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814 中富电路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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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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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8-02│ 8.40│ 3.30亿│
├───────────┼───────────┼───────────┼───────────┤
│可转债 │ 2023-10-16│ 100.00│ 5.1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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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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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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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万平方米印 │ 4.00亿│ 1.38亿│ 3.60亿│ 90.11│-1788.38万│ ---│
│制线路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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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20亿│ 0.00│ 1.15亿│ 100.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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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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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2 │转让比例(%) │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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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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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800.00万 │转让进度 │进展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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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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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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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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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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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聚源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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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职工董事间接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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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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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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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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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为先进封装技术(鹤山)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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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重要联营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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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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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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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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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聚源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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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职工董事间接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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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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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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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为先进封装技术(鹤山)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重要联营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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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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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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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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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富电│鹤山市中富│ 8000.00万│人民币 │--- │2024-08-07│连带责任│否 │否 │
│路股份有限│兴业电路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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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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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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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聚辰电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聚辰电路”)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以上担保额度不等
于公司的实际担保发生额,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
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在公司
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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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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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深圳
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及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由92
人调整为91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03.00万股调整为202.50万股,预留授予数量不变
。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减少0.50万股,为207.50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
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1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
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异议的反馈。2026年5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披露了《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6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深圳中富电
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6-024)。
(四)2026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前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拟激励对象因离职
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涉及限制性股票0.50万股。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
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
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由92人调整为91人,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203.00万股调整为202.50万股,预留授予数量不变。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授予总量减少0.50万股,为207.50万股。
本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
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对上述调整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实施的内容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
。
根据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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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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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6月26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202.50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8.29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
权,公司董事会确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
为2026年6月26日,以48.2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202.50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6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及股票来源
本次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8.29元/股。
3.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合计92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
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本次激
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昌民先生配偶之弟蒋卫民先生、王昌民
先生之妹王宏女士,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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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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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
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等因素,制定了《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全体
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按照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4、如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利润分配时,应当先从该股东应分配的
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5、公司依照同股同利的原则,按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分配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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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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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
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是否存在被证券监管
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被证
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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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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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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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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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
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
)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
提出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
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一)财务指标计算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
2、假设公司于2026年11月底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
准;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8219707股。仅考虑本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公积
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等其他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为199649839股。此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本次
实际发行股份数的判断,最终发行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由公司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5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发行实际到账
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根据公司2025年度报告,2025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分别为2914.44万元和2670.67万元。假设公司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预估的2025年度相应财务数据基础上按照0%、10%、20%的业绩增幅
分别测算(该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趋势的
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6、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
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
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受国家政
策、行业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
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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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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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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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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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该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障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充足,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0.00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长期项目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以
自有房产抵押或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应付货款用自有资金作为担保办理银
行承兑支付。
上述授信的具体授信品种、担保方式、授信期限、利率定价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资金需求和
银行审批情况确定。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
以合作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
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信有效期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期间公司及子公司在授信额度
范围内发生的借款、担保事项,无须再次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王昌民先生
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
文件。
二、审批决策程序
上述授信额度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尚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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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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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
现将公司2025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
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
象,确定了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和金额。
公司2025年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合计51286174.14元,收回或转回减值准备合计0.00元,转
销或核销减值准备合计16694482.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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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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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
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
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3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50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856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51025.80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8
主要行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8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
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龚晨艳,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年起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军,2020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
公司审计,2025年12月转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过运机集团
、顶固集创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陶亮,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龚晨艳、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军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陶亮近
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
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亦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含税),其中: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5万元(含税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含税)。2026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
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
入的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
价格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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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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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及子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
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分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基金、国债、国债逆回购等
中低风险产品,以增加投资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及子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
亿元,上述额度使用期限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期间可以灵活滚动使
用。
(三)投资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
、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基金、国债、国债逆回购等中低风险
产品。
(四)实施方式:上述事项经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
部负责具体执行。
(五)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六)信息披露: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的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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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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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出于谨慎性原则,上述议案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回避
表决,其中《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最低
要求,故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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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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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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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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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
预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独立董事认为该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审核,
董事会认为该预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
生重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全体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股东会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按照2025年度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公积金,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79129858.59
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144416.4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6547321.
