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752 隆利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8-11-21│ 20.87│ 3.5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12-20│ 14.79│ 5168.0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9-14│ 12.63│ 1066.10万│
├───────────┼───────────┼───────────┼───────────┤
│可转债 │ 2020-10-29│ 100.00│ 3.18亿│
├───────────┼───────────┼───────────┼───────────┤
│增发 │ 2023-05-24│ 15.06│ 2.9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4-03│ 12.55│ 4085.6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3-25│ 12.55│ 2663.2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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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厦门市隆利科技发展│ 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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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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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i-LED显示模组新│ 1.82亿│ 3293.49万│ 1.85亿│ 101.35│ 1470.48万│ 2024-12-31│
│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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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背光显示模组扩 │ 1.35亿│ 0.00│ 1.32亿│ 97.09│ 1220.85万│ 2021-03-31│
│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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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尺寸Mini-LED显│ 2.04亿│ 1329.40万│ 2.07亿│ 101.48│ 0.00│ 2025-12-31│
│示模组智能制造基地│ │ │ │ │ │ │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8750.00万│ 0.00│ 8750.00万│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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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隆利│厦门市隆利│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股份有│科技发展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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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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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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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5月15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
本、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变更后《营业执照》的具体情况
名称: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65865164D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吴新理
注册资本:32286.9478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08月16日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富社区建盛路1号隆利科技广场1栋701
经营范围:发光二极管(LED)、背光源、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
口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模具制造
;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普通货运;发光二
极管(LED)、背光源、电子产品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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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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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
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
象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9.7万份不得行权;27名激励对象于第二个行权
期的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B,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80%,其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的20
%共计9.94万份不得行权;7名激励对象于第二个行权期的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C,对应个人层
面可行权比例为50%,其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的50%共计4.75万份不得行权;13名激励对象
于第二个行权期的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D,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0,其当期计划行权的股
票期权的100%共计29.7万份不得行权,经审议,同意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计114.
09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经公司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
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注销的部分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
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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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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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周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2026年5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富社区建盛路1号隆利科技广场1栋701公
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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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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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行权的期权简称:隆利JLC2;
2、本次行权的期权代码:036561;
3、本次行权涉及人员62人,行权数量为212.21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3%;
4、本次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行权价格:12.55元/份;
5、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是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212.21万股A股普通股股票,行权后公
司总股本增加无限售流通股212.21万股,股本由228,498,956股增加到230,621,056股;
6、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目前公司已办理完成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集
中行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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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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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办公地
址,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地址等同步变更。为便于投资者与公司沟通交流,现
将变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网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具体
如下:
公司网址:www.blbgy.com
联系电话:0755-28111336
传真:0755-29819988
电子邮箱:longli@blbgy.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富社区建盛路1号隆利科技广场1栋701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上述变更事项,若由此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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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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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资格的激励对象人数:62名。
2、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212.21万份。
3、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2.55元/股。
4、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尚需公司按规定办理行权手续之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于第二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符合股票期权行权资
格的激励对象共计62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212.21万份。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实施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2、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00万份。
4、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2.55元/股。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97人。
6、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
7、等待期: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
4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偿还债务等。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
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
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权益
同时受行权条件约束,且行权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9、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
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2、特别提示:上述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
实质承诺。
根据各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营业收入增长率实际完成率R=各考核
年度实际完成值/业绩考核目标值),公司依据下表确定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增长率实际达成率R未达到8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当年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10、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
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当期实际可行权股票的数量。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档次
。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可行权的股份数量
:
二、董事会关于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为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对应总体可行权比例为50%。本
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于2024年4月3日登记完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
票期权即将进入第二个行权期。
(五)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212.21万份。行权期内,股票期权行权完毕前,如公司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的,应当相应调整
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
(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2.55元/股。行权期内,股票期权行权完毕前,如公司发
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的,应当相应
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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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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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的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征、经营发展实际情况、
战略发展目标、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
学的分红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
稳定性。
二、本规划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的短
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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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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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决定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共计114.09万份,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4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
关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就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
内部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有
关的异议。2024年3月1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2024年3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
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就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4年4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5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8、2025年4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
权期符合行权资格的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就公司2024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5年5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集中行权结
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10、2025年5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
的公告》。
11、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2、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9.7万份不得行权;27名激励对象于第二个行权期的个人绩效
评价结果为B,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80%,其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的20%共计9.94万
份不得行权;7名激励对象于第二个行权期的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C,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为50%,其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的50%共计4.75万份不得行权;13名激励对象于第二个行权
期的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D,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0,其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的100%
共计29.7万份不得行权。上述不得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决定注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共计114.09万份,尚需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期权注销手续。本次股票
期权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且已取得公司202
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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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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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包
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预计不超过280000万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
公司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的情况
