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771 智莱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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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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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20959.39│ ---│ ---│ 10334.21│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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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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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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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年产8万台(2万│ 3.92亿│ 196.57万│ 3.13亿│ 100.00│-1690.86万│ 2021-08-31│
│套)智能快件箱产能│ │ │ │ │ │ │
│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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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531.00万│ ---│ 7298.05万│ 100.00│ ---│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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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与服务网络│ 6174.00万│ ---│ 5476.42万│ 100.00│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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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60亿│ 1289.12万│ 2.58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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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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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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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北美赛尔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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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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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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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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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01 │
├──────┼────────────────────────────────────────┤
│关联方 │湖北美赛尔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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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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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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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干德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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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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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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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
│ │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 │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担保概述 │
│ │ 为保证公司日常所需经营资金以及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公司及子公司(│
│ │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 │ 本次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干德义先生提供保证担保,│
│ │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实际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实际签订的授信│
│ │协议为准,具体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担保事项│
│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协议主要内容 │
│ │ 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 │
│ │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干德义先生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
│ │ 上述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等最终以公│
│ │司与授信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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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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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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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担保概述
为保证公司日常所需经营资金以及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公司及子公司(含
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次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干德义先生提供保证担保,公
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实际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实际签订的授信协议
为准,具体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干德义先生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等最终以公司
与授信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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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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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为有效防范外币汇率大幅波动的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在不超过5亿人民币
或等值外币额度内滚动操作,与境内外有关经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相关金
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
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3、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使用套期保值工具在人民币5亿元
(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滚动操作,与相关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原因
为有效防范外币汇率大幅波动的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与境内外有
关经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相关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紧密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
更好的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加财务稳定性。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业务品种: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
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2、业务额度:5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3、有效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
过了决议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4、资金来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
5、业务授权: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依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
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
本可能超过预期,从而造成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
3、交易违约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
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存在操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
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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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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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
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以及《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
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监事的工作积极
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同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监事薪酬方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监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2025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
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除独立董事外,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的职务津贴为每年8万元人民币(税前)
(二)2025年监事薪酬方案
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在
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四、其他事项
1、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
生效。
2、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3、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
发放。
4、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及来公司现场考察的差旅费用,在每次差旅发生时凭有效票据按实
报销。
5、董事、监事年薪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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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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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4个月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4年4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4年5月8日,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
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15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共同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4个月内。
3、投资品种
闲置自有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以及信托产品等风险可控、
流动性较高且风险等级不超过R3的理财产品。
4、授权及实施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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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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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
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
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0,218,808.51
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
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根据公司历史坏账情况及未来风
险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2、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
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
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按照该合同资产
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
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
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各类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如下:
(1)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
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
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
(3)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
,应当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或转回的金额。
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
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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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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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
有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已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235000000股为基础,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250000.00元(
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若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
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基于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
、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结合
公司2024年的经营情况下制定的年度分红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长远发展,同时也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同意了《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
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和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
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议案。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经营业务发展的
前提下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
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正常经
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
,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超过3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9.4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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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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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风险总体可控的前提下,与厦门市西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南天电力有限
公司、厦门海峡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合伙
人共同投资设立厦门市西博阿尔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
”)。
投资基金募集规模为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2000万
人民币,剩余出资由投资基金向其他合伙人募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
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
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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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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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
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
的影响。
2、交易场所及品种:仅限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热轧卷板等与公司生产经营原材料相关
的品种。
3、交易额度及期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万元额度的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上
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如
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
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4、审议程序: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5、特别风险提示:公司遵循审慎原则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有效控制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不以投机、套利
为目的。但期货市场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
值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人民币500万元的额度内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各种类型的钢板,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
市场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促进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提升公司经营水平和盈利能力
,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将继续开展热轧卷板等期货品种套期保值业务。
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交易品种
仅限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热轧卷板等与公司生产经营原材料相关的品种。
2、计划额度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订单规模,确定套期保值的数量规模,加上一定的风险波
动金,继续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不超过500万元的自有资金,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
3、期限及授权
鉴于上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
审批上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
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
效期计算。
4、资金来源
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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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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