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811 铂科新材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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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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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9-12-19│ 26.22│ 3.3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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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3-07│ 20.42│ 1152.1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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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2-03-11│ 100.00│ 4.1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2-30│ 20.42│ 52.8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3-06│ 20.42│ 1127.9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3-06│ 11.24│ 24.0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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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2-30│ 11.24│ 52.3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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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3-05│ 11.24│ 1479.8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17│ 17.92│ 768.6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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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7-17│ 35.70│ 3612.7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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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4-11-21│ 44.63│ 2.9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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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2-30│ 7.89│ 48.6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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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4-17│ 17.92│ 754.7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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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7-10│ 35.50│ 3547.7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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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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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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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湃圃春之阳创业│ 8000.00│ ---│ 32.00│ ---│ 4.42│ 人民币│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 │ │ │ │
│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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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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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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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高端一体成型电│ 2.94亿│ 2.10亿│ 2.40亿│ 81.71│ 4786.38万│ ---│
│感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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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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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0 │交易金额(元)│2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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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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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惠州铂科新感技术有限公司2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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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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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惠州新感天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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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铂科新材”或“上市公司”)拟以│
│ │现金方式收购惠州新感天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感天成”)持有│
│ │的惠州铂科新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感技术”、“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20│
│ │%股权,合计交易对价为人民币2,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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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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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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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惠州新感天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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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为其普通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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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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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内容 │
│ │ 新感技术系承担公司芯片电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控股子公司,由铂科新材及员工持│
│ │股平台新感天成共同持股。 │
│ │ 为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整合内外部资源和激励体系,公司拟以现│
│ │金方式收购新感天成持有的新感技术2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截至2025年9│
│ │月30日,新感技术的净资产为11,004.69万元(未经审计)。基于上述净资产数据并经友好 │
│ │协商,双方确定本次交易对价为2,000.00万元。 │
│ │ (二)关联关系 │
│ │ 本次交易对手方新感天成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其中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 │书阮佳林先生为新感天成的普通合伙人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其担任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
│ │务合伙人的惠州市新感天成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新感天成有限合伙人之│
│ │一;公司财务总监游欣先生为新感天成的有限合伙人之一。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 │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 │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惠州新感天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关联关系情况: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阮佳林先生为新感天成的普通合伙人│
│ │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其担任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惠州市新感天成贰号创业投│
│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新感天成有限合伙人之一;公司财务总监游欣先生为新感天成│
│ │的有限合伙人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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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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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湃圃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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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其执行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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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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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
│ │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科新材”或“公司”)拟与北京湃圃私│
│ │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湃圃基金”)及其他合伙人(待定),共同投资设立无锡湃│
│ │圃春之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 │为准,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或“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拟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5,000│
│ │万元,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8,0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32%。 │
│ │ 本次投资是公司借助各方资源及专业投资机构力量,更有效率、更安全地进行产业投资│
│ │的新尝试。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将集中于半导体、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新材料、新技术及先进│
│ │制造产业,通过对上述领域发展方向的积极探索和优质企业的重点培育,实现与铂科新材现│
│ │有业务的产业协同和资源互补。 │
│ │ (二)关联交易情况 │
│ │ 湃圃基金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阮佳林先生控制的企业│
│ │,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同时,湃圃基金拟担任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出资100万元),故 │
│ │本次投资事项属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过去十二个月未与同一关联人或│
│ │其他关联人进行类别相同的交易。 │
│ │ (三)审议情况 │
│ │ 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
│ │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阮│
│ │佳林先生回避了该项表决。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
│ │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
│ │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
│ │ 名称:北京湃圃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情况: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阮佳林先生为湃圃│
│ │基金执行董事并持有其80%股份,除此之外,湃圃基金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 │
│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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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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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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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益扩大的生产经营需要,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规划,公司及子公司
拟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包括融资租赁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9亿元(含9亿元)
人民币,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综合授信及贷款申请,授信担保方式
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上述综合授信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
产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
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授信的具体情况最终以各家银
行及其他融资机构批准的为准。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的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为公司签
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
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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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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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
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中
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
股东会授权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
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
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
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
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四)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
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
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
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八)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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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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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铂科新材”)于2026年4月21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
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额度内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以上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下一次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
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范围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
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及风险信托产品,购买渠道包
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
(五)授权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下一次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获得董事会批准及授权后,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范围
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
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管理部
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将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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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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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
《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
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
董事薪酬、独立董事津贴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1、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
后自动失效;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
三、薪酬原则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1、基础薪酬以岗位价值、具体职责为主要依据,并兼顾同等职位、区域位置的市场薪酬
行情,体现“责、权、利”的统一和公平、公正原则;
2、绩效薪酬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情况相匹配,与公司可
持续发展相协调,约束和激励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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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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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
际情况以及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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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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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情况的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具有证券业相关审计
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国
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履行了双方签订的协议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了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和日常业
务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按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
26年度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
。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
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铂科新材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
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纪律处分4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42名
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3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孙志军,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24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宏明,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1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担任多家上市公司、拟
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钟
建兵先生,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中审
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担任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项
目的项目负责人,曾任证监会发审委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委员。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钟建兵和项目合伙人巩启春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卢勇最近3年未收(受)行政监管措施,未受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钟建兵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宏明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孙志军最近3年收(受)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受
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孙志军、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宏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钟建兵不存
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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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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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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