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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环保(30077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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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779 惠城环保 更新日期:2026-08-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9-05-13│ 13.59│ 2.98亿│ ├───────────┼───────────┼───────────┼───────────┤ │可转债 │ 2021-07-07│ 100.00│ 3.12亿│ ├───────────┼───────────┼───────────┼───────────┤ │增发 │ 2023-07-05│ 11.72│ 3.0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7-26│ 6.62│ 532.2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6-21│ 4.62│ 109.9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7-26│ 4.62│ 390.0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6-21│ 4.52│ 107.5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7-26│ 4.52│ 381.58万│ ├───────────┼───────────┼───────────┼───────────┤ │增发 │ 2026-03-16│ 82.22│ 8.35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 0.00│ ---│ 100.00│ ---│ -946.87│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青岛惠城化学有限公│ ---│ ---│ 53.13│ ---│ 146.37│ 人民币│ │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3万吨/年FCC催化装 │ 1.52亿│ 146.13万│ 1.07亿│ 100.00│ 1162.92万│ 2023-04-30│ │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 │ │ │ │ │ │ │利用项目 │ │ │ │ │ │ │ ├─────────┼──────┼─────┼─────┼─────┼─────┼──────┤ │3万吨/年FCC催化装 │ 1.07亿│ 146.13万│ 1.07亿│ 100.00│ 1162.92万│ 2023-04-30│ │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 │ │ │ │ │ │ │利用项目 │ │ │ │ │ │ │ ├─────────┼──────┼─────┼─────┼─────┼─────┼──────┤ │1万吨/年工业固废处│ 1.01亿│ 29.47万│ 1.00亿│ 99.48│ -946.87万│ 2019-03-31│ │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 │ │ │ │ │ ├─────────┼──────┼─────┼─────┼─────┼─────┼──────┤ │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 4500.00万│ ---│ 4500.00万│ 100.00│ ---│ ---│ │银行贷款 │ │ │ │ │ │ │ ├─────────┼──────┼─────┼─────┼─────┼─────┼──────┤ │4万吨/年FCC催化新 │ 3.12亿│ 1644.32万│ 3.03亿│ 100.00│ 8797.89万│ 2023-02-28│ │材料项目(一阶段)│ │ │ │ │ │ │ │项目 │ │ │ │ │ │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08亿│ ---│ 3.08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7-06 │交易金额(元)│50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九江惠城新材料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 │九江惠城新材料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1、根据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需要, │ │ │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惠城”)拟对其控股子公司九│ │ │江惠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新材料”)增资5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 │ │,惠城新材料的注册资本由8957万元增至13957万元,九江惠城将持有惠城新材料71.3405% │ │ │的股权,青岛惠城信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信德”)将持有惠城新材料28.6595%│ │ │的股权,惠城新材料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继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近日,惠城新材料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由瑞昌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 │ │照。 │ └──────┴────────────────────────────────────────┘ ┌──────┬────────────────┬──────┬────────────────┐ │公告日期 │2025-11-28 │交易金额(元)│0.00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4586%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 │买方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张新功 │ ├──────┼────────────────────────────────────────┤ │交易概述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惠城环保")将受让控股子公司│ │ │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惠城")股东张新功先生持有的九江惠城4.4586│ │ │%股权,并于2025年4月16日与张新功先生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鉴于张新功先生尚未出│ │ │资实缴,故本次股权转让金额为人民币0元。 │ │ │ 近日,九江惠城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由瑞昌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7-01 │ ├──────┼────────────────────────────────────────┤ │关联方 │青岛惠城信德控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根据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需 │ │ │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惠城”)拟对其控股子公│ │ │司九江惠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新材料”)增资5,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 │ │ │完成后,惠城新材料的注册资本由8,957万元增至13,957万元,九江惠城将持有惠城新材料7│ │ │1.3405%的股权,青岛惠城信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信德”)将持有惠城新材料2│ │ │8.6595%的股权,惠城新材料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继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惠城新材料的股东之一 │ │ │惠城信德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张新功所控制的企业,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 │ │易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 │ │ 3、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回避1票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新 │ │ │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 │ │核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 │ │ │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 │ │ 1、名称:青岛惠城信德控股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说明:惠城信德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张新功控制的公司,根据│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相关规定,惠城信德为公司关联法人。 │ └──────┴────────────────────────────────────────┘ ┌──────┬────────────────────────────────────────┐ │公告日期 │2025-12-09 │ ├──────┼────────────────────────────────────────┤ │关联方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张新功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其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补充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 │ │实际经营和发展中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青岛│ │ │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信德”)拟向公司提供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0│ │ │00.00万元的借款(公司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该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该事项经公司股 │ │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借款年利率不超过3.40%。 │ │ │ 张新功先生目前担任公司董事,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惠城信德为张新功先生│ │ │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 │交易。 │ │ │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 │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 │ │事张新功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 │ │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 │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张新功先生 │ │ │ 截至本公告日,张新功直接持有公司25.95%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其控制的惠城│ │ │信德持有公司7.58%的股份,张新功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33.53%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 │。同时,张新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 │ │联自然人。 │ │ │ 张新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2、惠城信德 │ │ │ 名称: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说明:惠城信德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张新功控制的公司,属于│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张新功 812.00万 4.14 15.64 2025-07-16 青岛惠城信德控股有限公司 1104.00万 3.71 52.02 2026-07-28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310.00万 1.54 20.45 2026-01-13 ───────────────────────────────────────────────── 合计 2226.00万 9.39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7-28 │质押股数(万股) │67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1.57 │质押占总股本(%) │2.25 │ ├────────┼──────────────┴────────┴──────────────┤ │股东名称 │青岛惠城信德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7-27 │质押截止日 │2027-07-26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7月27日青岛惠城信德控股有限公司质押了670.0万股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 │ │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1-13 │质押股数(万股) │31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0.45 │质押占总股本(%) │1.54 │ ├────────┼──────────────┴────────┴──────────────┤ │股东名称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1-12 │质押截止日 │2027-01-11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12日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310.0万股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 │ │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7-21 │质押股数(万股) │350.55 │ ├────────┼──────────────┼────────┼──────────────┤ │质押占所持股(%) │23.12 │质押占总股本(%) │1.79 │ ├────────┼──────────────┴────────┴──────────────┤ │股东名称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7-19 │质押截止日 │2025-08-18 │ ├────────┼──────────────┼────────┼──────────────┤ │实际解押日 │2025-08-18 │解押股数(万股) │350.55 │ ├────────┼──────────────┴────────┴──────────────┤ │质押说明 │2024年07月19日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350.55万股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解押说明 │2025年08月18日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350.55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6-03 │质押股数(万股) │239.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5.77 │质押占总股本(%) │1.22 │ ├────────┼──────────────┴────────┴──────────────┤ │股东名称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7-22 │质押截止日 │2025-07-22 │ ├────────┼──────────────┼────────┼──────────────┤ │实际解押日 │2025-07-22 │解押股数(万股) │239.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5月30日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31.0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5年07月22日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39.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0-14 │质押股数(万股) │566.00 │ ├────────┼──────────────┼────────┼──────────────┤ │质押占所持股(%) │9.18 │质押占总股本(%) │2.90 │ ├────────┼──────────────┴────────┴──────────────┤ │股东名称 │张新功 │ ├────────┼──────────────────────────────────────┤ │质押方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7-11 │质押截止日 │2025-07-11 │ ├────────┼──────────────┼────────┼──────────────┤ │实际解押日 │2025-07-11 │解押股数(万股) │566.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0月11日张新功解除质押1.0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5年07月11日张新功解除质押568.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0-14 │质押股数(万股) │2.00 │ ├────────┼──────────────┼────────┼──────────────┤ │质押占所持股(%) │0.03 │质押占总股本(%) │0.01 │ ├────────┼──────────────┴────────┴──────────────┤ │股东名称 │张新功 │ ├────────┼──────────────────────────────────────┤ │质押方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0-11 │质押截止日 │2026-07-27 │ ├────────┼──────────────┼────────┼──────────────┤ │实际解押日 │2025-07-11 │解押股数(万股) │2.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0月11日张新功质押了2.0万股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7月11日张新功解除质押568.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青岛惠城环│广东东粤化│ 8.00亿│人民币 │--- │--- │质押、连│否 │否 │ │保科技集团│学科技有限│ │ │ │ │带责任保│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证 │ │ │ │司 │ │ │ │ │ │ │ │ │ ├─────┼─────┼─────┼────┼─────┼─────┼────┼───┼───┤ │青岛惠城环│广东东粤环│ 3.70亿│人民币 │--- │--- │质押、连│否 │否 │ │保科技集团│保科技有限│ │ │ │ │带责任保│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证 │ │ │ │司 │ │ │ │ │ │ │ │ │ ├─────┼─────┼─────┼────┼─────┼─────┼────┼───┼───┤ │青岛惠城环│九江惠城新│ 2.7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保科技集团│材料有限公│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青岛惠城环│广东惠海再│ 1.6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保科技集团│生资源有限│ │ │ │ │保证、质│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押 │ │ │ │司 │ │ │ │ │ │ │ │ │ ├─────┼─────┼─────┼────┼─────┼─────┼────┼───┼───┤ │青岛惠城环│广东东粤化│ 1.2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保科技集团│学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青岛惠城环│广东东粤环│ 8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保科技集团│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青岛惠城环│广东东粤环│ 6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保科技集团│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青岛惠城环│哈密惠疆环│ 2328.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保科技集团│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青岛惠城环│巴州惠疆环│ 1949.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保科技集团│保治理有限│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青岛惠城环│奇台惠疆环│ 1188.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保科技集团│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青岛惠城环│阿克苏惠疆│ 1131.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保科技集团│环保科技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青岛惠城环│惠疆环保(│ 404.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保科技集团│喀什)有限│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青岛惠城环│山东惠亚 │ 209.2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保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青岛惠城环│山东惠亚 │ 209.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保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青岛惠城环│山东惠亚 │ 174.3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保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青岛惠城环│山东惠亚 │ 174.3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保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青岛惠城环│山东惠亚 │ 104.6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保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青岛惠城环│广东环塑再│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保科技集团│生资源有限│ │ │ │ │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青岛惠城环│岷县新奥资│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保科技集团│源环境有限│ │ │ │ │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青岛惠城环│广东东粤环│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保科技集团│境科技有限│ │ │ │ │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28│股权质押 ──────┴────────────────────────────────── 近日,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的一致行 动人青岛惠城信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信德”)的通知,获悉惠城信德持有本公司 部分股份质押。 ──────┬────────────────────────────────── 2026-07-27│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 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 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 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2、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 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在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过程中仍存在一定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信 用风险、预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公司及子公司进出口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外汇市 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 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 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 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交易目的,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万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滚动操作,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低于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 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交易方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 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 在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交易。