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774 倍杰特 更新日期:2026-08-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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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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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7-22│ 4.57│ 1.4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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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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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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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大豪矿业开发│ 22480.00│ ---│ 55.00│ ---│ 0.00│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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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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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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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新材料项目(一│ 1.47亿│ 2331.92万│ 1.49亿│ 101.25│ -646.82万│ ---│
│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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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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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8-11 │交易金额(元)│1883.5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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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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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南县金鑫冶金炉料有限公司25.00%│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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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倍杰特(北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 │李正义 │
├──────┼────────────────────────────────────────┤
│交易概述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倍杰特")全资子公司倍杰特(北京)新材料│
│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杰特新材料")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5,434.00万元通过股权│
│ │转让及增资扩股形式取得广南县金鑫冶金炉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冶金")55.00%股权│
│ │。其中,以3,089.00万元收购李正义、留育林、金丽丽合计持有的金鑫冶金41%的股权,在 │
│ │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以2,345.00万元对金鑫冶金进行增资扩股,以上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
│ │合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全资子公司倍杰特新材料将直接持有金鑫冶金55% │
│ │股权,金鑫冶金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关于广南县金鑫冶金炉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 │
│ │ 1、签约各方 │
│ │ 甲方:倍杰特(北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 乙方: │
│ │ 乙方一:徐英瀚 │
│ │ 乙方二:李正义 │
│ │ 乙方三:留育林 │
│ │ 乙方四:金丽丽 │
│ │ 目标公司:广南县金鑫冶金炉料有限公司 │
│ │ (1)甲方以人民币1,883.54万元(大写:壹仟捌佰捌拾叁万伍仟肆佰元整)受让李正 │
│ │义持有的目标公司25.00%股权,对应人民币出资额150.00万元; │
│ │ 2)甲方以人民币753.41万元(大写:柒佰伍拾叁万肆仟壹佰元整)受让留育林持有的 │
│ │目标公司10.00%股权,对应出资额人民币60.00万元; │
│ │ (3)甲方以人民币452.05万元(大写:肆佰伍拾贰万零伍佰元整)受让金丽丽持有的 │
│ │目标公司6.00%股权,对应出资额人民币36.00万元。 │
│ │ 增资 │
│ │ 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的情况下,甲方同意以现金人民币2,345.00万元(大写:贰仟叁佰│
│ │肆拾伍万元整)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对应出资额人民币186.75万元。 │
│ │ 近日,金鑫冶金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广南县│
│ │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
┌──────┬────────────────┬──────┬────────────────┐
│公告日期 │2026-08-11 │交易金额(元)│753.4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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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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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南县金鑫冶金炉料有限公司10.00%│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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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倍杰特(北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 │留育林 │
├──────┼────────────────────────────────────────┤
│交易概述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倍杰特")全资子公司倍杰特(北京)新材料│
│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杰特新材料")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5,434.00万元通过股权│
│ │转让及增资扩股形式取得广南县金鑫冶金炉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冶金")55.00%股权│
│ │。其中,以3,089.00万元收购李正义、留育林、金丽丽合计持有的金鑫冶金41%的股权,在 │
│ │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以2,345.00万元对金鑫冶金进行增资扩股,以上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
│ │合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全资子公司倍杰特新材料将直接持有金鑫冶金55% │
│ │股权,金鑫冶金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关于广南县金鑫冶金炉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 │
│ │ 1、签约各方 │
│ │ 甲方:倍杰特(北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 乙方: │
│ │ 乙方一:徐英瀚 │
│ │ 乙方二:李正义 │
│ │ 乙方三:留育林 │
│ │ 乙方四:金丽丽 │
│ │ 目标公司:广南县金鑫冶金炉料有限公司 │
│ │ (1)甲方以人民币1,883.54万元(大写:壹仟捌佰捌拾叁万伍仟肆佰元整)受让李正 │
│ │义持有的目标公司25.00%股权,对应人民币出资额150.00万元; │
│ │ 2)甲方以人民币753.41万元(大写:柒佰伍拾叁万肆仟壹佰元整)受让留育林持有的 │
│ │目标公司10.00%股权,对应出资额人民币60.00万元; │
│ │ (3)甲方以人民币452.05万元(大写:肆佰伍拾贰万零伍佰元整)受让金丽丽持有的 │
│ │目标公司6.00%股权,对应出资额人民币36.00万元。 │
│ │ 增资 │
│ │ 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的情况下,甲方同意以现金人民币2,345.00万元(大写:贰仟叁佰│
│ │肆拾伍万元整)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对应出资额人民币186.75万元。 │
│ │ 近日,金鑫冶金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广南县│
│ │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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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8-11 │交易金额(元)│452.0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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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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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南县金鑫冶金炉料有限公司6.00%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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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倍杰特(北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 │金丽丽 │
├──────┼────────────────────────────────────────┤
│交易概述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倍杰特")全资子公司倍杰特(北京)新材料│
