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742 越博退 更新日期:2024-07-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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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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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城洁供应链有限│ 705.00│ ---│ 80.00│ ---│ -226.01│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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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百汇远达供应链│ 520.00│ ---│ 48.00│ ---│ 5.46│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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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汇博吉通供应链│ 300.00│ ---│ 52.00│ ---│ -44.60│ 人民币│
│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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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来信吉供应链管│ 60.00│ ---│ 80.00│ ---│ -39.80│ 人民币│
│理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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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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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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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 3.00亿│ 0.00│ 1.61亿│ 53.65│ 0.00│ 2022-12-31│
│系统生产基地建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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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 1.21亿│ 0.00│ 3662.92万│ 30.24│ 0.00│ 2022-12-31│
│研发中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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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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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2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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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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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十堰联横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的债务 │标的类型 │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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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十堰洁城氢能汽车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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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湖北越博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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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背景 │
│ │ 为解决关联方十堰洁城氢能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堰洁城”)对公司子公司湖北│
│ │越博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越博”)资金占用问题(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 │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苏证监函〔│
│ │2023〕1070号]、《关于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贺靖采取│
│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61号),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十堰洁城 │
│ │对湖北越博资金占用余额为17640646.95元,其中16483424.81元为2021年9月至2022年11月 │
│ │期间发生的财务资助,剩余1157222.14元为2022年12月30日发生的资金占用),经独立董事│
│ │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湖北│
│ │越博与相关主体已于2023年12月22日签署相关协议,《债权转让协议》《债务转让协议》《│
│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均已生效。 │
│ │ (二)交易概述 │
│ │ 1.交易一 │
│ │ 公司子公司湖北越博因业务往来尚欠十堰联横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堰联横│
│ │”)477960元未清偿。湖北越博、十堰联横及十堰洁城协商一致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湖│
│ │北越博将对十堰联横的债务转让给十堰洁城,由此十堰洁城对湖北越博享有债权477960元,│
│ │湖北越博与十堰洁城同意将互负债权债务在477960元的范围内抵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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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2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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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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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襄阳市志达海成专用车有限公司的债│标的类型 │债权 │
│ │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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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十堰洁城氢能汽车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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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湖北越博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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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背景 │
│ │ 为解决关联方十堰洁城氢能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堰洁城”)对公司子公司湖北│
│ │越博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越博”)资金占用问题(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 │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苏证监函〔│
│ │2023〕1070号]、《关于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贺靖采取│
│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61号),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十堰洁城 │
│ │对湖北越博资金占用余额为17640646.95元,其中16483424.81元为2021年9月至2022年11月 │
│ │期间发生的财务资助,剩余1157222.14元为2022年12月30日发生的资金占用),经独立董事│
│ │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湖北│
│ │越博与相关主体已于2023年12月22日签署相关协议,《债权转让协议》《债务转让协议》《│
│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均已生效。 │
│ │ (二)交易概述 │
│ │ 2.交易二 │
│ │ 湖北越博因业务往来尚欠襄阳市志达海成专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阳志达”)81│
│ │4328.36元未清偿,湖北越博、十堰洁城及襄阳志达协商一致签署《债务转让协议》,湖北 │
│ │越博将对襄阳志达的债务转让给十堰洁城,由此十堰洁城对湖北越博享有债权814328.36元 │
