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747 锐科激光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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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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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8-06-13│ 38.11│ 11.1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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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8-17│ 32.96│ 1.3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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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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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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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31726.26│ ---│ ---│ 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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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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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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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功率光纤激光器开│ 5.83亿│ 0.00│ 3.06亿│ 52.56│ ---│ 2020-06-30│
│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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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功率半导体激光│ 5.36亿│ 0.00│ 4.32亿│ 80.53│ ---│ 2022-08-31│
│器产业化及研发与应│ │ │ │ │ │ │
│用工程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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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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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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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及旗下其他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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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旗下其他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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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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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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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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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及旗下其他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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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旗下其他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采购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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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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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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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光谷航天三江激光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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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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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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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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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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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光谷航天三江激光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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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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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采购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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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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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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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锐晶激光芯片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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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原为公司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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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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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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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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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锐晶激光芯片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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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原为公司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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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采购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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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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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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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及旗下其他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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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旗下其他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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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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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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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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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及旗下其他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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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旗下其他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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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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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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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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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及旗下其他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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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旗下其他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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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采购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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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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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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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光谷航天三江激光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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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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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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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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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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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光谷航天三江激光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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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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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采购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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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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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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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锐晶激光芯片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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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原为公司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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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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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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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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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锐晶激光芯片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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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原为公司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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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采购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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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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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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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光谷航天三江激光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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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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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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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子公司武汉睿芯特│
