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771 智莱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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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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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9-04-11│ 30.24│ 6.9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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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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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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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20959.39│ ---│ ---│ 10334.21│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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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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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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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年产8万台(2万│ 3.92亿│ 196.57万│ 3.13亿│ 100.00│-1690.86万│ 2021-08-31│
│套)智能快件箱产能│ │ │ │ │ │ │
│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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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531.00万│ ---│ 7298.05万│ 100.00│ ---│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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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与服务网络│ 6174.00万│ ---│ 5476.42万│ 100.00│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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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60亿│ 1289.12万│ 2.58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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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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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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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北美赛尔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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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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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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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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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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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北美赛尔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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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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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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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干德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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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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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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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内│
│ │容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担保概述 │
│ │ 为保证公司日常所需经营资金以及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公司及子公司(│
│ │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 │ 本次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干德义先生提供保证担保,│
│ │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实际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实际签订的授信│
│ │协议为准,具体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干德义先生,中国国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56,│
│ │840,314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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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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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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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关于<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6年3月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以下简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关于<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6年6月8日召开2026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3年10月31日,公司披露了《股份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3-040);2024年5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截至2024年5月14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最高成交价为10.8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06元/股,成交金额为50676965.2元(不含交易费用)。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包括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
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3、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规模不超过500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2.08%。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认购和非交易过户情况
1、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本员工持
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550342。
2、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按照7.72元/股的受让价格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86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
的份数上限为3860万份。鉴于公司在2026年5月19日实施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A
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2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及其他相关议
案,并于2026年6月8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将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受让价格由7.72元/股调整为7.52元/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34772480元,实际认购份额34772480份,实际认购总
人数220人,实际认购人数、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上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已全部实缴到位,以上认购情况已由希
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希会验字(2026)0012号验资报告。本员工
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持有人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3、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
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公司
4624000股已于2026年7月6日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专户,过户价格为7.52元/股,过户数量为46240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93%。
公司全体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
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
个月,自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对应的最后一笔标
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
公告首次授予部分对应的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分批解锁,锁定
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50%、50%。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将根据公司业绩指
标达成情况和持有人考核结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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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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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8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二期四栋37层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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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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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对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价格进行调整。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价格的原因说明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及2026年5月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现有
总股本240000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000000股后可享有分红权的股数23500000
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4700000
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
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公司已于2026年5
月19日完成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在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董事会应当
对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价格进行调整。
二、调整依据及方法
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送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标的股票的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式具体如下:
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初始购买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初始购买价
格。
三、调整结果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调整结果为:
调整后的购买价格=(7.72-0.2)=7.52元/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价格调整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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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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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
订稿)>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价格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6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
ps://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
订稿)》及其摘要、《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等相关文件。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智莱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价格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
案。
为更好地实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进一步完善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条款,结合公司当前内外部实际情况以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推进情况,
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拟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范围、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方式等相关事项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同步修订《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及《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中涉及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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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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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6月8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就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
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8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6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6月3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
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二期四栋37层智莱科技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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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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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二期四栋37层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会召集人: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干德义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和《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30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0人,代表股份988756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
0747%(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85018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780%。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115人,代表股份138574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6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7人,代表股份189657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070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7121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7.285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4人,代表股份18444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7849%。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以现场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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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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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担保概述
为保证公司日常所需经营资金以及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公司及子公司(含
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次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干德义先生提供保证担保,公
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实际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实际签订的授信协议
为准,具体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干德义先生,中国国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56840
314股。
三、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干德义先生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等最终以公司
与授信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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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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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决定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
5年年度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3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
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二期四栋37层智莱科技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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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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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或“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签字注册会计师和相关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能
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以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审计,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
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
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025年度,公司向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的年度审计报酬为55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说明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许可经营项目: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
,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
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
其他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业务收入33845.2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359.18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11740.47万元。
2025年度为22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服务收费总额2022.95万
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采矿业,租
赁和商务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二)人员信息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5年末合伙人54人,注册会计师276人,从事过证券业务的注
册会计师155人。
(三)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00万元,符合《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
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四)诚信记录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
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
