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822 贝仕达克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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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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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安视讯科技有│ 2665.00│ ---│ 30.00│ ---│ -15.77│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苏州柯姆电器有限公│ 1575.00│ ---│ 56.00│ ---│ -523.58│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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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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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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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 4.53亿│ ---│ 2.56亿│ 101.48│ -389.03万│ 2022-09-30│
│品生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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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 2.18亿│ 1205.68万│ 1.14亿│ 52.41│ 0.00│ 2025-06-30│
│业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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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643.00万│ 501.00万│ 1559.10万│ 51.97│ 0.00│ 2025-06-30│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万│ 0.00│ 5087.76万│ 101.76│ 0.00│ ---│
├─────────┼──────┼─────┼─────┼─────┼─────┼──────┤
│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 ---│ 1205.68万│ 1.14亿│ 52.41│ 0.00│ 2025-06-30│
│业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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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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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01 │交易金额(元)│35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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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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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成都华安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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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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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成都华安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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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增强控股子公司成都华安视讯│
│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视讯”)资金实力,保障研发项目持续开展,促进公司新产│
│ │品、新业务等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 │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向公司控股子│
│ │公司华安视讯增资35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公司持有华安视讯的股权比例由│
│ │51.0027%增加至77.3859%。华安视讯注册资本由571.43万元增加至1238.1万元。华安视讯仍│
│ │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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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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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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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磨针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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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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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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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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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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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磨针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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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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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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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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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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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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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贝仕达│苏州柯姆 │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克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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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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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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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增强控股子公司成都华安视讯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视讯”)资金实力,保障研发项目持续开展,促进公司新产品、
新业务等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安
视讯增资35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公司持有华安视讯的股权比例由51.0027%增
加至77.3859%。华安视讯注册资本由571.43万元增加至1238.1万元。近日,华安视讯已完成上
述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取得了成都高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
登记通知书》及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09465926XC
2、企业名称:成都华安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6栋1406号
5、法定代表人:黄珂
6、注册资本:1238.1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4年03月18日
8、经营范围:开发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系统集成;研发、销售安防产品(国家有专项
规定的除外);楼宇智能化工程设计及施工并提供技术咨询;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配件
、机电产品;研发、销售通信产品(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及卫星地面接收设备)并提供技术
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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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1│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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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增强控股子公司成都华安视讯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视讯”)资金实力,保障研发项目持续开展,促进公司新产品、
新业务等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安
视讯增资35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公司持有华安视讯的股权比例由51.0027%增
加至77.3859%。华安视讯注册资本由571.43万元增加至1238.1万元。华安视讯仍属于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根据《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华安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09465926XC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公司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6栋1406号
5.法定代表人:黄珂
6.注册资本:571.43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4年03月18日
8.营业范围:开发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系统集成;研发、销售安防产品(国家有专项规
定的除外);楼宇智能化工程设计及施工并提供技术咨询;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配件、
机电产品;研发、销售通信产品(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及卫星地面接收设备)并提供技术咨
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增资方式:公司自有资金出资
10.华安视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粤审〔2024
〕1291号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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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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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和2024年5月13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2023年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7日实施完毕,总股本由240007500股增加至311536200股,公司注
册资本由240007500元增加至311536200元。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颁发的《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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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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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使用不低
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用于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86元/股(含),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三个月内。
截至2024年5月17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回购期间内实
施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关于股份回购事项具体内容及进展详见公司于2024年
2月1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
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2024-007);于2024年2月21
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于2024年2月26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于2024年3月1日披露
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于2024年4月1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于20
24年5月7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以上公告详情请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内容。截
至2024年5月17日,公司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578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6%,最高成交价为11.87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8.0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504452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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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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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具体内容
1.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
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
、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
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所有发行对象
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3.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
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
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5.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6.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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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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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
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
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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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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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47606804.53元,期初未分配利润431876729.08元,减去2022年已实施利润分配股利104
003250.00元及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65975.62元。2023年末合并报表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374014307.99元,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313408170.09元。
为回报股东长期以来对公司的支持,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
远发展,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为:以公司总股本2400075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
股份1578500股后的股份数23842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不送红股。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权益分派共预
计派发现金23842900.00元(含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11536200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采用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本次
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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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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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类减值准备合计人
民币1273.62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
表范围内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包括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
行了减值测试,认为上述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
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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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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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3)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86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不超过2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资金来源为
自有资金。
(5)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9.31万股至118.62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0.25%至0.49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
2、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
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6个月内无明确的减持计划
。
若上述股东后续拟实施相关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深圳贝仕达克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
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公司拟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拟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的12个月后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如有注销、减少注册资本,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
需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司将就后续调整事项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
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规定的相关条件。
公司股份回购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公司股份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2)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
(3)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百分之五十;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4年1月10日公司收盘价为13.60元/股,2024年2月6日收盘价为7.63元/股,连续二十个
交易日内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超过20%,符合《回购指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为维护公司
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公司股份条件及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
的百分之五十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和价格区间
本次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回购。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二级市场股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86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
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
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
售,如有注销、减少注册资本,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需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
公司将就后续调整事项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不超过2000万元(含)。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
回购股份数量为59.31万股至118.62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0.25%至0.49%。具
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在综合分析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息负债
、现金流等情况后,公司认为使用自有资金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加大公司的财务风险。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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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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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7日收到公司董
事长肖萍先生《关于提议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的函》,肖萍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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