│ │种光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睿芯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睿芯公司2026年拟向武汉光│
│ │谷航天三江激光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激光研究院”)租赁厂房作为研发、│
│ │生产、办公及气源站使用,租赁激光科技园2#厂房1-2楼区域和4#气源站面积共9434.14㎡ │
│ │(2#厂房1层4534.07㎡、2#厂房2层4716.55㎡、4#气源站183.52㎡),拟由2026年1月1日 │
│ │租赁至2026年12月31日,租金预计为566.05万元,物业费为50.90万元;租赁激光科技园内1│
│ │#厂房15层面积1690.32㎡、拟由2026年1月1日租赁至2026年12月31日,租金为88.24万元, │
│ │物业费为9.12万元。 │
│ │ 上述租赁标的2026年租金预计合计为654.29万元,物业费、水电费预计为825.07万元,│
│ │合计1479.36万元。 │
│ │ 2.关联关系说明:激光研究院是控股股东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
│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本次租赁事 │
│ │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武汉光谷航天三江激光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设立时间:2014年9月5日 │
│ │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三路99号(自贸区武汉片区) │
│ │ 主要办公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三路99号(自贸区武汉片区) │
│ │ 法定代表人:吴明 │
│ │ 注册资本:75000万元人民币 │
│ │ 主要股东: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9.33%,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
│ │任公司持股16%。 │
│ │ 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 │ 经营范围:激光产业技术开发、技术转移转化、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激光产品、机电│
│ │一体化设备、信息激光设备的开发、生产、批发兼零售;科技企业孵化服务;货物进出口、│
│ │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
│ │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激光研究院近三│
│ │年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和发展状况平稳。 │
│ │ 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审计):总资产176087.27万元,净资产124324.55万元;主│
│ │营业务收入65855.94万元,净利润127.44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净流量-13644.02万元。 │
│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激光研究院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 │,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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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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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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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受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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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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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2024年12月30日,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科激光”或“公│
│ │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专项资│
│ │金支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
│ │三江”)为公司高性能激光原创技术攻关及产业化项目提供第三笔专项资金支持9000万元。│
│ │因公司暂无增资扩股计划,航天三江以委托贷款的方式,通过具备资质的关联方航天科工财│
│ │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工财务公司”)向公司拨付上述专项资金。公司于2025年3 │
│ │月3日与航天三江、科工财务公司签署《委托贷款合同》,贷款金额9000万元,贷款利率1.80│
│ │%,贷款期内利率保持不变,贷款期限1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 │露的相关公告。 │
│ │ 公司于2025年3月3日与航天三江签订《担保合同》,以抵押方式作为担保,抵押资产为│
│ │公司园区二期研发大楼,一年后净值20866.44万元,连带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
│ │限届满之次日起五年。2025年3月13日,9000万元贷款已拨入公司账户。该9000万元委托贷 │
│ │款合同将于实际提款日一年后到期。 │
│ │ (二)政策依据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下发的《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财企[2012]23│
│ │号)文件规定,“企业集团母公司将资本性财政性资金拨付所属全资或控股法人使用的,应│
│ │当作为股权投资。母公司所属控股法人企业暂无增资扩股计划的,列作委托贷款,与母公司│
│ │签订协议”,因公司暂无增资扩股计划,公司需继续将9000万元专项资金列为委托贷款,与│
│ │航天三江、科工财务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变更协议》,合同期限由一年变更为三年,并向航│
│ │天三江提供担保。 │
│ │ (三)关联关系说明 │
│ │ 科工财务公司受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工”│
│ │)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第(二)项规定,科工财务公 │
│ │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四)表决情况 │
│ │ 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委托贷款合同期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 │
│ │董事周青锋先生、樊京辉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
│ │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
│ │的关联人回避表决。 │
│ │ (五)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及│
│ │重组上市,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航天三江的基本情况 │
│ │ 1.企业名称: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 │
│ │ 2.注册地址、住所:东西湖金山大道九号 │
│ │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4.法定代表人:高辉文 │
│ │ 5.成立日期:1992年11月24日 │
│ │ 6.注册资本:658770万人民币 │
│ │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3000220338 │
│ │ 8.主要股东:航天科工 │
│ │ 9.关联关系说明:航天三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 │规则》7.2.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
│ │ (二)科工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
│ │ 1.企业名称: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2.注册地址、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嘉豪国际中心B座6层、12层 │
│ │ 3.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4.法定代表人:王文松 │
│ │ 5.成立日期:2001年10月10日 │
│ │ 6.注册资本:438489万元人民币 │
│ │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88907 │
│ │ 8.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09H211000001 │
│ │ 9.关联关系说明:科工财务公司受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航天科工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
│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第(二)项规定,科工财务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 │
│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
│ │ 本次关联交易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合同签订日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经协商,本 │
│ │次委托贷款合同期限变更后贷款年利率仍为1.8%。 │
│ │ 四、关联交易协议变更的主要内容 │
│ │ 1.《委托贷款变更协议》 │
│ │ 公司就现有《委托贷款合同》(F-2025030001),向航天三江、科工财务公司申请合同│
│ │期限由一年变更为三年,贷款利率由一年期贷款利率变更为三年期贷款利率,贷款期间利率│
│ │按1.80%执行。 │
│ │ 2.《担保合同》 │
│ │ 担保方式:抵押资产为乙方自有的房屋建筑物,抵押资产三年后价值人民币19113.02万│
│ │元。抵押资产由乙方保管,乙方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资产的完好,不得擅自处置、变卖、│
│ │损坏。 │
│ │ 保证期间:自原《委托贷款合同》及《委托贷款变更协议》项下的委托贷款借款期限届│
│ │满之次日起五年;航天三江根据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担保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
│ │次日起五年。因借款人借款延期的,锐科激光仍同意继续为延期借款提供上述抵押。生效、│
│ │变更和解除:合同自航天三江、锐科激光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
│ │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 │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双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本合同│
│ │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
│ │ 在合同有效期内,具备注资条件时,经航天三江、锐科激光同意可提前终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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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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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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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受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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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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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 │
│ │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
│ │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
│ │25年4月27日,公司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工财务公司”或“财 │
│ │务公司”)签署《金融合作协议》,有效期三年,《金融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存款服务│
│ │、贷款服务、结算服务等。 │
│ │ 2.关联关系说明:航天科工财务公司受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控│
│ │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第(二)项规定,航天科工财务公 │
│ │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3.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 │
│ │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
│ │任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结合2026年资金预测情况,公司及 │
│ │子公司预计2026年在航天科工财务公司申请年度授信额度15亿元(最终以财务公司实际审批│
│ │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贷款总额不超过6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办理存款及结 │
│ │算业务形成的存款单日余额上限不超过8亿元。贷款利率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提供同种类贷 │
│ │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存款利率不低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 │,确保交易定价公允,以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
│ │ 4.关联董事周青锋先生、樊京辉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
│ │次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
│ │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
│ │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
│ │上市,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航天科工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
│ │ (1)企业名称: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关联关系:航天科工财务公司受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
│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第(二)项规定,航天科工财务公司系公 │
│ │司的关联法人,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2.航天科工财务公司武汉分公司基本情况 │
│ │ (1)企业名称: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
│ │ 关联关系:航天科工财务公司武汉分公司受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
│ │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第(二)项规定,航天科工财 │
│ │务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
│ │ 航天科工财务公司受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
