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776 帝尔激光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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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9-05-07│ 57.71│ 8.66亿│
├───────────┼───────────┼───────────┼───────────┤
│可转债 │ 2021-08-05│ 100.00│ 8.3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1-15│ 89.07│ 4189.8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1-14│ 55.20│ 3100.0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5-22│ 49.31│ 2322.7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5-22│ 48.92│ 2152.9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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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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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科投光电新能创│ 7800.00│ ---│ 39.00│ ---│ -30.61│ 人民币│
│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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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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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太阳能电池激光│ 3.31亿│ 8.50万│ 4040.31万│ 12.21│ ---│ 2025-12-31│
│印刷技术应用研发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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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尔激光研发生产基│ 2.25亿│ 2884.57万│ 1.27亿│ 56.34│ 0.00│ 2025-12-31│
│地二期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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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显示行业激光技│ 2.60亿│ 711.96万│ 2390.68万│ 67.60│ ---│ 2025-12-31│
│术及设备应用研发项│ │ │ │ │ │ │
│目 │ │ │ │ │ │ │
├─────────┼──────┼─────┼─────┼─────┼─────┼──────┤
│帝尔激光研发生产基│ 0.00│ 2884.57万│ 1.27亿│ 56.34│ ---│ 2025-12-31│
│地二期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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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41亿│ 0.00│ 2.46亿│ 102.05│ ---│ 2023-12-31│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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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新波 169.03万 1.60 29.75 202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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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69.03万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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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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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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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乔端先生
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
份。本次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乔端先生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乔端先生基于对公
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方式自愿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会秘书乔端先生*。
2、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乔端先
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3、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未减持公司股
份。
*注:乔端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决定进行本次增
持。因乔端先生目前尚未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本次增持计划由其配偶沈鹏女士代为实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的认可。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
间,如遇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
7、本次增持股份是否存在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8、本次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
内不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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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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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拟参与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为李志刚、彭新波
、武汉速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汉速能”)(以下合称“出让方”
)。
2、本次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768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85234456股的2.6932%,占
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总股本284171996股的2.7033%。
3、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
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4、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
。截至2026年7月3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李志刚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长
、总经理。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彭新波为公司董事。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武汉速能系李志刚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为李志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武汉速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768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85234456股的2.6932%,占剔除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总股本284171996股的2.7033%,转让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出让方与中金公司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
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6年7月3日,含当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
本次询价申购的报价结束后,中金公司将对有效申购进行累计统计,依次按照“价格优先
、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具体方式为:
1、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总股数等于或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询价转让价
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3)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申购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将按照《申购报价
单》送达时间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时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先配售。
当全部有效认购总股数等于或首次超过7682000股时,累计有效认购的最低认购价格即为
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2、如果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总股数少于7682000股,则全部有效认购中的最低认购价格
作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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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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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帝尔转债”赎回数量:32037张
2.“帝尔转债”赎回兑付总金额:3269952.51元(不含手续费)
3.“帝尔转债”投资者赎回资金到账日:2026年6月10日
4.“帝尔转债”摘牌日:2026年6月11日
一、“帝尔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379号”文核
准,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了8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4000.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84000.00万元可转债于2021年8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债券简称“帝尔转债”,债券代码“123121”。
(二)转股期限
根据《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帝尔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8月1
1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2月11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8月4日)止
(上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
(三)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帝尔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92.70元/股。
因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为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
属登记,“帝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92.70元/股调整为192.2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1年11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限制性股票归属增发股份
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因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帝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92.24元/股调整为119.6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
整帝尔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因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为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
属登记,“帝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9.68元/股调整为119.4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2年12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限制性股票归属增发股份
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
因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帝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9.47元/股调整为74.3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
整帝尔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因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帝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4.38元/股调整为74.03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
帝尔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为激励对象办理
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帝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4.03元/股调整为73.99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限制性股票归属增发股份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帝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3.99元/股调整为73.6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
帝尔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为激励对象办理
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帝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3.60元/股调整为73.56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限制性股票归属增发股份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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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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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帝尔转债”赎回日:2026年6月3日
2.“帝尔转债”投资者赎回资金到账日:2026年6月10日
3.“帝尔转债”摘牌日:2026年6月11日
4.“帝尔转债”摘牌原因:存续期内可转债全部赎回
(一)发行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379号”文核
准,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了8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4,000.00万
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84,000.00万元可转债于2021年8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债券简称“帝尔转债”,债券代码“123121”。
(二)转股期限
根据《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帝尔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8月1
1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2月11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8月4日)止
(上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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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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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陈剑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
自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之日,陈剑锋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陈剑锋先生已承诺将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
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离任暨
补选独立董事、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独立董事陈剑锋先生的通知,陈剑锋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
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
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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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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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88号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志刚先生因公出差,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段晓婷女
士主持本次股东会。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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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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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帝尔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379号”文核
准,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84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400
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84000.00万元可转债于2021年8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帝尔转债”,债券代码“123121”。
(二)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帝尔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8月11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2月11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8月4日)止
