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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杰微纤(30081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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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819 聚杰微纤 更新日期:2024-04-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苏州市聚萤产业投资│ 5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东吴证券聚利6号资 │ 3000.00│ ---│ ---│ 2964.30│ -35.70│ 人民币│ │管计划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超细纤维面料及制成│ 1.29亿│ 0.00│ 1.31亿│ 101.63│ 229.05万│ 2021-05-31│ │品改扩建项目 │ │ │ │ │ │ │ ├─────────┼──────┼─────┼─────┼─────┼─────┼──────┤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1646.30万│ 1646.30万│ 1646.30万│ 100.00│ ---│ ---│ │动资金 │ │ │ │ │ │ │ ├─────────┼──────┼─────┼─────┼─────┼─────┼──────┤ │超细纤维无尘超净制│ 21.10万│ 0.00│ 21.10万│ 100.00│ ---│ ---│ │品建设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265.00万│ 1664.47万│ 4220.99万│ 67.37│ ---│ 2023-06-30│ ├─────────┼──────┼─────┼─────┼─────┼─────┼──────┤ │国内外营销服务体系│ 7072.05万│ 77.75万│ 5822.66万│ 82.33│ ---│ 2023-06-30│ │建设项目 │ │ │ │ │ │ │ ├─────────┼──────┼─────┼─────┼─────┼─────┼──────┤ │超细纤维含浸面料建│ 6350.98万│ 36.00万│ 5518.35万│ 86.89│ 56.68万│ 2022-03-30│ │设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3-09-21 │交易金额(元)│70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郎溪远华纺织有限公司70%的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苏州聚星纺织有限公司 │ ├──────┼────────────────────────────────────────┤ │卖方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第二届│ │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 │ │子公司股权的议案》。依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 │ │审【2023】5425号)和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郎溪远华纺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 │ │告》(坤元评报【2023】574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并结合当前印染市场行 │ │ │情,公司拟以7000万元的价格将持有的郎溪远华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郎溪远华”或“│ │ │远华纺织”)70%的股权转让给苏州聚星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星纺织”),转让完 │ │ │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郎溪远华的股权,聚星纺织将持有郎溪远华100%股权。 │ │ │ 公司已收到聚星纺织支付的50%股权收购款(3500万元)并于近日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 │ │ │手续,取得由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变更核准通知书》《营业执照》。此次完成工│ │ │商登记变更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郎溪远华股权。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江苏聚杰微│郎溪远华纺│ 1400.00万│人民币 │2023-03-30│2024-03-30│连带责任│是 │否 │ │纤科技集团│织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江苏聚杰微│安徽聚杰微│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纤科技集团│纤新材料科│ │ │ │ │ │ │ │ │股份有限公│技有限公司│ │ │ │ │ │ │ │ │司 │ │ │ │ │ │ │ │ │ ├─────┼─────┼─────┼────┼─────┼─────┼────┼───┼───┤ │江苏聚杰微│吴江市聚杰│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纤科技集团│微纤染整有│ │ │ │ │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江苏聚杰微│吴江市聚杰│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纤科技集团│微纤服装有│ │ │ │ │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江苏聚杰微│吴江市聚杰│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纤科技集团│微纤无尘洁│ │ │ │ │ │ │ │ │股份有限公│净纺织品有│ │ │ │ │ │ │ │ │司 │限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3-12-12│其他事项 ──────┴──────────────────────────────────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 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 整为2024年12月31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30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487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7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3747909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88731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59178 00.00元。募集资金款项已于2020年3月9日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 大证券”)汇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账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36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以往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分 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农创厂区”变更 为“苏州市吴江区吴江东太湖度假区524国道西侧,吴江市聚杰染整有限公司南侧”,并将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6月30日调整至2023年6月30日。 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 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3年11月30日。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具体内容及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定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 截至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公司整体战略调整导致研发计划需同步调整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 到2024年12月31日,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 2023-12-12│其他事项 ──────┴──────────────────────────────────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调 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的成员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第五条规定: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完善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对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以上专门委员会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 ──────┬────────────────────────────────── 2023-11-13│其他事项 ──────┴──────────────────────────────────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王建明先生、颜世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 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截至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王建明先生、颜世富先生尚未获取独立董 事培训证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王建明先生、颜世富先生已承诺参加深圳证券 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 近日,公司收到独立董事王建明先生、颜世富先生的通知,王建明先生、颜世富先生已按 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 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 2023-10-25│委托理财 ──────┴──────────────────────────────────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的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的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 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上述审 批额度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合 计使用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其中,2亿元的现金管理额度的使用期限将于2024年3月20日到 期)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的现金管理额度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 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理财产品、资管计划、结构性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国债逆 回购、证券公司收益凭证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但不 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高 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 4、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增加的8000万元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以及银行信贷资金。 