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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富电路(300814)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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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814 中富电路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前募项目:新增年产│ 6.39亿│ 7209.97万│ 2.93亿│ 101.77│ ---│ 2023-06-30│ │40万平方米线路板改│ │ │ │ │ │ │ │扩建项目 │ │ │ │ │ │ │ ├─────────┼──────┼─────┼─────┼─────┼─────┼──────┤ │前募项目:补充流动│ 1.20亿│ 0.00│ 4189.82万│ 100.00│ ---│ ---│ │资金 │ │ │ │ │ │ │ ├─────────┼──────┼─────┼─────┼─────┼─────┼──────┤ │可转债项目:年产10│ 4.00亿│ 5636.99万│ 5636.99万│ 14.09│ ---│ 2025-01-01│ │0万平方米印制线路 │ │ │ │ │ │ │ │板项目 │ │ │ │ │ │ │ ├─────────┼──────┼─────┼─────┼─────┼─────┼──────┤ │可转债项目:补充流│ 1.20亿│ 1.15亿│ 1.15亿│ 100.14│ ---│ ---│ │动资金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23 │ ├──────┼────────────────────────────────────────┤ │关联方 │王昌民、王璐女士、王先锋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 │ │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 │ │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昌民、王璐、王先锋、蒋卫民│ │ │在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因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 │ │董事人数不足3人,此项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 │ │ │避表决。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担保概述 │ │ │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度预计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累│ │ │计不超过10.50亿元人民币,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昌民先生、王璐女士、王先锋先生作为保证 │ │ │人,为公司及子公司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 │ 上述授信事项有效期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上连带责任│ │ │保证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反担保,公司可以根据实际│ │ │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 │ │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 │ │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董事王昌民先生、王璐女士、王先锋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 │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 │ │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拟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与期│ │ │限等事项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免于支付担│ │ │保费用。 │ └──────┴────────────────────────────────────────┘ ┌──────┬────────────────────────────────────────┐ │公告日期 │2023-08-31 │ ├──────┼────────────────────────────────────────┤ │关联方 │封装技术(鹤山)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8-31 │ ├──────┼────────────────────────────────────────┤ │关联方 │封装技术(鹤山)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中富电│鹤山市中富│ 8000.00万│人民币 │--- │2024-08-07│连带责任│否 │否 │ │路股份有限│兴业电路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中富电│鹤山市中富│ 5000.00万│人民币 │--- │2024-05-12│连带责任│否 │否 │ │路股份有限│兴业电路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04-23│对外担保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昌民、王璐、王先锋、蒋卫民 在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因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 事人数不足3人,此项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 决。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担保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度预计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累计 不超过10.50亿元人民币,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昌民先生、王璐女士、王先锋先生作为保证人, 为公司及子公司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授信事项有效期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上连带责任保 证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反担保,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 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 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王昌民先生、王璐女士、王先锋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拟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 等事项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 用。 ──────┬────────────────────────────────── 2024-04-23│银行授信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申请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障公司资金充足,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 超过10.50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项目借款、银 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以自有房产抵押或应 收账款质押担保;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互为担保、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应付货款用自有资金作为 担保办理银行承兑支付等。 上述授信的具体授信品种、担保方式、授信期限、利率定价将视公司资金需求和银行审批 情况确定。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合作银行与公司 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 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有效期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期 间公司及子公司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发生的借款、担保事项,无须再次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王昌民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 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审批决策程序 上述授信额度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优化公司融资结构 。财务风险处于有效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授信方案最终 以与银行实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具体授信金额将根据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4-04-23│委托理财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及子公司在确 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 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 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分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基金、国债、国债逆回购等 中低风险产品,以增加投资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及子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 亿元,上述额度使用期限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策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期间可以灵活 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 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基金、国债、国债逆回购等中低风险产品。 (四)实施方式:上述事项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 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 (五)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六)信息披露: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 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 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4-04-23│其他事项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 案的议案》。出于谨慎性原则,上述议案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需回避表决,其中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参 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和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最低要求,故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促进公司长期稳步经营和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一)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 (二)公司监事;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有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有效。 三、薪酬(津贴)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按其所担任的相应职务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公 司聘请的外部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6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 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奖励两部分构成,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 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不另行领取津贴。 ──────┬────────────────────────────────── 2024-04-23│其他事项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41127632.50 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269345.5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98993 2.00元。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3598993.2 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34899030.72元,减去2023年度公司已实施年度利润分配的金额281 27360.00元,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总额为329442023.08元。2023年末母 公司未分配利润159172429.37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 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59172429.37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 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经董事 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 分配预案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以公司总股本175796000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1.13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864948.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2023-11-06│其他事项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睿山科技有 限公司”及“深圳市泓锋投资有限公司”通知,获悉其因自身融资需要,将所持有本公司可转 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办理了质押业务。 ──────┬────────────────────────────────── 2023-10-31│股权质押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富电子有限公司及 香港慧金投资有限公司通知,获悉其因自身融资需要,将所持有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可转债”)办理了质押业务。 ──────┬────────────────────────────────── 2023-10-20│其他事项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电路”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中富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0 47号文同意注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简称为“中富转债”,债券代码为“123226”。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520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5200000张,按面 值发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13日,T-1日) 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 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 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52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 余额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10月16日(T日)结束,本次发行向原股 东优先配售中富转债共计4488503张,即448850300.00元,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6.32%。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 已于2023年10月18日(T+2日)结束。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 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如下统计: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701327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70132700.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10163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016300.00 ──────┬────────────────────────────────── 2023-10-18│其他事项 ──────┴────────────────────────────────── 根据《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深圳中 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7 日(T+1日)主持了中富转债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在有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公证。 凡参与中富转债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 。中签号码共有71149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张(1000元)中富转债。 ──────┬────────────────────────────────── 2023-10-17│其他事项 ──────┴────────────────────────────────── 一、总体情况 中富转债本次发行52000.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共计5200000 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同为2023年10月16日(T日)。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中富转债为448850 300.00元(4488503张),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6.32%。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中富转债总计为71149000.00元(71149 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3.68%,网上中签率为0.0008351318%。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数据,有效申购数量为85194934050张,配号总数为851949340 5个,起讫号码为000000000001-008519493405。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3年10月 17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在2023年10月18日(T+2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 只能购买10张(即1000元)中富转债。 ──────┬────────────────────────────────── 2023-10-12│其他事项 ──────┴──────────────────────────────────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 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52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5200000.00张。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3年10月16日至2029年10月15日(如 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五)债券利率 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50%。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 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 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 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 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 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 利息。 (4)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 担。 (5)公司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 项。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10月20日)起满六个月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4月20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年10月15日)止(如遇非交易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八)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6.44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 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 股票交易总量。 ──────┬────────────────────────────────── 2023-10-12│其他事项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中富电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2 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2023〕2047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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