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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胜微(30078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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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782 卓胜微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9-06-04│ 35.29│ 8.29亿│ ├───────────┼───────────┼───────────┼───────────┤ │增发 │ 2021-01-18│ 565.85│ 29.7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2-09│ 149.67│ 449.9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1-17│ 93.11│ 117.4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2-09│ 93.11│ 415.6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1-17│ 92.94│ 117.2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2-09│ 92.72│ 174.5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26│ 61.47│ 3540.6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26│ 61.47│ 845.2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4-28│ 61.25│ 1907.3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4-28│ 61.25│ 516.10万│ ├───────────┼───────────┼───────────┼───────────┤ │增发 │ 2026-04-13│ 86.78│ 34.62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通富微 │ 8397.00│ ---│ ---│ 0.00│ -679.98│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端射频滤波器芯片│ 14.18亿│ 0.00│ 14.39亿│ 101.50│ ---│ 2026-01-01│ │及模组研发和产业化│ │ │ │ │ │ │ ├─────────┼──────┼─────┼─────┼─────┼─────┼──────┤ │5G通信基站射频器件│ 8.03亿│ 0.00│ 8.13亿│ 101.23│ ---│ 2026-01-01│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7.50亿│ 0.00│ 7.64亿│ 101.91│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4-28 │交易金额(元)│34.75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无锡芯卓湖光半导体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无锡芯卓湖光半导体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卓胜微”)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 │ │ │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 │ │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无锡芯卓湖光半导体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芯卓湖光”)作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主│ │ │体并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347500万元人民币(以扣除发行费等其他费用后实际到账的募集资│ │ │金净额为准)向全资子公司芯卓湖光增资。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FENG CHENHUI(冯晨晖) 1349.45万 2.52 34.19 2025-06-25 ───────────────────────────────────────────────── 合计 1349.45万 2.52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6-25 │质押股数(万股) │41.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04 │质押占总股本(%) │0.08 │ ├────────┼──────────────┴────────┴──────────────┤ │股东名称 │FENG CHENHUI(冯晨晖)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2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24日FENGCHENHUI(冯晨晖)质押了41.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9-23 │质押股数(万股) │23.00 │ ├────────┼──────────────┼────────┼──────────────┤ │质押占所持股(%) │0.57 │质押占总股本(%) │0.04 │ ├────────┼──────────────┴────────┴──────────────┤ │股东名称 │FENG CHENHUI(冯晨晖)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8-2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8月23日FENGCHENHUI(冯晨晖)质押了23.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9-23 │质押股数(万股) │63.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56 │质押占总股本(%) │0.12 │ ├────────┼──────────────┴────────┴──────────────┤ │股东名称 │FENG CHENHUI(冯晨晖) │ ├────────┼──────────────────────────────────────┤ │质押方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0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09日FENGCHENHUI(冯晨晖)质押了63.0万股给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9-23 │质押股数(万股) │84.70 │ ├────────┼──────────────┼────────┼──────────────┤ │质押占所持股(%) │2.09 │质押占总股本(%) │0.16 │ ├────────┼──────────────┴────────┴──────────────┤ │股东名称 │FENG CHENHUI(冯晨晖) │ ├────────┼──────────────────────────────────────┤ │质押方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19日FENGCHENHUI(冯晨晖)质押了84.7万股给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江苏卓胜微│芯卓湖光 │ 2.8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子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江苏卓胜微│芯卓湖光 │ 1.63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子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江苏卓胜微│芯卓湖光 │ 1.04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子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江苏卓胜微│芯卓湖光 │ 9073.1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子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江苏卓胜微│芯卓湖光 │ 9042.5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子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江苏卓胜微│芯卓湖光 │ 8344.4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子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江苏卓胜微│芯卓湖光 │ 3588.21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子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江苏卓胜微│芯卓湖光 │ 1995.5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子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6-30│诉讼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原告。 3.涉案的金额: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因被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造成的经济损失 人民币500万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1)本次诉讼系公司因被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而提请获得损失赔偿的诉讼,是公司维 护自身合法权益进行的正当举措,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鉴于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因此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 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3)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提起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关于公司以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 纷为由起诉株式会社村田制作所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6)沪73知民初97号)。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二、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原告: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株式会社村田制作所 案由: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确认被告提起(2025)沪73知民初59号案、(2025)沪73知民初60号案、(2 025)沪73知民初61号案构成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的行为;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 3、请求判令被告在《中国知识产权报》等全国性媒体上刊登声明,消除因恶意诉讼给原 告造成的不良影响; 4、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认为,被告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针对原告提起的(2025)沪73知民初59号、(2025) 沪73知民初60号、(2025)沪73知民初61号专利诉讼构成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由于被告的 恶意诉讼行为,原告不得不提起本案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此,被告除应赔偿原告前述 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应当向原告承担消除不良影响的侵权责任。 三、判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 2026-06-03│其他事项 ──────┴──────────────────────────────────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卓胜微”)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2、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 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3、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自202 6年4月30日起至2026年5月9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关于本次 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6年5月13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6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并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草案)》”)原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 会根据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人数进行调整。调整 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人数由398人调整为394人,同时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总量由162.5850万股调整至161.0070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6-03│其他事项 ──────┴────────────────────────────────── 权益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26年6月2日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61.0070万股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1.64元/股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 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6月2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以51.6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 件的394名激励对象授予161.0070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获授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与股东会审议的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原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 励对象资格,公司取消拟向上述4名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5780万股。