│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第(二)项规定,航天科工财务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 │
│ │人,其或其分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构成了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7-20│其他事项
──────┴──────────────────────────────────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0972.45万元,同比增长14.75%;实现营业利润16623.29
万元,同比增长129.88%;实现利润总额16517.47万元,同比增长128.8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15840.76万元,同比增长116.73%。
报告期末,总资产547348.35万元,较期初增长3.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为353904.34万元,较期初增长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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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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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星星先生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等方式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万元。
2.公司总法律顾问邓中辉先生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
式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万元。
3.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邓先琨先生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等方式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万
元。
4.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整体变化趋势和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情
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陈星星先生,总法律顾问邓中辉先生,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邓先琨先生的通知,基于对行
业及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
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拟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星星先生,总法律顾问邓中辉先生,总会计师、董事
会秘书邓先琨先生。
2.增持主体持股情况:截至目前,陈星星先生、邓中辉先生、邓先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
3.陈星星先生、邓中辉先生、邓先琨先生在本次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公司股份
的计划,在本次公告披露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本次增持基于陈星星先生、邓中辉先生、邓先琨先生对公司未来持续
稳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增持股份的金额:陈星星先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万元,邓中辉先生增持金额不低
于人民币40万元,邓先琨先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万元。
3.拟增持价格区间: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整体变化趋势和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波
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日后6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
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
6.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锁定期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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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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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其中:
1、汪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943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7%),计划以集中竞价交
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23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
2、刘晓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5049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15%),计划以集中竞价
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126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
)。
3、李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768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39%),计划以集中竞价
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44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
4、曹磊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4512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26%),计划以集中竞价
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62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
)。
5、李立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896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4%),计划以集中竞价
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22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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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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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其中:
1.刘晓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5049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15%),计划以集中竞价
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126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
)。
近日,公司收到高级管理人员刘晓旭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刘晓旭先生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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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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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
026年5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科技城龙山南街一号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研发楼;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正兵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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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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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其中: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汪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943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7
%),拟在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
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23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768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39%),
拟在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
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44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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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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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武汉锐科光
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
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
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
2025年度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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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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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武汉锐科光
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一季度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
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
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2
026年一季度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资产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
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2026年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407,915.
93元、资产减值损失18,831,233.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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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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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符合公司财务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批。
二、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1831332.8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5368070.47元,提取法定公积
金4536807.0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894960074.41元,母
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142303145.49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
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42303145.49元。
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总股本5616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
金股利0.3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1340800.00元,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股本及派发
股票股利。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股本总数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已完成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2元(含
税),合计派发17971200.00元。如本次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并实施完成后,公司2025年度累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0元(含税),累
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9312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比例为24.29%,同比提升3.2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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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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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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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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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
026年4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科技城龙山南街一号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研发楼;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正兵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02人,持有股份248,299,117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1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持
有股份241,925,1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7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7人,持
有股份6,373,9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50%。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0人,代表股份6,374,222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3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7人,代表股份6,373,92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50%。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以现场方式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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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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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锐科激光”)于2026年3月3
