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807 天迈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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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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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迈研汽车检│ 5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测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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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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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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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产业园建设项│ 2.02亿│ 1560.95万│ 1.61亿│ 100.00│ -364.74万│ 2021-09-30│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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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883.75万│ 2959.11万│ 2959.11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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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067.97万│ 4415.76万│ 4415.76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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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 2883.75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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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万│ ---│ 3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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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7374.87万│ 7374.87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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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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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7 │转让比例(%) │1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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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3.01亿 │转让价格(元)│2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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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1239.68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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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海南大成瑞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郭田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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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苏州工业园区启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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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7 │转让比例(%) │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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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51亿 │转让价格(元)│2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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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535.99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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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郭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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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苏州工业园区启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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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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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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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转回及核
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0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
和分析、评估和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5年1-3月可能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
资产计提和核销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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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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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
关规定,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财务状
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
清查和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判断
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26
483952.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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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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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委托理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
权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宜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公司及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收益相对稳定的专业金融机构委托理财产
品,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委托理财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在银行、证券公司
、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或中国证
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4、委托理财决策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与受托方之间的关系
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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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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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地区、行业薪酬水平,拟定2025年度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发放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
津贴。
(2)独立董事津贴6万元/年。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除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所任职岗位,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
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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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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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的总
体情况,结合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综合授
信额度。
上述授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
信用证等形式。具体授信日期、授信期限及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
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
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授信期限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
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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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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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
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365030
1.0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59306174.7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
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8905926.77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8490755.30元;公司合
并报表资本公积为361270296.24元,母公司报表资本公积为361270296.24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发生亏损,未能实现盈利,在综合考虑公
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情况下,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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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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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
民法院(以下简称“高新区法院”)划转的司法强制执行款13009380.00元,现将具体事项公
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因与安徽星凯龙客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向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经调解,高新区法院下发(2020)豫0191民初10160号调解书并已发生法律效力,安
徽星凯龙客车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公司向法院申请了司法强制执行,公
司于近日收到高新区法院划转的司法强制执行款13009380.00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前期基于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已对相关应收账款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次收到
的执行款,将相应增加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13009380.00元,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产生积极
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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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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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2025年1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郭建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郭田甜女士、海南大成瑞信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转让方”),与苏州工业园区启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启瀚”、“受让方”)正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苏州启瀚
作为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拟设立的并购基金(以下简称“启明基金”)拟协议收购转
让方持有的合计17756720股天迈科技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6.10%。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股份转让实施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郭建国
变更为启明基金,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郭建国、田淑芬夫妇变更为邝子平。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苏州启瀚完成股份受让主体的设立及其对外投资所需全部
政府手续(如需)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
性审查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最
终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2025年1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郭建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郭田甜女士、海南大成瑞信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转让方”),与苏州工业园区启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启瀚”、“受让方”)正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启明基金拟协
议收购转让方持有的合计17756720股天迈科技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6.10%。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启明基金将取得上市公司17756720股股份及对应表决权(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26.10%),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结合《股份转让协议》中的相关安排及原实际
控制人郭建国出具的《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由郭建国变更
为启明基金,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郭建国、田淑芬夫妇变更为邝子平。
二、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
转让方一:郭建国
转让方二:郭田甜
转让方三:大成瑞信(与郭建国、郭田甜合称“转让方”)
执行事务合伙人:赵淑英
受让方:苏州工业园区启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启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以上主体单称“一方”,合称“各方”。
(二)转让数量及价格
转让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将所持标的股份,即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17756720股股份(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6.0976%)转让给受让方。各方协商同意,本次股份转让中针对标的股份的
转让总价为人民币452107708.00元(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对价”)。其中:(1)针对转
让方一郭建国的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51485308.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壹佰肆拾捌万伍仟
叁佰零捌圆整),对应标的股份的每股价格为人民币28.26元(按照转让方各自股份转让对价
金额除以所转让标的股份的数量计算后四舍五入所得,下同);(2)针对转让方二郭田甜的
交易对价为人民币5629007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陆佰贰拾玖万零柒拾圆整),对应标的
股份的每股价格为人民币24.25元;(3)针对转让方三大成瑞信的交易对价为人民币24433233
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亿肆仟肆佰叁拾叁万贰仟叁佰叁拾圆整),对应标的股份的每股价格
为人民币24.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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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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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4年12月24日发布的《对河南省
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恒诺
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441003530,
发证日期为2024年12月2日。
郑州恒诺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在原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
定,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恒诺电子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
可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
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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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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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
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和新章程备案,并取得了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60248041Q
名称: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316号10号楼106-606号房、108-608号房
法定代表人:郭建国
注册资本:陆仟捌佰零叁万玖仟伍佰捌拾柒圆整
成立日期:2004年4月1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测绘服务;建设工程
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货币专用设备制造;货币专
用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
;运输设备及生产用计数仪表制造;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
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停车
场服务;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
制设备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可穿
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五金产品零售;自动售货机销售;电池销售;计算机及
办公设备维修;通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地理遥感信息服务;
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智能基础制造装
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
制造);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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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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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的总体情况,结合公司资金使用计划,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授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
信用证等形式。具体授信日期、授信期限及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
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
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
关手续,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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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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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迈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
3、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1年4月
27日起至2021年5月6日止。在公示期限内,公司个别员工向公司监事会询问了激励对象确定规
则、流程等情况,以及个别员工表达了希望成为激励对象的诉求。公司和监事会依据《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进行了
解释和说明,相关异议已得到有效解决。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提出的其他异议,并于2021年5月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同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5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142名激励对象1
38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5月12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
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2年5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实。
7、2022年9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修
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中2022年和2023年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并相应修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业绩考核指标相关条款,除
上述内容调整外,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
8、2023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
的117名激励对象办理19.028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因激励对象江晓慧女士于
2023年7月31日当选为公司监事,放弃其可归属的1694股限制性股票,故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实际归属人数为116名,实际归属数量为18.8587万股。同时由于激励对象离职、2022年
度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已授予尚未归属的32.6119万股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作废处理。
9、2024年8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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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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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张申腾先生的
书面辞职报告,张申腾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将不再担任公
司任何职务。张申腾先生所负责工作已做好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张申腾先生原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任期届满日为2026年7月30日。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申腾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申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38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其
配偶及其他关联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另外,张申腾先生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将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作废处理。张申腾先生辞职后,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张申腾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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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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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具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简易程序发行股
票的议案》。
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根据简易程序发行股票的议案》。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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