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752 隆利科技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厦门市隆利科技发展│ 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Mini-LED显示模组新│ 1.82亿│ 918.79万│ 1.40亿│ 76.86│ 0.00│ 2024-12-31│
│建项目 │ │ │ │ │ │ │
├─────────┼──────┼─────┼─────┼─────┼─────┼──────┤
│LED背光显示模组扩 │ 1.35亿│ 0.00│ 1.32亿│ 97.09│ 997.51万│ 2021-03-31│
│建项目 │ │ │ │ │ │ │
├─────────┼──────┼─────┼─────┼─────┼─────┼──────┤
│中大尺寸Mini-LED显│ 2.04亿│ 5437.87万│ 1.48亿│ 72.26│ 0.00│ 2025-12-31│
│示模组智能制造基地│ │ │ │ │ │ │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8750.00万│ 0.00│ 8750.00万│ 100.00│ 0.00│ ---│
└─────────┴──────┴─────┴─────┴─────┴─────┴──────┘
【3.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4-02-07 │转让比例(%) │10.72 │
├──────┼────────────────┼──────┼────────────────┤
│交易金额(元)│3.13亿 │转让价格(元)│12.89 │
├──────┼────────────────┼──────┼────────────────┤
│转让股数(股)│2432.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深圳市欣盛杰投资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廉健、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盛海通民企 │
│ │高质量发展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2-07 │交易金额(元)│1.55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00万│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无权利限制的无限售流通股 │ │ │
├──────┼────────────────┴──────┴────────────────┤
│买方 │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盛海通民企高质量│
│ │发展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深圳市欣盛杰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隆利科技”)为引入认可公司内在价│
│ │值和看好未来发展的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推动上市公司战略发展,公司持股5%以上│
│ │股东深圳市欣盛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以下简称“欣盛杰”)与上海国盛资│
│ │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盛海通民企高质量发展私募投│
│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盛资本”)、自然人廉健签署了《股份转│
│ │让协议》,欣盛杰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本公司的全部股份2,431.9985万股,占目前公│
│ │司总股本的10.72%。 │
│ │ 甲方一: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盛海│
│ │通民企高质量发展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甲方二:廉健 │
│ │ 乙方:深圳市欣盛杰投资有限公司 │
│ │ 本协议项下,甲方(包括甲方一、甲方二)为受让方,乙方为转让方,甲方与乙方单称│
│ │“一方”,合称“双方”。 │
│ │ 1、乙方系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隆利科技,证券代码:300752.SZ│
│ │,以下简称“隆利科技”)的股东,乙方持有隆利科技24,319,985股股份,占本协议签署日│
│ │隆利技总股本的比例为10.72%。 │
│ │ 乙方同意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隆利科技1,200万股无权利限制的无限售流通 │
│ │股股票(占本协议签署日隆利科技总股本的比例约为5.29%)转让给甲方一,同意通过协议 │
│ │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隆利科技1,231.9985万股无权利限制的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本协议│
│ │签署日隆利科技总股本的比例约为5.43%)转让给甲方二,甲方一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与 │
│ │条件受让标的股票合计1,200万股(占本协议签署日隆利科技总股本的比例约为5.29%),甲│
│ │方二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与条件受让标的股票合计1,231.9985万股(占本协议签署日隆利│
│ │科技总股本的比例约为5.43%)。 │
│ │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票的转让价款以本协议签订日前1个交易日(即2024年1月│
│ │10日)隆利科技的收盘价为基础确定,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89元,甲方一合计标的股 │
│ │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54,6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肆佰陆拾捌万元整),甲方│
│ │二合计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58,804,606.65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捌佰捌拾万零│
│ │肆仟陆佰零陆元陆角伍分)(以下简称“股份转让价款”)。 │
│ │ 上述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已于2024年2月7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
└──────┴────────────────────────────────────────┘
┌──────┬────────────────┬──────┬────────────────┐
│公告日期 │2024-02-07 │交易金额(元)│1.59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31.9│标的类型 │股权 │
│ │985万股无权利限制的无限售流通股 │ │ │
├──────┼────────────────┴──────┴────────────────┤
│买方 │廉健 │
├──────┼────────────────────────────────────────┤
│卖方 │深圳市欣盛杰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隆利科技")为引入认可公司内在价值和│
│ │看好未来发展的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推动上市公司战略发展,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深圳市欣盛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以下简称"欣盛杰")与上海国盛资本管理│
│ │有限公司(代表"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盛海通民企高质量发展私募投资基金 │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盛资本")、自然人廉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
│ │,欣盛杰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本公司的全部股份2,431.998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 │的10.72%。 │
│ │ 甲方一: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盛海 │
│ │通民企高质量发展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甲方二:廉健 │
│ │ 乙方:深圳市欣盛杰投资有限公司 │
│ │ 本协议项下,甲方(包括甲方一、甲方二)为受让方,乙方为转让方,甲方与乙方单称│
│ │"一方",合称"双方"。 │
│ │ 1、乙方系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隆利科技,证券代码:300752.SZ│
│ │,以下简称"隆利科技")的股东,乙方持有隆利科技24,319,985股股份,占本协议签署日隆│
│ │利技总股本的比例为10.72%。 │
│ │ 乙方同意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隆利科技1,200万股无权利限制的无限售流通 │
│ │股股票(占本协议签署日隆利科技总股本的比例约为5.29%)转让给甲方一,同意通过协议 │
│ │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隆利科技1,231.9985万股无权利限制的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本协议│
│ │签署日隆利科技总股本的比例约为5.43%)转让给甲方二,甲方一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与 │
│ │条件受让标的股票合计1,200万股(占本协议签署日隆利科技总股本的比例约为5.29%),甲│
│ │方二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与条件受让标的股票合计1,231.9985万股(占本协议签署日隆利│
│ │科技总股本的比例约为5.43%)。 │
│ │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票的转让价款以本协议签订日前1个交易日(即2024年1月│
│ │10日)隆利科技的收盘价为基础确定,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89元,甲方一合计标的股 │
│ │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54,6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肆佰陆拾捌万元整),甲方│
│ │二合计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58,804,606.65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捌佰捌拾万零│
│ │肆仟陆佰零陆元陆角伍分)(以下简称"股份转让价款")。 │
│ │ 上述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已于2024年2月7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