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 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4、交易期限及授权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 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和审批期限内根据相关规 定行使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 有效期,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涉及 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 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 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 风险为目的。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 场判断风险。 2、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 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由于操作失误、 系统等原因导致公司在外汇资金业务过程中带来损失。 4、信用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 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5、预测风险:公司业务部门根据订单情况进行款项预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 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情况,造成公司款项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 2026-07-27│委托理财 ──────┴────────────────────────────────── 1.投资种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 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上述投资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存在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及投资收益不 及预期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 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 品,在增加资金收益的同时,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为公司未来发展做好资金准备。 (二)现金管理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上述投资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 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 含本数)。(三)现金管理方式为控制风险,上述闲置自有资金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四)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含公司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公司募 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六)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 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 二、审议程序 1、2026年7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 2、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证券、保险等正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 关联关系,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交易。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 理,不会影响正常资金周转,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 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 一定的投资回报,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3、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 对拟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 2026-07-22│其他事项 ──────┴────────────────────────────────── 1、增持计划基本情况: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 惠城环保”)于2026年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 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公司控股股东张新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青岛惠城信 德控股有限公司(原名“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信德”)计划2026年 1月21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为人民币不低于25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 2、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本次增 持计划实施期间,张新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69500股(经2025年年度权 益分派调整后为37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6713278元, 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张新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惠城信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 完成的告知函》。 ──────┬────────────────────────────────── 2026-07-01│增资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需要 ,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惠城”)拟对其控股子公司九 江惠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新材料”)增资5,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 ,惠城新材料的注册资本由8,957万元增至13,957万元,九江惠城将持有惠城新材料71.3405% 的股权,青岛惠城信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信德”)将持有惠城新材料28.6595%的 股权,惠城新材料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继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惠城新材料的股东之一惠 城信德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张新功所控制的企业,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 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1票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新功对 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 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青岛惠城信德控股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说明:惠城信德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张新功控制的公司,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相关规定,惠城信德为公司关联法人。 ──────┬────────────────────────────────── 2026-06-16│其他事项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总股本由200,115,228股变更为211,346,130股,公司注 册资本由人民币200,115,228元变更为人民币211,346,130元,并同步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2026年6月15日,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及《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 了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783724899J 2、名称: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4、法定代表人:李恩泉 5、经营范围:石油化工技术的研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石油化工专业设备的安 装、生产、销售;炼油催化剂(包括不限于FCC催化剂、RFCC催化剂,PFCC催化剂、裂解催化 剂)、复活催化剂、再生平衡剂、增产丙烯助剂等炼油助剂、化工催化剂、助剂、沸石分子筛 的研发、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固废、危废的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及技术 咨询服务(按照山东省环保厅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相关化工产品的生 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 限制、禁止、淘汰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注册资本:人民币元贰亿壹仟壹佰叁拾肆万陆仟壹佰叁拾元整 7、成立日期:2006年02月27日 8、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港旺大道395号 ──────┬────────────────────────────────── 2026-05-26│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自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26日,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惠城环保”)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4.59元/股)的130%(含130%,即18.97元/股),已触发“惠城转债”有 条件赎回条款。 2、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 惠城转债”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惠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惠 城转债”,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8月26日),如再次触发“惠城转债 ”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年8月26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 计算,若“惠城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 使“惠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惠城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8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公开发行 32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20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21年7月2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债券代码“12311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 到期日止,即2022年1月13日至2027年7月6日。 