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bit.cn-股比特.中国
查股网
 
汉嘉数智(30074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查询个股重大事项(输入股票代码):

资本运作☆ ◇300746 汉嘉数智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8-05-16│ 5.62│ 2.38亿│ ├───────────┼───────────┼───────────┼───────────┤ │增发 │ 2019-08-28│ 19.75│ 3.03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 58139.93│ ---│ 51.00│ ---│ 0.00│ 人民币│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分支机构建设项目 │ 1.46亿│ ---│ ---│ ---│ ---│ ---│ ├─────────┼──────┼─────┼─────┼─────┼─────┼──────┤ │购置公司总部办公用│ 4586.32万│ 4586.32万│ 4586.32万│ 100.00│ ---│ 2021-12-09│ │房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655.68万│ 1655.68万│ 1655.68万│ 100.00│ ---│ 2021-12-15│ ├─────────┼──────┼─────┼─────┼─────┼─────┼──────┤ │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 6827.73万│ ---│ 2000.00万│ 100.00│ ---│ 2020-06-03│ ├─────────┼──────┼─────┼─────┼─────┼─────┼──────┤ │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 2354.25万│ ---│ 5000.00万│ 100.00│ ---│ 2020-04-22│ │目 │ │ │ │ │ │ │ ├─────────┼──────┼─────┼─────┼─────┼─────┼──────┤ │支付收购杭设股份85│ ---│ ---│ 1.05亿│ 100.00│ 6448.60万│ 2020-09-24│ │.68%股权现金对价 │ │ │ │ │ │ │ ├─────────┼──────┼─────┼─────┼─────┼─────┼──────┤ │购置公司总部办公用│ ---│ 4586.32万│ 4586.32万│ 100.00│ ---│ 2021-12-09│ │房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1655.68万│ 1655.68万│ 100.00│ ---│ 2021-12-15│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5-12-12 │转让比例(%) │30.00 │ ├──────┼────────────────┼──────┼────────────────┤ │交易金额(元)│7.13亿 │转让价格(元)│10.52 │ ├──────┼────────────────┼──────┼────────────────┤ │转让股数(股)│6772.10万 │转让进度 │--- │ ├──────┼────────────────┴──────┴────────────────┤ │转让方 │浙江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苏州泰联智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公告日期 │2026-01-16 │转让比例(%) │7.50 │ ├──────┼────────────────┼──────┼────────────────┤ │交易金额(元)│1.78亿 │转让价格(元)│10.52 │ ├──────┼────────────────┼──────┼────────────────┤ │转让股数(股)│1693.03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浙江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苏州泰联智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公告日期 │2026-07-30 │转让比例(%) │28.10 │ ├──────┼────────────────┼──────┼────────────────┤ │交易金额(元)│6.03亿 │转让价格(元)│9.50 │ ├──────┼────────────────┼──────┼────────────────┤ │转让股数(股)│6343.69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 │转让方 │浙江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岑政平、欧薇舟 │ └──────┴────────────────────────────────────────┘ ┌──────┬────────────────┬──────┬────────────────┐ │公告日期 │2026-07-30 │转让比例(%) │16.00 │ ├──────┼────────────────┼──────┼────────────────┤ │交易金额(元)│3.97亿 │转让价格(元)│11.00 │ ├──────┼────────────────┼──────┼────────────────┤ │转让股数(股)│3611.81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 │转让方 │浙江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朱安平、潘伟志 │ └──────┴────────────────────────────────────────┘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7-30 │交易金额(元)│3.02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183│标的类型 │股权 │ │ │35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0%) │ │ │ ├──────┼────────────────┴──────┴────────────────┤ │买方 │岑政平 │ ├──────┼────────────────────────────────────────┤ │卖方 │浙江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1、2026年7月29日,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 │控股股东浙江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岑政平、│ │ │欧薇舟夫妇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城建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岑政平先生转让│ │ │公司股份318335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0%)(302418734.50元),向欧薇舟女士转让公│ │ │司股份316033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0%)(300231977.00元)。 │ └──────┴────────────────────────────────────────┘ ┌──────┬────────────────┬──────┬────────────────┐ │公告日期 │2026-07-30 │交易金额(元)│3.0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160│标的类型 │股权 │ │ │33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0%) │ │ │ ├──────┼────────────────┴──────┴────────────────┤ │买方 │欧薇舟 │ ├──────┼────────────────────────────────────────┤ │卖方 │浙江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1、2026年7月29日,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 │控股股东浙江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岑政平、│ │ │欧薇舟夫妇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城建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岑政平先生转让│ │ │公司股份318335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0%)(302418734.50元),向欧薇舟女士转让公│ │ │司股份316033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0%)(300231977.00元)。 │ └──────┴────────────────────────────────────────┘ ┌──────┬────────────────┬──────┬────────────────┐ │公告日期 │2026-01-16 │交易金额(元)│1.78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930250│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占公司总股本7.50%) │ │ │ ├──────┼────────────────┴──────┴────────────────┤ │买方 │苏州泰联智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浙江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1、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城建集 │ │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或“转让方”)于2025年12月12日与苏州泰联智信│ │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联智信”或“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 │ │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6930250股(│ │ │占公司总股本7.50%)转让给受让方。经双方协商确定为每股10.5211元(含税);股份转让│ │ │总价款为人民币17812.50万元。 │ │ │ 2026年1月1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城建集团提供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 │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 │ │为2026年1月15日。 │ └──────┴────────────────────────────────────────┘ ┌──────┬────────────────┬──────┬────────────────┐ │公告日期 │2025-12-12 │交易金额(元)│7.13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 │交易标的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930250│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占公司总股本7.50%) │ │ │ ├──────┼────────────────┴──────┴────────────────┤ │买方 │苏州泰联智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浙江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1、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城建集 │ │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或“转让方”)于2025年12月12日与苏州泰联智信│ │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联智信”或“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 │ │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6930250股(│ │ │占公司总股本7.50%)转让给受让方。 │ │ │ 经双方协商,标的股份转让对价总额为人民币71,250万元,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10│ │ │.5211元。如上市公司在标的股份交割完成前实施利润分配,则标的股份的交易价格应进行 │ │ │相应调整。 │ │ │ 经双方协商一致,于2025年12月12日签署了《股份转让终止协议》,同意终止筹划本次│ │ │控制权变更事项。