│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杰特新材料")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5,434.00万元通过股权│
│ │转让及增资扩股形式取得广南县金鑫冶金炉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冶金")55.00%股权│
│ │。其中,以3,089.00万元收购李正义、留育林、金丽丽合计持有的金鑫冶金41%的股权,在 │
│ │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以2,345.00万元对金鑫冶金进行增资扩股,以上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
│ │合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全资子公司倍杰特新材料将直接持有金鑫冶金55% │
│ │股权,金鑫冶金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关于广南县金鑫冶金炉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 │
│ │ 1、签约各方 │
│ │ 甲方:倍杰特(北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 乙方: │
│ │ 乙方一:徐英瀚 │
│ │ 乙方二:李正义 │
│ │ 乙方三:留育林 │
│ │ 乙方四:金丽丽 │
│ │ 目标公司:广南县金鑫冶金炉料有限公司 │
│ │ (1)甲方以人民币1,883.54万元(大写:壹仟捌佰捌拾叁万伍仟肆佰元整)受让李正 │
│ │义持有的目标公司25.00%股权,对应人民币出资额150.00万元; │
│ │ 2)甲方以人民币753.41万元(大写:柒佰伍拾叁万肆仟壹佰元整)受让留育林持有的 │
│ │目标公司10.00%股权,对应出资额人民币60.00万元; │
│ │ (3)甲方以人民币452.05万元(大写:肆佰伍拾贰万零伍佰元整)受让金丽丽持有的 │
│ │目标公司6.00%股权,对应出资额人民币36.00万元。 │
│ │ 增资 │
│ │ 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的情况下,甲方同意以现金人民币2,345.00万元(大写:贰仟叁佰│
│ │肆拾伍万元整)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对应出资额人民币186.75万元。 │
│ │ 近日,金鑫冶金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广南县│
│ │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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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8-11 │交易金额(元)│2345.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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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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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南县金鑫冶金炉料有限公司14%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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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倍杰特(北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 │广南县金鑫冶金炉料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倍杰特")全资子公司倍杰特(北京)新材料│
│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杰特新材料")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5,434.00万元通过股权│
│ │转让及增资扩股形式取得广南县金鑫冶金炉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冶金")55.00%股权│
│ │。其中,以3,089.00万元收购李正义、留育林、金丽丽合计持有的金鑫冶金41%的股权,在 │
│ │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以2,345.00万元对金鑫冶金进行增资扩股,以上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
│ │合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全资子公司倍杰特新材料将直接持有金鑫冶金55% │
│ │股权,金鑫冶金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关于广南县金鑫冶金炉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 │
│ │ 1、签约各方 │
│ │ 甲方:倍杰特(北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 乙方: │
│ │ 乙方一:徐英瀚 │
│ │ 乙方二:李正义 │
│ │ 乙方三:留育林 │
│ │ 乙方四:金丽丽 │
│ │ 目标公司:广南县金鑫冶金炉料有限公司 │
│ │ (1)甲方以人民币1,883.54万元(大写:壹仟捌佰捌拾叁万伍仟肆佰元整)受让李正 │
│ │义持有的目标公司25.00%股权,对应人民币出资额150.00万元; │
│ │ 2)甲方以人民币753.41万元(大写:柒佰伍拾叁万肆仟壹佰元整)受让留育林持有的 │
│ │目标公司10.00%股权,对应出资额人民币60.00万元; │
│ │ (3)甲方以人民币452.05万元(大写:肆佰伍拾贰万零伍佰元整)受让金丽丽持有的 │
│ │目标公司6.00%股权,对应出资额人民币36.00万元。 │
│ │ 增资 │
│ │ 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的情况下,甲方同意以现金人民币2,345.00万元(大写:贰仟叁佰│
│ │肆拾伍万元整)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对应出资额人民币186.75万元。 │
│ │ 近日,金鑫冶金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广南县│
│ │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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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5-26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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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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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云南文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控制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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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倍杰特(北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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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梁大坤、梁大娟、梁大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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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甲方(收购方):倍杰特(北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 乙方(转让方):云南文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原股东(以下简称“乙方各方”) │
│ │ 乙方之一:梁大坤 │
│ │ 乙方之二:梁大娟 │
│ │ 乙方之三:梁大芳 │
│ │ 标的公司:云南文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 │ (一)合作愿景 │
│ │ 双方以标的公司股权合作为起点,探索长期战略合作路径,通过资源整合与优势互补,│
│ │实现强强联合。 │
│ │ (二)收购意向 │
│ │ 甲方拟通过股权收购方式,收购乙方各方合法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最终实现对标的公│
│ │司的控股,具体收购比例由双方在正式《股权收购协议》中明确。本次收购的具体交易方案│
│ │(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顺序、支付方式等)、交易价格,待甲方完成尽职调查、审计及评│
│ │估工作后,由双方根据评估结果另行协商确定,并在正式《股权收购协议》中予以明确。 │
│ │ 收购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甲方控股子公司(具体以正式协议约定为准),甲方将按│
│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参与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与战略规划。 │
│ │ 自上述框架协议签署以来,公司积极与合作方进行了充分沟通和磋商,并对标的公司开│
│ │展了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由于在该项目推进过程中,各方在主要条款与后续具体安排上未│
│ │能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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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23 │交易金额(元)│1.1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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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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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文山州大豪矿业开发有限公司28.25%│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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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倍杰特(北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 │汤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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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倍杰特")全资子公司倍杰特(北京)新 │
│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杰特新材料")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22480.00万元收购│
│ │汤玮、龙岩市小娘坑矿业有限公司(简称"小娘坑矿业")、王育才合计持有的文山州大豪矿│
