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816 艾可蓝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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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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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F │ 10779.07│ ---│ 100.00│ ---│ 223.35│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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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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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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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机尾气后处理产│ 1.89亿│ 273.32万│ 1.75亿│ 92.79│ 7212.97万│ 2022-12-31│
│品升级扩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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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600.00万│ 0.00│ 5527.53万│ 64.27│ 0.00│ 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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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9017.92万│ 0.00│ 9032.44万│ 100.16│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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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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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屹 710.00万 8.88 22.82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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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710.00万 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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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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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23 │质押股数(万股) │7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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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2.82 │质押占总股本(%) │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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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刘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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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合肥兴泰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7-22 │质押截止日 │2026-07-22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7月22日刘屹质押了710.0万股给合肥兴泰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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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3-15 │质押股数(万股) │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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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5.79 │质押占总股本(%) │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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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刘屹 │
├────────┼──────────────────────────────────────┤
│质押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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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3-14 │质押截止日 │2024-09-26 │
├────────┼──────────────┼────────┼──────────────┤
│实际解押日 │2024-09-26 │解押股数(万股) │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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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3月14日刘屹质押了180.0万股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023年06月26日刘屹质押了530.0万股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023年06月26日刘屹质押了710.0万股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4年09月26日刘屹解除质押71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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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3-06-27 │质押股数(万股) │5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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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6.36 │质押占总股本(%) │6.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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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刘屹 │
├────────┼──────────────────────────────────────┤
│质押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6-26 │质押截止日 │2024-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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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9-26 │解押股数(万股) │530.00 │
├────────┼──────────────┴────────┴──────────────┤
│质押说明 │2023年06月26日刘屹质押了530.0万股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023年06月26日刘屹质押了710.0万股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4年09月26日刘屹解除质押71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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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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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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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艾可蓝研究│ 5.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环保股份有│院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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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ABH │ 1.15亿│人民币 │--- │--- │质押 │否 │否 │
│环保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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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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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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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
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
议选举钱正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钱正枝先生将与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
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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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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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概述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了充分的
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
据、合同资产及存货。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金额合计6892772.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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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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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刘屹先生的通知,刘屹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办理了解除质押的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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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3│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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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刘屹先生的通知,刘屹先生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办理了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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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8│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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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刘屹先生的通知,刘屹先生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展期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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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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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
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
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
款、合同资产及存货。2023年度,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金额合计20652629.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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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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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
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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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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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等相关规定
,对公司孙公司ActBlueEuropeS.AR.L(以下简称“ABE”)收购VitescoTechnologiesFaulque
montSAS(已更名为ActBlueFranceSAS,以下简称“ABF”)100%股权形成的商誉及其资产组进
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收购ABF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减
值准备2029.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商誉形成的过程
2021年8月31日,公司孙公司ABE完成对ABF100%股权的收购,交易价格为12566.83万元,A
BF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8566.69万元,收购后公司通过ABE间接持有ABF100%股权
,就此形成合并商誉4000.1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商誉账面价值4354.45万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和金额
ABF主营业务为发动机尾气处理相关的尿素喷射泵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
3年,受国际政治环境影响(俄乌冲突),ABF海外市场开拓受阻,业绩受到较大影响。受此影
响,公司预计ABF未来经营与原预测存在一定差距,经公司管理层审慎判断,认为ABF资产组存
在一定减值迹象。
公司聘请了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公司孙公司ABE收
购ABF100%股权形成的商誉及其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出具的《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并购ActBlueFranceSAS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涉及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4]第020247号),在假设前提
成立的前提下,ABF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7002.55万元,ABF含商誉资产组账面价值903
2.40万元,公司应对上述商誉计提减值准备2029.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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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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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目的:随着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球化业务的拓
展,公司及子公司持续持有数额较大的外币资产,为有效规避公司开展海外业务和外币借款过
程中的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
品交易业务。
2、投资品种: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
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币掉期和利率掉期)、货币互换业务及上述产品的组合等。
3、投资金额: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前述投资的收益
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操作,
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由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实施。
4、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
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
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会存在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
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额度不
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以套期保值
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随着公司全球化业务的拓展,公司及子公司持续持有数额较大的外币资产,为有效规避公
司开展海外业务和外币借款过程中的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
的影响,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
的交易操作,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金额、期限及授权
公司拟开展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
关金额)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操作,有效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由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实施。
3、交易品种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币掉期和利率掉
期)、货币互换业务及上述产品的组合等。
4、交易对手方
公司拟继续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
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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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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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税前8.4万元/年。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的非独
立董事及监事,按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及监事津贴
;未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仅领取董事津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主要根据岗位、同行业工资水平、任职
人员资历等因素,结合公司目前的盈利状况确定区间范围;绩效薪酬是根据公司业绩完成情况
和个人工作绩效情况确定。
二、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工资管理制度》、《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
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实
际岗位职务,按公司或子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
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仅领取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8.
4万元,按月发放。
(2)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8.4万元,按月发
放。
2、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
务,按公司或子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或子
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工作内容,按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
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月度和
年度考评结果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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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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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或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
鉴于公司自有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
(二)投资额度
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或投资
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
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
财方式,保证风险可控。
(四)授权期限及投资期限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在上述有效期内,公司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五)决策程序
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权限范围,需经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董事长及其委托的管理层人员在上
述投资范围及投资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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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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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根据公司资金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本年度内已经办理
的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授信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银行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
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向合作银行申请融资。
公司授权董事长刘屹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上述银行授信融
资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质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
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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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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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刘屹先生的通知,刘屹先生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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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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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
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03)。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
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1月24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
购股份数量为78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98%,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20.50元/股,最低
成交价为20.4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60386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
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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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9│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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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分别向控股子公司
合肥中海蓝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蓝航”)、安徽长三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安徽长三角”)各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
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最近一期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海蓝航、安徽长三角各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
资助。基于审慎原则,公司关联董事刘屹先生、ZHUQING(朱庆)先生、姜任健先生对本议案
进行了回避表决,无关联关系的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海蓝航及安徽长三角的业务发展,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
金,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分别向中海蓝航、安徽长三角各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
,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最近一期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范围内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也不属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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