│ │,湖北越博与十堰洁城同意将互负债权债务在814328.36元的范围内抵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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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1-15 │交易金额(元)│344.4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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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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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电机、变速箱│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 │及铝制品等存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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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天津市滨海新区腾利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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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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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出│
│ │售资产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外出售部分资产,主要涉及总成、电机、│
│ │变速箱及铝制品等存货;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出售资产相关事宜(包括不限于│
│ │交易谈判、签署相应协议及办理转让手续等)。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出售资│
│ │产在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
│ │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55)、《关于拟对外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
│ │:2023-156)。 │
│ │ 二、交易进展情况 │
│ │ 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下午2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本次出售资产的议标会议,最终天 │
│ │津市滨海新区腾利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腾利”)报价最高。截至本│
│ │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天津腾利签署了销售合同,本次出售资产成交金额为344.42万元。 │
│ │ 甲方:天津市滨海区腾利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
│ │ 乙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 │ 鉴于,甲方拟从乙方处采购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及其相关配件,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
│ │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共同制定本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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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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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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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贺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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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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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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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本次交易的主要情况 │
│ │ (一)交易主要内容 │
│ │ 为了提升公司子公司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越博”)的持续经│
│ │营能力,进一步支持南京越博不断增强业务,公司实际控制人贺靖拟向南京越博无偿赠与其│
│ │持有的十堰洁城氢能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城氢能”)60%股权(评估价值为2911.14│
│ │6万元),南京越博同意接受该等赠与。其中:徐锦绣将其持有的洁城氢能50%股权转让给南│
│ │京越博,徐彩平将其持有的洁城氢能10%股权转让给南京越博。 │
│ │ (二)协议内容 │
│ │ 2023年12月29日,徐锦绣、徐彩平与南京越博签署《赠与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
│ │ 本赠与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23年12月29日在南京市建邺区正式签署: │
│ │ 捐赠方一:徐锦绣,身份证号422625************。 │
│ │ 捐赠方二:徐彩平,身份证号422625************。 │
│ │ (上述两方以下合称“甲方”或“捐赠方”) │
│ │ 受赠方: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受赠方”),一家根据│
│ │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11MA1MCGRK3X,│
│ │注册地址为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步月路29号12幢-61,法定代表人为李占江。 │
│ │ 上述任何一方单独称为“一方”、“该方”,合称“各方”;互称“一方”、“其他方│
│ │”。 │
│ │ 鉴于: │
│ │ 1.乙方是一家从事汽车动力系统及零部件研发等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 │
│ │ 2.为了提升乙方的持续经营能力,进一步支持乙方不断增强业务,甲方拟向乙方无偿赠│
│ │与其持有的十堰洁城氢能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城氢能”)60%的股权,乙方同意接 │
│ │受该等赠与(以下简称“本次赠与”)。其中:徐锦绣将其持有的洁城氢能50%的股权转让 │
│ │给乙方,徐彩平将其持有洁城氢能1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
│ │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方本着平等│
│ │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本次赠与事宜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
│ │ 第一条赠与对象及内容 │
│ │ 1.1甲方自愿向乙方无偿赠与其持有的洁城氢能60%的股权;乙方同意接受前述赠与。 │
│ │ 1.2本次资产赠与,对受赠方不附带任何条件和义务。 │
│ │ 第二条赠与资产支付 │
│ │ 各方同意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赠与生效,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日内完成股权过 │
│ │户登记。 │
│ │ 二、本次交易的审议情况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 │。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获得捐赠资产暨关联交易的│
│ │议案》。在董事会审议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贺靖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事项为司单方获益的│
│ │事项,获赠股权评估价值为2911.146万元,未达到股东大会关联交易的审议标准,无需提交│
│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自然人 │
│ │ 姓名:贺靖 │
│ │ 住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号**栋*单元***号 │
│ │ 关联关系:贺靖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 │
│ │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一)标的资产概况 │
│ │ 交易标的:十堰洁城氢能汽车有限公司60%股权 │
│ │ 标的公司名称:十堰洁城氢能汽车有限公司 │
│ │ 股东情况:徐锦秀持股75%;徐彩平持股15%;王国选持股10% │
│ │ 注册地址:十堰市茅箭区浙江路2号 │
│ │ 法定代表人:徐彩平 │
│ │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
│ │ 成立日期:2017年8月9日 │
│ │ 经营范围:汽车租赁;普通货运;汽车及汽车产品销售;汽车技术开发、咨询;新能源│
│ │汽车的租赁、维修;新能源汽车配件的销售;再生资源回收;商务信息咨询(不得从事金融│
│ │业务,并不得涉及其他许可经营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不含投资与资产管理服务)。(涉│
│ │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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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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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北越博动力系统有限公司、十堰洁城氢能汽车有限公司、武汉汇璞汽车科技合伙企业(有│
│ │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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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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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债务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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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本次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背景 │
│ │ 为解决关联方十堰洁城氢能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堰洁城”)对公司子公司湖北│
│ │越博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越博”)资金占用问题(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 │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苏证监函〔│