根据2026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及子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拟向
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80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
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
、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生产经营
需要,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
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并提请股东会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
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门在董事会决议框架内负责银行贷款
办理和使用的具体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及子公司承担,前本公司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述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止。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
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包含纳入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预计不超过2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并提请股东会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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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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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
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
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
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
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使用的产品。拟投资的产品品种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
4、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需求。
5、具体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
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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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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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议案内容涉及
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
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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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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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描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
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
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
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拟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
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
、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
、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合计2,899.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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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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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作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
,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2025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
。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
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
业,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3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
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
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
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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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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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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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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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2日,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方案分配基准为2025年度。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弥补亏损和提取任
意公积金的情形,法定公积金按照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879875.09元,截至
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7558841.34元;2025度母公司报表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91841749.58元,截至期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76963193.73元。根据合并报表和
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57558841.34元。
3、在保证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本着积极响应政策导向、与股东共享公司经
营成果的原则,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以现有总股本22849895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分红22849895.60元(
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319898538
股(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转增金额未超过
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不送红股。
4、2025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为22849895.6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37.53%。
5、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和/或自
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截至2025年7月18日,
公司此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3207200股,成交总金额为59925089.40元(不含交易费用)。
6、2025年度,公司预计累计现金分红为22849895.60元,股份回购总额为59925089.40元
(不含交易费用),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82774985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35.96%。
7、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因股票期权行权等导致公司总股本或本次利
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动的,现金分红将按照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资本公积
转增实施分派的股本基数也将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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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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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3月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非交易过户,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最新实施进展公告
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及数量
1、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和/或自
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18元/股(含本数)。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7.18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2207
483股(含本数),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8%;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价格
上限27.18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1103742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9%。具体
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
2、截至2025年7月18日,公司此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207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0%(截至目前,公司总股
本为228498956股),最高成交价为22.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9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99
25089.40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为18.68元/股。
3、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3月3日召开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本员工持股计划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的股票,受让的股
份总数合计不超过3207200股,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40%。具体内
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情况
根据《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
资金规模不超过30115608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
上限为30115608份,具体资金总额及份数根据参与对象实际出资金额确定;资金来源为员工合
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涉及公司
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不涉及第三方为员工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
等安排;参与对象为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公司认定合适的激励对象。
根据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情况及最终缴款的审验结果,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
认购的员工为41人,实际缴纳认购资金总额为30115608元,认购份额30115608份,认购份额对
应股份数量为3207200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员
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情况
一致。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6)第441C000075号)。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开立、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2026年3月11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公司2026年
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
计划,账户号码:0899525435。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6年3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A股普通股3
207200股股票已于2026年3月31日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
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1.40%,过
户价格为9.39元/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
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
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解锁时点分别为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
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比例分别为50%、50%,锁定期届满后,具体解锁
比例根据公司业绩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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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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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期权简称:隆利JLC3
2、股票期权代码:036629
3、授予日:2026年3月9日
4、授予人数:22人
5、行权价格:18.77元/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业务指南》等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审核确认,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2026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800万份期权的登记工作。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2、2026年2月6日,公司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华商律
师事务所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6年2月7日,公司披露了《2026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公告。
3、2026年2月7日至2026年2月1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
内部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与本次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异议。2026年2月25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
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4、2026年3月3日,公司召
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广东华商律
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6年3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等公告。
5、2026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6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授
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6年3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公司2
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等公告。
二、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1、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日:2026年3月9日
4、授予数量:800万份
5、行权价格:18.77元/股
6、授予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22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草案
时在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以及公司董事会认定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的总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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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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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授予日:2026年3月9日
2、授予数量:800.00万份
3、行权价格:18.77元/份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向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2026年3月9日为授
予日,以18.77元/股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2名激励对象授予800.00万份股票期权。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一)激励工具:股票期权
(二)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行权价格:18.77元/份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22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草案时在公司
(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
