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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林生物(30081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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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813 泰林生物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1-03│ 18.35│ 1.98亿│ ├───────────┼───────────┼───────────┼───────────┤ │可转债 │ 2021-12-28│ 100.00│ 2.0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5-09│ 19.65│ 1088.55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浙江泰林科学技术有│ 1000.00│ ---│ 100.00│ ---│ -33.71│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3500套微生物控│ 9185.22万│ ---│ 9185.22万│ 100.00│ 2273.87万│ 2019-11-30│ │制和检测系统设备及│ │ │ │ │ │ │ │相关耗材生产基地项│ │ │ │ │ │ │ │目 │ │ │ │ │ │ │ ├─────────┼──────┼─────┼─────┼─────┼─────┼──────┤ │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 5995.46万│ ---│ 6481.51万│ 108.11│ ---│ 2025-04-24│ │制造基地项目1 │ │ │ │ │ │ │ ├─────────┼──────┼─────┼─────┼─────┼─────┼──────┤ │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 9792.51万│ 79.67万│ 9724.11万│ 99.30│ 166.61万│ 2025-04-24│ │制造基地项目2 │ │ │ │ │ │ │ ├─────────┼──────┼─────┼─────┼─────┼─────┼──────┤ │研发中心项目 │ 2793.55万│ ---│ ---│ ---│ ---│ ---│ ├─────────┼──────┼─────┼─────┼─────┼─────┼──────┤ │销售网络及技术服务│ 3000.00万│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 │ ---│ ---│ 4953.96万│ 100.00│ ---│ ---│ ├─────────┼──────┼─────┼─────┼─────┼─────┼──────┤ │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 ---│ ---│ 6481.51万│ 108.11│ ---│ 2025-04-24│ │制造基地项目1 │ │ │ │ │ │ │ ├─────────┼──────┼─────┼─────┼─────┼─────┼──────┤ │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 9792.51万│ 79.67万│ 9724.11万│ 99.30│ 166.61万│ 2025-04-24│ │制造基地项目2 │ │ │ │ │ │ │ ├─────────┼──────┼─────┼─────┼─────┼─────┼──────┤ │高性能过滤器及配套│ 1.09亿│ 3868.19万│ 3868.19万│ 35.37│ ---│ 2028-06-30│ │功能膜产业化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 │ 1377.21万│ 1377.21万│ 1377.21万│ 100.00│ ---│ 2025-05-19│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3-27 │ ├──────┼────────────────────────────────────────┤ │关联方 │江苏宏众百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7 │ ├──────┼────────────────────────────────────────┤ │关联方 │江苏宏众百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7 │ ├──────┼────────────────────────────────────────┤ │关联方 │江苏宏众百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7 │ ├──────┼────────────────────────────────────────┤ │关联方 │江苏宏众百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7-06│其他事项 ──────┴──────────────────────────────────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6月1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叶树 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叶树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叶树明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叶树明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6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近日,公司收到叶树明先生的通知,其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 2026-06-03│其他事项 ──────┴──────────────────────────────────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 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本上市保荐书中所使用的词语释义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一致。目录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详见《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 (一)本次发行方案要点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 来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 4、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5、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 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 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 2026-06-03│其他事项 ──────┴────────────────────────────────── 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 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 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本发行保荐书中所使用的词语释义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一致。目录 第一节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人名称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保荐代表人 本保荐人指定严绍东先生、白毅敏先生担任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严绍东先生:长城证券投资银 行事业部董事副总经理,保荐代表人。严绍东先生曾负责或参与完成新宙邦、奋达科技和民德 电子等IPO项目,南方黑芝麻、民德电子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泰林生物可转债项目以 及全通教育、民德电子等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严绍东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白毅敏先生:长城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董事总经理,保荐代表人。白毅敏先生曾负责或参 与完成多浦乐、聚赛龙、博雅生物、奋达科技和新宙邦等IPO项目,飞荣达、博雅生物、金科 股份、国发股份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能科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天康生物 、泰林生物等可转债项目以及能科股份、万邦达、天康生物、博雅生物等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白毅敏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执业记录良好。 (二)项目协办人 本保荐人指定陈诗瑶担任本次发行的项目协办人。 一、本保荐人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 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保荐发行人发 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 2026-06-01│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6月1日(星期一)14:0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2930号公司12楼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叶大林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5人,代表股份538394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 2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35638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 19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0人,代表股份2756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0人,代表股份2756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27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0人,代表股份2756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4% 。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叶树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764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9%;反对721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9%;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265%;反对7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577%;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5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余飞涛、边瑾炜 3.结论性意见: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 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 规则》《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 2026-06-01│其他事项 ──────┴──────────────────────────────────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6日披露了《关于独 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董明先生因在公司连 续任职届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并辞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 职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后,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叶树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叶树 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叶树明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职位。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6月1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叶树明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职位。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会董事的组成和人数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 原独立董事董明先生的辞职申请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生效,其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 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 的承诺事项。董明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董明先生在任职期间 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2026-05-16│其他事项 ──────┴────────────────────────────────── 本人叶树明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市公司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8 13)将公告本人的上述承诺。 ──────┬────────────────────────────────── 2026-05-16│价格调整 ──────┴──────────────────────────────────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 据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及《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将2026年员工 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价格由14.13元/股调整为14.10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 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及《2026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价格由14.13元/股调整为14.10 元/股。 