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2-25 │ ├──────┼────────────────────────────────────────┤ │关联方 │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5 │ ├──────┼────────────────────────────────────────┤ │关联方 │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5 │ ├──────┼────────────────────────────────────────┤ │关联方 │杭州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股东控股或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5 │ ├──────┼────────────────────────────────────────┤ │关联方 │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股东控股或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5 │ ├──────┼────────────────────────────────────────┤ │关联方 │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股东控股或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5 │ ├──────┼────────────────────────────────────────┤ │关联方 │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5 │ ├──────┼────────────────────────────────────────┤ │关联方 │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5 │ ├──────┼────────────────────────────────────────┤ │关联方 │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股东控股或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5 │ ├──────┼────────────────────────────────────────┤ │关联方 │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股东控股或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浙江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800.00万 16.83 32.62 2025-12-08 苏州泰联智信投资管理合伙 1693.03万 7.50 100.00 2026-06-10 企业(有限合伙) 费禹铭 600.00万 2.66 53.09 2025-01-23 ───────────────────────────────────────────────── 合计 6093.03万 26.99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6-10 │质押股数(万股) │1693.03 │ ├────────┼──────────────┼────────┼──────────────┤ │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7.50 │ ├────────┼──────────────┴────────┴──────────────┤ │股东名称 │苏州泰联智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王鹏程 │ ├────────┼──────────────┬────────┬──────────────┤ │质押起始日 │2026-06-08 │质押截止日 │2027-06-07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6月08日苏州泰联智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1693.025万股给王 │ │ │鹏程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1-23 │质押股数(万股) │6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3.09 │质押占总股本(%) │2.66 │ ├────────┼──────────────┴────────┴──────────────┤ │股东名称 │费禹铭 │ ├────────┼──────────────────────────────────────┤ │质押方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4-07 │质押截止日 │2025-04-14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22日费禹铭解除质押400.0万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12-24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1.43 │质押占总股本(%) │4.43 │ ├────────┼──────────────┴────────┴──────────────┤ │股东名称 │费禹铭 │ ├────────┼──────────────────────────────────────┤ │质押方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4-07 │质押截止日 │2025-04-14 │ ├────────┼──────────────┼────────┼──────────────┤ │实际解押日 │2025-01-22 │解押股数(万股) │10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23日费禹铭解除质押400.0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5年01月22日费禹铭解除质押40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汉嘉设计集│苏州市伏泰│ 2500.00万│人民币 │2025-04-16│2025-12-21│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信息科技股│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份有限公司│ │ │ │ │ │ │ │ ├─────┼─────┼─────┼────┼─────┼─────┼────┼───┼───┤ │汉嘉设计集│苏州市伏泰│ 2500.00万│人民币 │2025-06-27│2025-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信息科技股│ │ │ │ │担保 │ │ │ │公司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汉嘉设计集│苏州市伏泰│ 1900.00万│人民币 │2025-03-19│2025-08-29│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信息科技股│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份有限公司│ │ │ │ │ │ │ │ ├─────┼─────┼─────┼────┼─────┼─────┼────┼───┼───┤ │汉嘉设计集│苏州纳故环│ 1825.00万│人民币 │2025-03-06│2026-02-27│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保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汉嘉设计集│苏州市伏泰│ 1320.00万│人民币 │2025-05-14│2026-05-14│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信息科技股│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份有限公司│ │ │ │ │ │ │ │ ├─────┼─────┼─────┼────┼─────┼─────┼────┼───┼───┤ │汉嘉设计集│苏州市伏泰│ 1150.00万│人民币 │2025-05-22│2026-05-21│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信息科技股│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份有限公司│ │ │ │ │ │ │ │ ├─────┼─────┼─────┼────┼─────┼─────┼────┼───┼───┤ │汉嘉设计集│苏州市伏泰│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1-20│2025-08-29│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信息科技股│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份有限公司│ │ │ │ │ │ │ │ ├─────┼─────┼─────┼────┼─────┼─────┼────┼───┼───┤ │汉嘉设计集│苏州纳故环│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6-30│2026-06-29│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保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汉嘉设计集│苏州纳故环│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1-23│2025-12-20│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保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汉嘉设计集│苏州纳故环│ 999.00万│人民币 │2025-06-11│2026-01-30│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保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汉嘉设计集│苏州纳故环│ 990.00万│人民币 │2025-03-06│2026-03-05│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保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汉嘉设计集│苏州市伏泰│ 823.00万│人民币 │2025-05-30│2025-11-20│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信息科技股│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份有限公司│ │ │ │ │ │ │ │ ├─────┼─────┼─────┼────┼─────┼─────┼────┼───┼───┤ │汉嘉设计集│苏州纳故环│ 700.00万│人民币 │2025-05-06│2026-04-03│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保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汉嘉设计集│苏州纳故环│ 700.00万│人民币 │2025-03-31│2026-03-27│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保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汉嘉设计集│苏州市伏泰│ 680.00万│人民币 │2025-02-28│2026-02-28│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信息科技股│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份有限公司│ │ │ │ │ │ │ │ ├─────┼─────┼─────┼────┼─────┼─────┼────┼───┼───┤ │汉嘉设计集│苏州环境云│ 600.00万│人民币 │2025-03-27│2026-03-26│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信息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汉嘉设计集│苏州纳故环│ 580.00万│人民币 │2025-03-07│2026-02-06│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保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汉嘉设计集│苏州吴江伏│ 500.00万│人民币 │2025-05-06│2026-05-05│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泰纳故环保│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汉嘉设计集│张家港伏泰│ 432.00万│人民币 │2025-06-26│2026-05-25│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环境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汉嘉设计集│苏州纳故环│ 390.00万│人民币 │2025-05-26│2026-05-21│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保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汉嘉设计集│苏州市伏泰│ 177.00万│人民币 │2025-06-10│2025-12-04│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信息科技股│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份有限公司│ │ │ │ │ │ │ │ ├─────┼─────┼─────┼────┼─────┼─────┼────┼───┼───┤ │汉嘉设计集│苏州问源环│ 100.00万│人民币 │2025-06-26│2026-05-25│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境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30│股权转让 ──────┴────────────────────────────────── 1、2026年7月29日,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浙江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分别与潘伟志先生、朱安平 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城建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潘伟志先生转让公司股份1580 16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00%),向朱安平先生转让公司股份20316450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9.00%)。 