2022年6月21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11 元/股调整为17.0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1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 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惠城 转债”的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 2026-05-19│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 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萧山路7号惠城广场418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史惠芳女士。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 2026-04-23│其他事项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合并范围内截止2025年度末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 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分析和测试。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 着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 对2025年度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 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 2026-04-23│对外担保 ──────┴──────────────────────────────────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生效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50%,前述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的情况概述 为满足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保障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授信额度、担保情况等,公司拟为子公司新增总 额不超过16762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本金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 、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 关业务),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 、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具体融资和担保形式、融资额度、担保期限、实施 时间等按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具体机构待定)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公司于2026年4月2 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生效,上述 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额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 权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全权代表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本次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总体安排,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实 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各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 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 2026-04-23│其他事项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至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 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 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立信 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 亿元。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 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1家。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 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3、诚信记录立信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7 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1)项目合 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王红娜,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 ,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作为项目合伙人和复核合伙人审计的上市公司数量 为7家。(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刘崇军,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立信执业 ,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的上市公司数量为4家。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姚玉平,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 ,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7家。2、项目组成员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没有受到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也没有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 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立信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 、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 经验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年报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120万元,其中年报 审计费用约为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约为3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 权经营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实际情况确定最终审计费用。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202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 质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诚信状况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 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3、生效日期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聘用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为一年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 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 2026-04-23│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对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有关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 来业务发展及近期重大投资计划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 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实施,并同意把该议案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以 特别决议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分配基准:2025年度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8467192.9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149953.46元,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母公司本年度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 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336217926.96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 102734620.63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 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2734620.63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并依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同时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 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不送红股,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 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 进行调整,并将遵循“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2025年度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共计1501 00股,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为14592267.20元(不含交易费用)。 现暂以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总股本20100801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204955股 )为基数进行测算,共计派发现金29970458.70元(含税),合计转增股本79921223股,转增 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80929 236股(最终股数以转增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综上,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预计44562725.9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6.22%。 ──────┬────────────────────────────────── 2026-04-23│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6-04-20│其他事项 ──────┴────────────────────────────────── 1、增持计划基本情况: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 6年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05),公司控股股东张新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惠城信德”)计划2026年1月21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为人民币不 低于25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 2、增持计划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新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股份26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6713278元,本次股份增持 计划增持时间已过半,后续将继续按照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 2026-04-07│其他事项 ──────┴────────────────────────────────── 1、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先生主动增持,公司已发行的“惠城转债”转股及2024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股份上市事宜引起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导致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股 东股份减持。