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799 *ST左江 更新日期:2024-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3000.00│ ---│ ---│ 4027.86│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一代网络安全系统│ 1.21亿│ ---│ 1.21亿│ 100.00│ ---│ 2022-10-31│
│研制项目 │ │ │ │ │ │ │
├─────────┼──────┼─────┼─────┼─────┼─────┼──────┤
│左江科技成都研发制│ 1.00亿│ 108.46万│ 1.00亿│ 100.00│ ---│ 2023-01-30│
│造中心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与实验中心│ 9790.64万│ ---│ ---│ ---│ ---│ ---│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 1.00亿│ 100.00│ ---│ ---│
├─────────┼──────┼─────┼─────┼─────┼─────┼──────┤
│左江科技成都研发制│ ---│ 108.46万│ 1.00亿│ 100.00│ ---│ 2023-01-31│
│造中心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3-12-15 │
├──────┼────────────────────────────────────────┤
│关联方 │张军、何朝晖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为支持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提高融资 │
│ │效率,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张军女士、何朝晖先生签订《借款协│
│ │议》,张军女士与何朝晖先生将以无息借款形式向公司提供不超2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
│ │,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可在借款额度有效期内循环使用,本│
│ │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
│ │ 2、张军女士、何朝晖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分别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 │
│ │经理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
│ │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 │
│ │股东向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张军女士、何朝晖先生回│
│ │避本议案表决,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7.2.17条,关联人向上│
│ │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
│ │审议。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4、本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 │
│ │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张军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现持有公司股份23577300.0│
│ │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11%;何朝晖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总经理│
│ │职务,现持有公司股份223227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88%,二人合计共持有公司44.│
│ │99%的股份。张军女士、何朝晖先生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29│其他事项
──────┴──────────────────────────────────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三分之一
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
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08,561,473.25元,公司未弥补
亏损金额为-108,561,473.25元,实收股本为102,030,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
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亏损主要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原因具体如下:
2023年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复杂多变,国内竞争日益加剧。公司原传统客户业务波动,加
之新业务正处于拓展期,业绩增长缓慢,但长期看,网络安全关乎国家安全,行业长期向好,
公司目前的研发投入预计未来可能产生回报。同时,公司为应对经营环境变化,努力拓展新客
户,开展新业务,重点进行了新研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开展新产品的
迭代研制,研发投入增加较多,同时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未达预期,存货跌价损失计提金额增加
较多,导致公司亏损进一步加大。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
2024-04-29│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规定,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兼
副总经理于洪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董事会同意
选举郭宝安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
2024-04-29│委托理财
──────┴──────────────────────────────────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
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具体实施上述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以及资金安
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
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
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
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不会影响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上述资金不用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规定的证券
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品种。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
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
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
2024-04-29│银行授信
──────┴──────────────────────────────────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要,结合公司生产经营资金
需求的实际情况,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建设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资金安排,公
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上述授信总额不等于公司实际
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在授信额度内各家银行与公司(含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
准。公司及子公司视经营发展需要在上述额度内进行融资。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
在总授信额的范围内对银行间额度进行调节使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公司及子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与其相关的具体事宜,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
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
──────┬──────────────────────────────────
2024-04-29│股权回购
──────┴──────────────────────────────────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原因如下: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未达到《激励计划》和《
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为30
%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因此,公司需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共计30000股,其中包括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4000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6000股,首
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具体计算公式如
下:回购价格=授予价格×(1+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
利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登记的天数÷360天)。从限制性股
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含当天)起计算利息到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不含当天)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算采用银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0.35%。由于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暨回购注销/作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过调整,首次及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1.855元/
股。
综上,本次因公司层面2023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分别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32.09347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价格31.98941元/股。
本次共计回购注销30000股限制性股票,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3%,回购资金总额为96
2179.74元,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注销的回购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
2024-04-29│其他事项
──────┴──────────────────────────────────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末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
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管理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
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根据减值测
试结果,公司计提2023年度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78,939,115.38元。
──────┬──────────────────────────────────
2024-04-29│其他事项
──────┴──────────────────────────────────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3月31日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
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管理层基于谨慎性原
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根据
减值测试结果,公司计提2024年第一季度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6,778,018.35
元。
──────┬──────────────────────────────────
2024-04-29│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
月16日发出通知,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冷德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
──────┬──────────────────────────────────
2024-02-07│其他事项
──────┴──────────────────────────────────
风险提示:
1、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了《北京左江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8),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4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
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若最终审计结果为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将触发《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3.10条“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
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规定的此项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为公司部
分应收账款会计师未能实施现场访谈,亦未能取得函证回函,无法判断相关应收账款的可回收
性。目前该事项尚未解决。如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
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亦将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
)》第10.3.10条“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规定的此项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
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18号),因涉嫌信息
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有关上述立案调
查事项的最终调查结论。关于立案的进展性调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月30日
发布了《证监会通报*ST左江财务造假案阶段性调查进展情况》内容为“2023年11月24日,我
会对退市风险公司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左江,300799)立案调查。现已初步查明
,*ST左江2023年披露的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该案目前正在调查过程中,
我会将尽快查明违法事实,依法严肃处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
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触及重大信息
披露违法情形的,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二、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
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
2024-01-16│其他事项
──────┴──────────────────────────────────
1、2022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以下
简称“亚太所”)
3、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所”)。
4、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因原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力
资源配置和工作安排情况,预计无法在公司指定时间内完成2023年度审计工作,向公司提出辞
任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
5、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
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有关规定,拟聘
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6、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和监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均无异议。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首席合伙人:邹泉水
人员信息:
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10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0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人数401人。
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8.6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7.2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37亿元。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5家、主要行业包含制造业26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10家、批发和零售业5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家,其余
行业9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6975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计提职业风险金2477.31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14014.56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近三年(最
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2020年12月28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亚太(集团)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某客户债券违约被其投资人起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案,一审法院判决赔
付本金1571万元及其利息,本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12月30日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2022年8月5日与投资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人员0人次、受到行政处罚人员18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人员52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人
员8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孝念,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23年,2015
年开始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从事证券相关审计业务9年,具
备证券业务审计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
上市公司和挂板公司审计报告8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魏健,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10月成为中国注册会
计师开始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吴长波,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
04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0年开始在亚太(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5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孝念近三年内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
措施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
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2023年拟定审计收费75万元。具体收费金额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
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
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审计收费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
工作量、工作性质、专业技能及公司业务规模等来确定。
──────┬──────────────────────────────────
2023-12-15│企业借贷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支持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提高融资效
率,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张军女士、何朝晖先生签订《借款协议》
,张军女士与何朝晖先生将以无息借款形式向公司提供不超2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有效
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可在借款额度有效期内循环使用,本次借款无
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2、张军女士、何朝晖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分别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
理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
东向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张军女士、何朝晖先生回避本
议案表决,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7.2.17条,关联人向上市
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张军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现持有公司股份235773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11%;何朝晖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总经理职
务,现持有公司股份223227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88%,二人合计共持有公司44.99%
的股份。张军女士、何朝晖先生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2023-10-25│其他事项
──────┴──────────────────────────────────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9月30日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
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管理层基于谨慎性原
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根据
减值测试结果,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