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819 聚杰微纤 更新日期:2026-09-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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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3-03│ 15.07│ 3.2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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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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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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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科新材料有限│ 800.00│ ---│ 10.00│ ---│ -6.59│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
│安徽聚贻科技有限公│ 39.00│ ---│ 49.00│ ---│ -0.25│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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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超细纤维面料及制成│ 1.29亿│ 0.00│ 1.31亿│ 101.63│ 1253.10万│ 2021-05-31│
│品改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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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1646.30万│ 0.00│ 1646.30万│ 100.00│ ---│ ---│
│动资金 │ │ │ │ │ │ │
├─────────┼──────┼─────┼─────┼─────┼─────┼──────┤
│超细纤维含浸面料建│ 6350.98万│ 0.00│ 5518.35万│ 86.89│ 29.49万│ 2022-03-30│
│设项目 │ │ │ │ │ │ │
├─────────┼──────┼─────┼─────┼─────┼─────┼──────┤
│超细纤维无尘超净制│ 21.10万│ 0.00│ 21.10万│ 100.00│ ---│ ---│
│品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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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265.00万│ 479.75万│ 5057.70万│ 80.73│ ---│ 202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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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营销服务体系│ 7072.05万│ 0.00│ 5822.66万│ 82.33│ ---│ 2023-06-30│
│建设项目 │ │ │ │ │ │ │
├─────────┼──────┼─────┼─────┼─────┼─────┼──────┤
│超细纤维含浸面料建│ 6350.98万│ 0.00│ 5518.35万│ 86.89│ 29.49万│ 2022-03-30│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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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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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8-14 │交易金额(元)│1.86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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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162号的土地使 │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 │
│ │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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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苏州市聚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
│卖方 │苏州正隆纸业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 │
│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及厂房的议案》。根据公司│
│ │的战略规划和业务需求,结合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市聚│
│ │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杰公司")拟购买苏州正隆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 │
│ │隆纸业")位于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162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房屋建筑面积为6384│
│ │6.92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99740.00平方米,总价款为人民币1.86亿元(具体│
│ │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资金来源为聚杰公司自有资金及筹集资金。 │
│ │ 近日,聚杰公司与正隆纸业已办理完成上述土地及厂房使用权的过户登记手续,聚杰公│
│ │司已支付全部交易对价款。 │
└──────┴────────────────────────────────────────┘
┌──────┬────────────────┬──────┬────────────────┐
│公告日期 │2026-04-17 │交易金额(元)│1.5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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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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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一批丰田喷气织机 │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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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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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株式会社丰通机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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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 │
│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购买设备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需要,拟│
│ │向株式会社丰通机械采购一批丰田喷气织机,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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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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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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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美星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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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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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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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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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美星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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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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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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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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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聚杰微│安徽聚杰微│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纤科技集团│纤新材料科│ │ │ │ │ │ │ │
│股份有限公│技有限公司│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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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聚杰微│吴江市聚杰│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纤科技集团│微纤服装有│ │ │ │ │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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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聚杰微│吴江市聚杰│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纤科技集团│微纤染整有│ │ │ │ │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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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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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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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
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
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
项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的可收
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计提2026年半年度各项信用减
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6050561.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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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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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及厂房的议案》。根据公司的
战略规划和业务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市聚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杰公司”
)拟购买苏州正隆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隆纸业”)位于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162号的
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1.86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及厂房的公告
》及2026年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
购买土地及厂房的进展公告》。
二、交易完成情况
近日,聚杰公司与正隆纸业已办理完成上述土地及厂房使用权的过户登记手续,聚杰公司
已支付全部交易对价款。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标志着聚杰公司“高端电子布建设项目”已获得项目需用的土地及厂房。
资金来源为聚杰公司自有资金及筹集资金,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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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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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收到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249号)。深交所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
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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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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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14:00
2、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路68号聚杰微纤5楼会议室3、召开方式:现场结
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仲鸿天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
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数合计为992360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50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12人,代表股份990125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6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2
人,代表股份223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8%。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0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2972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40736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
小股东72人,代表股份223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8%。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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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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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4:00
2、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路68号聚杰微纤5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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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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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及厂房的议案》。根据公司的
战略规划和业务需求,结合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市聚杰特
种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杰公司”)拟购买苏州正隆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隆纸
业”)位于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162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房屋建筑面积为63846.92
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99740.00平方米,总价款为人民币1.86亿元(具体以实际
成交价格为准),资金来源为聚杰公司自有资金及筹集资金。本次购买土地及厂房事项不构成
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苏州正隆纸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7579959941
法定代表人:侯增富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高新区泰山路
成立日期:2004年07月26日
注册资本:1850万美元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生产各类高档纸板、纸箱、彩盒及各类纸制加工产品、
泡棉、发泡袋(布),抗静电袋及塑料缓冲包装材料,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
从事以上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
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香港苏隆有限公司持股100%。
苏州正隆纸业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卖方,其与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经查询,正隆纸业依法存续,具备履约能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违法违
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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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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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2015]
3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
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
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一)测算假设和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
代表对公司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
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6年11月末完成本次发行(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
响,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并发行的实际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2000.00万股,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数量;4、在测算公司本次发行
前后期末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5、假设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与2025年度持平;2)较2025年度增长10%;3)较20
25年度增长20%;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
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6、假设不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7、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
益)等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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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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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相关要求,现就本次发行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
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的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
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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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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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2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
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八坼社区交通路68号聚杰微纤五楼会议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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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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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规范运作水