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的
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激励管理办法》”)、《公司长
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终止实施长期股权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一)长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披露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192号),正式启动本计划。本计划
有效期为10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分两期实施,每期有效期5年。
1.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
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1年5月13日,公司披露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
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192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锐科激
光实施本计划。
3.2021年6月29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锐科光纤激光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关于
长期及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自查
,在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不存在内幕
交易行为。
(二)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21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日为2021年8月17日,向335名激励对象授予4320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2.96元
/股。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时间为五年。
2.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对
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7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3.2022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5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4.2023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3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
1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5.2024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
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6.2025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2025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
成登记注销。
二、终止实施长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原因
本计划中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限制性股票,因未达成业绩考核指标,已严格按照公司首
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完成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本计划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尚
未启动实施,当前公司所处市场环境、经营发展实际及核心人才激励需求,均较本计划制定时
发生较大变化。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则,本计划终止后即失去法律效力,所有与
本计划相关文件应终止执行,同步废止《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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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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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4日(星期二)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4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科技城龙山南街一号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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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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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业绩和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6695.69万元,同比增长8.43%;实现营业利润15382.34万
元,同比增长27.67%;实现利润总额15359.74万元,同比增长26.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6639.44万元,同比增长23.9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8864.08万元,同比增长197.08%。
报告期末,总资产535167.61万元,较期初增长0.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为341913.23万元,较期初增长4.53%。
(二)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激光器市场需求提升和应用领域拓展,公司核心业务稳中有进、新兴市场重点
突破、国际业务不断拓展、售后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中高功率连续激光器、特种光源产品、超
快激光器的销售收入实现了显著增长。同时,公司积极践行提质增效行动,开展重点产品成本
分析,系统性推进产品全价值链成本管控,毛利率维持平稳;强化预算管控,严格执行预算过
程监督和分析,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控制良好;深入“两金”(应收账款和存货)
分类管控,通过常态化管控和专项治理行动相结合,有效控制了“两金”规模并优化“两金”
结构,减值损失计提金额大幅减少。基于上述原因,经营业绩稳步增长。
(三)主要数据及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超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97.08%,主要原因
:营业收入显著增长、成本管控能力增强、期间费用管控良好、“两金”结构持续优化,公司
盈利能力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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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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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13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9:15—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科技城龙山南街一号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研发楼;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正兵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9人,持有股份2488365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0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持有股份241924895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7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7人,持有股份6911689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07%。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67人,代表股份6911689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67人,代表股份6911689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07%。
2.公司全体董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以现场方式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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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资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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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子公司武汉睿芯特种
光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睿芯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睿芯公司2026年拟向武汉光谷航
天三江激光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激光研究院”)租赁厂房作为研发、生产、
办公及气源站使用,租赁激光科技园2#厂房1-2楼区域和4#气源站面积共9434.14㎡(2#厂房1
层4534.07㎡、2#厂房2层4716.55㎡、4#气源站183.52㎡),拟由2026年1月1日租赁至2026年
12月31日,租金预计为566.05万元,物业费为50.90万元;租赁激光科技园内1#厂房15层面积1
690.32㎡、拟由2026年1月1日租赁至2026年12月31日,租金为88.24万元,物业费为9.12万元
。
上述租赁标的2026年租金预计合计为654.29万元,物业费、水电费预计为825.07万元,合
计1479.36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激光研究院是控股股东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本次租赁事项构
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武汉光谷航天三江激光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时间:2014年9月5日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三路99号(自贸区武汉片区)
主要办公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三路99号(自贸区武汉片区)
法定代表人:吴明
注册资本:75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9.33%,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
公司持股16%。
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激光产业技术开发、技术转移转化、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激光产品、机电一
体化设备、信息激光设备的开发、生产、批发兼零售;科技企业孵化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激光研究院近三年业务未
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和发展状况平稳。
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审计):总资产176087.27万元,净资产124324.55万元;主营
业务收入65855.94万元,净利润127.44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净流量-13644.02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激光研究院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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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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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30日,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科激光”或“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专项资金支
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三江”
)为公司高性能激光原创技术攻关及产业化项目提供第三笔专项资金支持9000万元。因公司暂
无增资扩股计划,航天三江以委托贷款的方式,通过具备资质的关联方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科工财务公司”)向公司拨付上述专项资金。公司于2025年3月3日与航天三
江、科工财务公司签署《委托贷款合同》,贷款金额9000万元,贷款利率1.80%,贷款期内利率
保持不变,贷款期限1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5年3月3日与航天三江签订《担保合同》,以抵押方式作为担保,抵押资产为公
司园区二期研发大楼,一年后净值20866.44万元,连带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
满之次日起五年。2025年3月13日,9000万元贷款已拨入公司账户。该9000万元委托贷款合同
将于实际提款日一年后到期。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下发的《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财企[2012]23号
)文件规定,“企业集团母公司将资本性财政性资金拨付所属全资或控股法人使用的,应当作
为股权投资。母公司所属控股法人企业暂无增资扩股计划的,列作委托贷款,与母公司签订协
议”,因公司暂无增资扩股计划,公司需继续将9000万元专项资金列为委托贷款,与航天三江
、科工财务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变更协议》,合同期限由一年变更为三年,并向航天三江提供
担保。
(三)关联关系说明
科工财务公司受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工”)
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第(二)项规定,科工财务公司系
公司的关联法人,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四)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委托贷款合同期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
周青锋先生、樊京辉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
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
回避表决。
(五)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及重
组上市,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航天三江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住所:东西湖金山大道九号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高辉文
5.成立日期:1992年11月24日
6.注册资本:658770万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3000220338
8.主要股东:航天科工
9.关联关系说明:航天三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7.2.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科工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嘉豪国际中心B座6层、12层
3.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王文松
5.成立日期:2001年10月10日
6.注册资本:438489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88907
8.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09H211000001
9.关联关系说明:科工财务公司受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航天科工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第(二)项规定,科工财务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事项
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合同签订日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经协商,本次
委托贷款合同期限变更后贷款年利率仍为1.8%。
四、关联交易协议变更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变更协议》
公司就现有《委托贷款合同》(F-2025030001),向航天三江、科工财务公司申请合同期
限由一年变更为三年,贷款利率由一年期贷款利率变更为三年期贷款利率,贷款期间利率按1.
