的情形;6、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
位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方面的影响;
7、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93.9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85.24万元。假设依据2026年度、202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较上一年度:(1)持平、(2)增长10%、(3)增长20%,进行
业绩变动测算。(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
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
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8、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的影响及本次可转
债利息费用的影响;9、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
在影响的行为,也不考虑除上述假设之外的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6
年、2027年经营情况及发展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对2026年、2027年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
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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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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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定于2026年6月23日在公司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3日15: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6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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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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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原股权激励对象因在本期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
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对上述2名
原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6月4日)公司总股本情况,公司总股
本将由373455157股减至373405157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373455157元减至373405157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
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
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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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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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公司最近五年是
否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
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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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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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发行工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
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对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条款进行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
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证券种类、发行规模、票面
金额和发行价格、债券期限、票面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发行方式及对象、向原股东
优先配售的比例和数量、转股期限、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转股价格修正、转股股数确定
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赎回与回售条款、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担保
事项、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开设/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
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及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
改、签署、报送、补充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核问询意
见;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3、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实施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及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聘用中介机构
协议、咨询协议、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说明文件和承诺等),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
、备案等手续,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
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
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5、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全权办理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回售、转股相关的所有事宜,并根据本
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办理工商备案、注册
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挂牌上市等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的具体
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
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
施或终止;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届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
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需的、恰当或合适的所有
其他事项;
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
本次发行完成日。 在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以上授权事项,董事
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的期限,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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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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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
文件的要求以及《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为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
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实际情况
,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
度)》(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的战略目标及未来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征、经营发展
情况、盈利能力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和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
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的短
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公司制定利润分配相关政策的决策过程,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和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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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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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
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至2
026年5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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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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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并不断优化融资结构,全资子公司珠海明阳电路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明阳”)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为敞
口金额),授信期限以授信合同约定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
请。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的10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额度及担保期限以公司与银行
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上述担保事宜,
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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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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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3.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专业水平,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
一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
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
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
造业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中本公司同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
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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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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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资产和经营状况,深
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阳电路”)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
25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商誉等各项
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需计提的减值
准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
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
,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2025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
试,判断存在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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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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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8.03元/股(含)调整为41.
55元/股(含),该价格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2.公司拟对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原定回购方案将在2026年5月13日前实施完成,修改
后的回购方案由2026年5月13日延期至2026年11月12日前完成。
3.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方案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
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16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因实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5月30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18.16元/股(含)调整
为18.0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14日、2025年5月23日、2025年5月2
7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
-052)。
二、回购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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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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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300000股。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73455157股(截至2026年4月23日总股本)减至
373155157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373455157元减至373155157元。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4名原激励对象因在本期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决
定对上述4名原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0000股
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
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情况,公司总股本将由373455157股(截至2026年4月23日总股本)减至37
3155157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373455157元减至3731551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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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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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中4名原股权激励对象因在本期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对上述4名原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公
司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
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情况,公司总
股本将由373455157股减至373155157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373455157元减至373155157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
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
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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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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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
登记日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7元(含税),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
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
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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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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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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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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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丰县润佳玺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佳玺”)函告,获悉其将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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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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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润佳玺与张佩珂先生于2025年9月29日签署了《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
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润佳玺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358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转让给张佩珂先生,转让价格为12.90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为461820
000元;2025年10月20日,双方签署了《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双方就原协议约定的转让股份数量进行调整,润
佳玺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536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转让
给张佩珂先生,转让价格为11.70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为628173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
别于2025年9月29日、2025年10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
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26)、《关于控股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签署补充协议暨公司控股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133)。
二、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并已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
3月12日。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和款项支付与前期披露、协议约定安排一致,前期公告披露
后转让双方未签订新的补充协议或者作出其他安排,受让方将按照《补充协议》相关约定支付
本次协议转让的剩余价款。
2:2025年10月18日至2025年12月11日期间,“明电转02”累计转股数量为12436171股,2
022年股权激励限售股回购注销1109700股(其中包括张佩珂先生持有的股权激励限售股150000
股)及2025年股权激励限售股授予登记4200000股,导致上述主体持股比例对应被动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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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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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50%以上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年审会计师审计。但公
司就业绩预告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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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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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增资概述
为进一步增强境外生产制造能力,推动全球化战略布局落地,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全资子公司明阳电路(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
港明阳”)以自有资金向SunshineCircuits(M)Sdn.Bhd.(以下简称“马来西亚明阳”)增资1
500万美元。本次增资金额将全部计入其注册资本,香港明阳仍持有马来西亚明阳100%股权。
公司已于前期办理完成马来西亚明阳的国内备案登记事宜,并先后收到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出具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深圳市商务厅出具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SunshineCircuits(M)Sdn.Bhd.
2.注册资本:2491.105万林吉特
3.公司住所:SuiteA,Level9,WawasanOpenUniversity,54JalanSultanAhmadShah,10050G
eorgetown,PulauPinang
4.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5.成立日期:2022年6月24日
6.经营范围:印制电路板的生产和销售。
7.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明阳持有马来
西亚明阳100%股权。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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