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816 艾可蓝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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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ABF │ 10779.07│ ---│ 100.00│ ---│ 223.35│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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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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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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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机尾气后处理产│ 1.89亿│ 273.32万│ 1.75亿│ 92.79│ 7212.97万│ 2022-12-31│
│品升级扩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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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600.00万│ 0.00│ 5527.53万│ 64.27│ 0.00│ 2023-02-09│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9017.92万│ 0.00│ 9032.44万│ 100.16│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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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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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3 │转让比例(%)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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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8244.00万 │转让价格(元)│2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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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400.00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
│转让方 │刘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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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南传烽火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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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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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3 │交易金额(元)│8244.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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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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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400000│标的类型 │股权 │
│ │0股无限售流通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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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南传烽火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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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刘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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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目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
│ │制人刘屹先生(以下简称“刘屹”或“转让方”)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广东南传私募基金│
│ │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南传烽火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南传私募”或“受 │
│ │让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4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占公司总 │
│ │股本的5.00%(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5.08%)(以下简称“本│
│ │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或“本次交易”)。若本次交易最终完成,刘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
│ │例为33.89%(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34.43%),南传私募持有│
│ │公司股份比例为5.00%(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5.08%)。 │
│ │ 转让价格:¥82,440,00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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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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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屹 1500.00万 18.75 48.22 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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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500.00万 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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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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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2 │质押股数(万股) │7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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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5.39 │质押占总股本(%) │9.88 │
├────────┼──────────────┴────────┴──────────────┤
│股东名称 │刘屹 │
├────────┼──────────────────────────────────────┤
│质押方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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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1-20 │质押截止日 │2025-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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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20日刘屹质押了790.0万股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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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7-23 │质押股数(万股) │7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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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2.82 │质押占总股本(%) │8.88 │
├────────┼──────────────┴────────┴──────────────┤
│股东名称 │刘屹 │
├────────┼──────────────────────────────────────┤
│质押方 │合肥兴泰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7-22 │质押截止日 │2026-07-22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7月22日刘屹质押了710.0万股给合肥兴泰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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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3-15 │质押股数(万股) │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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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5.79 │质押占总股本(%) │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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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刘屹 │
├────────┼──────────────────────────────────────┤
│质押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3-14 │质押截止日 │2024-09-26 │
├────────┼──────────────┼────────┼──────────────┤
│实际解押日 │2024-09-26 │解押股数(万股) │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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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3月14日刘屹质押了180.0万股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023年06月26日刘屹质押了530.0万股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023年06月26日刘屹质押了710.0万股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4年09月26日刘屹解除质押71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3-06-27 │质押股数(万股) │5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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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6.36 │质押占总股本(%) │6.61 │
├────────┼──────────────┴────────┴──────────────┤
│股东名称 │刘屹 │
├────────┼──────────────────────────────────────┤
│质押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6-26 │质押截止日 │2024-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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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9-26 │解押股数(万股) │5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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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6月26日刘屹质押了530.0万股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023年06月26日刘屹质押了710.0万股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4年09月26日刘屹解除质押71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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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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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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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艾可蓝研究│ 5.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环保股份有│院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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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ABH │ 1.15亿│人民币 │--- │--- │质押 │否 │否 │
│环保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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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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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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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刘屹先生的通知,刘屹先生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办理了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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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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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转让通过全资子公司艾易新能
