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819 聚杰微纤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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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3-03│ 15.07│ 3.2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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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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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科新材料有限│ 800.00│ ---│ 10.00│ ---│ -6.59│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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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聚贻科技有限公│ 39.00│ ---│ 49.00│ ---│ -0.25│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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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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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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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细纤维面料及制成│ 1.29亿│ 0.00│ 1.31亿│ 101.63│ 1253.10万│ 2021-05-31│
│品改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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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1646.30万│ 0.00│ 1646.30万│ 100.00│ ---│ ---│
│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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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细纤维含浸面料建│ 6350.98万│ 0.00│ 5518.35万│ 86.89│ 29.49万│ 2022-03-30│
│设项目 │ │ │ │ │ │ │
├─────────┼──────┼─────┼─────┼─────┼─────┼──────┤
│超细纤维无尘超净制│ 21.10万│ 0.00│ 21.10万│ 100.00│ ---│ ---│
│品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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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265.00万│ 479.75万│ 5057.70万│ 80.73│ ---│ 202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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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营销服务体系│ 7072.05万│ 0.00│ 5822.66万│ 82.33│ ---│ 2023-06-30│
│建设项目 │ │ │ │ │ │ │
├─────────┼──────┼─────┼─────┼─────┼─────┼──────┤
│超细纤维含浸面料建│ 6350.98万│ 0.00│ 5518.35万│ 86.89│ 29.49万│ 2022-03-30│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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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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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7 │交易金额(元)│1.5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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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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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一批丰田喷气织机 │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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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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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株式会社丰通机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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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 │
│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购买设备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需要,拟│
│ │向株式会社丰通机械采购一批丰田喷气织机,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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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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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美星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承租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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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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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美星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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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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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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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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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聚杰微│安徽聚杰微│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纤科技集团│纤新材料科│ │ │ │ │ │ │ │
│股份有限公│技有限公司│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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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聚杰微│吴江市聚杰│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纤科技集团│微纤服装有│ │ │ │ │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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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聚杰微│吴江市聚杰│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纤科技集团│微纤染整有│ │ │ │ │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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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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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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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2015]
3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
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
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一)测算假设和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
代表对公司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
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6年11月末完成本次发行(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
响,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并发行的实际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2000.00万股,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数量;4、在测算公司本次发行
前后期末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5、假设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与2025年度持平;2)较2025年度增长10%;3)较20
25年度增长20%;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
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6、假设不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7、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
益)等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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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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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相关要求,现就本次发行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
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的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
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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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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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2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
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八坼社区交通路68号聚杰微纤五楼会议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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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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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规范运作水
平,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公司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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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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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原则
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与要求的基
础上,本规划遵循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
在未来三年内积极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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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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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
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八坼社区交通路68号聚杰微纤五楼会议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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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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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
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保持应有的关注度和职业谨慎性,
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如期完成公司
的各项审计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
构应尽的职责。我们认为其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
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一家在行
业内声誉卓著的专业机构,持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专业资格认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高质量审计服务的卓越能力。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
,能够始终秉持着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操守和严谨审慎的工作态度,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做到一丝不苟、恪尽职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同意续聘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并授权公
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及结
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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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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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前述事项不构成关联
交易,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金融机构授信情况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58亿元的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
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基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拟申请授信额度可据实在上述金融机构之间调剂使用。同时,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批准额度范围内
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的合同、法律文件。
(一)基本担保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在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支持其业务发展,公司将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
度不超过13000万元的担保(此次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采
购原材料、融资、租赁等业务),基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担保额度可在下列各全资公司之
间调剂使用,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相
关合同文本,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基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担保额度可在上述全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公司担保金额以
被担保公司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
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批准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的合同、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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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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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的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理财产品、资管计划、结构性存款、货币市场基
金、债券基金、国债逆回购、证券公司收益凭证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
象及理财方式),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
授权人员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障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合理调配闲置自有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的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为可观的投资回报,切实维护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3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理财产品;资管计划、结构性存款、
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国债逆回购、证券公司收益凭证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
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在授权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
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募集资金以及银行信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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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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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4920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5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述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相关会议具体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而提出的利润分
配方案,是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以及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
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将其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
生影响,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
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4213730.
8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1926616.12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
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1926616.12元,股本基数为
149205000.00股。
3、本次分红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4920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股利1.3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至以后年度。
4、2025年度累计分红总额为35063175.00元,占本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61.15%。
(二)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
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时,公司将坚持总额不变的原则继续进行利润分配,对每股派发金额
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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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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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规范、可持续的
发展,增强公司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勤勉敬业的精神,树立诚实守信的职业操守,
激发工作热情与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管理效能与运营水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
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
因薪酬涉及相关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
案》,上述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因《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涉及关联高级管理人员,基于谨慎性原则,
本议案仲鸿天、仲湘聚、沈松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同意。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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