(上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
(三)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帝尔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92.70元/股。
因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为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
属登记,“帝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92.70元/股调整为192.2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1年11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限制性股票归属增发股份
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因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帝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92.24元/股调整为119.6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
整帝尔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因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为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
属登记,“帝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9.68元/股调整为119.4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2年12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限制性股票归属增发股份
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
因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帝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9.47元/股调整为74.3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
整帝尔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因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帝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4.38元/股调整为74.03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
帝尔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为激励对象办理
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帝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4.03元/股调整为73.99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限制性股票归属增发股份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帝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3.99元/股调整为73.6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
帝尔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为激励对象办理
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帝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3.60元/股调整为73.56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限制性股票归属增发股份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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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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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0日向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
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上市
的申请资料。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申请资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
简称“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
作出更新及修订。
鉴于本次发行上市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境内监
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申请资料披露的本
次发行上市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供查阅
:
中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453/documents/sehk26042001856_c.pdf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453/documents/sehk26042001857.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
。本公告以及公司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
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H股股票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
府机构、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准或备案,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
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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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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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0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4月2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88号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志刚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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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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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20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4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04月15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8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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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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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
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
能发生资产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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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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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1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结
果领取薪酬,其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构成,其中绩效
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考评后发放,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绩效薪酬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考核结果确定并发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置一定比例的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
的绩效薪酬,且该部分绩效薪酬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
评价后支付。
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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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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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财政
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
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机构
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
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
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实施
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
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5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
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审计收费9.16亿元,2025年公司同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7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
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承做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甘声锦,199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甘声锦先生2018年开始在
立信执业,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甘声锦先生近
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清松,2016年取得中国注
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陈清松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顺利,200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
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李顺利先生近三年签
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
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立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
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
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
计7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将以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基数,根据2026年度的审
计工作量确定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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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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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帝尔激光”)于2026年3月27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决定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剩余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三)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6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四)2023年5月17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六)2023年5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八)2025年2月26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九)2025年10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2025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十一)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剩余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情况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水平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
期设置的触发值(An)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本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
,当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当期计划归属的58679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本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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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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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05月12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8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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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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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发展及投资项目进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计
划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5亿元,用于办理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函
、信用证、保理等业务,综合授信额度以业务相关方最终批复为准。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全权办理信贷所需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事项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
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各业务相关方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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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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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1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制定原则:
(一)以岗位价值为基础,坚持绩效优先,体现与公司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价值理念;
(二)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突出结果导向;
(四)公开、公正、透明。
四、薪酬标准: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
的非执行董事的津贴/薪酬为每年人民币12万元(税前),按月发放。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
董事的薪酬按照相应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其中董事兼任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的,薪酬方案按照《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
事薪酬或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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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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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
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9223327.09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81127375.65元。根据《
公司章程》的规定,扣除本报告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扣除报告期
内派发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红利106274245.7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
可供分配利润为2580971717.09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445162719.28元。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暂拟以公司截至2026年3月16日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2729444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9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106448335.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合计为106448335.5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20.5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06246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
的权利。
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9元(含