80%执行。
2.《担保合同》
担保方式:抵押资产为乙方自有的房屋建筑物,抵押资产三年后价值人民币19113.02万元
。抵押资产由乙方保管,乙方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资产的完好,不得擅自处置、变卖、损坏
。
保证期间:自原《委托贷款合同》及《委托贷款变更协议》项下的委托贷款借款期限届满
之次日起五年;航天三江根据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担保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
起五年。因借款人借款延期的,锐科激光仍同意继续为延期借款提供上述抵押。生效、变更和
解除:合同自航天三江、锐科激光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
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
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合同的变更
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双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本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
条款的效力。
在合同有效期内,具备注资条件时,经航天三江、锐科激光同意可提前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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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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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
.4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
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前三季
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财务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至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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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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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13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10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2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科技城龙山南街一号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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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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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人数为297人,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320249
1股,占回购前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科激光”、“公司”)总
股本的0.5670%,回购价格为25.18元/股,回购总金额为80651114.78元。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64802491股变更为561600000股。
3、本次回购注销首期股权激励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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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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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科技城龙山南街一号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研发楼;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正兵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8人,持有股份2475414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2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持有股份242205016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8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4人,持有股份533648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48%。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6人,代表股份5616601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80121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4人,代表股份533648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48%。
2.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以现场方式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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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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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
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志国、朱建弟
注册时间:2011年1月24日
营业期限:2011年1月24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
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
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他业务。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审计收费8.54亿元,本公司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2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
表1: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表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
施4次,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崔松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管琳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洪勇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其与公司股东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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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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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1
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4月2
7日,公司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工财务公司”或“财务公司”)
签署《金融合作协议》,有效期三年,《金融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存款服务、贷款服务、
结算服务等。2.关联关系说明:航天科工财务公司受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
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第(二)项规定,航天科工财
务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结合2026年资金预测情况,公司及子公司
预计2026年在航天科工财务公司申请年度授信额度15亿元(最终以财务公司实际审批的授信额
度为准),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贷款总额不超过6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办理存款及结算业务形成
的存款单日余额上限不超过8亿元。贷款利率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
的利率,存款利率不低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确保交易定价
公允,以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4.关联董事周青锋先生、樊京辉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
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
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
市,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航天科工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住所、主要办公地: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嘉豪国际中心B座6层、
12层
(3)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王文松
(5)成立日期:200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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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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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科技城龙山南街一号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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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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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科激光”或“公司”)于2025年7月2
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10月10日召开了202
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首期股权激励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鉴于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与制定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2023年、2024年
度经营业绩无法满足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
目标,263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而不符合《激励计划》第二个和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3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上
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202491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
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剩余全
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3202491股,公司注册资本将从人民币564802491
元减至人民币56160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
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
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1月24日
2、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龙山南街1号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锐科激光证券管理部
联系电话:027-6552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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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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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科激光”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核
心技术人员卢昆忠先生的辞职申请,卢昆忠先生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离职后卢昆忠
先生将担任公司与深圳技术大学集成电路与光电芯片学院讲席教授和深圳技术大学—锐科激光
联合实验室的负责人。公司将与深圳技术大学形成深度合作,未来将在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集
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光电信息工程、集成电路工程等领域加强合作,为相关领域创新发展
与公司业务拓展提供支撑。
本次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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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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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续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
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续保责任保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事项将直接提交2025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
如下:
一、拟续保的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含子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方案框架内办理公司及全体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续保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
;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
事项等),以及在今后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
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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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0246697.60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准
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2025年6月末的各
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资产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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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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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11:00以现场
会议形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华兵先生召集并主持。通
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
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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