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781 因赛集团 更新日期:2026-06-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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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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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9-05-28│ 16.53│ 3.0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2-28│ 22.87│ 150.8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8-23│ 20.74│ 664.4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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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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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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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影行天下文化传│ 2480.81│ ---│ 31.01│ ---│ 381.90│ 人民币│
│播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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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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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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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营销服务网络拓│ 2.07亿│ 0.00│ 2320.97万│ 100.00│ ---│ 2023-12-31│
│展项目 │ │ │ │ │ │ │
├─────────┼──────┼─────┼─────┼─────┼─────┼──────┤
│天与空收购项目2020│ 5137.91万│ 0.00│ 5137.91万│ 100.00│ ---│ 2024-08-07│
│-2023年业绩对赌期 │ │ │ │ │ │ │
│间股权对价支付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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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 9119.67万│ 0.00│ 9119.67万│ 100.00│ ---│ ---│
│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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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创意设计互联网│ 13.29万│ 0.00│ 13.29万│ 100.00│ ---│ 2019-12-02│
│众包平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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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展示中心及视│ 4663.96万│ 0.00│ 1245.40万│ 96.13│ ---│ 2023-12-31│
│频后期制作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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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AIGC大模型研发│ 1.05亿│ 1025.80万│ 3222.72万│ 30.69│ ---│ 2026-12-31│
│与应用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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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整合营销传播研│ 3059.28万│ 0.00│ 1412.15万│ 90.56│ ---│ 2023-12-31│
│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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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管理与营销传播│ 2073.49万│ 0.00│ 557.50万│ 97.21│ ---│ 2023-12-31│
│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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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与空收购项目2020│ 0.00│ 0.00│ 5137.91万│ 100.00│ ---│ 2024-08-31│
│-2023年业绩对赌期 │ │ │ │ │ │ │
│间股权对价支付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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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 0.00│ 0.00│ 9119.67万│ 100.00│ ---│ 2019-06-06│
│金 │ │ │ │ │ │ │
├─────────┼──────┼─────┼─────┼─────┼─────┼──────┤
│营销AIGC大模型研发│ 0.00│ 1025.80万│ 3222.72万│ 30.69│ ---│ 2026-12-31│
│与应用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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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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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1 │交易金额(元)│6.42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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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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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智者同行品牌管理顾问(北京)股份│标的类型 │股权 │
│ │有限公司80%股权、广东因赛品牌营 │ │ │
│ │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 │
│ │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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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刘焱、宁波有智青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黄明胜、韩燕燕、于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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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刘焱、宁波有智青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明胜、韩燕燕、于潜、广东因赛品│
│ │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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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向刘焱、宁波有│
│ │智青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明胜、韩燕燕、于潜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智者同行│
│ │品牌管理顾问(北京)股份有限公司80%股权,交易价格(不含募集配套资金金额)64,160.│
│ │00万元。 │
│ │ 考虑到当前外部环境较本次交易筹划初期发生变化,为切实维护多方利益,经交易各方│
│ │友好协商及与中介机构的充分沟通,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
│ │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发行股份及支│
│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 │,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同时为妥善处理终止本次交易的后续事│
│ │宜,授权管理层与其他协议方签署本次交易的终止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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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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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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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三极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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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亲属在其担任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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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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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 │
│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全资子公│
│ │司广东创意热店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意热店”)与广州三极信息科技有限责│
│ │任公司(以下简称“三极信息”)的相关资产转让事项补充追认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建│
│ │朝先生、李明女士、王明子女士已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
│ │ 三极信息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创意热店的参股公司。 │
│ │ 2023年11月,由于三极信息成立以来经营不及预期,公司决策退出三极信息,并要求有│
│ │关股东回购股份,后续创意热店与董延昌、王荣诚、裴晓义、三极信息签署了《关于广州三│
│ │极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之转让协议》、《关于广州三极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40%│
│ │股权之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约定创意热店转让三极信息40%的股权给裴晓义,董延昌、 │
│ │王荣诚及三极信息对裴晓义的股权转让价款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 │ 2025年4月,创意热店与董延昌、王荣诚、裴晓义、三极信息签署《关于广州三极信息 │
│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之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二》,约定:截至2025年4月30日,董延昌│
│ │、王荣诚、裴晓义、三极信息仍拖欠创意热店股权回购价款合计12,072,335.75元;欠款方 │
│ │应向创意热店转让三极信息全部或部分字体软件(含字体安装文件及相关著作权),以抵偿│
│ │全部或部分欠款。 │
│ │ 2025年7月,创意热店与董延昌、王荣诚、裴晓义、三极信息签署了《字体转让协议》 │
│ │,明确:①截至2025年7月11日,欠款方应付未付的目标股权回购价款合计12,243,130.00元│
│ │;②各方认可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三极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进行资│
│ │产转让所涉及其持有的部分作品著作权无形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报告号[沪众评报字(│
│ │2025)第0503号]),三极信息合计拥有字体软件总数为1,007款,评估价值总额为1,881.77 │
│ │万元;③各方同意以三极信息拥有的600款字体抵偿其应付回购价款。 │
│ │ 2025年12月,创意热店与董延昌、王荣诚、裴晓义、三极信息签署了《字体转让协议的│
│ │补充协议》,明确了相关的交割安排和工商变更安排,明确完成标的字体交割后,创意热店│
│ │有权选择将全部或部分标的字体授权委托给三极信息代为运营。 │
│ │ 公司在编制2025年年度报告过程中,经过审慎核查,发现上述三极信息以相关字体资产│
│ │抵偿裴晓义所欠公司的股权转让款的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且触及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标准。 │
│ │ 本次属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上述协议签署时,因相关人员认为与三极信息的字体交割│
│ │,系对应偿还前期所欠债务款项,对“以资产抵偿债务”是否构成新的交易事项判断不充分│
│ │,因而未认定为新的关联交易并履行相关的程序。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本次关联交易予以补充确认并披露。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 │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
│ │ 1、公司名称:广州三极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明子女士在三极信息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
│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之规定,三极信息为公司关联法人,三极信息以相 │
