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752 隆利科技 更新日期:2025-07-3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8-11-21│ 20.87│ 3.5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12-20│ 14.79│ 5168.0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9-14│ 12.63│ 1066.10万│
├───────────┼───────────┼───────────┼───────────┤
│可转债 │ 2020-10-29│ 100.00│ 3.18亿│
├───────────┼───────────┼───────────┼───────────┤
│增发 │ 2023-05-24│ 15.06│ 2.9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4-03│ 12.55│ 4085.65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厦门市隆利科技发展│ 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Mini-LED显示模组新│ 1.82亿│ 2090.13万│ 1.52亿│ 83.28│ 0.00│ 2024-12-31│
│建项目 │ │ │ │ │ │ │
├─────────┼──────┼─────┼─────┼─────┼─────┼──────┤
│LED背光显示模组扩 │ 1.35亿│ 0.00│ 1.32亿│ 97.09│ 2209.71万│ 2021-03-31│
│建项目 │ │ │ │ │ │ │
├─────────┼──────┼─────┼─────┼─────┼─────┼──────┤
│中大尺寸Mini-LED显│ 2.04亿│ 1.01亿│ 1.94亿│ 94.97│ 0.00│ 2025-12-31│
│示模组智能制造基地│ │ │ │ │ │ │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8750.00万│ 0.00│ 8750.00万│ 100.00│ 0.00│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24 │
├──────┼────────────────────────────────────────┤
│关联方 │深圳市福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曾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取租赁服务费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4 │
├──────┼────────────────────────────────────────┤
│关联方 │深圳市福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曾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取房租水电费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4 │
├──────┼────────────────────────────────────────┤
│关联方 │深圳市福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曾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隆利│厦门市隆利│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股份有│科技发展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07-18│股权回购
──────┴──────────────────────────────────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27.18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7.18元/股测算,
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2207483股(含本数),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8%;按回购金额下限
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7.18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1103742股,约占公
司当时总股本的0.4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
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2025年1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2025-004)、2025年1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回购报告书》(2025-005)。
2025年5月2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集中行权结果
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是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325.55万股A股普通股
股票,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增加无限售流通股325.55万股,股本由225243456股增加到228498956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集中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37)。
截至2025年7月18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年1月15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485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2%(总股本以2025年1月15日收市后的
225243456股为基数)。最高成交价为17.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
30178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首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
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2025年2月14日,公司取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的承诺函,公司实际贷款金额与已回购的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回购方
案金额的上限,且具体业务满足《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
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要求,并符合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的贷款政策、标准和程
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
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在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2025年3月3日
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2025年4
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202
5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2025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
39)、2025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
25-04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2025年6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207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0%(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228498
956股),最高成交价为22.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9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9925089.4元
(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7月18日,实际回购股份
资金总额已达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本次
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股份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5-05-28│其他事项
──────┴──────────────────────────────────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12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7.4万份不得行
权;1名激励对象于第一个行权期的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C,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50%,
其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的50%共计0.75万份不得行权,经审议,同意将公司2024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合计48.15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的公告》。
近日,经公司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
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注销的部分股票
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
2025-05-20│其他事项
──────┴──────────────────────────────────
1、本次行权的期权简称:隆利JLC2;
2、本次行权的期权代码:036561;
3、本次行权涉及人员85人,行权数量为325.55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5%;
4、本次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行权价格:12.55元/份;
5、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是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325.55万股A股普通股股票,行权后公
司总股本增加无限售流通股325.55万股,股本由225,243,456股增加到228,498,956股;
6、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
关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
内部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有
关的异议。2024年3月1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2024年3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
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4月3日,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6、
2025年4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2025-04-24│对外担保
──────┴──────────────────────────────────
特别提示: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为额度内部分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和抵押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预计不超过2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在
前述额度范围内的为部分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和抵押担保。
公司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综合授信额度
根据2025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及子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拟向
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80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
授信额度为准),及为额度内部分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和抵押担保,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票据贴现等综合
授信业务,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额度内部分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和抵押担保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
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并提请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
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门在董事会决议框架内负责银行贷
款办理和使用的具体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及子公司承担,前述担保
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2025-04-24│其他事项
──────┴──────────────────────────────────
1、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资格的激励对象人数:85名。
2、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325.55万份。
3、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2.55元/股。
4、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尚需公司按规定办理行权手续之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敬请投资者关注。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
规定,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于第一个行权期
满足行权条件,符合股票期权行权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85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325.
55万份。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
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实施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2、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00万份。
4、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2.55元/股。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97人。
6、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
7、等待期: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
4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偿还债务等。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
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
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权益
同时受行权条件约束,且行权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9、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
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2、特别提示:上述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
实质承诺。
根据各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营业收入增长率实际完成率R=各考核
年度实际完成值/业绩考核目标值),公司依据下表确定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增长率实际达成率R未达到8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当年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10、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
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当期实际可行权股票的数量。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档次
。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可行权的股份数量
:
二、董事会关于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对应总体可行
权比例为50%。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于2024年4月3日登记完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
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即将进入第一个行权期。
(五)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325.55万份。行权期内,股票期权行权完毕前,如公司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的,应当相应调整
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
(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2.55元/股。行权期内,股票期权行权完毕前,如公司发
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的,应当相应
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
2025-04-24│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有关规定,决定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
权共计48.15万份。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
关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
内部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有
关的异议。2024年3月1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2024年3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4月3日,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5年4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7.4万份不得行权;1名激励对象于第一个行权期的个人绩效
评价结果为C,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50%,其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的50%共计0.75万
份不得行权。上述不得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决定注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共计48.15万份,尚需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期权注销手续。本次股票
期权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且已取得公司202
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办理股票期权注销事项。
──────┬──────────────────────────────────
2025-04-24│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作为公司2025年度
的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
,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政业,收费总额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