根据公司2 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 。授予激励对象由398人调整为394人,同时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162.5850万股调整为161.0070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 1、股份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6月2日; 3、授予价格:51.64元/股; 4、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394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61.007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0.2800%,分配明细如下: 5、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 2026-05-19│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 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会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刘闾路29号(无锡芯卓湖光半导体 有限公司)一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026-04-30│其他事项 ──────┴──────────────────────────────────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收到股东、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许志翰先生(其直接持有公司2.98% 的股份)提交的《关于提议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 函》。为提高决策效率,许志翰先生提议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核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志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152,00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98% 。许志翰先生作为临时提案的提议人,其提议资格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的职权范围,未违反法律、法规 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 提交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5)中列明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 更。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议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 2026-04-28│对外担保 ──────┴────────────────────────────────── 一、申请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芯卓湖光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卓湖光”)于 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 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贸易融资等综合业 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业务期限和利率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额度可循环使 用。 在上述授信项下,公司将为全资子公司芯卓湖光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预计总担保额度不超 过28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具体以授信主 合同、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实际担保期限以授信主合同、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视 届时审批权限)审议通过下一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 授权代理人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在 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无锡芯卓湖光半导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12月07日 注册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777(A3)幢10层 法定代表人:叶世芬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 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芯卓湖光100%股权 ──────┬────────────────────────────────── 2026-04-28│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相关资格的专业审计机 构,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具备独立性并具有良好的诚 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现公司 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 期一年,年报审计费用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 (一)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10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乔琪,199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或复核1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缪环宇,202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6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铮文,199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或复核1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 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 2026-04-2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 等对公司带来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通过 金融衍生品交易进行汇率风险管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均以套期保值 、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2、交易品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交易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为远期业务、掉期( 互换)业务、期权业务等产品或混合上述特征的金融工具。 3、交易金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 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5,000万元人民币(或 等值的其他货币)。 4、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5、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 和有效的原则,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 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理 性投资。 2026年4月24日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卓胜微”)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 品交易管理制度》框架下以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 、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 值的其他货币)。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视届时审 批权限)审议通过下一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带来的 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通过金融衍生产品交 易进行汇率风险管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 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 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金额、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 、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 值的其他货币)。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视届时审 批权限)审议通过下一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决议的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 时止。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金融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 3、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交易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为远期业务、掉期 (互换)业务、期权业务等产品或混合上述特征的金融工具,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 衍生品交易均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 品交易。 (2)交易对手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 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4、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 依托,在《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框架下以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1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视届时审批权限)审议通过下一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 度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决议的授权期限 ,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金融 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总额度在董 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4-28│其他事项 ──────┴──────────────────────────────────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由于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0.6408万股。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规定,归属期间内,未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 并作废失效。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以后年度。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36.77亿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43.78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44.87亿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37.26亿元 ,2022-2025年四年的营业收入累计值为162.68亿元,未达到第四个归属期规定的业绩考核目 标,所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董事 会决定作废本次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5.5440万股。 综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1848万股 。 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则实施完毕。 (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由于2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5.7369万股。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规定,归属期间内,未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 并作废失效。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以后年度。