税)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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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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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30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3月3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88号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志刚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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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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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消部分提案的相关情况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董
事角色的议案》《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
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6年3月2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劲松先生《告知函》,因其个人原因
无法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特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主动放弃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董事会决定撤销对张劲松先生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同时取消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提案11.00《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及提案12.00《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上述提案不再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
次取消股东会部分提案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独
立董事的补选工作。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补选产生新独立董事、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前,吴裕斌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
事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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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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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香
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立信”)为公司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拟聘审计机
构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香港立信成立于1981年,注册地址为中国香港。香港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
具备审计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资格并符合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要求
。
截至2025年末,香港立信拥有超过60名董事及员工1000人。
2025年度,香港立信为约200家在中国香港及其他主要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
计服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香港立信已符合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法团(专业弥偿)规则,投保有效且足够的专业责任
保险。
3、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香港立信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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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3月3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3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3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3月2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03月25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8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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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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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吴裕斌先生提
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裕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吴裕斌先生原定
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吴裕斌
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但会导致公司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在补选产
生的新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前,吴裕斌先生仍将继续履行
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吴裕斌先生的辞职在补选产生新
独立董事和相应专门委员会委员之后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裕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吴裕斌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
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吴裕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并考虑到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股票并申
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上市”),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张劲松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股东会同意选举张劲松先生为独立董事后,张劲松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劲松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劲松先生已承诺将积极参
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张劲松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董事会成员将相应调整,因此,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正常有序开展相关工作,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置
及组成进行调整,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由王永海、齐绍洲、彭新波组成,其中王永海为主任委员;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张劲松、王永海、段晓婷组成,其中张劲松为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由齐绍洲、王永海、段晓婷组成,其中齐绍洲为主任委员;
4、战略委员会:由李志刚、段晓婷、王永海组成,其中李志刚为主任委员。
上述张劲松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其独立董事任职之
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段晓婷女士的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王永海先生的提名
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任职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专
门委员会其他委员的任期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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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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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业绩说明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03310.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93%;实现营业利润57
086.9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85%;实现利润总额58245.9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89%;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922.3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9%。
(二)财务状况说明
1、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665303.45万元,较期初增长0.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所有者权益为391833.45万元,较期初增长13.10%。
2、报告期末,股本为27400.31万元,较期初增长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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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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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21
2、债券简称:帝尔转债
3、回售申报期: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19日
4、回售价格:101.103元/张(含息、税)
5、回售有效申报数量:0张
6、回售金额:0元(含息、税)
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以及《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于2026年1月12日、2026年1月13日、2026年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帝尔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关于帝尔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关于帝尔转债回售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提示债券持有人可在回售申报期内选择将持有
的“帝尔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101.103元/张(含息、税),回售申报期
为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19日。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结果及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帝尔转债”回售申报期已于2026年1月19日收市后结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回售申报汇总》,“帝尔转债”(债券代码:123121)本次回售有
效申报数量为0张,回售金额为0元(含息、税)。公司无须办理向投资者支付回售资金等后续
业务事项,本次回售业务已办理完毕。本次回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
股本结构等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后续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未回售的“帝尔转债”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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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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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8日(星期四)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8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1月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88号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志刚先生因公出差,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段晓婷女
士主持本次股东会。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9人,代表股份163,588,6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356%(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34,568,9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
.30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2人,代表股份29,019,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322
%。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6人,代表股份29,026,3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63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6,6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2人,代表股份29,019,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
6322%。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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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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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
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董事备案手续,并取得武汉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672784354A
2、名称: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李志刚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
及元器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塑
料制品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专用设备修理,非居住房地产
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注册资本:贰亿柒仟叁佰伍拾陆万贰仟贰佰伍拾圆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8年4月25日
8、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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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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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
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内容,经有
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
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
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经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6年1月8日(星期四)召开“帝尔转债”2026年第
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债券持有人会议届次: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债券持有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志刚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8日(星期四)下午14:00。
6、会议的召开方式及投票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
取记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的债权登记日: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
8、出席/列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9、会议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8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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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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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8日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8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1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月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8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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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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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设董事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
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
年第2次会议、职工大会,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及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一致同意选举朱凡先
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朱凡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朱凡先生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变更为职
工代表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个人简历
朱凡先生,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工程师。截至本
公告日,朱凡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2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凡先生
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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