2、本次权益变动后,潘伟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8016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00%) ,朱安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3164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00%),成为公司持股5.00%以 上股东。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潘伟志先生、朱安平先 生承诺自上述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后12个月内,不减持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 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不 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1、2026年7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城建集团分别与潘伟志先生、朱安平先生签署了《股份 转让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城建集团拟以每股11.00元的价格,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158016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00%)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潘伟志先生,将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203164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00%)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朱安平先生。 本次权益变动后,潘伟志先生、朱安平先生将成为公司持股5.00%以上股东。 ──────┬────────────────────────────────── 2026-07-30│股权转让 ──────┴────────────────────────────────── 1、2026年7月29日,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浙江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岑政平、 欧薇舟夫妇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城建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岑政平先生转让公 司股份318335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0%),向欧薇舟女士转让公司股份31603366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14.00%)。 2、岑政平、欧薇舟夫妇间接持有城建集团100%股份,为城建集团及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协议转让系同一控制下不同主体之间的内部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二级市场减 持。 3、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城建集团变更为岑政平、欧薇 舟夫妇,实际控制人仍为岑政平、欧薇舟夫妇。 4、本次协议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6-10│股权质押 ──────┴────────────────────────────────── 汉嘉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泰联智 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联智信”函告,获悉泰联智信将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解押、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6-09│其他事项 ──────┴────────────────────────────────── 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业绩承诺方沈刚、程倬、 何尉君及苏州泰联智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的业绩补偿款111254070.74元。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补偿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4年9月10日,公司与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伏泰科技”)原 始股东签署了《关于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 转让协议》”)。公司通过股权受让方式取得了伏泰科技51%股权。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显示,因伏泰科技2024年度-2025年度未达成业绩目 标,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方沈刚、程倬、何尉君及苏州泰联智信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金111254070.74元。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 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32)、《关于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 报告》。 二、业绩补偿履行情况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业绩补偿方应当在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履行现金补偿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业绩承诺方已按期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 款合计111254070.74元。业绩承诺方对公司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 ──────┬────────────────────────────────── 2026-05-21│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本次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 会对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9 :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湖墅南路501号,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楼会议室 。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军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6-04-28│对外担保 ──────┴────────────────────────────────── 1、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2026年度担 保总额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21,600万元。 2、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情形,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 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4日、2026年1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026年度 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 元。其中: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5,500万元,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 额度为30,5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3,500万元,为资产 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2,500万元。在前述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同类 担保对象(包括未来期间新增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 于2025年12月25日和2026年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95)、《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10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二)本次拟增加担保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增加为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含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21,600万元,其中公司为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8,500万元,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为13,100万元。拟 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6,6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5,000万元。在前述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对象(包括未来期间新 增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 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发生减值 迹象,确定需计提2025年度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核查,基于谨慎性原则, 公司拟对部分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105927127.62元 ,核销资产22335905.57元。