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43.78亿元,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44.87亿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37.26亿元,2023-2025年三年的营业收入累 计值为125.91亿元,未达到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所以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本次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45 .2307万股。 综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0.9676万 股。 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则实施完毕。 (三)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由于2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6.2256万股。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规定,归属期间内,未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 并作废失效。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以后年度。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 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6年3月31日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一)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 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 了减值测试,认为应收款项回收以及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存在发生减值的迹象,因此计提相应的 资产减值准备。根据资产减值测试结果,公司2025年1-12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1,096.65万元 ,其中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 201.09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40,265.59万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629.97万元 。 (2)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和原因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201.09万元,主要系应收款项正常计提备抵所致。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40,265.59万元,主要系存货正常计提备抵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计提629.97万元,主要系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所致。 (3)本次对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超过净利润30%的说明 公司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265.59万元,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达到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三)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 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 了减值测试,认为应收款项回收以及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存在发生减值的迹象,因此计提相应的 资产减值准备。根据资产减值测试结果,公司2026年1-3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1,195.30万元, 其中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 17.0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11,178.29万元。 (2)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和原因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17.00万元,主要系应收款项正常计提备抵所致。存货跌价准备计 提11,178.29万元,主要系存货正常计提备抵所致。注:上述合计数差异主要系金额精确到万 元,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 2026-04-28│委托理财 ──────┴──────────────────────────────────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2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 品,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视届时审批权限)审议通过下一年度闲置自有资 金现金管理额度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收益。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种类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种类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 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适用期限自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视届时审批权限)审议通过下一 年度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自有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 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用的资金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 源合法合规。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 2026-04-28│其他事项 ──────┴────────────────────────────────── 1、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 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 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拟不 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 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议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时,会 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基于监管规则及谨 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 公司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该方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具体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本次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 过后失效。 ──────┬────────────────────────────────── 2026-04-24│其他事项 ──────┴──────────────────────────────────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2905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43788股(以下称“ 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86.78元/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34943198股增加至5749869 86股。 ──────┬────────────────────────────────── 2026-04-24│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05号)同意注册,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43788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 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新增股份将 于2026年4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534943198股增加至574986986股。 本次发行中,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志翰先生、FENGCHENHUI(冯晨晖)先生、TANGZHUANG( 唐壮)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汇智联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YIGEBING(易戈兵)女士、 ZHANGYU(张昱)女士不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其持 股比例由31.90%被动稀释至29.68%,被动稀释比例触及1%和5%整数倍。 ──────┬────────────────────────────────── 2026-03-20│其他事项 ──────┴──────────────────────────────────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协议双方签署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许志翰先生拟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17152005 股股份分割至ZHANGYU(张昱)女士名下,同时ZHANGYU(张昱)女士与许志翰先生签署了《表 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协议》,ZHANGYU(张昱)女士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将持有的全部股权所 对应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等全权委托许志翰先生行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 二、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许 志翰先生已于2026年3月19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71520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1%)通过证 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ZHANGYU(张昱)女士名下。 ──────┬────────────────────────────────── 2026-03-06│其他事项 ──────┴────────────────────────────────── 1、经营业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72609.4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96%;营业利润-3131 2.5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86.00%;利润总额-31836.4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83.45%;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801.8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6.7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815.2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87.51%。 2、财务状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546370.74万元,较期初上升8.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所有者权益989714.06万元,较期初下降2.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18.5013 元/股,较期初下降3.04%。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变化主要系公司股权激励新增股本所致。 3、相关财务数据和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指标下降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系公司 在向Fab-Lite模式转型过程中,因持续为能力建设的投入增加及供应转化影响、行业竞争持续 激烈、供给侧部分原材料产品交付环节紧张、下游客户库存结构优化调整等因素,导致营业收 入及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基于长期能力建设的布局,公司目前各工艺进展顺利并按规划节点积极推进,现已储备了 可面向高端射频、卫星通讯、光通信等不同领域的基础工艺技术底蕴。面对行业周期与经营挑 战,公司将持续推进芯卓平台的能力建设,积极拓展高端工艺的市场布局,丰富并拓展核心技 术与产品的应用领域,为可持续的能力释放与盈利能力改善奠定基础。 ──────┬────────────────────────────────── 2026-02-11│其他事项 ──────┴────────────────────────────────── 一、基本情况介绍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事项已经20 26年1月26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 2026年1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次股票归属8.4262万股,该股份已完 成登记并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已由53485.8936万股增至53494.3198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 民币53485.8936万元增至53494.3198万元。 