│ │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豪矿业"或"标的公司")5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本次交易完成后,大豪矿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1、签约各方 │
│ │ 甲方:倍杰特(北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 乙方: │
│ │ 乙方一:汤玮 │
│ │ 乙方二:龙岩市小娘坑矿业有限公司 │
│ │ 乙方三:王育才 │
│ │ 目标公司:文山州大豪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 │ 上述任何一方单称为"一方",乙方一、乙方二及乙方三合称为"转让方",乙方单独或合│
│ │称为"目标公司现有股东"。 │
│ │ 1.2本次股权转让 │
│ │ 在本协议约定的所有条件均得到满足或甲方豁免的前提下,甲方同意按照40872.73万元│
│ │(大写:肆亿零捌佰柒拾贰万柒仟叁佰元整)人民币的投前估值受让转让方合计持有的目标│
│ │公司55%股权,对应出资额5500万元人民币,转让价款合计22480.00万元(大写:贰亿贰仟 │
│ │肆佰捌拾万元整)人民币(以下简称"股权转让价款"),其中: │
│ │ (1)甲方以11546.55万元(大写:壹亿壹仟伍佰肆拾陆万伍仟伍佰元整)人民币受让 │
│ │汤玮持有的目标公司28.25%股权,对应出资额2825万元人民币; │
│ │ (2)甲方以8174.54万元(大写:捌仟壹佰柒拾肆万伍仟肆佰元整)人民币受让小娘坑│
│ │矿业持有的目标公司20%股权,对应出资额2000万元; │
│ │ (3)甲方以2758.91万元(大写:贰仟柒佰伍拾捌万玖仟壹佰元整)人民币受让王育才│
│ │持有的目标公司6.75%股权,对应出资额675万元。 │
│ │ 近日,大豪矿业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
│ │的《营业执照》及《登记通知书》。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交易金额(元)│8174.54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文山州大豪矿业开发有限公司20%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
│买方 │倍杰特(北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 │龙岩市小娘坑矿业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1、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倍杰特")全资子公司倍杰特(北京)新 │
│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杰特新材料")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22480.00万元收购│
│ │汤玮、龙岩市小娘坑矿业有限公司(简称"小娘坑矿业")、王育才合计持有的文山州大豪矿│
│ │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豪矿业"或"标的公司")5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本次交易完成后,大豪矿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1、签约各方 │
│ │ 甲方:倍杰特(北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 乙方: │
│ │ 乙方一:汤玮 │
│ │ 乙方二:龙岩市小娘坑矿业有限公司 │
│ │ 乙方三:王育才 │
│ │ 目标公司:文山州大豪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 │ 上述任何一方单称为"一方",乙方一、乙方二及乙方三合称为"转让方",乙方单独或合│
│ │称为"目标公司现有股东"。 │
│ │ 1.2本次股权转让 │
│ │ 在本协议约定的所有条件均得到满足或甲方豁免的前提下,甲方同意按照40872.73万元│
│ │(大写:肆亿零捌佰柒拾贰万柒仟叁佰元整)人民币的投前估值受让转让方合计持有的目标│
│ │公司55%股权,对应出资额5500万元人民币,转让价款合计22480.00万元(大写:贰亿贰仟 │
│ │肆佰捌拾万元整)人民币(以下简称"股权转让价款"),其中: │
│ │ (1)甲方以11546.55万元(大写:壹亿壹仟伍佰肆拾陆万伍仟伍佰元整)人民币受让 │
│ │汤玮持有的目标公司28.25%股权,对应出资额2825万元人民币; │
│ │ (2)甲方以8174.54万元(大写:捌仟壹佰柒拾肆万伍仟肆佰元整)人民币受让小娘坑│
│ │矿业持有的目标公司20%股权,对应出资额2000万元; │
│ │ (3)甲方以2758.91万元(大写:贰仟柒佰伍拾捌万玖仟壹佰元整)人民币受让王育才│
│ │持有的目标公司6.75%股权,对应出资额675万元。 │
│ │ 近日,大豪矿业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
│ │的《营业执照》及《登记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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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23 │交易金额(元)│2758.91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文山州大豪矿业开发有限公司6.75%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
│买方 │倍杰特(北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 │王育才 │
├──────┼────────────────────────────────────────┤
│交易概述 │1、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倍杰特")全资子公司倍杰特(北京)新 │
│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杰特新材料")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22480.00万元收购│
│ │汤玮、龙岩市小娘坑矿业有限公司(简称"小娘坑矿业")、王育才合计持有的文山州大豪矿│
│ │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豪矿业"或"标的公司")5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本次交易完成后,大豪矿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1、签约各方 │
│ │ 甲方:倍杰特(北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 乙方: │
│ │ 乙方一:汤玮 │
│ │ 乙方二:龙岩市小娘坑矿业有限公司 │
│ │ 乙方三:王育才 │
│ │ 目标公司:文山州大豪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 │ 上述任何一方单称为"一方",乙方一、乙方二及乙方三合称为"转让方",乙方单独或合│
│ │称为"目标公司现有股东"。 │
│ │ 1.2本次股权转让 │
│ │ 在本协议约定的所有条件均得到满足或甲方豁免的前提下,甲方同意按照40872.73万元│
│ │(大写:肆亿零捌佰柒拾贰万柒仟叁佰元整)人民币的投前估值受让转让方合计持有的目标│
│ │公司55%股权,对应出资额5500万元人民币,转让价款合计22480.00万元(大写:贰亿贰仟 │
│ │肆佰捌拾万元整)人民币(以下简称"股权转让价款"),其中: │
│ │ (1)甲方以11546.55万元(大写:壹亿壹仟伍佰肆拾陆万伍仟伍佰元整)人民币受让 │
│ │汤玮持有的目标公司28.25%股权,对应出资额2825万元人民币; │
│ │ (2)甲方以8174.54万元(大写:捌仟壹佰柒拾肆万伍仟肆佰元整)人民币受让小娘坑│
│ │矿业持有的目标公司20%股权,对应出资额2000万元; │
│ │ (3)甲方以2758.91万元(大写:贰仟柒佰伍拾捌万玖仟壹佰元整)人民币受让王育才│
│ │持有的目标公司6.75%股权,对应出资额675万元。 │
│ │ 近日,大豪矿业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
│ │的《营业执照》及《登记通知书》。 │
└──────┴────────────────────────────────────────┘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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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权秋红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事项 │
│ │ 为满足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提高公司融资效│
│ │率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秋红拟为公司提供人民币3亿元借款额度 │
│ │,借款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借款利率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
│ │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到期归还借款本息,在此额度和期限内,公司可以滚│
│ │动使用。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并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借款协议。 │
│ │ (二)关联关系情况 │
│ │ 权秋红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 │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权秋红、张│
│ │建飞、权思影已依法回避表决。 │
│ │ (三)审议程序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
│ │率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且上市公司无相│
│ │应担保,可以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权思影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展示与接待中心用房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北京权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股份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双方在矿产资源业务方面的共同│
│ │ │ │投资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宁夏杰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监高及其亲属合计持有100%股权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运营项目所需药品药剂│
│ │ │ │等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权思影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展示与接待中心用房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宁夏杰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监高及其亲属合计持有100%股权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运营项目所需药品药剂│
│ │ │ │等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倍杰特集团│倍杰特(喀│ 3.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什市)水务│ │ │ │ │保证 │ │ │
│司 │发展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倍杰特集团│倍杰特(喀│ 2.79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什市)水务│ │ │ │ │保证 │ │ │