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准备及资产核销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按照相 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 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 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 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基于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1)应收票据组合 应收票据[组合1]本组合为信用等级较高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2]本组合 为信用等级一般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商业承兑汇票 (2)应收账款组合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企业及其他单位的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关联方组合]企业及其他单位的 应收款项 (3)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本组合为信用等级较高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2]本组合为应收客户账款 (4)其他应收款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1]本组合账龄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2]本组合为关联方组合 (5)合同资产组合 合同资产[组合1]未到期质保金 合同资产[组合2]已完成尚未到结算期的工程款组合 (6)长期应收款组合 长期应收款[组合1]应收租赁款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 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 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 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 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 3、长期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 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 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 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 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 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 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 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 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 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 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 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 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 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4、关于资产核销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 值,公司对部分债务人已注销、吊销且无承继单位的往来款项,以及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的其他应收款进行了核销。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5)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2、人员信息: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88名,注册会计 师503名,注册会计师中超过23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2025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77870.5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75128.95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29585.26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44家,2025年度上市公司 审计收费5851.01万元。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包 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农、林、 牧、渔业,建筑业。本公司同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2025年度末,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9490.14万元,职 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 任。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5、诚信记录: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2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 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审计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吴军,1999年9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12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2份、签署多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025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合伙人、签字注 册会计师。 拟签字会计师:刘羽竹,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23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5年开始,作为 本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董孟渊,2004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20年12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3家。 2、诚信记录 拟审计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 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拟收取的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 审计费用不超过1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20万元)。本期审计费根据审计范围和审 计工作量,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2026-04-28│银行授信 ──────┴────────────────────────────────── 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 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融资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根据2026年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整体筹划需要,为保障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等活动的资金需求,便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各项业务的持续稳 定开展,根据公司测算,2026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拟向多家银行机构申请不超 过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开具保函、开具信用证、 应收账款保理、并购贷款、票据贴现等。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 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金额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融资利率 、种类、期限、担保方式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为准。 在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内,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全部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二、审议程序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有效期为本议案 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汉嘉数智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以及董事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实际参加表决的 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以6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 确认及2026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2026-04-27│委托理财 ──────┴────────────────────────────────── 根据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的决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授权期限即将到期。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并且在确保 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 司拟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委托理财额度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且该额度 可滚动使用,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单笔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并提 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委托理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 、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公司的资金使 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 委托理财额度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且该额度可滚动使用,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单笔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 3、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为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以及其他专业机构发行的各种较低风险的中短期理 财产品。但不能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 等。 4、资金来源 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委托理财的要求 公司在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的情况下,根据公司及子公司 现金流的状况,进行理财产品购买或赎回,委托理财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 件。 6、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7、授权期限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2026-04-23│其他事项 ──────┴────────────────────────────────── (一)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披露了《2025年 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10)。公司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00万至45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000万元至5000 万元。 (二)修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00万至2800万元,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600万元至-1300万元。 一、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 2026-04-14│其他事项 ──────┴────────────────────────────────── 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2026]75号、财监法[2026]76号 、财监法[2026]77号、财监法[2026]78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当事人: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案涉期间名为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单位负责人、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原会计机构负责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 规定,财政部组织检查组于2025年对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行 政处罚决定如下:你公司2024年对“大关单元GS0507-R21-01地块八丈井东片安置房及GS0507-G 1/S42-30地块绿地兼社会停车场设计一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等6个EPC联合体项目采用 总额法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上述项目由你公司联合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并提供服务 ,联合体协议明确了各自的工作内容、权利义务和合同价款,你公司负责设计,未主导采购和 施工服务,未承担采购和施工服务的主要责任,只收取设计费、管理费,无法自主决定整个项 目报价。你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方,对上述项目中的采购和施工部分仅承担连带责任,不符合 总额法确认收入的相关条件,应按净额法确认收入,导致2024年多计收入29263.91万元、多计 成本29263.91万元。 上述事实,有检查报告、检查工作底稿、当事人签证和反馈意见等相关证据予以证实。 上述行为违反了2024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不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2024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财政部决 定给予公司警告、通报批评,并处罚款8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分别给予原单位负责人、原主 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原会计机构负责人罚款20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应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与财政部浙江监管局联系,凭财政部浙江监 管局开具的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过中央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将罚款缴入 中央国库,并将缴款凭证等相关材料书面报送财政部监督评价局。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 或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法律另 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 2026-01-30│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双方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 2026-01-21│其他事项 ──────┴────────────────────────────────── 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城建设计研究院有 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对其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期限备案、投资人等事项进行了变更,并 于2026年1月20日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全资子公司变更后工商登记信息 1、名称:浙江汉嘉建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674777203Y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迪尚商务大厦301室 5、法定代表人:叶军 6、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08年05月07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 勘察;人防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出版物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规划 设计管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 理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6-01-16│其他事项 ──────┴──────────────────────────────────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城建集团与泰联智信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由城 建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6930250股(占公司总股本7.50%)无限售流通股份以10.5211元/股 (含税)的价格转让给泰联智信。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 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城建集团)》《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泰联智信)》。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2026年1月1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城建集团提供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 26年1月15日。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完成后。 2、上述数据的略微差异皆因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后,泰联智信持有公司16930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成为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2、本次协议转让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 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承诺其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执行。 ──────┬────────────────────────────────── 2026-01-14│其他事项 ──────┴────────────────────────────────── 1、公司中文名称由“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简称由“汉嘉设计”变更为“汉嘉数智”。 2、公司英文全称由“HanjiaDesignGroupCo.,Ltd.”变更为“HanjiaDigitalIntelligenc eScienceandTechnologyGroupCo.,Ltd.”,英文缩写由“HanjiaDesign”变更为“HanjiaDI” 。 3、公司证券代码不变:300746。 4、证券简称启用日期:2026年1月15日。 一、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情况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2026年1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名称及简称变更的原因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与经营发展需要,2024年公司通过收购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51%股份,向公司注入新资产,主营业务已发生很大变化。公司原名已不能体现目前公司的 业务内涵,为使公司名称与公司主营业务更匹配,更充分体现公司业务发展战略规划,更准确 、更全面反映公司的主营业务性质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同时方便投资者和业务合作伙伴 更好理解公司的战略方向和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将企业名称变更为“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汉嘉数智”。 三、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2026年1月13日,公司已完成了上述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 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1、名称: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17121G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湖墅南路501号迪尚商务大厦 5、法定代表人:叶军 6、注册资本:贰亿贰仟伍佰柒拾叁万捌仟叁佰贰拾捌元整 7、成立日期:1998年06月16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区块链技术 相关软件和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 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 ;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人防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 出版物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 批结果为准)。 ──────┬────────────────────────────────── 2026-01-09│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月9日下午15:00 2.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1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9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9日0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三路5号公司会议室4.会议召开方 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邓志毅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关于提请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3人,代表股份460804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 3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455880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 .92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4924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5% 。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7人,代表股份188134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37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183209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1.625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人,代表股份4924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125%。