源(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易新能源”)持有的控股孙公司广东穗开英莱特新能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穗开英莱特”或“标的公司”)85%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标的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本次股权转让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贵港市福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港福光”)尚欠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艾可蓝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可蓝研究院”)借
款本金20490000元、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锦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锦浩”)
尚欠公司借款本金25216038元。因公司及艾可蓝研究院尚未收回上述债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
后将导致上述借款被动构成财务资助。
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贵港福光和广西锦浩作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期间,为支持其经营发展,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
司艾可蓝研究院分别向广西锦浩和贵港福光提供了借款。因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
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贵港福光和广西锦浩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导致上述借款被动形成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艾可蓝研究院与贵港福光于2024年3月14日签署《财务资助协议》,约定
艾可蓝研究院向贵港福光提供不超过27200000元整的借款。艾可蓝研究院可根据贵港福光资金
需求分期提供借款。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贵港
福光尚欠公司全资子公司艾可蓝研究院借款本金20490000元。
公司与广西锦浩于2024年5月22日签署《借款协议》,约定公司向广西锦浩提供不超过502
50000元整的借款。公司可根据广西锦浩资金需求分期提供借款。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范围内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西锦浩尚欠公司借款本金25216038元。
上述借款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
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
的的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
弃权0票,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方式及金额:
(1)贵港福光:公司全资子公司艾可蓝研究院与贵港福光于2024年3月14日签署《财务资
助协议》,约定艾可蓝研究院向贵港福光提供不超过27200000元整的借款。艾可蓝研究院可根
据贵港福光资金需求分期提供借款。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贵港福光尚欠公司全资子公司艾可蓝研究院借款本金20490000元。
(2)广西锦浩:公司与广西锦浩于2024年5月22日签署《借款协议》,约定公司向广西锦
浩提供不超过50250000元整的借款。公司可根据广西锦浩的资金需求分期提供借款。上述额度
在授权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西锦浩尚欠公司借款本金252160
38元。
2、借款期限及利率: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每笔借款转入时间为起始借款时间。借
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最近一期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资金用途:仅用于经营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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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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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目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刘屹先生(以下简称“刘屹”或“转让方”)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广东南传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南传烽火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南传私募”或“受让
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4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5.00%(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5.08%)(以下简称“本次协议
转让股份事项”或“本次交易”)。若本次交易最终完成,刘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33.8
9%(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34.43%),南传私募持有公司股份比
例为5.00%(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5.08%)。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若交易各方未按照合同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本次交易最终是否能够完成尚存在不确
定性。
4.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转让手续。
5.由于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屹先生的通知,获悉刘屹先生于
2024年12月12日与南传私募签署了《刘屹与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南传烽火
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刘屹先生拟通
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4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占剔除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5.08%)转让给南传私募。本次转让前,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屹先生持有公司31108572股,占公司总股本38.89%(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39.51%),本次转让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屹先生
持有公司27108572股,占公司总股本33.89%(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
本的34.43%)。
转让方与受让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其基金产品募集资金,与公司、公司实
际控制人及其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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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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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
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23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4年12月4日,公司办理完成上述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
并取得了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公司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006836379072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住所:安徽省池州市高新区玉镜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刘屹
注册资本:捌仟万人民币元整
成立日期:2009年1月2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矿山机械制造;电子元器
件制造;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大
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护监测;汽车零部件及
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船舶改装;船用配套设备制造;摩托车零配件制造;电机
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通用设备修理
;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程和技术
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研发;
汽车零部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
口代理;电池销售;电池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
产性废旧金属);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电子专用材
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节能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
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船舶修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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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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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562,814.5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0,666,825.07元。截至2024年9月3
0日,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371,143,266.82元(未经审计),母公司报表累计可
供分配利润总额为379,836,998.68元(未经审计),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数
据孰低原则,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71,143,266.82元。根据2024年前三
季度公司盈利状况,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基础上,为回报股东,公司拟
以78,740,300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259,
700股后的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4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5,039,379.2元(含税),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
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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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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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
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
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
过37.48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达到1.57%,且本次回购资金总
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情况
(一)2024年1月24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回购股份数量为784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98%,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20.50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20.4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60386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4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08)。
(二)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
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于回购期限内每月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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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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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
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
议选举钱正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钱正枝先生将与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
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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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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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概述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了充分的
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
据、合同资产及存货。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金额合计6892772.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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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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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刘屹先生的通知,刘屹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办理了解除质押的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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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3│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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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刘屹先生的通知,刘屹先生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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