平,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公司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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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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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原则
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与要求的基
础上,本规划遵循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
在未来三年内积极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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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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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
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八坼社区交通路68号聚杰微纤五楼会议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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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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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
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保持应有的关注度和职业谨慎性,
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如期完成公司
的各项审计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
构应尽的职责。我们认为其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
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一家在行
业内声誉卓著的专业机构,持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专业资格认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高质量审计服务的卓越能力。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
,能够始终秉持着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操守和严谨审慎的工作态度,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做到一丝不苟、恪尽职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同意续聘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并授权公
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及结
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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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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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前述事项不构成关联
交易,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金融机构授信情况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58亿元的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
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基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拟申请授信额度可据实在上述金融机构之间调剂使用。同时,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批准额度范围内
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的合同、法律文件。
(一)基本担保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在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支持其业务发展,公司将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
度不超过13000万元的担保(此次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采
购原材料、融资、租赁等业务),基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担保额度可在下列各全资公司之
间调剂使用,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相
关合同文本,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基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担保额度可在上述全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公司担保金额以
被担保公司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
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批准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的合同、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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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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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的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理财产品、资管计划、结构性存款、货币市场基
金、债券基金、国债逆回购、证券公司收益凭证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
象及理财方式),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
授权人员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障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合理调配闲置自有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的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为可观的投资回报,切实维护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3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理财产品;资管计划、结构性存款、
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国债逆回购、证券公司收益凭证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
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在授权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
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募集资金以及银行信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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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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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4920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5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述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相关会议具体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而提出的利润分
配方案,是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以及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
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将其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
生影响,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
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4213730.
8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1926616.12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
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1926616.12元,股本基数为
149205000.00股。
3、本次分红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4920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股利1.3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至以后年度。
4、2025年度累计分红总额为35063175.00元,占本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61.15%。
(二)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
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时,公司将坚持总额不变的原则继续进行利润分配,对每股派发金额
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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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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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规范、可持续的
发展,增强公司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勤勉敬业的精神,树立诚实守信的职业操守,
激发工作热情与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管理效能与运营水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
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
因薪酬涉及相关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
案》,上述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因《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涉及关联高级管理人员,基于谨慎性原则,
本议案仲鸿天、仲湘聚、沈松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同意。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能力贡献、岗位职
责、市场薪酬水平、公司经营规模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
效考核结果挂钩,其中绩效薪酬在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之和中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不在
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
(二)独立董事
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含税)。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能力贡献、岗位
职责、市场薪酬水平、公司经营规模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
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其中绩效薪酬在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之和中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经营业绩相匹配,激励与约束
并重,薪酬水平与考核、奖惩机制挂钩,薪酬结构合理,绩效薪酬占比符合监管要求,有利于
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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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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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
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
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
项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的可收
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计提2025年年度各项信用减值
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411358.95元。
(二)本次核销资产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期核销的应收账款合计408864.6
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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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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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险提示:由于合同履行期可能会较长,可能会因为国家的政策、市场、金融环境等
不确定因素的变化以及卖方制造进度、交货时间、调试进度等因素影响购买设备的履行程度及
项目进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对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一、交易概述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购买设备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需要,拟向株
式会社丰通机械采购一批丰田喷气织机,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本次购买设备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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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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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14:00
2、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路68号聚杰微纤5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仲鸿天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
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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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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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八坼社区交通路68号聚杰微纤五楼会议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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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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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李思远先生因个
人原因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相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
效,李思远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李思远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于2025年
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司先雨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司先雨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证券事务代表司先雨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司先雨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联系
方式如下:
联系人:司先雨
联系电话:0512-63369004
联系传真:0512-63368007
电子邮箱:sixy@jjujie.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八坼镇交通路68号
附件:
司先雨先生,198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持有深圳证券
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先后就职于苏州日正兴业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江苏平
和成律师事务所、苏州海竞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1
月就职于公司证券部。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司先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司先雨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
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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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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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公司控股股东苏
州市聚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杰投资”)因引进产业投资方(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
有限公司)及自身经营性资金需求,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98410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2%)。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收到控股股东聚杰投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聚杰
投资于2025年12月8日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98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本次
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持股由786659
50股(占总股本比例52.72%)变更为75681850股(占总股本比例50.7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持股由97922950股(占总股本比例65.63%)变更为94938850股(占总股本比例63.63%)
,持股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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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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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份78665950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比例52.72%)的控股股东苏州市聚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杰投资”)计划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984100股
(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
公司近日收到了公司控股股东聚杰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苏州市聚杰投资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聚杰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量为7866595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2.7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具体情况
1.减持原因:引进产业投资方及自身经营性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持有期间资本公积金转增部分)。
3.减持数量及比例:聚杰投资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298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2%)。
聚杰投资遵守“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的
规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转增股本、配股、增发新股或注销回购股份等事项,减持比例不
变,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或者分红不达标的情形。
4.减持区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5日至2026年3
月4日)。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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