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 股东会。 ──────┬────────────────────────────────── 2025-12-29│其他事项 ──────┴──────────────────────────────────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或“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或“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由于原拟续聘的2025年度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 所因其他个别审计业务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为避免该事项对公司2025年度审 计工作产生影响,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 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5)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2、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93名,注册会计 师482名,注册会计师中超过1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2024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70397.6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8203.21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30108.98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40家,2024年度上市公司 审计收费6069.23万元。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包 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本公司同 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2024年度末,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8510.76万元,职 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 任。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5、诚信记录: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1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 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审计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吴军,1999年9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12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2份、签署多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025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合伙人、签字注 册会计师。 拟签字会计师:刘羽竹,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23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5年开始,作为 本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董孟渊,2004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20年12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3家。 2、诚信记录 拟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 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亚太事务所及拟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审计收费 2025年度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拟收取的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 审计费用不超过1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2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 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22年至202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25年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 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由于公司原拟续聘的2025年度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因其他个别审计业务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为避免该事项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产生影响,根据公司 业务发展需要和年度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经参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相关规定,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变更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 2025-12-29│其他事项 ──────┴──────────────────────────────────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1月9日 (星期五)下午15:00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02)。 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104)。 2025年12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浙江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 集团”)提交的《关于提请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 的函》。为了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城建集团提请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经公 司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日,城建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1648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60% ,其提案资格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 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股 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对本次股东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9日(星期五)下午15:0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9日上午9:15至下 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 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5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 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 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湖墅南路501号,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楼会议室。 ──────┬────────────────────────────────── 2025-12-25│对外担保 ──────┴────────────────────────────────── 特别提示: 1、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总额预 计为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 2、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情形,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2025年12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求,2026年度公司拟为合并报 表范围内子公司(含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其中:公司 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5500万元,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为30500万元 ;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35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2500万元。在前述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同类担保对象(包括未来 期间新增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公司担保金额 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相关担保事项以 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前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以房产、土地、机 器设备、应收账款、存货、存单、保证金等资产提供抵质押担保;开具履约保函;提供反担保 ;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等。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合并报表 范围内子公司的董事长在前述担保额度内组织实施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701412838 住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培源路1号软件大厦5号楼7楼注册资本:4204.9919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沈刚 ──────┬────────────────────────────────── 2025-12-25│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9日(星期五)下午15:0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9日上午9:15至下 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 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5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 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 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湖墅南路501号,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楼会议室。 ──────┬────────────────────────────────── 2025-12-12│股权转让 ──────┴──────────────────────────────────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 江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出具的《告知函》,因双方未能按照《股 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如期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于同日签署《关 于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终止协议 》”),同意终止筹划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概述 1、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汉嘉设计”)控股股东浙江城建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城建集团”)于2024年9月10日与苏州泰联智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下称“泰联智信”)签署了《关于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 下称“《股份转让协议》”),泰联智信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城建集团持有的公司67721000股 股份,该部分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98%(下称“本次 控制权收购”)。若本次控制权收购事项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城建集团变更为泰联智 信,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岑政平、欧薇舟夫妇变更为沈刚、程倬。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 年9月1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1号)。 2、上市公司完成对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限公司(以下简称“伏泰科技”)51%股份的 收购作为前述股份协议转让的前提条件。2024年11月,上市公司完成对伏泰科技51%股份的收 购,伏泰科技于2024年12月30日纳入合并范围,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截至2025年6月底 ,上市公司已支付完毕全部股份收购款。 3、城建集团与泰联智信于2025年3月签署《关于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 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对《股份转让协议 》第5.1条第(1)款进行豁免。2025年3月,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提名与泰联智信存在密切 关系的三名人士为上市公司董事候选人并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4、2025年6月16日前述股份协议转让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截至本公告日,尚未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二、本次交易终止情况 经双方协商一致,于2025年12月12日签署了《股份转让终止协议》,同意终止筹划本次控 制权变更事项。 ──────┬────────────────────────────────── 2025-12-12│股权转让 ──────┴────────────────────────────────── 1、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城建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或“转让方”)于2025年12月12日与苏州泰联智信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联智信”或“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 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6930250股(占公 司总股本7.50%)转让给受让方。 2、本次权益变动正式实施且股份过户办理完毕后,城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 人岑政平先生、欧薇舟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52.28%减少至44.78%;泰联智信将 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合规性审核 ,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 记手续。本次转让事项能否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城建集团的通知,获悉城建集团与泰联智信于20 25年12月12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由城建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6930250股(占公 司总股本7.50%)无限售流通股份以10.5211元/股(含税)的价格转让给泰联智信。股份转让 总价款为人民币17812.5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份尚未办理过户手续。 ──────┬────────────────────────────────── 2025-12-08│股权质押 ──────┴──────────────────────────────────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浙江城建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的通知,获悉城建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2000万股股份 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 2025-11-24│其他事项 ──────┴──────────────────────────────────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 股子公司董事长被留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市伏泰信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伏泰科技”)董事长、苏州泰联智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实控人之一沈刚先生被苏州市姑苏区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 2025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伏泰科技的通知,其收到苏州市姑苏区监察委员会签发的《解 除留置通知书》,苏州市姑苏区监察委员会已解除对沈刚先生的留置措施。目前沈刚先生已能 正常履职,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2025-11-21│其他事项 ──────┴──────────────────────────────────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全资子公司江苏汉嘉 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汉嘉”)、北京汉嘉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京汉嘉”)、厦门汉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汉嘉”)、上海汉嘉建筑设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海汉嘉”)等四家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近日,公司收到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准予江苏汉嘉注销登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汉嘉的注销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注销完成后,江苏汉嘉将不再 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公司在前述子公司经营区域的业务仍由江苏分公司负责,不会对 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实质 性的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5-11-17│其他事项 ──────┴──────────────────────────────────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伏泰科技”)通知,伏泰科技于近日收到苏州市姑苏区监察委员会签 发的《立案通知书》和《留置通知书》,伏泰科技董事长、苏州泰联智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实控人之一沈刚先生被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 沈刚先生除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伏泰科技董事长外,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拥有完善的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机制,日常经营管理由公司高管团队负责。 目前公司董事、高管均正常履职,董事会依法履行相关职责,公司及下属公司各项经营活 动一切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知悉上述事项的进展及结论,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情况,并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2025-11-17│其他事项 ──────┴──────────────────────────────────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全资子公司江苏汉嘉 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汉嘉”)、北京汉嘉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京汉嘉”)、厦门汉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汉嘉”)、上海汉嘉建筑设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海汉嘉”)等四家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近日,公司收到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 书》,准予厦门汉嘉和上海汉嘉注销登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厦门汉嘉和上海汉嘉的注销登 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注销完成后,厦门汉嘉和上海汉嘉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公司在前述子 公司经营区域的业务仍由厦门和上海分公司负责,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 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5-09-30│其他事项 ──────┴──────────────────────────────────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和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 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8日和2025年9月12日 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2025-074)。2 025年9月30日,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 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1、名称: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17121G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湖墅南路501号迪尚商务大厦 5、法定代表人:岑政平 6、注册资本:贰亿贰仟伍佰柒拾叁万捌仟叁佰贰拾捌元整 7、成立日期:1998年06月16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 勘察;人防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出版物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大数 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 ;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卫星技术 综合应用系统集成;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www.gubit.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