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811 铂科新材 更新日期:2026-06-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9-12-19│ 26.22│ 3.3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3-07│ 20.42│ 1152.19万│
├───────────┼───────────┼───────────┼───────────┤
│可转债 │ 2022-03-11│ 100.00│ 4.1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2-30│ 20.42│ 52.8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3-06│ 20.42│ 1127.9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3-06│ 11.24│ 24.0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2-30│ 11.24│ 52.3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3-05│ 11.24│ 1479.8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17│ 17.92│ 768.6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7-17│ 35.70│ 3612.78万│
├───────────┼───────────┼───────────┼───────────┤
│增发 │ 2024-11-21│ 44.63│ 2.9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2-30│ 7.89│ 48.6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4-17│ 17.92│ 754.7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7-10│ 35.50│ 3547.71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嘉兴湃圃春之阳创业│ 8000.00│ ---│ 32.00│ ---│ 4.42│ 人民币│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 │ │ │ │
│合伙)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型高端一体成型电│ 2.94亿│ 2.10亿│ 2.40亿│ 81.71│ 4786.38万│ ---│
│感建设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1-20 │交易金额(元)│20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惠州铂科新感技术有限公司2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惠州新感天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铂科新材”或“上市公司”)拟以│
│ │现金方式收购惠州新感天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感天成”)持有│
│ │的惠州铂科新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感技术”、“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20│
│ │%股权,合计交易对价为人民币2,000.00万元。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1-20 │
├──────┼────────────────────────────────────────┤
│关联方 │惠州新感天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为其普通合伙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
│交易详情 │一、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内容 │
│ │ 新感技术系承担公司芯片电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控股子公司,由铂科新材及员工持│
│ │股平台新感天成共同持股。 │
│ │ 为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整合内外部资源和激励体系,公司拟以现│
│ │金方式收购新感天成持有的新感技术2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截至2025年9│
│ │月30日,新感技术的净资产为11,004.69万元(未经审计)。基于上述净资产数据并经友好 │
│ │协商,双方确定本次交易对价为2,000.00万元。 │
│ │ (二)关联关系 │
│ │ 本次交易对手方新感天成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其中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 │书阮佳林先生为新感天成的普通合伙人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其担任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
│ │务合伙人的惠州市新感天成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新感天成有限合伙人之│
│ │一;公司财务总监游欣先生为新感天成的有限合伙人之一。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 │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 │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惠州新感天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关联关系情况: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阮佳林先生为新感天成的普通合伙人│
│ │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其担任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惠州市新感天成贰号创业投│
│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新感天成有限合伙人之一;公司财务总监游欣先生为新感天成│
│ │的有限合伙人之一。 │
└──────┴────────────────────────────────────────┘
┌──────┬────────────────────────────────────────┐
│公告日期 │2025-08-12 │
├──────┼────────────────────────────────────────┤
│关联方 │北京湃圃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其执行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
│ │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科新材”或“公司”)拟与北京湃圃私│
│ │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湃圃基金”)及其他合伙人(待定),共同投资设立无锡湃│
│ │圃春之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 │为准,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或“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拟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5,000│
│ │万元,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8,0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32%。 │
│ │ 本次投资是公司借助各方资源及专业投资机构力量,更有效率、更安全地进行产业投资│
│ │的新尝试。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将集中于半导体、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新材料、新技术及先进│
│ │制造产业,通过对上述领域发展方向的积极探索和优质企业的重点培育,实现与铂科新材现│
│ │有业务的产业协同和资源互补。 │
│ │ (二)关联交易情况 │
│ │ 湃圃基金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阮佳林先生控制的企业│
│ │,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同时,湃圃基金拟担任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出资100万元),故 │
│ │本次投资事项属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过去十二个月未与同一关联人或│
│ │其他关联人进行类别相同的交易。 │
│ │ (三)审议情况 │
│ │ 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
│ │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阮│
│ │佳林先生回避了该项表决。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
│ │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
│ │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
│ │ 名称:北京湃圃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情况: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阮佳林先生为湃圃│
│ │基金执行董事并持有其80%股份,除此之外,湃圃基金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 │
│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6-02│其他事项
──────┴──────────────────────────────────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215人。
2、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771,22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9%。
3、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上市流通的公告,敬
请投资者关注。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三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
2026-06-02│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1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1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6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7号南山智谷产业园B座13F会议室
──────┬──────────────────────────────────
2026-06-02│其他事项
──────┴──────────────────────────────────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会
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为公司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
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毕马威为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自1945年
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
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
的成员。
自2019年起,毕马威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三)诚信记录
香港相关监管机构每年对毕马威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
毕马威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2026-06-02│价格调整
──────┴──────────────────────────────────
(一)调整原因
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2026年5月19日披露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6年5月26日公司总股本2
89888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5797764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11
595528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405843480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6日,除
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7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
激励计划、2026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当对相关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若在该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
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
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
若在该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派息、增发
公司发生派息或增发股票时,股票期权的授予或归属数量不做调整。
3、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若在该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派息
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
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4、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
若在该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
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
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2)派息、增发
公司发生派息或增发股票时,股票期权的授予或行权数量不做调整。
(三)调整结果
1、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调整结果
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7.72-0.20)÷(1+0.4)=12.51元/股
调整后的授予数量=1494360×(1+0.4)=2092104股
(2)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调整结果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35.70-0.20)÷(1+0.4)=25.36元/份
调整后的行权数量=3495240×(1+0.4)=4893336份
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后的授予价格=(43.72-0.20)÷(1+0.4)=31.09元/股
调整后的授予数量=5880136×(1+0.4)=8232190股
以上调整内容在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6-02│其他事项
──────┴──────────────────────────────────
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204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840910份,行权价格
为25.36元/份。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
者注意。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三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票期权的授权与行权条件
1、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
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2026-06-02│其他事项
──────┴──────────────────────────────────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2、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9日,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截至2023年4月9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
4月1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
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15)。
4、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
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3-017)。
5、2023年4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6、2023年6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股
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了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7、2024年6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监事会对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