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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锐科技(30074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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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745 欣锐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8-05-14│ 11.65│ 3.0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11-23│ 9.73│ 77.84万│ ├───────────┼───────────┼───────────┼───────────┤ │增发 │ 2021-09-16│ 29.25│ 2.4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1-24│ 9.73│ 1408.7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8-17│ 25.02│ 1876.5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1-24│ 9.73│ 1355.09万│ ├───────────┼───────────┼───────────┼───────────┤ │增发 │ 2023-06-21│ 36.33│ 13.3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8-17│ 25.02│ 938.2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1-24│ 9.73│ 1763.0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4-28│ 22.26│ 2119.22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众泰汽车 │ 589.88│ ---│ ---│ ---│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能源车载电源自动│ 2.06亿│ 1690.08万│ 1.26亿│ 61.11│-1138.17万│ 2026-06-30│ │化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 │ │ │ │ │ ├─────────┼──────┼─────┼─────┼─────┼─────┼──────┤ │新能源车载电源智能│ 3.08亿│ 3758.72万│ 3758.72万│ 12.19│ 321.61万│ 2027-06-30│ │化生产建设项目(二│ │ │ │ │ │ │ │期) │ │ │ │ │ │ │ ├─────────┼──────┼─────┼─────┼─────┼─────┼──────┤ │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 4.23亿│ 4965.61万│ 8857.64万│ 20.93│ ---│ 2027-06-30│ │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4.02亿│ 49.20万│ 4.02亿│ 100.12│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吴壬华、毛丽萍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 │ │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2026年度银行授信额度暨接受关联方担保│ │ │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综合│ │ │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 │ │为准),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该额度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 │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壬华先生、毛丽萍女士为公司向银行│ │ │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满足公司2026年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26年拟向银行或其他金│ │ │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开│ │ │具银行承兑、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业务。2026年度计划续申请的和新增申请的授│ │ │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壬华先生、毛丽萍女士为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 │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吴壬华先生│ │ │、毛丽萍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吴壬华先生,中国国籍,现担任公司董事长、经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吴壬华先生│ │ │直接持有公司19.84%的股份,通过新余市奇斯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22%的股份。 │ │ │ 毛丽萍女士,中国国籍,现担任公司董事、副经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毛丽萍女士│ │ │直接持有公司1.03%的股份,通过新余市奇斯科技有限公司和新余市鑫奇迪科技有限公司间 │ │ │接持有公司2.53%的股份。 │ │ │ 吴壬华和毛丽萍为夫妻关系,均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 └──────┴────────────────────────────────────────┘ ┌──────┬────────────────────────────────────────┐ │公告日期 │2025-10-14 │ ├──────┼────────────────────────────────────────┤ │关联方 │VISTEON-SHINRY POWER ELECTRONICS,LLC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0.00%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2025年10月13日,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 │ │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日,公司与VisteonCorporation(以下简称“伟世通公司”)、│ │ │关联方VISTEON-SHINRYPOWERELECTRONICS,LLC(以下简称“伟世通欣锐”)签署《ENGINERI│ │ │NGSERVICESAGREEMENT》(以下简称“协议”)。为满足德国某制造商的委托开发要求,伟 │ │ │世通欣锐采购公司及伟世通公司的研发服务。 │ │ │ 由于伟世通欣锐系公司持股50.00%的参股公司,公司高管顾建刚在伟世通欣锐担任联席│ │ │总经理,公司高管陈景俊及朱若愚在伟世通欣锐担任董事,伟世通欣锐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 │本次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 │ │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新余市鑫奇迪科技有限公司 265.00万 1.58 95.61 2026-01-08 ───────────────────────────────────────────────── 合计 265.00万 1.58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1-08 │质押股数(万股) │26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95.61 │质押占总股本(%) │1.58 │ ├────────┼──────────────┴────────┴──────────────┤ │股东名称 │新余市鑫奇迪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1-07 │质押截止日 │2027-07-07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07日新余市鑫奇迪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265.0万股给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 │ │ │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11-08 │质押股数(万股) │43.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29 │质押占总股本(%) │0.26 │ ├────────┼──────────────┴────────┴──────────────┤ │股东名称 │吴壬华 │ ├────────┼──────────────────────────────────────┤ │质押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2-05 │质押截止日 │2025-05-07 │ ├────────┼──────────────┼────────┼──────────────┤ │实际解押日 │2025-04-25 │解押股数(万股) │43.00 │ ├────────┼──────────────┴────────┴──────────────┤ │质押说明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吴壬华先生的通│ │ │知,获悉其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及解除质押的手续 │ ├────────┼──────────────────────────────────────┤ │解押说明 │2025年04月25日吴壬华解除质押43.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8-26 │质押股数(万股) │23.00 │ ├────────┼──────────────┼────────┼──────────────┤ │质押占所持股(%) │0.69 │质押占总股本(%) │0.14 │ ├────────┼──────────────┴────────┴──────────────┤ │股东名称 │吴壬华 │ ├────────┼──────────────────────────────────────┤ │质押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8-23 │质押截止日 │2025-05-07 │ ├────────┼──────────────┼────────┼──────────────┤ │实际解押日 │2024-11-07 │解押股数(万股) │23.