62元。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母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65
4732.1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42244979.89元,减去公司已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金额1
9143013.20元(实际利润分配总额与前期公告的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现金红利的尾数调整所致
),202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总额为 348591650.93元。2025年末母公司未
分配利润201896101.0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
则,2025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201896101.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9
1430132股。
3、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
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日,公司总股本为191430132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571506.60元(含税)。
4、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情况
(1)2025年度预计现金分红金额为9571506.6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比例为32.84%。
(2)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以现金为对价的股份回购事宜。
5、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
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
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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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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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副总经理辞任的情况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胡
应伟先生、冯毅先生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上述人员原定任期至2028年11月14日,因公司内部
工作分工调整,分别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胡应伟先生、冯毅先生的辞任报告自送达
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上述人员辞任后仍担任公司其他管理职务,将继续为公司发展履行相
应职责。
胡应伟先生、冯毅先生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本次两名副总经理辞任属于公司正常职务及组织结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
况及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治理结构保持合法有效且稳定运行。
公司董事会对胡应伟先生、冯毅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管理与规范发展所作出的积极
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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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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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5-110),持有公司54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8.47%)的股东
中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电子”)、持有公司29539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5
.43%)的股东深圳市睿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山科技”)和持有公司18493800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66%)的股东深圳市泓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锋实业”)计
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1914300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3828602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2%),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742902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份的3%。
2026年1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权益变
动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及《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慧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慧金”)
、深圳市中富兴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兴业”)、东莞市泓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泓众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125000000股减少至124410096股,持股比例从65
.30%下降至64.99%。
2026年3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
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2月27日,中富电子
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91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
.0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中富电子、睿山科技、泓锋实业、香港慧金
、中富兴业、泓众投资合计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4.99%下降至63.99%。2026年3月4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3),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3日,中富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
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3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一致行动人中富电子、睿山科技、泓锋实业、香港慧金、中富兴业、泓众投资合计所持有公司
股份比例由63.99%下降至62.78%。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中富电子、睿山科技、泓锋实业
、香港慧金、中富兴业、泓众投资出具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
实施完成的告知函》,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10日,中富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
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90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一致行动人中富电子、睿山科技、泓锋实业、香港慧金、中富兴业、泓众投资合计所持有公司
股份比例由62.78%下降至6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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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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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5-110),持有公司54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8.47%)的股东
中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电子”)、持有公司29539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5
.43%)的股东深圳市睿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山科技”)和持有公司18493800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66%)的股东深圳市泓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锋实业”)计
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1914300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3828602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2%),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742902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份的3%。
2026年1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权益变
动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及《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慧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慧金”)
、深圳市中富兴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兴业”)、东莞市泓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泓众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125000000股减少至124410096股,持股比例从65
.30%下降至64.99%。
2026年3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
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2月27日,中富电子
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91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
.0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中富电子、睿山科技、泓锋实业、香港慧金
、中富兴业、泓众投资合计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4.99%下降至63.99%。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中富电子、睿山科技、泓锋实业、香港慧金、中富兴业、
泓众投资出具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
函》,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3日,中富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
份23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中富电
子、睿山科技、泓锋实业、香港慧金、中富兴业、泓众投资合计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3.99%
下降至62.78%(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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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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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5-110),持有公司54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8.47%)的股东
中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电子”)、持有公司29539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5
.43%)的股东深圳市睿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山科技”)和持有公司18493800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66%)的股东深圳市泓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锋实业”)计
划在减持计划公告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
914300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828602
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2%),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74290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份的3%。
2026年1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权益变
动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及《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慧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慧金”)
、深圳市中富兴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兴业”)、东莞市泓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泓众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125000000股减少至124410096股,持股比例从65
.30%下降至64.99%。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中富电子、睿山科技、泓锋实业
、香港慧金、中富兴业、泓众投资出具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进展
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告知函》,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2月27日,中富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通
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91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0%),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中富电子、睿山科技、泓锋实业、香港慧金、中富兴业、泓众
投资合计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4.99%下降至63.99%(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本次权
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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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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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一致行动人中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电子”)、深圳市睿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睿山科技”)、深圳市泓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泓锋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泓锋实业”)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公司54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8.47%)的股东中富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9539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5.43%)的股东深圳市睿山科技有限公司和持有公司184938
