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781 因赛集团 更新日期:2025-04-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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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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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影行天下文化传│ 2480.81│ ---│ 31.01│ ---│ 381.90│ 人民币│
│播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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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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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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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营销服务网络拓│ 2.07亿│ 0.00│ 2320.97万│ 100.00│ -172.63万│ 2023-12-31│
│展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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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与空收购项目2020│ 5137.91万│ 211.31万│ 5137.91万│ 100.00│ ---│ 2024-08-07│
│-2023年业绩对赌期 │ │ │ │ │ │ │
│间股权对价支付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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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 9119.67万│ 0.00│ 9119.67万│ 100.00│ ---│ ---│
│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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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创意设计互联网│ 13.29万│ 0.00│ 13.29万│ 100.00│ ---│ ---│
│众包平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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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展示中心及视│ 4663.96万│ 5.37万│ 1245.40万│ 96.13│ 245.80万│ 2023-12-31│
│频后期制作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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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AIGC大模型研发│ 1.05亿│ 1995.47万│ 2196.92万│ 53.64│ ---│ 2026-12-31│
│与应用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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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整合营销传播研│ 3059.28万│ 11.99万│ 1412.15万│ 90.56│ ---│ 2023-12-31│
│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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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管理与营销传播│ 2073.49万│ 3.77万│ 557.50万│ 97.21│ ---│ 2023-12-31│
│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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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与空收购项目2020│ 0.00│ 211.31万│ 5137.91万│ 100.00│ ---│ 2024-12-31│
│-2023年业绩对赌期 │ │ │ │ │ │ │
│间股权对价支付 │ │ │ │ │ │ │
├─────────┼──────┼─────┼─────┼─────┼─────┼──────┤
│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 0.00│ 0.00│ 9119.67万│ 100.00│ ---│ ---│
│金 │ │ │ │ │ │ │
├─────────┼──────┼─────┼─────┼─────┼─────┼──────┤
│营销AIGC大模型研发│ ---│ 1995.47万│ 2196.92万│ 20.92│ ---│ 2026-12-31│
│与应用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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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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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9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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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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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智者同行品牌管理顾问(北京)股份│标的类型 │股权 │
│ │有限公司80%股权、广东因赛品牌营 │ │ │
│ │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 │
│ │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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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刘焱、宁波有智青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黄明胜、韩燕燕、于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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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刘焱、宁波有智青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明胜、韩燕燕、于潜、广东因赛品│
│ │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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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向刘焱、宁波有│
│ │智青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明胜、韩燕燕、于潜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智者同行│
│ │品牌管理顾问(北京)股份有限公司8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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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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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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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部分激励对象职务
变更、已离职以及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对8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合
计145.5616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近日
全部办理完成。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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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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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同意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
出具了相应的报告。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二)2022年12月2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沈肇章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三)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公司于2023年1月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3年1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
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2023年1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截至授权日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
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六)2023年3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
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
记工作,向符合条件的112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400万份,行权价格为13.03元/份。
(七)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截至授权
日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
告。
(八)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
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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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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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以10996979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不
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
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况发生变动,将按照“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总额”的原则实施。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董专门会议,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和相关
资金使用安排,为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及相关战略的实施,公司拟以109969792股为基数,以
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有助于公司降低财务成
本,提升应对潜在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健康、稳定、持续发展以及回报股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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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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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
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商誉等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
产计提了相应减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76395130.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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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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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以及为保障公司202
4年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4、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天健进行了沟通。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6、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天健为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一定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
险。截至2023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
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未受
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有65名从业人员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监督管理
措施3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1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
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项目及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
情形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协商确定。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已连续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
计原则,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报表情况。2023年,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
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2024年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经综合评
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健、大华进行了沟通。
目前天健正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
沟通》的规定,积极向大华开展沟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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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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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年8月23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65.60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0.91元/股;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
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4年8月23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8名激励对象授予65.6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0.91元/股。现
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概述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价格:30.91元/股。
(四)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38人,包括公司
公告《激励计划(草案)》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大模型研
发技术骨干、核心管理及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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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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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2.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有效,在使用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及公司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使用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
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
同等文件,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
、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等。
(五)收益分配方式
投资收益归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司或子公司所有。
(六)关联交易
本次购买投资产品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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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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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
以及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对12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合计234.8944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近日
全部办理完成。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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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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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沈肇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
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
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沈肇章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沈肇章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
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以下简称“本公告”)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
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沈肇章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沈肇章,男,196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经济
学博士。1984年至今先后任职于暨南大学金融系、会计系、财税系,现任暨南大学经济学院财
税系教授、研究生导师,兼任广东省财政学会副会长、广东省税务学会理事、广东省国际税收
研究会理事、广州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专家。2019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
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二)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征集表决权采
取无偿的方式进行。
(三)本次征集表决权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且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
。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
》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形。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
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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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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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合同到期因个人原因
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做处理,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4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
具备激励资格,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4.32万份股票期权应由公司进行注销。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行权,公司为满足行权条
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
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
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3886号),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3643.33万元,未达到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
82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30.5744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234.8944万份。本次注销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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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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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一)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8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
其获授的2.8173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其中包括首次授予4名激励对象的1.9
775万股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4名激励对象的0.8398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归属期间内,未满足归属
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58.2
9万元,根据考核目标的计算口径,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
就,公司拟作废对应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2.3915万股,其中包括首次授予24.6697
万股及预留授予7.7218万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数量35.2088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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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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