│司 │发展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倍杰特集团│河南倍杰特│ 145.6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环保技术有│ │ │ │ │保证 │ │ │
│司 │限公司 │ │ │ │ │ │ │ │
├─────┼─────┼─────┼────┼─────┼─────┼────┼───┼───┤
│倍杰特集团│乌海市倍杰│ 63.3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特环保有限│ │ │ │ │保证 │ │ │
│司 │公司 │ │ │ │ │ │ │ │
├─────┼─────┼─────┼────┼─────┼─────┼────┼───┼───┤
│倍杰特集团│内蒙古中水│ 0.0000│人民币 │--- │--- │--- │否 │是 │
│股份有限公│环保科技有│ │ │ │ │ │ │ │
│司 │限公司 │ │ │ │ │ │ │ │
├─────┼─────┼─────┼────┼─────┼─────┼────┼───┼───┤
│倍杰特集团│乌海市倍杰│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特新材料有│ │ │ │ │保证 │ │ │
│司 │限公司 │ │ │ │ │ │ │ │
├─────┼─────┼─────┼────┼─────┼─────┼────┼───┼───┤
│倍杰特集团│倍杰特(北│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京)新材料│ │ │ │ │保证 │ │ │
│司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倍杰特集团│乌海市倍杰│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特环保有限│ │ │ │ │保证 │ │ │
│司 │公司 │ │ │ │ │ │ │ │
├─────┼─────┼─────┼────┼─────┼─────┼────┼───┼───┤
│倍杰特集团│河南倍杰特│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环保技术有│ │ │ │ │保证 │ │ │
│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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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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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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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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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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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当前,公司“环保+矿产开发”协同发展战略清晰明确,核心员工队伍稳定,水处理业务
持续巩固行业领先地位,矿产资源开发领域拓展稳步推进,双轮驱动格局加速形成。依托技术
创新与产业链协同的双重优势,公司业务成长空间不断打开,为未来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
基础。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投资
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管理人员及优秀
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从而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
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
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公司回购股份的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
况等具体情况确定。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1、回购股
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计划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实施;
3、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公司本次回购金额不
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
元/股(含),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428571股至285714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0.3495%至
0.699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化
。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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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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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终
止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
年7月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
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相关事项;公司于20
25年9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募集资金用途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以上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
二、终止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原因
综合考量宏观市场环境、公司实际经营与长远发展需要等多种因素后,经充分沟通、审慎
研判,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三、终止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议程序
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
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且该授权尚在有效期内,故终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四、终止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秩序稳定、各项业务有序开展。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该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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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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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根据税务监管要求,对涉税事项开展
自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自查,公司需补缴税款744.07万元及滞纳金236.90万元,合计980.97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1.6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已全部缴纳完毕
,本次补缴税款事项不涉及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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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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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5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
发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7667548264
3、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权秋红
5、注册资本:40876.366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4年10月12日
7、企业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8号院8号楼4层501(北京自贸试验区
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
污染防治服务;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智能水务系统
开发;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海洋工程关键配套系统开发;海水淡化处理;工程管理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市政设施管理;水资源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环保咨询服务;
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生态环境材料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
;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对外承包工程;碳减排、碳转化、碳捕
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
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
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数字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
;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数据处理服务
;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气设备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企业总部管理;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
铸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稀有
稀土金属冶炼;矿山机械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
工;施工专业作业;水力发电;矿产资源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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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收购兼并
──────┴──────────────────────────────────
1、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倍杰特”)全资子公司倍杰特(北