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66%)的股东深圳市泓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14300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1%),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828602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2%),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574290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3%。(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增发新股、送股、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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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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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15:0
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1)现场投票
: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
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
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7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07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招商局广场大厦6楼GH单元公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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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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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
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审议,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蒋卫民先生(
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蒋卫民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蒋
卫民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附件:蒋卫民先生简历
蒋卫民先生,196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2年11月至2
001年5月,任兰州飞控仪器总厂销售处职员;2001年6月至2004年2月,历任深圳市中富兴业电
子有限公司设备部、生产部经理;2004年3月至今,历任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设备部、
生产部经理,厂长,鹤山中富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23年10月至今,任深圳聚源新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蒋卫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厦门市聚中利实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0.298%。蒋卫民先生为董事王昌民先生的配偶的弟弟,除
此之外,蒋卫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
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3.2.3、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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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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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富电路”)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
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7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招商局广场大厦6楼GH单元公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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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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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董事辞任的情况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蒋卫
民先生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调整,蒋卫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原定任期到2025年12月5日,辞任后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蒋卫民
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任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效
。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
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审议,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蒋卫民先生(
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蒋卫民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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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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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品种: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
保值交易业务的交易品种为与公司实际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业务。
2、交易额度:根据公司外销业务及外汇管理规划,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
风险为目的,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预计开展外汇衍生
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金额不超过等值1亿美元。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
2个月内,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是为了更好地应
对汇率波动风险,锁定交易成本,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
的衍生品交易,但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
、操作风险以及法律风险等。
一、开展的衍生品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主营业务中涉及大额外币收款,且公司持有一定数额的外币资产,受国际政治、经济
形势及各国经济发展和其他不确定性事项因素影响,近年来本外币汇率呈现频繁宽幅波动,防
范汇率风险难度极大。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
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
的的外汇交易。
(二)交易品种和交易金额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交易品种为与公司实际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
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
率期权等业务。
根据公司外销业务及外汇管理规划,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任一时点,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
各级子公司)预计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金额不超过等值1亿美元,交易金额在
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展期交易不重复计算。
(三)交易方式和交易期限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只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
同的币种(主要为美元、泰铢),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
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审慎的大型银行金融机构。
交易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
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
(四)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
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仍会存在一定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价格变
动导致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
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类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行造成违约而带
来的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操
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
险。
(二)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通过专业机构掌握市场波动原因并研判未来走势,选择风险可控、交易简便的品
种;明确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原则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
险投机行为;当汇率发生宽幅波动且导致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潜在亏损时,公司将积
极寻求展期等风险对冲产品,严格控制市场波动风险。
2、公司选择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合作方都是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审慎的大型银行金融机构;
选择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并与合作方签订书面合同
,明确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币种、金额、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套期
保值交易类业务的基本原则、交易审批权限、交易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程序及信息保密做出了
明确的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财务部专人负责,对持有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
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及时报告并制定应对方案;强化相关人员的操作技能及素质;公司内部
审计部门不定期对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
有权对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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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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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
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
象,确定了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和金额。
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合计22546367.66元,收回或转回减值准备合计0.00元,
转销或核销减值准备合计15820018.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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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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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
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监事会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马江明先生召集和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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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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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北京湃圃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湃圃基金”)、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科新材”)及其他
合伙人(待定),共同投资设立无锡湃圃春之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或“合伙企业”)。全体合
伙人拟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5000万元,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
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4%。
本次投资是公司借助各方资源及专业投资机构力量,更有效率、更安全地进行产业投资的
新尝试。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将集中于半导体、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新材料、新技术及先进制造
产业,通过对上述领域发展方向的积极探索和优质企业的重点培育,实现与公司现有业务的产
业协同和资源互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属于总经理权限范围内并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本
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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