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777 中简科技 更新日期:2025-08-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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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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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9-05-06│ 6.06│ 2.1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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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2-03-01│ 50.55│ 19.8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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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1-13│ 23.11│ 306.7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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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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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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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简新材料发展(常│ 2.55│ ---│ 51.00│ ---│ 0.28│ 人民币│
│州)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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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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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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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碳纤维及织物│ 16.50亿│ 2.99亿│ 14.24亿│ 86.30│ 1.30亿│ 2026-06-30│
│产品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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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50亿│ 1628.31万│ 3.50亿│ 100.00│ ---│ 202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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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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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03 │转让比例(%) │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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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6.52亿 │转让价格(元)│2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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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2239.30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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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常州华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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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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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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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14 │交易金额(元)│1994.3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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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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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在建工程及其他非流动资产 │标的类型 │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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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常宏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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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中简新材料发展(常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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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中简新材料发展(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公司”)向关联方江苏常宏功能材料│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宏公司”)转让在建工程及其他非流动资产,交易金额为1994.31 │
│ │万元(不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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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03 │交易金额(元)│6.52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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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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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2392963股的│标的类型 │股权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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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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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常州华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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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常州华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投资”或“转让方”)为中简科技股份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中简科技”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2025年3月2日,华泰投资与中│
│ │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资本”或“受让方”)签署了《关于中简科技│
│ │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拟将所持中简科技合计22│
│ │392963股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至中石化资本,占公司总股本(439707537股)的5.0927%│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438540537股)的5.1062%(以下简称“│
│ │本次股份转让”)。 │
│ │ 根据中简科技股票截至2025年2月28日收盘后的交易情况,本次股份转让的最终交易价 │
│ │格为人民币29.12元/股,本次股份转让总价为人民币652083083元(大写:人民币陆亿伍仟 │
│ │贰佰零捌万叁仟零捌拾叁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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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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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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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简新材料发展(常州)有限公司、江苏常宏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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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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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出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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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概述 │
│ │ 公司围绕新质新域需求,通过新设子公司,统筹资源发展结构功能材料,培育新的业务│
│ │增长点。 │
│ │ 为抢抓发展机会,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讨论通过,公司设立了常宏公司(详见│
│ │公司于2025年1月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常宏公司主要从事│
│ │预浸料及其他功能材料的研发与生产。鉴于新材料公司已购置部分设备,为整合资源、提高│
│ │设备资产利用效率,缩短相关设备购置周期,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善产业布局,公司拟同│
│ │意常宏公司收购新材料公司的设备资产。 │
│ │ 公司聘请了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和资产评│
│ │估有限公司,现已完成新材料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并分别出具了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一)中简新材料发展(常州)有限公司 │
│ │ 中简科技持有新材料公司51.00%的股份,为新材料公司的控股股东。中简科技董事长、│
│ │总经理杨永岗先生持有新材料公司16.00%的股份,在新材料公司担任执行董事。中简科技董│
│ │事温月芳女士持有新材料公司33.00%的股份,在新材料公司担任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
│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考虑后,将新材料公司认定为公│
│ │司的关联法人。 │
│ │ (二)江苏常宏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
│ │ 中简科技持有常宏公司90.00%的股份,为常宏公司的控股股东。中简科技董事长、总经│
│ │理杨永岗先生在常宏公司担任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中简科技董事、副总经理李辉先生在常│
│ │宏公司担任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出于实质重于形式│
│ │的原则考虑后,将常宏公司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 │ 中简新材料发展(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公司”)向关联方江苏常宏功能│
│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宏公司”)转让在建工程及其他非流动资产,交易金额为1994│
│ │.31万元(不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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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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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三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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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董事长、总经理持股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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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发出商品/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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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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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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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三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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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董事长、总经理持股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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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发出商品/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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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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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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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集萃华财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青城享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无锡集萃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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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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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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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
