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814 中富电路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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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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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8-02│ 8.40│ 3.3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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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3-10-16│ 100.00│ 5.1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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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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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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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万平方米印 │ 4.00亿│ 4803.07万│ 2.71亿│ 67.64│ -21.11万│ 2025-01-01│
│制线路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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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20亿│ 0.00│ 1.15亿│ 100.14│ 0.00│ 202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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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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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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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王昌民、王璐、王先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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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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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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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
│ │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
│ │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昌民、王璐、王先锋、蒋卫民│
│ │在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因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
│ │董事人数不足3人,此项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 │
│ │避表决。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担保概述 │
│ │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度预计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 │请授信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昌民先生、王璐女士、王先锋先生 │
│ │作为保证人,为公司及子公司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 │ 上述授信事项有效期为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上连带责任│
│ │保证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任何反担保,│
│ │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
│ │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董事王昌民先生、王璐女士、王先锋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
│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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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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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封装技术(鹤山)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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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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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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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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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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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封装技术(鹤山)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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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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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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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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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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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富电│鹤山市中富│ 8000.00万│人民币 │--- │2024-08-07│连带责任│否 │否 │
│路股份有限│兴业电路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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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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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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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15:0
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1)现场投票
: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
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
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7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07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招商局广场大厦6楼GH单元公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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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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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
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审议,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蒋卫民先生(
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蒋卫民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蒋
卫民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附件:蒋卫民先生简历
蒋卫民先生,196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2年11月至2
001年5月,任兰州飞控仪器总厂销售处职员;2001年6月至2004年2月,历任深圳市中富兴业电
子有限公司设备部、生产部经理;2004年3月至今,历任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设备部、
生产部经理,厂长,鹤山中富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23年10月至今,任深圳聚源新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蒋卫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厦门市聚中利实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0.298%。蒋卫民先生为董事王昌民先生的配偶的弟弟,除
此之外,蒋卫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
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3.2.3、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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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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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富电路”)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
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7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招商局广场大厦6楼GH单元公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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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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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董事辞任的情况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蒋卫
民先生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调整,蒋卫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原定任期到2025年12月5日,辞任后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蒋卫民
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任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效
。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
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审议,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蒋卫民先生(
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蒋卫民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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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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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品种: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
保值交易业务的交易品种为与公司实际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业务。
2、交易额度:根据公司外销业务及外汇管理规划,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
风险为目的,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预计开展外汇衍生
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金额不超过等值1亿美元。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
2个月内,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是为了更好地应
对汇率波动风险,锁定交易成本,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
的衍生品交易,但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
、操作风险以及法律风险等。
一、开展的衍生品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主营业务中涉及大额外币收款,且公司持有一定数额的外币资产,受国际政治、经济
形势及各国经济发展和其他不确定性事项因素影响,近年来本外币汇率呈现频繁宽幅波动,防
范汇率风险难度极大。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
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
的的外汇交易。
(二)交易品种和交易金额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交易品种为与公司实际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
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
率期权等业务。
根据公司外销业务及外汇管理规划,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任一时点,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
各级子公司)预计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金额不超过等值1亿美元,交易金额在
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展期交易不重复计算。
(三)交易方式和交易期限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只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
同的币种(主要为美元、泰铢),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
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审慎的大型银行金融机构。
交易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
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
(四)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
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仍会存在一定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价格变
动导致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
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类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行造成违约而带
来的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操
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
险。
(二)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通过专业机构掌握市场波动原因并研判未来走势,选择风险可控、交易简便的品
种;明确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原则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
险投机行为;当汇率发生宽幅波动且导致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潜在亏损时,公司将积
极寻求展期等风险对冲产品,严格控制市场波动风险。
2、公司选择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合作方都是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审慎的大型银行金融机构;
选择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并与合作方签订书面合同
,明确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币种、金额、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套期
保值交易类业务的基本原则、交易审批权限、交易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程序及信息保密做出了
明确的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财务部专人负责,对持有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
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及时报告并制定应对方案;强化相关人员的操作技能及素质;公司内部
审计部门不定期对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
有权对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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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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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
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
象,确定了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和金额。
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合计22546367.66元,收回或转回减值准备合计0.00元,
转销或核销减值准备合计15820018.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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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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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
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监事会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马江明先生召集和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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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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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北京湃圃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湃圃基金”)、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科新材”)及其他
合伙人(待定),共同投资设立无锡湃圃春之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或“合伙企业”)。全体合
伙人拟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5000万元,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
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4%。
本次投资是公司借助各方资源及专业投资机构力量,更有效率、更安全地进行产业投资的
新尝试。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将集中于半导体、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新材料、新技术及先进制造
产业,通过对上述领域发展方向的积极探索和优质企业的重点培育,实现与公司现有业务的产
业协同和资源互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属于总经理权限范围内并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本
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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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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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苏淯先生(简历详见附
件)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原证券事务代表高迪女士因公司另有任用,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
表职务。
高迪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对高迪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重
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苏淯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苏淯先生,198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于2024年12月获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2005年8月-2012年2月在长园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研发工程师;2012年3月-2016年9月在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投
资事务高级专员;2016年10月-2020年7月在深圳市安凯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
2020年8月-2021年10月在深圳华侨城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战略部经理;2021年11月至今在深
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经理。
苏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
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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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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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昌民、王璐、王先锋、蒋卫民在
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因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
人数不足3人,此项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担保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度预计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授信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昌民先生、王璐女士、王先锋先生作为
保证人,为公司及子公司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授信事项有效期为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上连带责任保
证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任何反担保,公司
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王昌民先生、王璐女士、王先锋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拟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具体担保金
额与期限等事项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
司及子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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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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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障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充足,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0.00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长期项目借款、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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