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771 智莱科技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9-04-11│ 30.24│ 6.99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20959.39│ ---│ ---│ 10334.21│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增年产8万台(2万│ 3.92亿│ 196.57万│ 3.13亿│ 100.00│-1690.86万│ 2021-08-31│
│套)智能快件箱产能│ │ │ │ │ │ │
│扩建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531.00万│ ---│ 7298.05万│ 100.00│ ---│ 2022-04-22│
├─────────┼──────┼─────┼─────┼─────┼─────┼──────┤
│市场营销与服务网络│ 6174.00万│ ---│ 5476.42万│ 100.00│ ---│ ---│
│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60亿│ 1289.12万│ 2.58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01 │
├──────┼────────────────────────────────────────┤
│关联方 │湖北美赛尔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01 │
├──────┼────────────────────────────────────────┤
│关联方 │湖北美赛尔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01 │
├──────┼────────────────────────────────────────┤
│关联方 │干德义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
│ │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 │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担保概述 │
│ │ 为保证公司日常所需经营资金以及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公司及子公司(│
│ │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 │ 本次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干德义先生提供保证担保,│
│ │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实际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实际签订的授信│
│ │协议为准,具体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担保事项│
│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协议主要内容 │
│ │ 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 │
│ │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干德义先生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
│ │ 上述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等最终以公│
│ │司与授信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12-03│其他事项
──────┴──────────────────────────────────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或“希格玛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签字注册会计师和相关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能
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以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审计,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
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
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4年度,公司向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的年度审计报酬为50万元。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
业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许
可经营项目: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
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
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一般经营项目:(
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37,738.5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1,639.44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12,320.32万元。
2024年度为32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服务收费总额5,446.43万
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
、牧、渔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二)人员信息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4年末合伙人61人,注册会计师275人,从事过证券业务的注
册会计师139人。
(三)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00万元,符合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
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
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2025-12-03│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智莱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
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通过,同意选举梅玉山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生效以《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前提,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2025-12-03│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
1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鸥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
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监事会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5年
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
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2025-12-03│其他事项
──────┴──────────────────────────────────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
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9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二期四栋37层智莱科技会议室。
──────┬──────────────────────────────────
2025-10-28│其他事项
──────┴──────────────────────────────────
1、交易目的: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
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
的影响。
2、交易场所及品种:仅限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热轧卷板等与公司生产经营原材料相关
的品种。
3、交易额度及期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万元额度的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上
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如
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
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4、审议程序: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5、特别风险提示:公司遵循审慎原则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有效控制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不以投机、套利
为目的。但期货市场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
值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人民币500万元的额度内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各种类型的钢板,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
市场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促进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提升公司经营水平和盈利能力
,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将继续开展热轧卷板等期货品种套期保值业务。
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交易品种
仅限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热轧卷板等与公司生产经营原材料相关的品种。
2、计划额度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订单规模,确定套期保值的数量规模,加上一定的风险波
动金,继续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不超过500万元的自有资金,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
3、期限及授权
鉴于上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
审批上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
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
效期计算。
4、资金来源
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
2025-09-12│其他事项
──────┴──────────────────────────────────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易明莉女士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易明莉女士于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9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
股份2441200.00股,易明莉女士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由6.17%减少至5.13%,减持股份变动触及1%
的整数倍。
──────┬──────────────────────────────────
2025-04-01│对外担保
──────┴──────────────────────────────────
一、关联担保概述
为保证公司日常所需经营资金以及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公司及子公司(含
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次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干德义先生提供保证担保,公
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实际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实际签订的授信协议
为准,具体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干德义先生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等最终以公司
与授信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
2025-04-0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有效防范外币汇率大幅波动的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在不超过5亿人民币
或等值外币额度内滚动操作,与境内外有关经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相关金
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
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3、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使用套期保值工具在人民币5亿元
(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滚动操作,与相关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原因
为有效防范外币汇率大幅波动的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与境内外有
关经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相关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紧密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
更好的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加财务稳定性。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业务品种: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
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2、业务额度:5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3、有效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
过了决议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4、资金来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
5、业务授权: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依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
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
本可能超过预期,从而造成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
3、交易违约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
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存在操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
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
2025-04-01│其他事项
──────┴──────────────────────────────────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
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以及《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
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监事的工作积极
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同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监事薪酬方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监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2025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
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除独立董事外,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的职务津贴为每年8万元人民币(税前)
(二)2025年监事薪酬方案
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在
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四、其他事项
1、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
生效。
2、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3、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
发放。
4、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及来公司现场考察的差旅费用,在每次差旅发生时凭有效票据按实
报销。
5、董事、监事年薪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
2025-04-01│委托理财
──────┴──────────────────────────────────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4个月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4年4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4年5月8日,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
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15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共同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4个月内。
3、投资品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