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784 利安科技 更新日期:2025-02-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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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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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日用品类产品精│ 1.76亿│ 2896.73万│ 2896.73万│ 31.84│ 0.00│ 2025-12-31│
│密注塑件扩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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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配件类产品精密│ 1.41亿│ 4145.02万│ 4145.02万│ 41.45│ 0.00│ 2025-12-31│
│注塑件扩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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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类产品精密│ 6989.73万│ 0.00│ 0.00│ 0.00│ 0.00│ 2025-12-31│
│注塑件扩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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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721.23万│ 0.00│ 0.00│ 0.00│ 0.00│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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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电子注塑件扩产│ 9671.38万│ 3043.24万│ 3043.24万│ 37.77│ 0.00│ 2025-03-05│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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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0.00│ 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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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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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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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安科技”)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
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滨海项目”
之子项目“汽车配件类产品精密注塑件扩产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本次调整部分募
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和实施方式,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变更,在董事会
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53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利安科技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06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3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7,89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6,348,746.54元(不
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1,549,253.46元。
本次募集资金于2024年6月3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
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6月3日出具中汇会验[2024]8442号
《验资报告》。
公司已和保荐人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由于滨海项目地区存在地基不均匀沉降的情形,需要进行地基加固工作,导致募投项目、
尤其是拟购置大吨位注塑机的汽车配件类产品精密注塑件扩产项目的建筑工程投入有所提高。
因此,公司拟对募投项目“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滨海项目”之子项目“汽车配件类产品
精密注塑件扩产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科学合理地安排和调度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
结构,拟增加部分“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减少部分“设备购置费”,募集资金投资总
额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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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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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主席离任情况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安科技”)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
会主席陈荣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荣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
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离任后,陈荣平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陈荣平先生离任将导
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顺利运作,其离任申请将在公司股
东会补选产生新的监事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陈荣平先生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陈荣平先生原定的任期为2023年8月14日至2026年8月13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荣平先
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其配偶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陈
荣平先生辞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对陈荣平先生任职监事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股东代表监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陈吴凯女士(
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会审议,任期自2024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附件:
陈吴凯:女,199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浙江海
洋大学。2014年6月至今,任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专员、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吴凯女士通过宁波创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
公司股份105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87%。除前述任职情况外,陈吴凯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
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
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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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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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告,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287282220.23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5674638.57元。按照母公司与
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5674638.57元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目前经营业绩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
前提下,积极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拟定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定20
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237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2475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
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
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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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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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安科技”)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宁波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相关登记信息如下:名称: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37843330998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开发区汇盛路289号
法定代表人:李士峰
注册资本:伍仟陆佰贰拾叁万柒仟陆佰元
成立日期:2006年03月0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超导材料销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
;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模具制造;模具销
售;通信设备制造;玩具制造;玩具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
及外围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
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制日用品制造;工程塑料及合
成树脂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工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光学玻璃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普通玻璃容器制造;玻璃保
温容器制造;制镜及类似品加工;未封口玻璃外壳及其他玻璃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卫生陶瓷制品制造;日用陶瓷制品制造;建筑陶瓷制品加工制
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
器械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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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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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安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53号)。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股。发行人和保荐
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1406.00万股,发行价格为28.30元/股。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1406.00万
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根据《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5月29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
心311室主持了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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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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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安科技”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140600
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
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53号)。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利安科技”,股票代码为“30078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
发行价格为28.30元/股。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股。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1406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56237600股。本
次发行网上发行股票数量为14060000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
及锁定安排。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5月28日(T日)利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
“利安科技”股票14060000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
果如下: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7798114户,有效申购股数为73458627000股,配号总数
为146917254个,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146917254。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
中签率为0.0191400256%,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为5224.65341倍。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2024年5月29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5号深业中心311室进行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摇号抽签,并将于2024年5月30日(T+2日)披
露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4年5月30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
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2024年5月30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
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
之日起即可流通。
3、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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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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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
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不
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发行人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或“海通证券”
)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
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8.30元/股。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4年5月28日(T日)通
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
日为2024年5月28日(T日),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
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5月3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
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
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5、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
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
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
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投资
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24年5月27日(T-1日)披露的《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8、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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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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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40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
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
4]53号)。
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
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采用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
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发行,不进行网
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数量1406.00万股,其中,网上发行1406.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转让老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
排。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将于2024年5月28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
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具体
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
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8.30元/股。投资者
请按此价格在2024年5月28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
,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日为2024年5月28日(T日),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
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5月3
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
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
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
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5)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
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
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
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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