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杰特新材料”)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5434.00万
元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形式取得广南县金鑫冶金炉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冶金”)
55.00%股权。其中,以3089.00万元收购李正义、留育林、金丽丽合计持有的金鑫冶金41%的股
权,在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以2345.00万元对金鑫冶金进行增资扩股,以上股权转让及增资
事项合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全资子公司倍杰特新材料将直接持有金鑫冶金
55%股权,金鑫冶金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为解决后续矿产勘探、建设开发资金需求,倍杰特新材料与金鑫冶金、徐英瀚签订了
《关于矿产投资开发的融资协议》,拟在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由倍杰特新材料向金鑫
冶金提供不超过5000.00万元的专项融资(年利率6.5%,按年计息),用于其广南县皂角树锑
矿项目的勘探及建设等,具体融资金额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求另行确定。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管理层审批权限范围内,且未
达到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5、金鑫冶金尚未盈利,主要系其所属矿山尚未取得采矿权,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所致。
6、本次收购属于上下游产业链并购,核心目的是增强锑资源储备、打通产业链上下游,
提升整个产业链条的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公司基于在重金属废水资源化利用领域的技术和项目
积累,完成了含锑废水和污泥中高效回收金属锑的工艺验证,通过湿法工艺有效提高锑金属的
回收率、降低能耗。本次交易是在该项工艺技术储备的基础上,向上游锁定关键原材料供应、
实现全链条产业化应用的战略延伸,从末端的“回收”环节,逆向整合至前端的“原料”与“
冶炼”,打通产业链上下游,包含锑开采、锑冶炼、锑产品生产、锑回收和锑资源保障全产业
链。同时,收购的锑资源能满足公司的自用需求,交易完成后,能帮助公司实现稳定的原料供
应及控制成本,并提升整个产业链条的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增强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
发展能力,符合产业链转型升级的新趋势。
7、本次交易尚需办理标的公司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能否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同时存在矿业权价值和开发效益的不确定性风险、无法取得配套生产经营所需证照的行政审
批风险、安全生产的风险、矿产品销售价格波动的风险、税收政策变化风险、缺乏矿山经营管
理方面专业人才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倍杰特新材料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5434.00万元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扩
股形式取得金鑫冶金55.00%股权。其中,倍杰特新材料与徐英瀚、李正义、留育林、金丽丽签
署了《关于广南县金鑫冶金炉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及
增资协议》”)及《股东协议》,以现金3089.00万元收购李正义、留育林、金丽丽合计持有
的金鑫冶金41%股权;在上述股权转让交易完成的情况下,倍杰特新材料拟以现金出资2345.00
万元对金鑫冶金进行增资扩股,增资完成后,倍杰特新材料将持有金鑫冶金55%的股权。同时
,为解决后续矿产勘探、建设开发资金需求,倍杰特新材料与金鑫冶金、徐英瀚签订了《关于
矿产投资开发的融资协议》,拟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由倍杰特新材料向金鑫冶金提供不超过50
00.00万元的专项融资(年利率6.5%,按年计息),用于其广南县皂角树锑矿项目的勘探及建
设等,具体融资金额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求另行确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全资子公司倍杰特新材料将直接持有金鑫冶金55%股权,金鑫冶金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
司管理层审批权限范围内,且未达到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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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收购兼并
──────┴──────────────────────────────────
一、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概述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倍杰特(北京)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与梁大坤、梁大娟及梁大芳签订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拟通过股
权收购方式取得云南文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控股权。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3)。
二、进展情况
自上述框架协议签署以来,公司积极与合作方进行了充分沟通和磋商,并对标的公司开展
了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由于在该项目推进过程中,各方在主要条款与后续具体安排上未能达
成一致意见,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合作。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框架协议仅为各方初步意向合作的框架性约定,各方并未就本次合作项目签署正式合
作协议及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协议终止后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继续围绕既定战略,寻求更多的发展机会,推
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5-15│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议案或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上午9:1
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8号院8号楼4层501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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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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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倍杰特”)于2026年1月20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26-003),持有公司6103542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4.93%)的实际控制人之一
、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建飞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26290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8763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17527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
2026年2月26日、2026年2月28日、2026年5月1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股
份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股份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张建飞
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36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
),持股数量由61035422股减少至49666722股,持股比例从14.93%下降至12.15%。
近日,公司收到张建飞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张建飞先生已实施完成减持计划,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情况公告如下: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张建飞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
2、张建飞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建飞
先生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其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
致,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成。
3、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建飞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公司《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4、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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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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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倍杰特”)于2026年1月20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26-003),持有公司6103542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4.93%)的实际控制人之一
、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建飞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26290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8763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17527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
2026年2月26日、28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股份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
