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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富电路(300814)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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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814 中富电路 更新日期:2026-04-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8-02│ 8.40│ 3.30亿│ ├───────────┼───────────┼───────────┼───────────┤ │可转债 │ 2023-10-16│ 100.00│ 5.15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100万平方米印 │ 4.00亿│ 4803.07万│ 2.71亿│ 67.64│ -21.11万│ 2025-01-01│ │制线路板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20亿│ 0.00│ 1.15亿│ 100.14│ 0.00│ 2025-01-01│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5-08-12 │转让比例(%) │4.18 │ ├──────┼────────────────┼──────┼────────────────┤ │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 │转让股数(股)│800.00万 │转让进度 │进展中 │ ├──────┼────────────────┴──────┴────────────────┤ │转让方 │--- │ ├──────┼────────────────────────────────────────┤ │受让方 │--- │ └──────┴────────────────────────────────────────┘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25 │ ├──────┼────────────────────────────────────────┤ │关联方 │王昌民、王璐、王先锋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 │ │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 │ │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昌民、王璐、王先锋、蒋卫民│ │ │在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因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 │ │董事人数不足3人,此项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 │ │ │避表决。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担保概述 │ │ │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度预计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 │请授信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昌民先生、王璐女士、王先锋先生 │ │ │作为保证人,为公司及子公司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 │ 上述授信事项有效期为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上连带责任│ │ │保证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任何反担保,│ │ │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 │ │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董事王昌民先生、王璐女士、王先锋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 │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5 │ ├──────┼────────────────────────────────────────┤ │关联方 │封装技术(鹤山)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5 │ ├──────┼────────────────────────────────────────┤ │关联方 │封装技术(鹤山)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中富电│鹤山市中富│ 8000.00万│人民币 │--- │2024-08-07│连带责任│否 │否 │ │路股份有限│兴业电路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4-15│其他事项 ──────┴────────────────────────────────── 一、关于副总经理辞任的情况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胡 应伟先生、冯毅先生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上述人员原定任期至2028年11月14日,因公司内部 工作分工调整,分别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胡应伟先生、冯毅先生的辞任报告自送达 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上述人员辞任后仍担任公司其他管理职务,将继续为公司发展履行相 应职责。 胡应伟先生、冯毅先生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本次两名副总经理辞任属于公司正常职务及组织结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 况及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治理结构保持合法有效且稳定运行。 公司董事会对胡应伟先生、冯毅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管理与规范发展所作出的积极 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2026-03-11│其他事项 ──────┴──────────────────────────────────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5-110),持有公司54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8.47%)的股东 中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电子”)、持有公司29539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5 .43%)的股东深圳市睿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山科技”)和持有公司18493800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66%)的股东深圳市泓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锋实业”)计 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1914300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3828602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2%),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742902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份的3%。 2026年1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权益变 动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及《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慧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慧金”) 、深圳市中富兴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兴业”)、东莞市泓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泓众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125000000股减少至124410096股,持股比例从65 .30%下降至64.99%。 2026年3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 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2月27日,中富电子 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91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 .0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中富电子、睿山科技、泓锋实业、香港慧金 、中富兴业、泓众投资合计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4.99%下降至63.99%。2026年3月4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3),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3日,中富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 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3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一致行动人中富电子、睿山科技、泓锋实业、香港慧金、中富兴业、泓众投资合计所持有公司 股份比例由63.99%下降至62.78%。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中富电子、睿山科技、泓锋实业 、香港慧金、中富兴业、泓众投资出具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 实施完成的告知函》,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10日,中富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 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90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一致行动人中富电子、睿山科技、泓锋实业、香港慧金、中富兴业、泓众投资合计所持有公司 股份比例由62.78%下降至62.31%。 ──────┬────────────────────────────────── 2026-03-04│其他事项 ──────┴──────────────────────────────────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5-110),持有公司54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8.47%)的股东 中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电子”)、持有公司29539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5 .43%)的股东深圳市睿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山科技”)和持有公司18493800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66%)的股东深圳市泓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锋实业”)计 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1914300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3828602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2%),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742902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份的3%。 2026年1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权益变 动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及《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慧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慧金”) 、深圳市中富兴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兴业”)、东莞市泓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泓众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125000000股减少至124410096股,持股比例从65 .30%下降至64.99%。 2026年3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 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2月27日,中富电子 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91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 .0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中富电子、睿山科技、泓锋实业、香港慧金 、中富兴业、泓众投资合计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4.99%下降至63.99%。