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 结构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青岛惠城信 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信德”)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33.85%被动稀释至31.87%,权 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3月20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先生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69500股。 “惠城转债”自2022年1月13日进入转股期。自2025年11月14日至2026年4月1日,“惠城 转债”累计转股数2794910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12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033811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2.22元,本次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登记手续,将于2026年4月10日(上市首日)在深交所上市。 自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6) 至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先生主动增持269500股,受“惠城转债”转股及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份上市事宜影响,公司总股本由198214363股增加至211347390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惠城信德持股比例由33.85%被动稀释至 31.87%(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数量后,持股比例由34.06%被动稀释至32.06%), 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 2026-03-04│资产租赁 ──────┴────────────────────────────────── 一、融资租赁业务概述 2026年3月4日,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为了进一步盘活存量资 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支持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公司拟以部分设备资产向浙江 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4000万元(含),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融资租赁事项的相关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 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在批准的额度 内办理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的一切事宜。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MA28KA6292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浙江省舟山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111号23层(自贸试验区内 成立日期:2017年01月18日 法定代表人:汪国平 注册资本:40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 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凭金融许可证经营)股东结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1%,浙江省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9%,舟山海洋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浙 银金租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浙银金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公司自有的部分生产设备 权属:融资租赁发生前上述标的资产所有权归公司所有,该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 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 等司法措施。 四、融资租赁主要内容 租赁物:公司自有的部分生产设备 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 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即公司将上述租赁物出售给浙银金租,并回租使用,租赁合同 期内按约定向浙银金租分期支付租金。 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 租金支付方式:按季付款 租赁资产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浙银金租,租赁期届满,合同履行完毕后租 赁物所有权转移至公司。 具体权利义务条款以公司与浙银金租正式签署的相关融资租赁合同及文件中的约定为准。 ──────┬────────────────────────────────── 2026-02-05│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自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2月5日,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惠城环保”)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1.11元/股)的130%(含130%,即14.45元/股),已触发“惠城转债”有 条件赎回条款。 2、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 惠城转债”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惠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惠 城转债”,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5月5日),如再次触发“惠城转债” 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年5月5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 ,若“惠城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 惠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惠城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8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公开发行 32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2,0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21年7月2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债券代码“12311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 到期日止,即2022年1月13日至2027年7月6日。 2022年6月21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11 元/股调整为17.0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1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 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 2026-01-21│其他事项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张新功先生及其一致 行动人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信德”)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 内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为人民币不低于25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所需资金未能 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张新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惠城信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 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提升投资者信心,张新功先生 及惠城信德计划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 2026-01-15│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业绩预告情况:自愿性业绩预告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 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内,催化剂持续深化市场布局,稳固国内市场占有率,拓展海外业务实现增量, 销量与销售收入实现提升,效益显著;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保持平稳高效运行, 实现稳定经济效益。在废塑料化学循环利用方面,20万吨/年混合废塑料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 性项目顺利完成试生产,装置顺利通过现场性能考核,充分验证了技术的成熟度与可靠性,打 通从低值混合废塑料到高端聚烯烃产品的全产业链,初步实现效益。公司各业务板块协同推进 ,本报告期利润较去年同期实现增长。 ──────┬────────────────────────────────── 2026-01-13│股权质押 ──────┴────────────────────────────────── 近日,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的一致行 动人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信德”)的通知,获悉惠城信德持有本公司 部分股份质押。 ──────┬────────────────────────────────── 2026-01-07│其他事项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及2025年12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总股本由196045823股变更为200115228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96045823元变更为人民币200115228元,并同步对《公司章程》相 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 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 聘任李恩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将 变更法定代表人为李恩泉先生,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110)。 2026年1月7日,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及《公司章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783724899J 2、名称: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4、法定代表人:李恩泉 5、经营范围:石油化工技术的研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石油化工专业设备的安 装、生产、销售;炼油催化剂(包括不限于FCC催化剂、RFCC催化剂,PFCC催化剂、裂解催化 剂)、复活催化剂、再生平衡剂、增产丙烯助剂等炼油助剂、化工催化剂、助剂、沸石分子筛 的研发、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固废、危废的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及技术 咨询服务(按照山东省环保厅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相关化工产品的生 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 限制、禁止、淘汰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注册资本:人民币元贰亿零壹拾壹万伍仟贰佰贰拾捌元整 7、成立日期:2006年02月27日 8、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港旺大道395号 ──────┬────────────────────────────────── 2025-12-09│企业借贷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补充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实 际经营和发展中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青岛惠城 信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信德”)拟向公司提供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 元的借款(公司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该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借款年利率不超过3.40%。 