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743 天地数码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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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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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8-04-04│ 14.70│ 2.0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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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5-25│ 8.33│ 608.8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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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5-13│ 7.34│ 67.6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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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2-03-14│ 100.00│ 1.6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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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8-30│ 7.49│ 556.0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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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9-25│ 7.49│ 62.5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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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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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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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维森智能识别材│ 12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料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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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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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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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转印涂布装备及产│ 6624.50万│ ---│ 1400.04万│ 100.00│ -397.41万│ 2023-12-31│
│品技术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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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3亿平米智能 │ 9475.07万│ 2256.46万│ 2256.46万│ 23.81│ ---│ 2026-10-31│
│识别材料生产线(二│ │ │ │ │ │ │
│期)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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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和研发中心升│ 2455.00万│ ---│ 530.84万│ 100.00│ ---│ ---│
│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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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升级项目 │ 3020.50万│ ---│ 694.05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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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4329.70万│ ---│ 4329.7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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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3亿平米智能 │ ---│ 2256.46万│ 2256.46万│ 23.81│ ---│ 2026-10-31│
│识别材料生产线(二│ │ │ │ │ │ │
│期)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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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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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26 │交易金额(元)│593.9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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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欧元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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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CALOR Gesellschaft für Thermotr│标的类型 │股权 │
│ │ansfer-DruckverfahrenmbH100%股权│ │ │
│ │、REGMA Transfer Thermique SAS10│ │ │
│ │0%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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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GT HOLDINGS (HK) 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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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Andreas Emonts-pohl、Maria Christine Erhardt-Emonts-poh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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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
│ │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
│ │GTHOLDINGS(HK)LIMITED(注册地香港)以5939000欧元的自有资金收购AndreasEmonts-pohl│
│ │持有的德国CALORGesellschaftfürThermotransfer-DruckverfahrenmbH(以下简称“CALOR │
│ │”)100%股权和MariaChristineErhardt-Emonts-pohl持有的法国REGMATransferThermiqueSA│
│ │S(以下简称“RTT”)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通过│
│ │全资子公司GTHOLDINGS(HK)LIMITED持有CALOR和RTT公司100%股权。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收购的交割手续已履行完毕,各方正积极配合办理标的股权所│
│ │需履行的全部权属变更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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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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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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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韩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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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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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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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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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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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市同友印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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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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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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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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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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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迪凯标识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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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投资参股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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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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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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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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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市同友印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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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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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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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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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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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通捷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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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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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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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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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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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迪凯标识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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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投资参股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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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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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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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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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韩琼、刘建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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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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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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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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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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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市同友印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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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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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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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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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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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迪凯标识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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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投资参股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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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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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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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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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市同友印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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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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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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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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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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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通捷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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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2 │
├──────┼────────────────────────────────────────┤
│关联方 │上海迪凯标识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投资参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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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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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周新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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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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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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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
│ │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维森智能识别材料│
│ │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
│ │公司根据收购安徽维森智能识别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维森公司”)100%股权相关│
│ │协议的约定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本次超额业绩奖励人员包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周新春先生│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周新春先生系公司关联自然人│
│ │,本次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构成关联交易,周新春先生已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该事项提交董│
│ │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 │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本次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一)本次超额业绩奖励的背景 │
│ │ 2022年11月,公司与安徽维森公司原股东彭涛、周新春、张举红、申晟、李平东签订了│
│ │《关于安徽维森智能识别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 │),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安徽维森公司100%股权,收购对价12,000万元。上述股权过户工作│
│ │已完成,自2022年12月起安徽维森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 │ (二)本次超额业绩奖励的依据 │
│ │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转让方作为安徽维森公司原股东愿意就安徽维森公│
│ │司于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的业绩作出如下承诺:2022年至2023年两年实现的累计税后净利润│
│ │不低于1,715.00万元;2022年至2024年三年实现的累计税后净利润不低于3,135.00万元。 │
│ │ 业绩承诺分两期进行业绩核算:2022年至2023年两年为第一期,业绩核算时间为2023年│
│ │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15日内,2022年至2024年三年为第二期,业绩核算时间为2024年度审计│
│ │报告出具后的15日内。当期业绩核算后,如安徽维森公司的实现值低于承诺值,则在安徽维│
│ │森公司业绩核算的当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转让方应对差额部分向受让方履行现金补偿义务│
│ │。 │
│ │ 若安徽维森公司2022年至2024年三个年度经审计税后累计净利润值超过3,135万元,则 │
│ │超过部分的20%奖励给届时仍任职于安徽维森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如计算的超额业绩 │
│ │奖励金额超过目标股权作价的20%,则应支付的超额业绩奖励等于目标股权作价的20%,即应│
│ │支付的超额业绩奖励最高不超过2,400万元。 │
│ │ (三)关联方基本信息 │
│ │ 周新春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第7.2.5条的规定,周新春先生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新春先生不属于 │
│ │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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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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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04 │质押股数(万股) │15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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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0.80 │质押占总股本(%) │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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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韩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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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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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1-06-21 │质押截止日 │2024-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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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6-18 │解押股数(万股) │15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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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1月03日韩琼解除质押170.0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4年06月18日韩琼解除质押152.6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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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7-13 │质押股数(万股) │32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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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2.83 │质押占总股本(%)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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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韩琼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1-06-21 │质押截止日 │2024-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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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1-03 │解押股数(万股) │322.60 │
├────────┼──────────────┴────────┴──────────────┤
│质押说明 │2023年07月12日韩琼解除质押199.0万股 │
│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韩琼先│
│ │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购回的手续 │
├────────┼──────────────────────────────────────┤
│解押说明 │2024年01月03日韩琼解除质押17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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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天地数│安徽维森智│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码科技股份│能识别材料│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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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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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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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221
5758股,占本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153456257股的1.4439%。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5
3456257股减少至151240499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
已于2025年4月25日办理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概述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
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17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截至2024年5月6日,公司已实施完成上述股份回购,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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