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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杰电气(30082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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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820 英杰电气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2-04│ 33.66│ 4.5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6-09│ 19.77│ 626.7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6-09│ 12.85│ 813.8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2-30│ 12.85│ 104.5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6-09│ 8.23│ 458.03万│ ├───────────┼───────────┼───────────┼───────────┤ │增发 │ 2023-08-04│ 62.99│ 2.4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9-13│ 32.87│ 684.3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2-30│ 8.23│ 58.6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6-09│ 7.83│ 287.6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9-13│ 32.47│ 2734.8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2-30│ 7.83│ 36.4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8-28│ 32.07│ 169.8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9-15│ 32.07│ 1950.66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 ---│ ---│ 48200.00│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扩│ 1.75亿│ 1485.45万│ 1.30亿│ 74.21│ -728.14万│ 2024-09-30│ │产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6811.39万│ ---│ 6781.43万│ 99.56│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四川英杰电│英杰新能源│ 2187.7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四川英杰电│英杰晨晖 │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气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四川英杰电│随时充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气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四川英杰电│英杰晨冉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气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四川英杰电│英杰寰宇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气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4-28│对外担保 ──────┴──────────────────────────────────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 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四川英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英杰新能源”)、四川英杰寰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杰寰宇”)、成都英 杰晨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杰晨晖”)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 于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 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 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 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 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预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在授权范围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签 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具体事宜。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 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免于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 用。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英杰新能源 名称:四川英杰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16年01月22日 法定代表人:王军 住所:四川省德阳市图们江路19号 ──────┬────────────────────────────────── 2026-04-28│其他事项 ──────┴──────────────────────────────────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 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 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含子公司)及全 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险”),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含子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 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年(最终根据保险公司报价及协商确定)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可续保或重新投保)为提高决策效率,公 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公司(含子公司)及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确定保 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确定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 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 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 审议。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 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在审 议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4-28│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 .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 ,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案及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 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 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崔腾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韦宗玉女士,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顾宏谋女士,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 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的 自律监管措施情况如下: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 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6万元),与上一 期审计费用持平,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 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 2026-04-28│其他事项 ──────┴──────────────────────────────────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 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核查和减值测试,拟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 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 经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如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进行全面核查和减值测试后,报告 期内,公司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44,801,257.73元。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年度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 公司作废失效。”、“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自情况发生之 日,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离职前需缴纳完毕相应个人所得税。”由于首 次授予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 的969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预留授予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 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 由公司作废。同时,根据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第三期与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能达标,归属条件未 成就,相应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应由公司作废。首次授予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其 余329名激励对象所涉59856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预留授予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其余24 名激励对象所涉4995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应由公司作废处理。综上,本次合计作 废6612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975%。本次作废完成后,本激励计划实 施完毕。 ──────┬────────────────────────────────── 2026-04-28│价格调整 ──────┴────────────────────────────────── (一)调整事由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 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 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2026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以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 ,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的《关 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在该利润分配预案通过股东会审议并实施完成后,公司董 事会将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二)回购价格调整方式及结果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调整后的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32.07-0.40=31.67元/股。 (三)历史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27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 0)。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1618988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1394000股后的220224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00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88089995.2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3 日,除权除息日(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6月4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 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由32.47元/股调整为32.0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相关 内容无差异。 ──────┬────────────────────────────────── 2026-04-28│股权回购 ──────┴────────────────────────────────── (一)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年度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 ,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除本激励计划 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但根据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 格进行调整的除外。” 根据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本激励计划第三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能达标 ,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相应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应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和价格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合计回购数量为4887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220%,涉及激励对 象人数为4人。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所涉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即为31.67元/股(经2025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后)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实施 完毕。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总额与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的回购价款约为1632752.30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 金。 ──────┬────────────────────────────────── 2026-04-28│其他事项 ──────┴──────────────────────────────────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所涉及的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其中《关于2026年度 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失效。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失效。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同时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因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涉及的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4-28│银行授信 ──────┴──────────────────────────────────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 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授信的金融机构及对应的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以公司及子公司最终与金融机构签订的 相关协议为准。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 等综合授信业务。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召开日至2026年年度 董事会召开日止。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业务办理的及时性,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 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 有效期一致。 ──────┬────────────────────────────────── 2026-04-28│其他事项 ──────┴──────────────────────────────────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 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3-06│委托理财 ──────┴────────────────────────────────── 1、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 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 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保证风险可控。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 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 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上述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使用,授权期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 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品种 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 计划等产品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保证风险可控。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 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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