二、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情况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 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5月6日实施完毕。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1217970股不参与2025年度权益分派,根据2025年度权益分派情况,按公司总股本(含 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0296985元。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完 成标的股票过户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 项,应对标的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派息时购买价格调整计算方式为: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初始购买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初始购买价格。经派 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调整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价格为14.13-0.0296985=14.10元/股(四舍五入 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5-16│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4-30│其他事项 ──────┴──────────────────────────────────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浙江泰林生物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摘要》《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现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 一、开立证券交易账户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已经开立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账户名称: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2.账户号码:0899546390 3.开户时间:2026年4月23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尚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90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及时间 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4-24│股权回购 ──────┴──────────────────────────────────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股 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27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 人民币4000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20),于2026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6-024)。 截至2026年4月22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总股本的1%,且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 份数量5132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4%,最高成交价为26.8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6.63 元/股,交易总金额为1372978.8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8)。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 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实施进展公告。 3.截至2026年4月22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股份121797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00%,最高成交价为26.84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26.00元/股,交易总金额为32282907.30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2日。 ──────┬────────────────────────────────── 2026-04-18│股权回购 ──────┴──────────────────────────────────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 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 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27元/ 股。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具体回购资金 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 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于2026年3月30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 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 数量5132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4%,最高成交价为26.8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6.63元/ 股,交易总金额为1372978.8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 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4-16│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4月16日(星期四)14:0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2930号公司12楼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 2026-03-27│其他事项 ──────┴────────────────────────────────── 第一条为规范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浙江泰 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 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项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公司依据《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为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 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 第三条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本规则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本规则规 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本规则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 第四条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本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 议、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示表达不同意见、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 无表决权的本次可转债之债券持有人或持有的表决权在审议某事项时受到限制的债券持有人, 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可转债的持有人,下同)均有同等约束力。 第五条投资者认购、受让、继承或以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次可转债,均视为其同意本规则 的所有规定并接受本规则的约束。 ──────┬────────────────────────────────── 2026-03-27│其他事项 ──────┴──────────────────────────────────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实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 者利益,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 ”)书面警示1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28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在现 场检查中发现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部分募投项目产能不足、自建项目用地变更 、对合资公司暂停投资的情况未及时披露等问题。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五 条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叶大林、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叶星月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浙江证监 局决定对公司、叶大林、叶星月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 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严格 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二)整改情况 在收到《决定书》后,公司立即将其传达给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组织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决定书》中所涉及的问题进行分析研讨,认真落实整 改措施。 目前公司已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涉及信息披露相关岗位人员认真学习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提升公司规范 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提高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能力,后续公司将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决定书》提出的问题,公司制定了有效的整改措施,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后续将 长期持续规范,保证公司严格规范运作。 1、督促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加强对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 升规范运作意识,切实提高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能力。充分发挥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 理和规范运作中的核心作用,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 2、公司将持续安排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积极参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的相关培训及学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定期 邀请外部专家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不断提升员工履职能力,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 3、公司将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领导下,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 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及缺陷,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持续完善公司治理。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 2026-03-27│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政 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 期,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制定《浙江泰林生物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以下简称“本规划”),主 要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 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情况、银行信贷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 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 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公司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 的意见,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以此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三、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制定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一方面坚持保证给予股东稳定的投资回报;另一方面, 结合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目标,公司将利用募集资金和现金分红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等自有资 金,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给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 ──────┬────────────────────────────────── 2026-03-27│其他事项 ──────┴──────────────────────────────────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职工代表大会,就公司拟实施的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征求公司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 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经职工代表审议,作出以下决议: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 原则。