二、工商变更登记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0518277888 2、名称: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4、住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777号A3幢11层 5、法定代表人:许志翰 6、注册资本:人民币53494.3198万元 7、成立日期:2012年08月10日 8、经营范围:集成电路生产;集成电路、软件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批发 、进出口业务(以上商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 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6-02-11│其他事项 ──────┴────────────────────────────────── 一、承诺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 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志翰先生、FENGCHENHUI(冯晨晖) 先生、TANGZHUANG(唐壮)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汇智联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YIGEBI NG(易戈兵)女士、ZHANGYU(张昱)女士自愿承诺: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6年2 月12日起至2026年8月11日止),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如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产生新增股份的情形,亦遵守该不减持承诺。 ──────┬────────────────────────────────── 2026-01-26│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6 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会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刘闾路29号(无锡芯卓湖光半导体 有限公司)一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026-01-13│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 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 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 2026-01-10│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江 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于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议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 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6 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其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 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1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刘闾路29号(无锡芯卓湖光半导体有 限公司)一层会议室。 ──────┬────────────────────────────────── 2025-11-21│诉讼事项 ──────┴──────────────────────────────────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被告一 ,公司全资子公司MaxscendTechnologies(HK)Limited为被告二。 3.涉案的金额:原告主张的诉讼标的额暂估算为100万欧元(约合人民币820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产品均为自主研发,公司对原告主张不予认可,并将 积极应诉。公司产品系列及产品型号众多,本次专利诉讼仅涉及一款具体型号的滤波器产品, 其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低。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较小,最终实际影响以 法院判决为准。 一、涉及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收到德国慕尼黑第一地方法院送达的《起诉状》等诉讼相关的完整 材料。诉讼材料反映的基本情况如下(以下内容参考德国慕尼黑第一地方法院《起诉状》): 案号:7O14074/25 原告:MurataManufacturingCo.,Ltd.(株式会社村田制作所)被告一:MaxscendMicroel ectronicsCo.,Ltd.(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MaxscendTechnologiesHongKon gCo.,Ltd.(注:被告二为起诉状中名称,公司子公司实际名称:MaxscendTechnologies(HK )Limited)案由:专利侵权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 (1)在德国境内停止提供、投放市场、使用、进口或持有被诉侵权产品。否则经法庭裁 定,可对触犯行为处最高25万欧元罚款或者以最高2年的拘留的形式进行替代; (2)向原告提供一定期限内与交付德国市场的被诉侵权产品相关的制造商、供应商等信 息; (3)向原告提供一定期限内生产、交付的被诉侵权产品的数量、价格、成本、利润等信 息; (4)自费召回在德国境内的被诉侵权产品。 2.判决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已发生及未来将产生的全部损失。 3.判决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4.本判决可予临时执行。 事实与理由: 原告拥有EP3007358B1欧洲专利(下称“涉案专利”)的专利权,该专利已在德国生效, 目前处于有效状态。两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实施了侵犯原告涉案专利权的行为。两被告应当依 法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二、判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诉讼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株式会社村田制作所(以下简称“村田制作所”)在韩国首尔中央地 方法院以公司、李泰旭(商号:L.K.Commerce)为共同被告提起两起诉讼,案号分别为2025GA -HAP7347号、2025GA-HAP7330号,主张公司某特定型号滤波器产品分别涉嫌侵害了其专利号为 第10-2515732号、第10-2294237号的韩国专利权。上述两起诉讼的涉案金额暂计100.8万元人 民币,并需承担相关诉讼费用,该涉案金额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 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 目前,两起诉讼进展情况如下: 1、案号2025GA-HAP7347号(对应专利号:第10-2515732号)案件已开庭审理,目前尚未 审理完毕; 2、案号2025GA-HAP7330号(对应专利号:第10-2294237号)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 2025-10-30│银行授信 ──────┴──────────────────────────────────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情况概述 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贸易融资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业务期限和利率等,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该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 年度授信额度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内有效。 二、申请授信的目的及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向银行申请授信,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生 产经营计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5-08-22│其他事项 ──────┴──────────────────────────────────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卓胜微”)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3、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7月2日起 至2025年7月11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5 年7月12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5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并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草案)》”)原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 会根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人数进行 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人数由340人调整为336人,同时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280.1760万股调整至278.3280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5-08-22│其他事项 ──────┴────────────────────────────────── 权益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25年8月21日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78.3280万股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5.58元/股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8月21日为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以35.5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36名激励对象授予278.3280万股限制 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 通股股票; 3、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336人(调整后),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 划草案时在本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 技术(业务)骨干人员。授 予激励对象不含:①独立董事、监事;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2025-08-22│其他事项 ──────┴──────────────────────────────────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 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 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 了减值测试,认为应收款项回收以及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存在发生减值的迹象,因此计提相应的 资产减值准备。根据资产减值测试结果,公司2025年1-6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1603.40万元, 其中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260.41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21342.99万元。 ──────┬────────────────────────────────── 2025-08-14│其他事项 ──────┴────────────────────────────────── 一、基本情况介绍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事项已经 2025年7月16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日 、2025年7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股票归属31.1404万股,该股份已 完成登记并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已由53454.7532万股增至53485.8936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人民币53454.7532万元增至53485.8936万元。 二、工商变更登记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0518277888 2、名称: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4、住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777号A3幢11层 5、法定代表人:许志翰 6、注册资本:人民币53485.8936万元 7、成立日期:2012年08月10日 8、经营范围:集成电路生产;集成电路、软件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批发 、进出口业务(以上商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 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5-08-08│其他事项 ──────┴──────────────────────────────────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许志翰先生、FENGCHENHUI(冯晨晖)先生、YIGEBING(易戈兵) 女士计划在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34547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0%)。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许志翰先生、FENGCHENHUI(冯晨晖)先生 、YIGEBING(易戈兵)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 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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