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741 华宝股份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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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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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旅游文化 │ 5721.45│ ---│ ---│ 2876.15│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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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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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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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鹰潭食品用香精│ 10.35亿│ ---│ 2.44亿│ ---│ ---│ ---│
│及食品配料生产基地│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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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 4.50亿│ 72.62万│ 1014.92万│ 2.26│ ---│ 2029-06-30│
│心及配套设施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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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股份数字化转型│ 6000.00万│ 731.67万│ 2881.36万│ 48.02│ ---│ 2026-12-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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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 ---│ 72.62万│ 1014.92万│ 2.26│ ---│ 2029-06-30│
│心及配套设施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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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股份数字化转型│ ---│ 731.67万│ 2881.36万│ 48.02│ ---│ 2026-12-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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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1 │ ---│ ---│ 1917.54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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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2 │ ---│ ---│ 2.44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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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拉萨净土健康食│ 4.71亿│ ---│ 1917.54万│ ---│ ---│ ---│
│品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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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孔雀食品用香精│ 1.58亿│ ---│ 17.09万│ ---│ ---│ ---│
│及食品技术研发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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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6.49亿│ ---│ 6.49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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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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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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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香精股│上海奕方 │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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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香精股│上海奕方 │ 4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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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香精股│上海奕方 │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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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香精股│江西奕方 │ 21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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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香精股│上海奕方 │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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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香精股│江西奕方 │ 1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子公司 │ │ │ │ │ │ │ │ │
├─────┼─────┼─────┼────┼─────┼─────┼────┼───┼───┤
│华宝香精股│江西奕方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子公司 │ │ │ │ │ │ │ │ │
├─────┼─────┼─────┼────┼─────┼─────┼────┼───┼───┤
│华宝香精股│江西奕方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子公司 │ │ │ │ │ │ │ │ │
├─────┼─────┼─────┼────┼─────┼─────┼────┼───┼───┤
│华宝香精股│上海奕方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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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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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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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股份”“公司”“申请人”)于2025年3月28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奕方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实施业绩补
偿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奕方
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购买上海奕方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奕方”)27%
的股权。该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上海奕方的持股比例达到67%,上海奕方成为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上海奕方部分股权的公告》。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条款情况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QIANRONG(钱戎)、黄锦荣同意对公司承担业绩承诺及补偿义务
,具体情况如下:
(一)各方一致同意,交割日后,QIANRONG(钱戎)、黄锦荣同意对公司承担业绩承诺及
补偿义务。业绩承诺期为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以下简称“业绩承诺
期”)。QIANRONG(钱戎)、黄锦荣在业绩承诺期承诺目标公司的业绩为2022年合并净利润不
低于人民币4100万元;2023年合并净利润不低于5500万元;2024年合并净利润不低于7400万元
(以下合称“业绩承诺”)。
(二)在每一年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即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2月31日),由目标公司
聘请经公司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包含合并口径的审计报告,各方一致同意:
1、目标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费用应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超过部分由公司
承担;
2、各方应协调会计师事务所不晚于每年4月30日出具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目标公司每一年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完成的合并净利润称为“实际净利润”,目标公司在业
绩承诺期三年实际净利润之和称为“三年实际净利润总金额”。
为免疑义,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本协议签署后不时颁布的其他会计
准则而导致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经审计合并净利润增加或减少的,在计算业绩承诺期内实际
完成的合并净利润时,经审计合并净利润总数应减少或增加相应金额,以排除因执行该等会计
准则对实际完成合并净利润造成的影响。
(三)若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目标公司没有实现业绩承诺,则QIANRONG(钱戎)、黄锦荣
应在目标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15日内以现金的方式对公司进行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
补偿公司的现金金额(万元)=(18000+12150万元)x[1-三年实际净利润总额/(4100+55
00+74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上
海奕方部分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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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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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44997.42万元,所需土地性质应由工业用地变更
为研发用地,自有地块土地转性已完成,相关土地收储已完成,政府职能部门正在办理用地手
续及后续事宜。因此,根据项目土地开工的实际进度,公司经综合评估,拟调整科创中心项目
分年度投资计划,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7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9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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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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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为进
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
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
方案公告如下:
一、投保人: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三、责任限额:5000万元/年
四、保险费总额:不超过50万元/年
五、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董监高责任保险的具体办理(包括但
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
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
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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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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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公司的子公司,下同)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
超过16.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基金公司产品、证券公司产品等)。上述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在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有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二)投资产品品种及期限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
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基金公司产品、证券公司产品等)。
(三)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本次进行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公司使用不超过16.5亿元人民币
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五)决议有效期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议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
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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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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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须提交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
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
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
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
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
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同时也在US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注册从事
相关审计业务。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2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达1150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为28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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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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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于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预留部分尚未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失效,公司《首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等配套文件一并终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情况
(一)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
。
(二)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
(三)2023年12月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杨锦健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的《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四)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20日,公司对《激励计划》中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计划》中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2023年12月2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五)2024年1月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宝香
精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宝香精
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华宝香精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
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首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4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相关公告。
(七)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公司终止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原因
自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以来,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制定本次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
了较大的变化,全球经济发展不确定因素增多,叠加相关政策及下游市场需求变化、产品结构
调整、公司股价波动等多重因素,公司继续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
目的和激励效果。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保护核心团队积极性出发,结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
规划,经审慎考虑后,公司决定终止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于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预留部分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超出期限全部失效,
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一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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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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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25年中
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基本情况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29633541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68116450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1114651497元,母公司报表中可供
分配利润为1231051800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以及未
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以及股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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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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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次计提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2024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65,520.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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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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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任淼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
董事、副总裁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兼副总裁辞职的公告》。
为满足公司治理需要,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
同意提名李小军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小军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本次补选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
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简历:
李小军女士,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分宜县人民政
府驻南昌办事处事业单位干事、深圳市金利城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华宝国际财务经理,公
司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目前,李小军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李小军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小军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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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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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企业类型变更登记并取得了西藏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除企业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上市)”,营业执照其他登记信息不变。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355000X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夏利群
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B区工业中心二期(6号楼1层)注册资本:陆亿壹仟伍佰捌拾
捌万人民币元整(人民币元)成立日期:1996年06月27日
经营范围:香精产品的开发、研制、生产及相关应用,天然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的开发、生
产,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上述商品及其同类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并提供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等相关配套服务。
(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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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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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59626076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
为793612990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
展的经营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
截至2024年6月30日总股本6158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0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3905600.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果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
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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