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中富电子、睿山科技、泓锋实业、香港慧金、中富兴业、 泓众投资出具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 函》,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3日,中富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 份23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中富电 子、睿山科技、泓锋实业、香港慧金、中富兴业、泓众投资合计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3.99% 下降至62.78%(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 2026-03-02│其他事项 ──────┴──────────────────────────────────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5-110),持有公司54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8.47%)的股东 中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电子”)、持有公司29539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5 .43%)的股东深圳市睿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山科技”)和持有公司18493800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66%)的股东深圳市泓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锋实业”)计 划在减持计划公告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 914300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828602 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2%),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74290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份的3%。 2026年1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权益变 动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及《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慧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慧金”) 、深圳市中富兴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兴业”)、东莞市泓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泓众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125000000股减少至124410096股,持股比例从65 .30%下降至64.99%。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中富电子、睿山科技、泓锋实业 、香港慧金、中富兴业、泓众投资出具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进展 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告知函》,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2月27日,中富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通 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91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0%),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中富电子、睿山科技、泓锋实业、香港慧金、中富兴业、泓众 投资合计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4.99%下降至63.99%(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本次权 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 2025-12-08│其他事项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一致行动人中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电子”)、深圳市睿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睿山科技”)、深圳市泓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泓锋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泓锋实业”)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公司54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8.47%)的股东中富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9539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5.43%)的股东深圳市睿山科技有限公司和持有公司184938 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66%)的股东深圳市泓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14300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1%),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828602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2%),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574290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3%。(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增发新股、送股、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不变)。 ──────┬────────────────────────────────── 2025-11-14│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15:0 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1)现场投票 :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 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 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7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07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招商局广场大厦6楼GH单元公司办公室。 ──────┬────────────────────────────────── 2025-11-14│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 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审议,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蒋卫民先生( 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蒋卫民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蒋 卫民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附件:蒋卫民先生简历 蒋卫民先生,196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2年11月至2 001年5月,任兰州飞控仪器总厂销售处职员;2001年6月至2004年2月,历任深圳市中富兴业电 子有限公司设备部、生产部经理;2004年3月至今,历任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设备部、 生产部经理,厂长,鹤山中富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23年10月至今,任深圳聚源新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蒋卫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厦门市聚中利实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0.298%。蒋卫民先生为董事王昌民先生的配偶的弟弟,除 此之外,蒋卫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 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3.2.3、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2025-10-29│其他事项 ──────┴────────────────────────────────── 经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富电路”)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 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7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招商局广场大厦6楼GH单元公司办公室。 ──────┬────────────────────────────────── 2025-09-16│其他事项 ──────┴────────────────────────────────── 一、关于董事辞任的情况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蒋卫 民先生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调整,蒋卫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原定任期到2025年12月5日,辞任后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蒋卫民 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任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效 。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 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审议,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蒋卫民先生( 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蒋卫民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5-08-2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品种: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 保值交易业务的交易品种为与公司实际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业务。 2、交易额度:根据公司外销业务及外汇管理规划,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 风险为目的,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预计开展外汇衍生 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金额不超过等值1亿美元。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 2个月内,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是为了更好地应 对汇率波动风险,锁定交易成本,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 的衍生品交易,但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 、操作风险以及法律风险等。 一、开展的衍生品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主营业务中涉及大额外币收款,且公司持有一定数额的外币资产,受国际政治、经济 形势及各国经济发展和其他不确定性事项因素影响,近年来本外币汇率呈现频繁宽幅波动,防 范汇率风险难度极大。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 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 的的外汇交易。 (二)交易品种和交易金额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交易品种为与公司实际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 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 率期权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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