公司董事会认定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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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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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3日(周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3月3日9:15-2026年3月3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建盛路1号隆利科技广场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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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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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3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3月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5日(周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
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建盛路1号隆利科技广场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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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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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会议,经民主
选举,一致同意选举庄世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庄世强先生作为职工代表
董事将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6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任期自职工代表会议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庄世强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本次职工代表董事选举产生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庄世强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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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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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9日(周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
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2025年12月29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鹊山路光浩工业园G栋公司会议室
。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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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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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12月29日(周一)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周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周一)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参加网络投票;(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鹊山路光浩工业园G栋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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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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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一)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4
年7月30日,公司披露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
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持股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二)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2
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
告。
(三)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设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
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同日,公司召开2024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
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四)2024年9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784500股
股份已于2024年9月12日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1.38%,过户价格
为12.7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六)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分别召开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
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条件成
就的议案》。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784500股,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全部出售完毕,出售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34%,并已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完成相关资产清算、收益分配等工
作。
公司在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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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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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9月8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取消监
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的《
登记通知书》(业务流程号:22511715800),(本次变更登记无需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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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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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数量:784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4%。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分别召开了2024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持股计划(草案)》”)、《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解
锁条件已成就,解锁数量为784500股,占本次持股计划总股数的10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
34%。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4
年7月30日,公司披露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
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持股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设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
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同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四)2024年9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784500股
股份已于2024年9月12日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1.38%,过户价格
为12.7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六)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分别召开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
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条件成
就的议案》。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一)锁定期届满情况
根据公司《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24个月,
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
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分一
期解锁100%标的股票,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完成度和持有人个人考核结果综合计
算确定。
2024年9月12日,“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784500股
股份已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5年9月11日届满。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对个人绩效指标进行考核,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A
)、良好(B)、不合格(C)三个档次。
若解锁期内,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达到良好(B)或以上的,对应标的股票按可解锁比例解
锁。持有人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能解锁的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择机出售
,出售相应标的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归公司所有,公司在扣除该部分现金分红款(如有)后返还
持有人原始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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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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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
25年8月11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上午11:00在深圳市
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鹊山路光浩工业园G栋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
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
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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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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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
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拟对公司2025年6月30日
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
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
、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
款、存货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合计288.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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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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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拟对2024年员工持股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进行分配,本次预留份额的分配事项在管理
委员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
(一)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4年7月30日,公司披露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
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持股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设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
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同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四)2024年9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784500股
股份已于2024年9月12日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1.38%,过户价格为1
2.7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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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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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27.18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7.18元/股测算,
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2207483股(含本数),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8%;按回购金额下限
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7.18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1103742股,约占公
司当时总股本的0.4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
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2025年1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2025-004)、2025年1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回购报告书》(2025-005)。
2025年5月2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集中行权结果
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是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325.55万股A股普通股
股票,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增加无限售流通股325.55万股,股本由225243456股增加到228498956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集中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37)。
截至2025年7月18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年1月15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485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2%(总股本以2025年1月15日收市后的
225243456股为基数)。最高成交价为17.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
30178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首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
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2025年2月14日,公司取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的承诺函,公司实际贷款金额与已回购的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回购方
案金额的上限,且具体业务满足《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
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要求,并符合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的贷款政策、标准和程
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
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在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2025年3月3日
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2025年4
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202
5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2025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
39)、2025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
25-04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2025年6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207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0%(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228498
956股),最高成交价为22.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9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9925089.4元
(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7月18日,实际回购股份
资金总额已达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本次
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股份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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