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8月23日吴壬华质押了23.0万股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024年01月31日吴壬华质押了25.0万股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024年01月31日吴壬华质押了25.0万股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024年02月05日吴壬华质押了43.0万股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4年11月07日吴壬华解除质押23.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4-29│对外担保 ──────┴──────────────────────────────────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2026年度银行授信额度暨接受关联方担保 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 ),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该额度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 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壬华先生、毛丽萍女士为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2026年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26年拟向银行或其他金融 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开具银 行承兑、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业务。2026年度计划续申请的和新增申请的授信额度 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壬华先生、毛丽萍女士为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吴壬华先生、 毛丽萍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吴壬华先生,中国国籍,现担任公司董事长、经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吴壬华先生直 接持有公司19.84%的股份,通过新余市奇斯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22%的股份。 毛丽萍女士,中国国籍,现担任公司董事、副经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毛丽萍女士直 接持有公司1.03%的股份,通过新余市奇斯科技有限公司和新余市鑫奇迪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 有公司2.53%的股份。 吴壬华和毛丽萍为夫妻关系,均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为解决公司申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实际控 制人吴壬华先生、毛丽萍女士,将视具体情况为公司上述2026年拟申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授 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 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23585670.42元,盈余公积为41424083.04元, 资本公积为2382860772.43元(其中股本溢价2302982860.22元、其他资本公积79877912.21元 )。 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414240 83.04元和资本公积282161587.38元,两项合计323585670.42元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本 次拟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金全部来源于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形成的股本溢价,不属于特定 股东专享或限定用途的资本公积金,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经核查,审计委 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的方案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计委员会 同意公司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 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并将该议案提请 公司股东会审议。 其他 公司本次拟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锐科技”)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变更实施 方式及延期的议案》。同意“新能源车载电源自动化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安徽 欣锐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欣锐”)为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增加安徽 省合肥市为实施地点;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增加向全资子公司增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 长至2027年6月30日。同意“新能源车载电源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二期)”增加安徽欣锐为 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增加安徽省合肥市为实施地点;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由向全资 子公司借款变更为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39号)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7420103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59472341.99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20645830.33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8826511.66元,其中增加股本人 民币37420103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301406408.6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29日到 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 023]第ZI10559号)。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周三)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 络投票,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3号楼35层公司会议室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拟对截 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经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12月31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2025年度 拟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675.85万元。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5年度审计报 告》确认,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6,565.65万元,实 收股本16,761.44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 告》确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4,557.21万元,实 收股本16,761.44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 告》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336.11万元,实 收股本16,761.44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受行业竞争加剧、产品售价下降、人工成本上升、研发费用上涨等因素影响,公司综合毛 利率水平不高,由于以前年度公司存在连续亏损情况,导致公司未弥补亏损累计金额较大,截 至2025年末,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1、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 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 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弥补累计亏损,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2、公司将坚持发挥研发和创新能力的核心竞争力,不断推出更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以技 术领先及规模效应的方式提升产品毛利率。 3、在经营管理方面,公司将在服务好现有客户的同时,积极拓展主营业务相关领域的客 户,优化客户结构。此外,通过加强内控建设,强化风险识别与评估,确保合规运营;通过优 化预算控制,加强成本核算,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公司稳健成长,实现价值最大化。 ──────┬────────────────────────────────── 2026-04-29│委托理财 ──────┴──────────────────────────────────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 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资金存量高效运作,提升资金资产保值增值能 力,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一年以内(含一年)或可随时赎回的理 财产品;理财交易的标的为较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产品,且其预期收益高于同期人民币存款利 率,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不用于股票及其衍 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不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 券及其衍生品。 (四)投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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