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799 左江退 更新日期:2024-07-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3000.00│ ---│ ---│ 4027.86│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一代网络安全系统│ 1.21亿│ ---│ 1.21亿│ 100.00│ ---│ 2022-10-31│
│研制项目 │ │ │ │ │ │ │
├─────────┼──────┼─────┼─────┼─────┼─────┼──────┤
│左江科技成都研发制│ 1.00亿│ 108.46万│ 1.00亿│ 100.00│ ---│ 2023-01-30│
│造中心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与实验中心│ 9790.64万│ ---│ ---│ ---│ ---│ ---│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 1.00亿│ 100.00│ ---│ ---│
├─────────┼──────┼─────┼─────┼─────┼─────┼──────┤
│左江科技成都研发制│ ---│ 108.46万│ 1.00亿│ 100.00│ ---│ 2023-01-31│
│造中心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3-12-15 │
├──────┼────────────────────────────────────────┤
│关联方 │张军、何朝晖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为支持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提高融资 │
│ │效率,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张军女士、何朝晖先生签订《借款协│
│ │议》,张军女士与何朝晖先生将以无息借款形式向公司提供不超2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
│ │,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可在借款额度有效期内循环使用,本│
│ │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
│ │ 2、张军女士、何朝晖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分别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 │
│ │经理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
│ │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 │
│ │股东向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张军女士、何朝晖先生回│
│ │避本议案表决,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7.2.17条,关联人向上│
│ │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
│ │审议。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4、本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 │
│ │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张军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现持有公司股份23577300.0│
│ │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11%;何朝晖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总经理│
│ │职务,现持有公司股份223227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88%,二人合计共持有公司44.│
│ │99%的股份。张军女士、何朝晖先生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7-26│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于2024年7月8日进入退市整理
期,在退市整理期交易十五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7月26日。
2、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2024年7月29日被摘牌。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
证上〔2024〕52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
当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
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
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一、终止上市股票的证券种类、简称、代码、终止上市决定日期、摘牌日期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代码:300799
3、证券简称:左江退
4、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24年6月28日
5、摘牌日期:2024年7月29日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
亿元,你公司股票交易自2023年5月4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4年4月29日,你公司披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你公
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22268.75万元,且扣除与主营业
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5217.27万元;同时你公司2023年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触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8月修订)》第10.3.10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3.13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审
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你公司股票自2024年7月8日进入退市整
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你公司股票予以摘牌。请你公司按照规定,
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以
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
2024-07-26│其他事项
──────┴──────────────────────────────────
一、聘请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
证上〔2024〕52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公司股票于2024年7月8日进
入退市整理期,预计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7月26日,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
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代为管
理的退市板块进行股份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公司
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聘请证券公司,委托其提供进入全国
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
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的股份登记结算、股份转
让服务等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
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聘请中山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主办券商,并
与其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挂牌、转让服务,办理证券交易所市
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以及退市板块股份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包
括向中国结算取得股东名册、报送退市板块股份初始登记申请数据、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证券
简称和证券代码等。请投资者关注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后续刊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neeq.com.cn)的确权公告。
二、主办券商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82072386J
法定代表人:李永湖
成立日期:1993年4月20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芳芷一路13号舜远金融大厦1栋23层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
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
2024-07-04│企业借贷
──────┴──────────────────────────────────
1、本次借款仅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
2、本次借款的抵押房产为公司现有办公场所,若借款期限届满,公司未能归还全部借款
本金及利息,出借方有权随时处分抵押房产,公司面临办公场所变更的风险。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借款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实
际情况,综合考虑,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抵押担保形式向第三方(非关联方)借款人民币2000
万元。借款期限的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借款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
2024-07-02│其他事项
──────┴──────────────────────────────────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作废部分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述议案,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02030000股减至1
02000000股(最终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
本结构表为准),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203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102000000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
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
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6月28日起45天内,每个工作日9:00—11:30、14:00—17:00(双休
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3号院9号楼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10-88112303
电子邮件:dshb@zj-kj.net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
──────┬──────────────────────────────────
2024-06-28│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证券简称:*ST左江,证券代码:300799。
2.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4年7月8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
最后交易日期为2024年7月26日。
3.退市整理期间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首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无价格涨
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20%。
4.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
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5.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
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
证上〔2024〕52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一、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简称:*ST左江
3.证券代码:300799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
亿元,你公司股票交易自2023年5月4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4年4月29日,你公司披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你公
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22268.75万元,且扣除与主营业
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5217.27万元;同时你公司2023年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触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8月修订)》第10.3.10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3.13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审
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你公司股票自2024年7月8日进入退市整
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你公司股票予以摘牌。请你公司按照规定,
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以
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三、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登记
、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
块进行股份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关于
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聘请证券公司,委托其提供
进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
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的股份登记结算
、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聘请证券公司办理好股票终止上市后的相关事宜。
四、终止上市后公司的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1.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3号院9号楼
3.联系电话:010-88112303
4.电子邮箱:dshb@zj-kj.net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或者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网站(http://www.neeq.com.cn)。
──────┬──────────────────────────────────
2024-04-29│其他事项
──────┴──────────────────────────────────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三分之一
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
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08,561,473.25元,公司未弥补
亏损金额为-108,561,473.25元,实收股本为102,030,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
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亏损主要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原因具体如下:
2023年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复杂多变,国内竞争日益加剧。公司原传统客户业务波动,加
之新业务正处于拓展期,业绩增长缓慢,但长期看,网络安全关乎国家安全,行业长期向好,
公司目前的研发投入预计未来可能产生回报。同时,公司为应对经营环境变化,努力拓展新客
户,开展新业务,重点进行了新研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开展新产品的
迭代研制,研发投入增加较多,同时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未达预期,存货跌价损失计提金额增加
较多,导致公司亏损进一步加大。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
2024-04-29│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规定,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兼
副总经理于洪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董事会同意
选举郭宝安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
2024-04-29│委托理财
──────┴──────────────────────────────────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
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具体实施上述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以及资金安
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
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
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
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不会影响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上述资金不用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规定的证券
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品种。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
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
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
2024-04-29│银行授信
──────┴──────────────────────────────────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要,结合公司生产经营资金
需求的实际情况,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建设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资金安排,公
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上述授信总额不等于公司实际
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在授信额度内各家银行与公司(含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
准。公司及子公司视经营发展需要在上述额度内进行融资。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
在总授信额的范围内对银行间额度进行调节使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公司及子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与其相关的具体事宜,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
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
──────┬──────────────────────────────────
2024-04-29│股权回购
──────┴──────────────────────────────────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原因如下: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未达到《激励计划》和《
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为30
%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因此,公司需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共计30000股,其中包括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4000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6000股,首
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具体计算公式如
下:回购价格=授予价格×(1+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
利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登记的天数÷360天)。从限制性股
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含当天)起计算利息到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不含当天)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算采用银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0.35%。由于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暨回购注销/作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过调整,首次及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1.855元/
股。
综上,本次因公司层面2023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分别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32.09347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价格31.98941元/股。
本次共计回购注销30000股限制性股票,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3%,回购资金总额为96
2179.74元,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注销的回购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
2024-04-29│其他事项
──────┴──────────────────────────────────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末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
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管理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
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根据减值测
试结果,公司计提2023年度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78,939,115.38元。
──────┬──────────────────────────────────
2024-04-29│其他事项
──────┴──────────────────────────────────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