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 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 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提 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2026-03-27│其他事项 ──────┴──────────────────────────────────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 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 会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目录 一、本次发行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各 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 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 来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 2026-03-27│其他事项 ──────┴────────────────────────────────── 重要提示: 本公告中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 的盈利预测,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 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并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 担任何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 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一)财务指标计 算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 2、假设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6年12月完成发行,该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中国 证监会同意本次注册并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6年,分别假设截至2027年6月30日全部转股和截至202 7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两者情形。该转股完成时间仅为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 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证监会予以注册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 情况为准。 4、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含23000万元), 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 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假设本次发行的转股价格为27.77元/股(该价格为公司股票于2026年3月25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交易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较高值)。该转股价格仅用于模拟计算本次可转债 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最终的初始 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 息调整。 6、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648.5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052.76万元。 ──────┬────────────────────────────────── 2026-03-27│股权回购 ──────┴────────────────────────────────── 1.回购方案概况: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27元/股。 (4)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拟用于回购 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 资金总额为准。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0.27元/股进行测算,拟 回购股份为993295股,不超过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82%;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0.27元/股进行测算,拟回购股份为496647股,不低于公司目前已发行总 股本的0.41%。 (5)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2.相关人员的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回购期间及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明确增减持计划。若 上述主体在未来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 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 或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相关人员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在有效期内无法授 出或无法全部授出,存在已回购股份需要全部或部分依法予以注销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不符 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 2026-03-27│其他事项 ──────┴──────────────────────────────────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签字注册会计师和相关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在2025年度 审计工作中,天健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 如期出具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及时。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服务,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为 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及其它服务事项并出 具相关报告,聘期一年,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 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钱仲先,200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2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东升,2021年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朱俊峰,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情况 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 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相关年度审计费用将由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 2026-03-27│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16日14: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1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4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10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 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 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2930号公司12楼大会议室) ──────┬────────────────────────────────── 2026-03-27│其他事项 ──────┴────────────────────────────────── 根据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本公 司制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考核激 励办法领取薪酬外,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考核激励办 法领取薪金。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 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 2026-03-27│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议的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 状况、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 稳定发展。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 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 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16485445.79元,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42960205.66元;母公司202 5年度净利润为-10782812.07元,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0663065.40元。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按照合并报表 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累计 为80663065.40元。 3.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至2025 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1199219股为依据测算,本次公司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635976.57元 。 4.2025年度,公司已实施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红金额为12119921.90元(含税 );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5755898.47 元(含税),占本年度净利润的95.57%。 (二)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 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 2026-03-27│银行授信 ──────┴──────────────────────────────────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 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 个月。上述综合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商票 保贴、国内保理、国内信用证、融资性理财、中票、短融、超短融、保函等,具体授信金额、 授信期限等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共享上述额度。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 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依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授信期限内额度可 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相应子公司负责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额 度范围内办理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等事宜。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上述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批准。 ──────┬────────────────────────────────── 2025-08-29│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 8月15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 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胡美珠女士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 求,会议合法、有效。 ──────┬────────────────────────────────── 2025-08-29│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议的2025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 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 续、稳定发展。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拟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 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 调整。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 求等因素,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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