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822 贝仕达克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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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3-04│ 23.57│ 5.5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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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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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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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安视讯科技有│ 2665.00│ ---│ 30.00│ ---│ -15.77│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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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柯姆电器有限公│ 1575.00│ ---│ 56.00│ ---│ -523.58│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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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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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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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 4.53亿│ ---│ 2.56亿│ 101.48│ -949.76万│ 2022-09-30│
│品生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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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 2.18亿│ 1844.67万│ 1.20亿│ 55.35│ 0.00│ 2025-06-30│
│业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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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643.00万│ 501.00万│ 1559.10万│ 51.97│ 0.00│ 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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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万│ 0.00│ 5087.76万│ 101.76│ 0.00│ ---│
├─────────┼──────┼─────┼─────┼─────┼─────┼──────┤
│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 ---│ 1844.67万│ 1.20亿│ 55.35│ 0.00│ 2025-06-30│
│业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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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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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交易金额(元)│3.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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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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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东贝仕达克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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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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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广东贝仕达克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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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
│ │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债转股的方式对全资子公│
│ │司增资的议案》,为了优化全资子公司广东贝仕达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贝仕”)│
│ │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资金实力,支持其业务快速发展,公司拟将对广东贝仕的30000.00│
│ │万元债权转为对其增资,本次增资资金将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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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01 │交易金额(元)│35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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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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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成都华安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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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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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成都华安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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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增强控股子公司成都华安视讯│
│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视讯”)资金实力,保障研发项目持续开展,促进公司新产│
│ │品、新业务等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 │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向公司控股子│
│ │公司华安视讯增资35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公司持有华安视讯的股权比例由│
│ │51.0027%增加至77.3859%。华安视讯注册资本由571.43万元增加至1238.1万元。华安视讯仍│
│ │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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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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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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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肖萍、李清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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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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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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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由于经营需要,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肖萍先生、刘│
│ │凤生先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西社区学园路第三工业│
│ │区21栋、62栋房产,共租用建筑面积为7,688平方米。 │
│ │ 肖萍先生及刘凤生先生共同拥有以上两栋租赁房产,鉴于出租方之一肖萍先生为公司董│
│ │事长、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 │
│ │成关联交易。 │
│ │ 2、审议程序 │
│ │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肖萍、李清文│
│ │回避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通过。公司独│
│ │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 │
│ │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
│ │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 │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1、出租方:肖萍先生、刘凤生先生 │
│ │ 2、关联方:肖萍先生 │
│ │ 3、与公司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披露日,肖萍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8,690,720 │
│ │股,占公司总股本311,536,2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578,500股比例的15.708│
│ │8%,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肖萍先生与公司董事李清文女士系夫妻关系,同为公司实际控│
│ │制人。 │
│ │ 4、关联交易标的: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西社区学园路第三工业区21栋、62栋,租 │
│ │用建筑面积为7,688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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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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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磨针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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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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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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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磨针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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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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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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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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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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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磨针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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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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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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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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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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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贝仕达│苏州柯姆 │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克技术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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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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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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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由于经营需要,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肖萍先生、刘凤生先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西社
区学园路第三工业区21栋、62栋房产,共租用建筑面积为7688平方米。肖萍先生及刘凤生先生
共同拥有以上两栋租赁房产,鉴于出租方之一肖萍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肖萍、李清文回避
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已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出租方:肖萍先生、刘凤生先生
3、与公司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披露日,肖萍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8690720股,
占公司总股本3115362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578500股比例的15.7088%,任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肖萍先生与公司董事李清文女士系夫妻关系,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4、关联交易标的: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西社区学园路第三工业区21栋、62栋,租用
建筑面积为7688平方米。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价格在参考市场公开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为正常的商业行
为,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
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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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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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公司决定对组织架构进行优
化及调整。新的组织架构有利于促进公司决策的科学性,提升决策效率,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
门工作职责,分工合作,适应公司发展。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
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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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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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
者信心”及“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
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情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
信心,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深耕主营业务,延伸第二曲线
公司成立于2010年,于2020年3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是一家专业从事智
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公
司业务板块主要分为三大部分,分别是智能控制器、智能产品以及地板护理清洁工具。智能控
制器主要应用于电动工具领域,包括电机控制器和锂电池控制器,并向智能家居、汽车电机等
领域拓展;公司智能产品系智能控制器业务的延伸,主要包括智能安防、智能照明、智能家居
、智能宠养、智能汽配等产品;地板护理清洁工具主要系吸尘器等室内环境清洁类别。
为实现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目标,公司将围绕“稳固业绩基石、发力自主品牌、拓展应
用场景、优化业务结构”四大战略方向,持续推动各业务板块协同发展,构建差异化,具备核
心竞争力的产业体系。
在智能控制器领域,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在技术、品质与供应链管理方面的优势,依托优
质客户资源和广阔的市场空间,进一步深化与现有核心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持续巩固“现金
牛”业务的稳定增长。公司将加快产品创新,提升定制化产品设计能力,不断拓展市场份额,
夯实企业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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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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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1、发行股
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
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
、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
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所有发行对象
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3、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
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
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
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5、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
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
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
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
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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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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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
值准备的议案》,2024年度计提各类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3,467.15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
表范围内存货、应收款项(包括合同资产)、应收票据、其他应收账款、固定资产、长期股权
投资、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认为上述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
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应
收款项(包括合同资产)、应收票据、其他应收账款、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
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4年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3,467.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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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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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
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
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
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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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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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
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55251648.94元,期初未分配利润374014307.99元,减去2023年已实施利润分配股利238
42900.00元及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713253.71元。2024年末合并报表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401709803.22元,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322984553.53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长期以来对公司的支持,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
的长远发展,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3115362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1578500股后的股份数30995770
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30995770.00元(
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
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
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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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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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增强控股子公司成都华安视讯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视讯”)资金实力,保障研发项目持续开展,促进公司新产品、
新业务等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安
视讯增资35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公司持有华安视讯的股权比例由51.0027%增
加至77.3859%。华安视讯注册资本由571.43万元增加至1238.1万元。近日,华安视讯已完成上
述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取得了成都高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
登记通知书》及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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