│ │关字体资产抵偿裴晓义所欠公司的股权转让款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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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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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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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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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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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广
东创意热店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意热店”)与广州三极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三极信息”)的相关资产转让事项补充追认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建朝先生、
李明女士、王明子女士已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三极信息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创意热店的参股公司。
2023年11月,由于三极信息成立以来经营不及预期,公司决策退出三极信息,并要求有关
股东回购股份,后续创意热店与董延昌、王荣诚、裴晓义、三极信息签署了《关于广州三极信
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之转让协议》、《关于广州三极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之
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约定创意热店转让三极信息40%的股权给裴晓义,董延昌、王荣诚及
三极信息对裴晓义的股权转让价款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5年4月,创意热店与董延昌、王荣诚、裴晓义、三极信息签署《关于广州三极信息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之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二》,约定:截至2025年4月30日,董延昌、王
荣诚、裴晓义、三极信息仍拖欠创意热店股权回购价款合计12072335.75元;欠款方应向创意
热店转让三极信息全部或部分字体软件(含字体安装文件及相关著作权),以抵偿全部或部分
欠款。
2025年7月,创意热店与董延昌、王荣诚、裴晓义、三极信息签署了《字体转让协议》,
明确:①截至2025年7月11日,欠款方应付未付的目标股权回购价款合计12243130.00元;②各
方认可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三极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进行资产转让所
涉及其持有的部分作品著作权无形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报告号[沪众评报字(2025)第050
3号]),三极信息合计拥有字体软件总数为1007款,评估价值总额为1881.77万元;③各方同
意以三极信息拥有的600款字体抵偿其应付回购价款。
2025年12月,创意热店与董延昌、王荣诚、裴晓义、三极信息签署了《字体转让协议的补
充协议》,明确了相关的交割安排和工商变更安排,明确完成标的字体交割后,创意热店有权
选择将全部或部分标的字体授权委托给三极信息代为运营。
公司在编制2025年年度报告过程中,经过审慎核查,发现上述三极信息以相关字体资产抵
偿裴晓义所欠公司的股权转让款的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且触及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标准。
本次属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上述协议签署时,因相关人员认为与三极信息的字体交割,
系对应偿还前期所欠债务款项,对“以资产抵偿债务”是否构成新的交易事项判断不充分,因
而未认定为新的关联交易并履行相关的程序。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本次关联交易予以补充确认并披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
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广州三极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4HY235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董延昌
5、注册资本:170.9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1-01-27
7、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圃一横路116号01房(仅限办公)
8、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包括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
服务;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大数
据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
9、主要财务数据:三极信息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73.78万元、净利润为-100.64万元,202
5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799.96万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明子女士在三极信息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之规定,三极信息为公司关联法人,三极信息以相关字
体资产抵偿裴晓义所欠公司的股权转让款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涉及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为三极信息持有的字体软件,属于无形资产,转让前著作权
人均为三极信息。截至2025年3月31日,三极信息的1007款字体软件的账面原值为1121.11万元
、已计提折旧138.25万元、账面净值982.86万元。
根据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三极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进行资产转让
所涉及其持有的部分作品著作权无形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报告号【沪众评报字〔2025〕
第0503号】),评估基准日2025年3月31日,三极信息的前述资产以市场法的评估价值总额为18
81.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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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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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王明
子女士及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达霖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原因,王明子女士辞去公
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王明子女士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因个人原因,张达霖先
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明子女士及张达霖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达霖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4585股。张达霖先生原定任期至2028年8月
17日,辞职后,张达霖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此外,张达霖先生不存在
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王明子女士辞去财务总监职务以及张达霖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不会影响公
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对王明子女士及张达霖先生在相关任职期间对公司
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件1:董事会秘书个人简历
刘沣先生个人简历
刘沣,男,198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哲学硕士。2005年
至2009年任职于南方报业传媒集团,2009年至2023年任职于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历任董事会秘书、董事、总经理。2023年至2026年从事自主投资。2026年2月加入公司,现任
公司董事长助理兼证券事务总监。
截至目前,刘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20
26)第3.2.3条、第3.2.5条规定情形,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
决权股份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2025年
6月,因任职总经理期间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刘沣先生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通报批评处
分;其任职董事会秘书期间不存在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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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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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议案》。
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沈肇章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的202
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
公司于2023年1月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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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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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司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投资者保护能力
司农具有一定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
险。截至2025年末,司农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77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
民币5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
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司农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
事责任。
2.诚信记录
司农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
理措施2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司农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审计收费
2025年度,公司的财务审计费用为11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1万元,合计138万元。
该费用对比2024年度同比上涨40.82%,主要系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模态多样化、会计处
理复杂程度增加、市场水平上涨、配备的审计人员人数及工作量增加等多种因素造成。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根据2026年度公司具体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等
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具体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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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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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现将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
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商誉等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
产计提了相应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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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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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
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19号文”)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
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自2025年1月1日起开始
执行。经测算,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导致公司2025年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减少495.81万元、管理费
用增加495.81万元、利润总额减少495.81万元。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规定“
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
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
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
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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