└──────┴────────────────────────────────────────┘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26 │
├──────┼────────────────────────────────────────┤
│关联方 │深圳市福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持有其90%的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取租赁服务费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6 │
├──────┼────────────────────────────────────────┤
│关联方 │深圳市福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持有其90%的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取房租、水电费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6 │
├──────┼────────────────────────────────────────┤
│关联方 │深圳市福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持有其90%的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6 │
├──────┼────────────────────────────────────────┤
│关联方 │深圳市福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持有其90%的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6 │
├──────┼────────────────────────────────────────┤
│关联方 │深圳市福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持有其90%的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取租赁服务费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6 │
├──────┼────────────────────────────────────────┤
│关联方 │深圳市福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持有其90%的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取房租水电费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6 │
├──────┼────────────────────────────────────────┤
│关联方 │深圳市福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持有其90%的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6 │
├──────┼────────────────────────────────────────┤
│关联方 │深圳市福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持有其90%的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3-03-31 │质押股数(万股) │15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5.98 │质押占总股本(%) │7.22 │
├────────┼──────────────┴────────┴──────────────┤
│股东名称 │吴新理 │
├────────┼──────────────────────────────────────┤
│质押方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3-30 │质押截止日 │2024-04-03 │
├────────┼──────────────┼────────┼──────────────┤
│实际解押日 │2024-05-06 │解押股数(万股) │1500.00 │
├────────┼──────────────┴────────┴──────────────┤
│质押说明 │2023年03月30日吴新理质押了1500万股给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4年05月06日吴新理解除质押1500万股 │
└────────┴──────────────────────────────────────┘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隆利│厦门市隆利│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股份有│科技发展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1-16│股权回购
──────┴──────────────────────────────────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
0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和/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回
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18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7
.18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2207483股(含本数),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8%;
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7.18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1103
742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5-004)、2025年1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上的《回购报告书》(2025-00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
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年1月15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485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2%(总股本以2025年1月15日收市后的
225243456股为基数)。最高成交价为17.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
30178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5-01-13│股权回购
──────┴──────────────────────────────────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
信心,同时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
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公司在综合考量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
素的基础上,结合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回购公
司部分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
实施完成之日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若公司回
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法》关于减资的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债权人,
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
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18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
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
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本次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本次股份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计划
,具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
3、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当前总股本的比例: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
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18元/股(含本数)。按回购
金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7.18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2207483股
(含本数),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8%;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
7.18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1103742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9%。具体回购
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
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
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
2024-12-20│重要合同
──────┴──────────────────────────────────
重要提示:本合同约定从2025年开始执行,尚未确认收入,本合同的终止,不会对公司本
年度的生产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近年来,公司积极拓展车载业务,公司车载业
务正在稳步发展中,因此,也不会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敬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的概述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与RobertBoschGmb
H(德国博世集团,以下简称“德国博世”)正式签署了《Multi-annualContract》(以下简
称“《长期合同》”)。根据《长期合同》的约定,公司将为德国博世的BMW(宝马汽车)项
目提供2025-2033年所需的车载Mini-LED背光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