5、实施方式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将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 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机构作为受托 方、明确金额及期间、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 6、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全部归公司或相关子公司所有。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3-09-21│其他事项 ──────┴────────────────────────────────── 一、交易概述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 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决定以7,000万元的价格将持有的郎溪远华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郎溪远华”)70%的股权转让给苏州聚星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星纺织”),转让完成 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郎溪远华的股权,聚星纺织将持有郎溪远华100%股权。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3年8月1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转让控股子 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二、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已收到聚星纺织支付的50%股权收购款(3,500万元)并于近日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手 续,取得由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变更核准通知书》《营业执照》。此次完成工商登 记变更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郎溪远华股权。 ──────┬────────────────────────────────── 2023-08-29│其他事项 ──────┴──────────────────────────────────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召开了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 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 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3年6月30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 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 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和商誉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计提2023年半年 度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055,579.79元。 ──────┬────────────────────────────────── 2023-08-18│其他事项 ──────┴──────────────────────────────────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 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 大会,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会议 形成了如下决议:选举钱伟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 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一致。钱伟林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 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钱伟林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中专学历,行政管理专业, 企业管理、知识产权管理进修。 1984年10月至1990年12月就职于吴江市坛丘乡村办工业公司,任财务科长; 1991年01月至1996年12月在吴江市东方丝绸市场正昌布行从事纺织品贸易; 1997年01月至1998年07月就职于吴江市祥隆布业有限责任公司任财务科长; 1998年08月至2000年04月就职于吴江巿八坼社会福利丝织厂任销售科长;2000年05月至20 23年01月任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总助、副总经理;2023年02月至今 任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总监、综合管理中心总监; 2020年1月至2023年4月,兼任聚杰微纤党支部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伟林先生通过苏州市聚杰君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公司262395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8%。钱伟林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2023-08-07│股权转让 ──────┴────────────────────────────────── 一、交易概述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 司股权的议案》。依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 23】5425号)和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 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郎溪远华纺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 评报【2023】574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并结合当前印染市场行情,公司拟以7 000万元的价格将持有的郎溪远华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郎溪远华”或“远华纺织”)70% 的股权转让给苏州聚星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星纺织”),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 有郎溪远华的股权,聚星纺织将持有郎溪远华100%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1.3之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符合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23-08-02│其他事项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30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4,87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7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374,790,9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8,873,1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 25,917,800.00元。募集资金款项已于2020年3月9日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光大证券”)汇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 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36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以往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分 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农创厂区”变更 为“苏州市吴江区吴江东太湖度假区524国道西侧,吴江市聚杰染整有限公司南侧”,并将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6月30日调整至2023年6月30日。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具体内容及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截至近日,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有部分安装工程未完成,项目处于收尾状态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 到2023年11月30日,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 2023-08-02│其他事项 ──────┴──────────────────────────────────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独立 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三届部分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促进公司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董事、监事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工作意 识,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 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决定调整第三届独立董事及部分监事2023年度薪酬。 一、适用对象 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第三届监事 二、使用期限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1、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含税)。 2、在公司任职的第三届监事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 酬,同时每人每年领取监事津贴3.6万元人名币(含税)。 ──────┬────────────────────────────────── 2023-08-02│其他事项 ──────┴────────────────────────────────── 一、担保概述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郎溪远华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郎溪远华”)提供担保额度为2, 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郎溪远华担保总余额为0元。 二、终止担保情况 根据未来战略规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公司拟转让持有郎溪远华70%股权,转让后,郎溪远华将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 因此公司决定终止对郎溪远华的担保,并将该笔担保额度调剂给其他子公司使用。 ──────┬────────────────────────────────── 2023-04-27│增发发行 ──────┴──────────────────────────────────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务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 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 件。 (二)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 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 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 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 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20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均价的8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 0%。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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