纪律处分1次。
(五)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映苹,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
员。2012年11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8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
工作,在审计、企业并购重组、发债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豆海文,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会员。2019年1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6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
业服务工作,在上市公司年审、重大资产重组、企业发债、新三板挂牌及年审、并购尽调等方
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铁军,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
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2000年5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资格。1998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
合伙人。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情况等与希格玛
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以及签署续聘合同等事宜。2025年度,公司向希格玛支付的审计费用共
计5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4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5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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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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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
股子公司,下同)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的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券商
理财产品以及信托产品等风险可控、流动性较高且风险等级不超过R3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
3.风险提示: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存在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及投资收益
不可预期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8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
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
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共同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4个月内。
3、投资品种
闲置自有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以及信托产品等风险可控、
流动性较高且风险等级不超过R3的理财产品。
4、授权及实施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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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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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目的:为有效防范外币汇率大幅波动的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深圳市智
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拟与境内
外有关经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相关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方式及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
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
务。
3、交易金额及交易期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
循环使用。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
议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风险提示: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股
子公司,下同)使用套期保值工具在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滚动操作,与相关
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原因
为有效防范外币汇率大幅波动的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与境内外有
关经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相关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紧密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
更好的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加财务稳定性。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业务品种: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
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2、业务额度:5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3、有效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
了决议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4、资金来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
5、业务授权: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依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
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
本可能超过预期,从而造成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
3、交易违约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
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存在操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
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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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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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
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
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6,517,706.29
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
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根据公司历史坏账情况及未来风
险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
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
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按照该合同资产
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
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
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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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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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
的议案》因内容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
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同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按其所在的岗位及所担任的具体职位领取相应薪酬
,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非独立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例如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因
素确定,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
(2)绩效薪酬: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其发放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执行
。
(3)中长期激励:根据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和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以及激励多层次、多元
化的要求,设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长期激励机制,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
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
3、独立董事的职务津贴为每年8万元人民币(税前),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
钩的绩效考核。
4、2021-2025年期间,董事长干德义先生与董事、总经理王兴平先生的薪酬总额中不包含
因公司捐赠而放弃的年终奖金部分。自2026年起,干德义先生和王兴平先生的薪酬总额将恢复
年终奖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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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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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
有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已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235000000股为基础,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7000000.00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若利润分
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
分配总额。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
,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超过3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9.4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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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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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6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3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二期四栋37层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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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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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3月6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就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
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6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3月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3月2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
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二期四栋37层智莱科技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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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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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取
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以及修订
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一、基本情况
公司已于2026年2月2日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深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变更后的登记事项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5246397E
2、公司名称: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干德义
5、成立日期:1999年11月5日
6、公司住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建设西路120号507
7、注册资本:24,000万元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脑、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的购销及其它国内贸易(不
含专营、专供、专卖商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
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上门维修服务。
许可经营项目是:开发、生产、销售电子密码自动寄存柜、电子寄存柜、智能自提柜、冷藏柜
、售货机和自动化设备;空气净化设备、新风机、空气消毒器等设备及系统的开发、生产、销
售、安装和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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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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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50%以上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
与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
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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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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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或“希格玛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签字注册会计师和相关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能
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以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审计,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
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
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4年度,公司向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的年度审计报酬为50万元。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
业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许
可经营项目: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
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
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一般经营项目:(
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37,738.5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1,639.44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12,320.32万元。
2024年度为32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服务收费总额5,446.43万
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
、牧、渔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二)人员信息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4年末合伙人61人,注册会计师275人,从事过证券业务的注
册会计师139人。
(三)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00万元,符合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
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
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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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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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智莱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
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通过,同意选举梅玉山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生效以《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前提,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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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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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
1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鸥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
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监事会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5年
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
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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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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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
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9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二期四栋37层智莱科技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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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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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目的: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
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
的影响。
2、交易场所及品种:仅限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热轧卷板等与公司生产经营原材料相关
的品种。
3、交易额度及期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万元额度的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上
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如
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
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4、审议程序: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5、特别风险提示:公司遵循审慎原则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有效控制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不以投机、套利
为目的。但期货市场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
值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人民币500万元的额度内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各种类型的钢板,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
市场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促进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提升公司经营水平和盈利能力
,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将继续开展热轧卷板等期货品种套期保值业务。
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交易品种
仅限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热轧卷板等与公司生产经营原材料相关的品种。
2、计划额度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订单规模,确定套期保值的数量规模,加上一定的风险波
动金,继续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不超过500万元的自有资金,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
3、期限及授权
鉴于上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
审批上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
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
效期计算。
4、资金来源
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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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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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易明莉女士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易明莉女士于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9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
股份2441200.00股,易明莉女士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由6.17%减少至5.13%,减持股份变动触及1%
的整数倍。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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