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768 迪普科技 更新日期:2026-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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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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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9-04-02│ 11.23│ 4.1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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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1-08-25│ 34.71│ 10.0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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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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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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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迪普信息技术有│ 3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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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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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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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IT基础设施平│ 4.42亿│ ---│ 4.53亿│ 102.40│ 0.00│ 2023-12-31│
│台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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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代国产化高性能│ 4.32亿│ 1.47亿│ 1.93亿│ 44.55│ 0.00│ 2027-05-31│
│网络及安全平台研发│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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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测试、验证及试│ 1.29亿│ 5176.11万│ 5387.47万│ 41.76│ 0.00│ 2027-12-31│
│制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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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测试、验证及试│ 5.61亿│ 5176.11万│ 5387.47万│ 41.76│ 0.00│ 2027-12-31│
│制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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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代国产化高性能│ ---│ 1.47亿│ 1.93亿│ 44.55│ 0.00│ 2027-05-31│
│网络及安全平台研发│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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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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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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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介绍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出
资10,000港元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迪普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迪普科技(香
港)有限公司100%的股份。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至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近日,公司已完成迪普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由香港特别行政区
公司注册处签发的《公司注册证明书》及《商业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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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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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具体事宜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分别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预计合计不超过8.00亿元,授
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信用证、票据贴现等,该授信额度不
代表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合作机构、授信条件、利率及使用方式等,以双方正式签署的
协议为准。在授信期内,该等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相关机构要求,分别以各自资产进行担保,包括以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
、以知识产权进行质押等,合计不超过8.00亿元。具体合作机构、融资金额、抵押及质押方式
以签署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管理层人员在上述额度内全权签署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所需的
相关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该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止。公司以往董事会核准
已生效的相关融资安排自本议案审议批准之日起可延用,但需按本次议案中所批准的额度执行
。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分别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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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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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
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于2026年4月25日届满,现将锁定期届满及解锁
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批准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
4年4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
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迪普科技A股普
通股股票。
2024年4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374万股公司股票
非交易过户至“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
股本643,829,039股的0.5809%,过户价格为7.2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
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及锁定期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48个月,自公司
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锁定期
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情况、考核情况及后续安排
1.锁定期届满情况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二个锁定期于2026年4月25日届满。
2.考核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制定的绩效考核规定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2025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存在等级为“D”的情形,本期员工
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比例为1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二个锁定期的解锁条件已达成,按照本期
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期解锁的股票数为18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
3.后续安排
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
股票。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
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
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如未来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以新的要求为准。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1.存续期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
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
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
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同意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
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2.本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发生包括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
票的方式等事项的变更,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存续期届满前,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
金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
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计划自行
终止。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
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批准、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的存续
期限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计划自行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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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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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陈忠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陈忠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陈忠良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其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忠良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关于职工董事任职的
资格和条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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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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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
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
角度维护了本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未来的业务发展和审计需要,经
本公司慎重调查和考虑,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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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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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
,按照其所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相关人员2025年度薪酬(津贴)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相关内容。
公司结合经营规模、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并综合考虑岗位职责
、实际贡献、考勤情况等因素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有关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1.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津贴)方案审批通过
后自动失效。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后自动失
效。
三、薪酬(津贴)方案
1.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勤
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制度规定领取薪酬,不再另行支付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
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万元(含税)。独立董事不参与
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3.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承担的经营管理职责、实际贡献、考勤情况等领取相应薪
酬。
四、发放办法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奖金根据年度绩效考
核结果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发放。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津贴)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薪酬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
税、社会保险费用等,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董事薪酬(津贴)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
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绩效管理及考勤管理规定等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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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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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总股本643,829,039股扣除回购
专用户持有股份7,985,477股后的股本635,843,5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80元(含税),预计本次现金分红总额50,867,484.96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执行等致
使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时,以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股东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
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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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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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0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0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0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2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4月28日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595号迪普科技3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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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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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周顺林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5%,占
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1.57%)。公司于2026年1月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
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具体内容详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周顺林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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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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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因业务经营需要,对负责人进行了变更,并于近日
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取得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名称: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负责人:谢符飞
成立日期:2022年06月15日
经营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777号8层H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信设备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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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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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取得专利。
专利的取得和应用有利于发挥公司的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形成持续创新机制,丰富公司技
术储备,持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开拓市场及提高产品性能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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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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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员
工持股平台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江山格物致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格物致慧”)、江山经略即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经略即远”)、江山闻涛岭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闻涛岭潮
”)拟减持数量均不超过50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
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格物致慧、经略即远、闻涛岭潮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
知函》,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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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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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杭州迪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同)使用余额不超过
10.00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资金管理。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资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资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规模、使用状况及满足流动性需求,公司拟使用余额不超过10.00亿
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资金管理。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
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并将闲置自有资金
的存款余额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好相关信
息披露工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拟选择的投资品种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具体收益不
可预期;
3.可能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证券投
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投资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的保全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审计委员会等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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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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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迪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
)于近期取得专利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情况如下:
上述专利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取得和应用有利于发挥公司的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形成持
续创新机制,丰富公司技术储备,持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开拓市场及提高产品性
能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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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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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21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
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595号迪普科技302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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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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