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张建飞先生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05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持股数量由61
035422股减少至53981922股,持股比例从14.93%下降至13.21%。近日,公司收到张建飞先生出
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3152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1.06%),持股数量由53981922股减少至49666722股,持股比例从13.21%下降至12
.15%,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线的整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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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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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事项
为满足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提高公司融资效率
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秋红拟为公司提供人民币3亿元借款额度,借
款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借款利率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到期归还借款本息,在此额度和期限内,公司可以滚动使用
。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并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借款协议。
(二)关联关系情况
权秋红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权秋红、张建飞
、权思影已依法回避表决。
(三)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
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
保,可以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
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权秋红
身份证号码:4103061970*****
住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诚信状况:权秋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秋红拟为上市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借款额度,
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借款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借款利率为全国银行间
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且在此额度和期限内,公司可以滚动使
用。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公司将根据经营实际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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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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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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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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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文山州大豪矿业开
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豪矿业”)的通告,大豪矿业委托福建省闽西地质大队对其拥有的
云南省西畴县红石岩矿区荒田矿段萤石钨矿(以下简称“荒田钨矿”)进行了勘探工作,并出
具了《云南省西畴县红石岩矿区荒田矿段萤石钨矿勘探报告》,更新后的资源量具体情况如下
:累计查明(保有)资源量:矿石量605.9万吨,钨氧化物(WO3)量24102吨,平均品位WO30.40%
;CaF2矿物量77.0万吨,平均品位CaF212.71%。其中,探明资源量:矿石量84.4万吨,钨氧化
物(WO3)量5178吨,平均品位WO30.61%,CaF2矿物量10.1万吨,平均品位CaF212.00%;控制资
源量:矿石量198.7万吨,钨氧化物(WO3)量7959吨,平均品位WO30.40%,CaF2矿物量29.0万吨
,平均品位CaF214.49%;推断资源量:矿石量322.8万吨,钨氧化物(WO3)量10965吨,平均品
位WO30.34%,CaF2矿物量37.9万吨,平均品位CaF212.30%。
对比2013年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出具《<云南省西畴县红石岩矿区荒
田矿段钨矿详查阶段性报告>审查意见书》(云国土资矿评审字[2013]22号),本次探明资源
量:矿石量新增84.4万吨,钨氧化物(WO3)量新增5178吨,CaF2矿物量新增10.1万吨;控制资
源量:矿石量新增84.92万吨,钨氧化物(WO3)量新增1009吨,CaF2矿物量新增13.1万吨;推断
资源量:矿石量减少212.89万吨,钨氧化物(WO3)量减少44865吨,CaF2矿物量减少62.49万吨
。前述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本次采用论证的工业指标,WO3边界品位由2013年详查报告的0.0
64%变为0.08%,最低工业品位由0.12%变为0.16%,导致估算资源量减少;二是本次勘探新增加
密工程,矿体控制程度、资源可信度相应提高,因存在未见矿工程以及矿体厚度、品位发生变
化,导致控制探明及控制资源量增加,推断资源量减少。以上矿产资源储量尚未通过相关主管
单位的评审、备案,荒田钨矿尚未取得采矿权,本次勘探报告申请评审备案将加快采矿许可证
申请。
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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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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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议案或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8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8号院8号楼4层501公司会议室3、召
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权秋红女士因公务出差无法现场出席并主持会议,公司过半数董事推
选董事张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及会议
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7人,代表股份2669222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5.2999%。
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656965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0
0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2人,代表股份12257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
9%。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4人,代表股份12259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999%。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3、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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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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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
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其中,《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相关议案直接提交股东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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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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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
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可能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且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
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
提下,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购买日需在上述授权期限内,理
财产品的到期日可超出上述授权期限,但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
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
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
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4、投资产品品种:严格筛选投资产品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
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5、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文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7、关联关系:公司与提供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8、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会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使公司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更充分地保障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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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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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真实反映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