张新功先生目前担任公司董事,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惠城信德为张新功先生控 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 新功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张新功先生 截至本公告日,张新功直接持有公司25.95%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其控制的惠城信 德持有公司7.58%的股份,张新功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33.53%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同 时,张新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自然 人。 张新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惠城信德 名称: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6月16日 注册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公岛路3号355室 法定代表人:张新功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5757682133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柒佰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 证经营)。 股权结构: 惠城信德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关联关系说明:惠城信德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张新功控制的公司,属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惠城信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鉴于本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向公司提供的借款资金来源于其向金融机构质押其持有 的部分公司股票获取的资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亦需向金融机构支付融资利息,本次关 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经双方协商通过下述方式确定: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向公司收取的利息=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支付给金融机构的 利息+与此直接相关的税费。 因此,本次借款系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公司日常经营的支持,不以营利为目的,其 亦未从中获利。同时,本次借款公司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有利于满 足公司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5-12-09│其他事项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第六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 举郭昆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附后),郭昆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的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之日起三年。 郭昆女士符合《公司法》等规定的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郭昆女士当选公司职工 代表董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5-11-14│其他事项 ──────┴────────────────────────────────── 1、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 发行的“惠城转债”转股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引起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导致股东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 结构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青岛惠城信 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信德”)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34.41%被动稀释至33.85%,权 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惠城转债”自2022年1月13日进入转股期。自2024年10月26日至2025年11月13日,“惠 城转债”累计转股数1089710股。 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 的80名激励对象办理10822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2025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 的80名激励对象办理10822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自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9)至今,受“ 惠城转债”转股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影响,公司总股本由194960253股增加至19821 4363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惠城信德持股比例由34.41%被 动稀释至33.85%(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数量后,持股比例由34.59%被动稀释至34 .06%),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 2025-10-15│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自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10月15日,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惠城环保”)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 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1.11元/股)的130%(含130%,即14.45元/股),已触发“惠城转债” 有条件赎回条款。 2、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 赎回“惠城转债”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惠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 回“惠城转债”,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5年10月16日至2026年1月15日),如再次触发“ 惠城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年1月15日后首个交 易日重新计算,若“惠城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 定是否行使“惠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惠城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8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公开发行 32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20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21年7月2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债券代码“12311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 到期日止,即2022年1月13日至2027年7月6日。 2022年6月21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11 元/股调整为17.0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1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 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惠城 转债”的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2023年7月24日,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上市,“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06元/ 股调整为15.9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2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2023年8月29日,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 上市,“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5.99元/股调整为15.9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 8月29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92)。 2024年5月27日,因公司实施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5.93元 /股调整为11.2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2024年11月12日,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29元/股调整为11.25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1月1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 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 2025年7月22日,因公司实施完成2024年度权益分派,“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25元 /股调整为11.1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7月2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2025年8月14日,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15元/股调整为11.11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8月1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 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 “惠城转债”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惠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 惠城转债”,且在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9月16日内,如再次触发“惠城转债”上述有条件赎 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5年9月16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惠城 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惠城转债” 的提前赎回权利。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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