│ │2023〕1070号]、《关于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贺靖采取│
│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61号),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十堰洁城 │
│ │对湖北越博资金占用余额为17,640,646.95元,其中16,483,424.81元为2021年9月至2022年1│
│ │1月期间发生的财务资助,剩余1,157,222.14元为2022年12月30日发生的资金占用),经独 │
│ │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
│ │及湖北越博与相关主体已于2023年12月22日签署相关协议,《债权转让协议》《债务转让协│
│ │议》《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均已生效。 │
│ │ (二)交易概述 │
│ │ 1.交易一 │
│ │ 公司子公司湖北越博因业务往来尚欠十堰联横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堰联横│
│ │”)477,960元未清偿。湖北越博、十堰联横及十堰洁城协商一致签署《债权转让协议》, │
│ │湖北越博将对十堰联横的债务转让给十堰洁城,由此十堰洁城对湖北越博享有债权477,960 │
│ │元,湖北越博与十堰洁城同意将互负债权债务在477,960元的范围内抵。 │
│ │ 2.交易二 │
│ │ 湖北越博因业务往来尚欠襄阳市志达海成专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阳志达”)81│
│ │4,328.36元未清偿,湖北越博、十堰洁城及襄阳志达协商一致签署《债务转让协议》,湖北│
│ │越博将对襄阳志达的债务转让给十堰洁城,由此十堰洁城对湖北越博享有债权814,328.36元│
│ │,湖北越博与十堰洁城同意将互负债权债务在814,328.36元的范围内抵消。 │
│ │ 3.交易三 │
│ │ 公司对湖北越博享有不低于16,348,358.59元债权;湖北越博因经营所需,对十堰洁城 │
│ │享有16,348,358.59元债权;武汉汇璞汽车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汉汇 │
│ │璞”)因资金拆借,对公司享有不低于16,348,358.59元债权。经各方协商一致签署《债权 │
│ │债务转让协议》进行债权债务转让及重组,最终湖北越博对十堰洁城享有的16,348,358.59 │
│ │元债权消灭,公司与武汉汇璞互负债权债务在16,348,358.59元的范围内抵销。 │
│ │ 二、本次交易相关方的基本情况 │
│ │ 1.湖北越博 │
│ │ 湖北越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 │ 3.十堰洁城 │
│ │ 十堰洁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贺靖所控制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
│ │ 2.武汉汇璞 │
│ │ 武汉汇璞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贺靖所控制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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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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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占江 1321.00万 16.83 66.35 2022-04-14
南京越博进驰股权投资基金 1062.00万 7.52 95.78 2022-08-29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京协恒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318.24万 4.05 78.00 2020-02-18
企业(有限合伙)
何亚平 51.00万 0.65 --- 201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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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752.24万 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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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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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2-08-29 │质押股数(万股) │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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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6.23 │质押占总股本(%) │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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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南京越博进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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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武汉市武昌区汉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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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2-08-26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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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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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南京越博进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越博进驰”)的通知,│
│ │获悉其将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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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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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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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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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越博动│重庆越博 │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力系统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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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越博动│南京越博 │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力系统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南京越博动│陕西越博 │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力系统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南京越博动│湖北越博 │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力系统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南京越博动│广东富博 │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力系统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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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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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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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聘请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
定》(深证上〔2024〕489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公司股票于2024年7月1日进
入退市整理期,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4年7月19日。
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
块进行股份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
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并与其
签订相关协议,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
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及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
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聘请长城证券为公司主办券商,并与其签订《委托股票转让
协议》,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挂牌、转让服务,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
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以及退市板块股份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包括向中国结算取得股东名
册、报送退市板块股份初始登记申请数据、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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