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
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
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
月31日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资产进行评估和减值测试后,2025年公司拟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合计2384.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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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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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案在
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
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战略委员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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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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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项的议案》。根
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
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
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
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
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
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
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
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
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
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
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6、
决议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7、对董事
会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具体事宜的授权
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
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
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关部门
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
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发
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
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
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
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在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
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
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
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
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
此对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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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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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08日14: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0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4月0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02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8号院8号楼4层501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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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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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164000万元,期限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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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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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倍杰特”)于2026年3月3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倍杰特(太原)水务有限公司减资的议
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资事项概述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倍杰特(太原)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倍杰特”)未来经营
性资金需求降低,且无重大的投资计划,就当前太原倍杰特的业务模式、组织架构和人员规模
而言,目前注册资本规模偏大。为盘活盈余货币资金,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足额留存债
务偿付、保障太原倍杰特未来运营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和太原倍杰特其他股东河北协
同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协同”)共同决定对太原倍杰特同比例减资。具体如
下:
减资前太原倍杰特注册资本金为30,000万元,本次减资后注册资本金为2,000万元。其中
,河北协同减资前出资额10,500万元,减资后出资额700万元,持股比例为35%;公司减资前出
资额19,500万元,减资后出资额1,300万元,持股比例为65%。
上述减资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发生变化且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
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
开展具体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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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资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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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事项概述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办公场地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
,与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其软件”)签订《租赁合同》,承租其位于北
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6号院的房产,租赁期限20年,年租金为人民币900万元,租金每
三年按届时年租金的3%递增,合同期内预计总租金约19,614万元。
本次交易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相关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
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8月16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甲12号楼1层
注册资本:86,220.6871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赵福君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
备租赁;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票据信息咨询服务;标准化服务
;互联网数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
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赵福君、董泰湘。
久其软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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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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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倍杰特”)于2026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
编号:2026-003),持有公司6103542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4.93%)的实际控制人之一、
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建飞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26290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其中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8763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817527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
