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817 双飞集团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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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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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搏乐液压科技有│ 2144.00│ ---│ 80.00│ ---│ 52.2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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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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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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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产13,600万套滑动│ 1.90亿│ 491.38万│ 1.94亿│ 101.97│ 536.15万│ 2024-08-30│
│轴承自动化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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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复合材料50万平│ 1.06亿│ 1235.60万│ 1.07亿│ 101.21│ 710.92万│ 2024-08-30│
│方米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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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008.00万│ 1257.17万│ 4033.07万│ 100.63│ 0.00│ 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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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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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3 │交易金额(元)│1570.8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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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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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四川双飞虹精密部件有限公司34%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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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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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成都茂晟滑动轴承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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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
│ │八次会议,同意以自有资金收购成都茂晟滑动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茂晟”)持有│
│ │的四川双飞虹精密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飞虹”)34%股权,收购价格参考万隆(上 │
│ │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万隆评报字(2024)第10391号《成都茂晟滑动轴承有限公司 │
│ │拟转让所持有的四川双飞虹精密部件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四川双飞虹精密部件有限公司股│
│ │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并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为1570.8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双│
│ │飞虹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近日,公司收到双飞虹的通知,其已完成了上述收购事项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取得了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务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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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30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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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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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萨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0%以上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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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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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戴萍萍、吕剑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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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2023年2月24日,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萨维科技股 │
│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萨维”或“标的公司”)的股东戴萍萍、吕剑华(以下简称“│
│ │交易对方”)签订了《收购意向书》。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70%以上股 │
│ │权,以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控股和管理,并谋求标的公司与公司在市场、产品等方面实现优势│
│ │互补。 │
│ │ 《收购意向书》签署后,根据《收购意向书》相关约定,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开展各项尽│
│ │职调查和协商等工作。交易各方就股权收购事宜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洽谈,但鉴于商洽过程│
│ │中主客观条件变更影响,交易各方未能就本次收购事项达成最终共识,无法签署正式收购协│
│ │议。为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交易各方一致│
│ │同意终止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并于2024年5月29日签署了《终止收购协议书》。交易对方将根 │
│ │据《收购意向书》及《终止收购协议书》的相关约定退还公司此前支付的200万元意向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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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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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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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金华市程凯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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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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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财务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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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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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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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金华市程凯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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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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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代付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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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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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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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茂晟滑动轴承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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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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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财务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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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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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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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茂晟滑动轴承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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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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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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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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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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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茂晟滑动轴承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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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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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轴瓦、零星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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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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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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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金华市程凯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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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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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支付储能电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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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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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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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金华市程凯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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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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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代关联方支付水电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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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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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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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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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
4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为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进
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各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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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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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浦
四金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浦四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原定任
期届满日为2026年9月6日,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浦四金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
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党委副书记、董事、董事会秘书、工会主席职务,其
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公司及董事会对浦四金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
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浦四金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56192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份的2.09%,
无间接持股。本次离职后,浦四金先生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上市公司离任高管减持股份的要求,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
出的所持股份限售承诺。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周睆嫣女
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长周引春提名,公司提名委员
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睆嫣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周睆嫣女士无直接或间接持股。周睆嫣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周引春、顾美娟之女,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
的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简历:
周睆嫣,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出生,学历本科。2018年7月-2020年1
2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内部审计部部长。
周睆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引春、顾美娟之女,与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不属于被中国
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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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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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含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关于本次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和期限
投资的品种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将按
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
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6、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
部具体办理相关事项。授权期限等同投资期限。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
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
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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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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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
所,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
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第五条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的董事;
(三)监事会。
第六条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审计委员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二)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
(三)审议选聘文件,确定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监督选聘过程;(四)提出拟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建议,提交决策机构决定;(五)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
(六)定期(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
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七)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有关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公司可采取竞争性谈判、公开选聘、邀请选聘或单一选聘以及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
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保障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一)竞争性谈判:邀请两家以上(含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就服务内容、服务条件进行商谈
并竞争性报价,公司据此确定符合服务项目要求的最优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公开选聘,指公司公开邀请具备规定资质条件会计师事务所参加公开竞聘的方式;
(三)邀请选聘,指公司邀请两个(含两个)以上具备规定资质条件会计师事务所参加竞聘的
方式;
(四)单一选聘,指公司邀请某个具备规定资质条件会计师事务所参加选聘。
公司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拟应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为个别会计师事务
所量身定制选聘条件。选聘结果应当及时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
费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对符合公司选聘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续聘,可不采用公
开选聘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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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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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开拓多种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
股子公司于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
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等业务。上述
授信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内相互调剂。授信
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
金需求向银行申请借贷。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引春或周引春指
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上述银行授信融资
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质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
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上述授信及授权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
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超过该总额度范围的授信事项,需重新按
照涉及金额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执行。
该事项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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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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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双飞无油轴
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
,结合地区、行业薪酬水平,制定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发放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
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者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津贴6万元/年(含税)。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除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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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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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
1日总股本21382982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不送
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3659648元(含税)。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全票表决通过
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审议,全票表决通过
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全体独立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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