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752 隆利科技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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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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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隆利科技发展│ 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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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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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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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i-LED显示模组新│ 1.82亿│ 918.79万│ 1.40亿│ 76.86│ 0.00│ 2024-12-31│
│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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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背光显示模组扩 │ 1.35亿│ 0.00│ 1.32亿│ 97.09│ 997.51万│ 2021-03-31│
│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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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尺寸Mini-LED显│ 2.04亿│ 5437.87万│ 1.48亿│ 72.26│ 0.00│ 2025-12-31│
│示模组智能制造基地│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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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8750.00万│ 0.00│ 8750.00万│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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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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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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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福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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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持有其9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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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取租赁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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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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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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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福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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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持有其9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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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取房租、水电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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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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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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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福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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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持有其9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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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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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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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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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福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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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持有其9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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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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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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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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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福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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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持有其9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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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取租赁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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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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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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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福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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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持有其9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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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取房租水电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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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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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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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福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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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持有其9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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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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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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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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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福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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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持有其9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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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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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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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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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3-31 │质押股数(万股) │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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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5.98 │质押占总股本(%) │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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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吴新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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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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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3-30 │质押截止日 │2024-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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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5-06 │解押股数(万股) │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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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3月30日吴新理质押了1500万股给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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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4年05月06日吴新理解除质押15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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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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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隆利│厦门市隆利│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股份有│科技发展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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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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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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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
0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和/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回
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18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7
.18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2207483股(含本数),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8%;
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7.18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1103
742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5-004)、2025年1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上的《回购报告书》(2025-00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
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年1月15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485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2%(总股本以2025年1月15日收市后的
225243456股为基数)。最高成交价为17.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
30178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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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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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
信心,同时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
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公司在综合考量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
素的基础上,结合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回购公
司部分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
实施完成之日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若公司回
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法》关于减资的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债权人,
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
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18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
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
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本次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本次股份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计划
,具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
3、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当前总股本的比例: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
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18元/股(含本数)。按回购
金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7.18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2207483股
(含本数),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8%;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
7.18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1103742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9%。具体回购
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
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
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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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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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本合同约定从2025年开始执行,尚未确认收入,本合同的终止,不会对公司本
年度的生产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近年来,公司积极拓展车载业务,公司车载业
务正在稳步发展中,因此,也不会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敬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的概述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与RobertBoschGmb
H(德国博世集团,以下简称“德国博世”)正式签署了《Multi-annualContract》(以下简
称“《长期合同》”)。根据《长期合同》的约定,公司将为德国博世的BMW(宝马汽车)项
目提供2025-2033年所需的车载Mini-LED背光显示模组产品。上述合同合计金额为4.21亿美元
,约折合为人民币30.27亿元(与提示性公告披露的汇率一致,最终以结算金额为准),具体
内容详见2022年10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签订日常经营
重大合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及于2022年1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5)。
2024年8月2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重大合同的风险
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近日,公司与德国博世就该事项进行了进一步的沟通,决定终止该《长期合同》。
二、合同进展情况
本合同为国际长期合同,合同期限为2025年-2033年。上述合同签署后,公司积极努力推
进合作,但在前期产品开发阶段,双方对合同中关于产品要求存在一定争议和分歧。近日,公
司与德国博世就该事项进行了进一步的沟通,上述争议和分歧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决定终止该
《长期合同》。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约定从2025年开始执行,尚未确认收入,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业绩和财务
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近年来,公司积极拓展车载业务,目前公司凭借先进的技术水平、高品质的生产能力、快
速的客户需求响应能力得到了众多车载tier1和终端客户的认可,目前已经与tier1客户如大陆
、佛吉亚、伟世通、德赛西威、友达等知名企业,终端车载客户如比亚迪、蔚来、理想、小鹏
、上汽、吉利、极氪、现代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车载业务正在稳步发展中。
因此,本合同的终止,也不会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未
来,公司将继续专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完善产业布局,促进公司健康、
持续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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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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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利科技”)于2024年10月9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股东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
“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盛海通民企高质量发展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国盛资本”)持有公司股份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数量225243456
股的5.33%,国盛资本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5243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1.00%。
股东廉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319985股,占公司总股本数量225243456股的5.47%,廉健先
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5243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期限为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2024年10
月30日-2025年1月29日)。
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廉健)》,本次权益变动后,廉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1262085股,持股比例降低至4.9999
6%,廉健先生不再是隆利科技持股5%以上的股东。
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国盛资本)》,本次权益变动后,国盛资本持有公司股份11262100股,持股比例降低至4.9999
7%,国盛资本不再是隆利科技持股5%以上的股东。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国盛资本、廉健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获悉国盛资本在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2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
份223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0.99355%。廉健先生在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13日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23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0.99390%。国盛资本、廉健先
生经综合考虑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剩余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不再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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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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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
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履行邀请招标程序,拟聘致同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承担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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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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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8月14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总股本由22759945
0股变更为225243456股,注册资本由227599450元变更为22524345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9)。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的《
登记通知书》(业务流程号:22410481733),(本次变更登记无需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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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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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最新实施进展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及数量
1、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
人民币4000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
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于2023年11月3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的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97元/股(
含本数)。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4.97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
不低于1601922股(含本数),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70%;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24.97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800961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
3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
2、截至2024年6月21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14049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38%(公司当时总股本为227599
450股),最高成交价为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6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995331.46元(不
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为12.74元/股。上述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含预留份额)拟通过非交
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的股票,受让的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784500股,约
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34%。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情况
根据《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
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含预留份额)的资金规模不超过9994530元,以“份"作为认购
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9994530份,并设置预留份额1751750份
,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预计为17.53%,具体资金总额及份数根据参与对象实际出资
金额确定;资金来源为公司提取的专项激励基金、员工合法薪酬、持有人自有资金及法律法规
规定的其它方式的资金,其中员工的自筹资金与公司计提的专项奖励基金的比例为55%:45%;
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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