公司于近日收到张建飞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其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45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
股份38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持股数量由61035422股减少至54719522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由14.93%降低至13.39%,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线的整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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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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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公司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
计15679.6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即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的10.57%。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合计涉案金额为12682.39万元,占本
次总金额的80.8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涉及的诉讼、仲裁合计涉案金额为29
97.30万元,占本次总金额的19.12%。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
诉讼、仲裁事项。
相关诉讼、仲裁案件的主要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
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相
关诉讼、仲裁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
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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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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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持有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61035422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比例14.93%)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建飞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5月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26290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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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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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议案、或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上午9:1
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8号院8号楼4层501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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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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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是基于双方合作共识而达成的战略合作意向,后续合作内容
及进程以具体项目协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2026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3、本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4、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已披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概述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金诚信”)于2026年1月10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均
为治理规范、决策高效、创新能力突出的上市民营企业,拥有良好的品牌形象,在战略合作方
面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和兼容性。本着平等互利、协同发展的原则,双方将依托在矿山资源开发
领域的布局,深化资源开发产业链协同合作;通过资源开发或延伸业务实现战略绑定,充分发
挥双方资源与专业优势,促进共同发展,切实维护双方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协议的签署
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事项后续进展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介绍
公司名称: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青海
注册资本:62377.617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水源西路28号院1号楼101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
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矿山机械制造;
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矿山机械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智能车载设备制造
;智能车载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矿石
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限外埠经营);爆
破作业;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金诚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最近三年未与金诚信签署过类似协议。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内容:
(1)甲方投资的矿山,其设计建设或采矿运营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与乙方
合作。包括但不限于,计划对外发包的矿山技术咨询、工程设计、井巷设计、采矿工程和相关
的建设项目。乙方承诺,乙方在为甲方项目提供矿山服务过程中,将配备经验丰富的管理和技
术团队,以及符合市场原则的合理优惠价格。根据双方确定的技术计划方案,配置先进设备,
提高作业效率,降低成本,努力为项目创造额外效益。
(2)先进和适用采掘技术应用是矿山开发和生产的核心能力。在数字化和智能化高速发
展时代,甲乙双方将在矿山建设管理,尤其是在采矿和相关技术方面的研究开发进行合作,包
括但不限于大型(数字化)采矿设备应用、充填技术和设备运维等方面技术工人培养(培训)
工作,共同打造具有数字化和大型设备运维的高级技术队伍。
(3)鉴于甲乙方现阶段均在进行矿山资源的并购和开发,双方同意在未来资源开发产业
链中深度合作,在合适的时候,双方可以考虑部分入股投资对方开发的资源矿山或其延伸业务
,形成资源项目层面的交叉持股,优势互补。
(4)甲乙双方探讨通过产业(矿业)基金、联合并购等方式未来在海内外开展相关资源
收购方面的合作。
2、其他
(1)本战略合作协议是甲乙双方合作意向和合作原则的洽谈结果,在开展具体项目和需
签订具体协议时,双方承诺遵守该战略合作协议原则。
(2)为推进战略性合作伙伴关系的不断发展,双方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双方高层保持互
访,互相交流专业技术、矿业资源、企业经营、国际经贸、海外市场等方面信息,寻找和拓展
更为广泛的业务合作机会。
(3)本协议有效期三年。协议期满后,双方如达成合意,可通过书面续签方式延长本合
作期限。
(4)甲乙双方依照本协议所实际发生的具体合作业务应按有关的具体合同继续履行,不
因本协议有效期限的届满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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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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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杰特”或“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求,公司2026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河南倍杰特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河南倍杰特”)、乌海市倍杰特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倍杰特”)、倍杰特(
北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倍杰特新材料”)及控股子公司乌海市倍杰特新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倍杰特新材料”)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综合授信
额度主要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国内及国际信用证、贷款等业务品种)提供
累计不超过人民币91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度,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存量担保及存量担保到
期续做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
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担
保总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在被担保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
在上述预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具体每笔担保
的担保期限和方式以担保方和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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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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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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