│ │ 近日,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苏州集萃华财创业投资管理中心│
│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集萃华财”)、共青城享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共青城享萃”)分别签署了《无锡集萃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
│ │产份额转让协议书》。 │
│ │ 公司本次参与的基金,是由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作为基石发起的、主要投资院内及国│
│ │创中心孵化的拨投联动项目,特别是与高技术领域配套的项目,力争为公司产品的市场应用│
│ │及未来新的产业拓展提供先机。 │
│ │ 公司受让苏州集萃华财和共青城享萃持有的无锡集萃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无锡集萃科创”)7%财产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2,100万元),其中:苏州 │
│ │集萃华财将其持有的企业4%财产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1,200万元)作价0元转让给公司;共│
│ │青城享萃将其持有的企业3%财产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900万元)作价0元转让给公司。本次│
│ │转让前,上述出让方未履行实际出资义务,实际出资金额为0元。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发生金 │
│ │额为2,1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及《公司章 │
│ │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 │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根据有关协议中关于│
│ │对无锡集萃科创的出资约定履行相对应的出资义务。 │
│ │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无锡集萃科创的有限合伙人。公司受让的苏州集萃华财的│
│ │4%财产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1,200万元)以及受让的共青城享萃的3%财产份额(对应认缴 │
│ │出资额900万元)未实际出资。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 │
│ │认购无锡集萃科创份额,不在无锡集萃科创担任任何职务。 │
│ │ (二)审议情况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 │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四十条“上 │
│ │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无论参与金额大小均应当及时披露,并以其承担的最大损│
│ │失金额,参照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构成关联交易的还应当履行│
│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以及第四十一条“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应当及时披露│
│ │相关公告,并向本所报备有关协议”。苏州集萃华财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之法定代表人为刘礼│
│ │华先生,共青城享萃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集萃科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之委派代表为刘礼│
│ │华先生;刘礼华在12个月内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则苏州集萃华财、共青城享萃、无锡集萃│
│ │科创为公司关联方,故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 │,亦不存在导致同业竞争的情形。 │
│ │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一)苏州集萃华财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 苏州集萃华财已于2021年8月6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72299。 │
│ │ (二)共青城享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共青城享萃已于2022年7月11日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
│ │产品编码:SVY008。 │
│ │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
│ │ (一)无锡集萃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无锡集萃科创已于2023年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其最上层 │
│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刘礼华先生,无锡集萃科创实际由刘礼华先生控制。刘礼华│
│ │先生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长期从事材料学的研究与产业化工作,为俄罗斯工程院、自然│
│ │科学院外籍院士,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曾担任上市公司主要负责人多年,熟悉上 │
│ │市公司合规治理及资本运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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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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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瀚宇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兴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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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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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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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1、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的 │
│ │议案》,同意公司与瀚宇技术、兴宇管理共同投资设立常宏功能材料,主要从事预浸料等结│
│ │构材料及功能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 │ 2、常宏功能材料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以货币形式认缴常宏功能材料出资9│
│ │,000万元,持股比例90%;瀚宇技术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100万元,持股比例1%;兴宇管理以│
│ │货币形式认缴出资900万元,持股比例9%。 │
│ │ 3、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永岗为瀚宇技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瀚宇技术17.50%的 │
│ │出资份额、持有兴宇管理96.67%的出资份额;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李辉为兴宇管理的执│
│ │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兴宇管理3.33%的出资份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
│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
│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4.根据公司前期与技术团队交流磋商情况,技术团队掌握了行业一流的技术水平且成熟│
│ │度较高,但因其现金出资能力不足,采取技术对赌的方式实现持股诉求。常宏功能材料设立│
│ │后,技术团队先行将技术交由常宏功能材料进行使用、验证,培训技术人员,且生产出合格│
│ │产品才能取得进一步持股资格,后续将对技术团队的研发批产成果进行资产评估。整个过程│
│ │中,公司享有较高的灵活度,进一步保障了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
│ │ 二)审批程序 │
│ │ 《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
│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关联董事杨永岗、李辉回避表决。 │
│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属于│
│ │董事会审议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瀚宇技术、兴宇管理现均处于设立阶段,作为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
│ │ 1、瀚宇技术(设立阶段,具体信息以后续登记信息为准) │
│ │ 企业名称常州瀚宇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杨永岗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瀚宇技术为公司关联方 │
│ │ 2、兴宇管理(设立阶段,具体信息以后续登记信息为准) │
│ │ 企业名称常州兴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李辉为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兴宇管理为公司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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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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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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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暨作废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同时,与之配套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亦一并终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当前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公司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较大
变化,客户需求计划的阶段性调整导致本次激励计划原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所依据的市场预期
与条件已发生变化,无法客观反映当前实际经营态势,继续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
为更科学、合理地发挥激励作用,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作废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19695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涉及12名激励
对象。与本次激励计划配套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在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后一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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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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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中简新材料发展(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公司”)向关联方江苏常宏功能材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宏公司”)转让在建工程及其他非流动资产,交易金额为1994.31
万元(不含税)。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永岗先生、李辉先
生、温月芳女士回避表决,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初至今,常宏公司与新材料公司未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一、概述
公司围绕新质新域需求,通过新设子公司,统筹资源发展结构功能材料,培育新的业务增
长点。
为抢抓发展机会,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讨论通过,公司设立了常宏公司(详见公
司于2025年1月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常宏公司主要从事预浸
料及其他功能材料的研发与生产。鉴于新材料公司已购置部分设备,为整合资源、提高设备资
产利用效率,缩短相关设备购置周期,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善产业布局,公司拟同意常宏公
司收购新材料公司的设备资产。公司聘请了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
估机构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现已完成新材料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并分别出具了
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二)江苏常宏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简科技持有常宏公司90.00%的股份,为常宏公司的控股股东。中简科技董事长、总经理
杨永岗先生在常宏公司担任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中简科技董事、副总经理李辉先生在常宏公
司担任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考虑后,将常宏公司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常宏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并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标的资产转让价格将参考经各方共同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
估值经各方协商后确定,并由各方签署正式协议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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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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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高性能碳纤维产品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暂以自有资
金投资建设高性能碳纤维产品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40163万元(最终项目
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本次投资项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也不涉及关联交易。
2.本次投资项目需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报批、登记和备案程序。
3.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本次投资建设高性能碳纤维产品项目涉及的总投资
金额为140163万元。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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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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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金额:不适用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一切正常,本次诉
讼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
润没有影响。本次涉诉案件尚未开庭,尚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送达
的《应诉通知书》((2025)苏0411民初8322号)等法律文书,本次诉讼基本情况如下:
原告:温月芳
被告: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公司决议撤销纠纷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事实和请求
(一)诉讼请求:
1、撤销被告2024年11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和2024年12月16日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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