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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机械(30082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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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823 建科智能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3-10│ 16.58│ 3.30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数控钢筋加工装备智│ 1.75亿│ 1956.51万│ 1.22亿│ 69.79│ 1425.78万│ 2023-05-30│ │能制造中心技术改造│ │ │ │ │ │ │ │项目 │ │ │ │ │ │ │ ├─────────┼──────┼─────┼─────┼─────┼─────┼──────┤ │技术研发测试中心项│ 5500.00万│ 388.69万│ 3666.71万│ 66.67│ ---│ 2023-05-30│ │目 │ │ │ │ │ │ │ ├─────────┼──────┼─────┼─────┼─────┼─────┼──────┤ │偿还银行借款 │ 5000.00万│ 0.00│ 5000.00万│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4999.86万│ 0.00│ 4999.89万│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5-09│其他事项 ──────┴────────────────────────────────── 持有本公司股份870770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65%)的实际控制人之一陈振生先生计 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 股份不超过261965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0%)。减持期间内,公司如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份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价格将相应进 行调整。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实施,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 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 2026-04-28│委托理财 ──────┴────────────────────────────────── 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24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 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26,000.00万元人民币的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循环 投资,滚动使用。现在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 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计划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 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总额不超过26,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投资 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董事长及转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计划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相关 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 2026-04-28│其他事项 ──────┴────────────────────────────────── 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24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 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 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 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 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 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 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 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8│其他事项 ──────┴──────────────────────────────────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股份1309827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2.4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2221750.8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 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 例占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5.26%。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分配总额不 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公司披露的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24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 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33826576.95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2 利润为31572610.74元。期初未分配利润407971856.3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157261.07 元,扣除本期已实际支付的2024年度现金股利42700368.5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 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95940803.59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81561010.24元,根据合并报 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81561010.24元。 本着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 投资者的即期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的20 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股份1309827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6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2221750.8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5.26%。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 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 化的,公司将以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 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相 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 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计提 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共计1599.59万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 467.96万元,收回前期核销应收账款坏账25.75万元。 (三)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损失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为完善和健全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科智能”或“公司 ”)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 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建科智能装备制 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结 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要求、社会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建科智 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 “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要求和意愿等因素,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 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的基础上,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 ,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 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充分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 回报并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的短期利 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据此制定一定期间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规 划,以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 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独 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具 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 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 2026-04-28│其他事项 ──────┴────────────────────────────────── 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24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因全体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振东 、孙禄、韩玉珍、李延云就自身关联事项进行回避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 领取董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2025年度 ,公司支付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为585.60万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 度薪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六、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1、本方案适用对象 (1)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本方案适用期限 (1)公司董事薪酬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2 自动失效。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 自动失效。 3、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①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所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与岗位职责、实际工作绩效考核并 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不另行领取 董事津贴。 ②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且不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不在公司领取薪 酬。 ③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0万元人民币(税前),按月平均 发放。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所担 任的经营管理职务与岗位职责、实际工作绩效考核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领取 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还担任董事或其它职务的,薪酬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职务领取薪 酬,不得重复领取其它职务薪酬。 ──────┬────────────────────────────────── 2026-04-21│其他事项 ──────┴────────────────────────────────── 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科智能”)于2026年 04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图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为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结 合企业未来的发展规划,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现有组织结 构图进行调整。 ──────┬────────────────────────────────── 2026-04-21│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 公司对相关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 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12月01日起执行。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 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科智能”)于2026年 04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该 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原因 随着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环境变化,管理层基于当前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客户信用风险 特征、历史回款情况及前瞻性信息,对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了重新评估。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应 收账款管理,准确体现公司业务的实际回款和可能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 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采用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的预期 信用损失率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二)会计估计具体变更内容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对公司 采用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如下变更: (三)变更日期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批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12月01日起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影响金额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5年度报告为准。对以后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取决于当期 应收账款的实际发生情况,由于应收款项处于持续变动状态,实际影响以公司正式披露的定期 报告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 发展、客户结构等实际情况,并经与会计师事务所充分研究论证后所做出的审慎决定。变更后 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准确、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经营实质,有利于 提供更为客观、真实和公允的财务会计信息。本次变更具有充分必要性与合理性,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 2025-11-27│其他事项 ──────┴────────────────────────────────── 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8月09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股份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陈振华女士计 划自上述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 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40742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7%)。减持期间内,公司如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份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价格将 相应进行调整。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 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近日,公司收到了陈振华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其股份减 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约定的股数。 ──────┬────────────────────────────────── 2025-10-28│其他事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09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 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09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相 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 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 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共计1000.75万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406.16万元。 (三)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损失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 2025-09-30│其他事项 ──────┴────────────────────────────────── 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8月09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股份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2025年09月30 日,公司收到陈振华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陈振华女士于 2025年09月01日至2025年09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87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 %。 陈振华女士本次减持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0.67%,本次权益变动后,陈振华女士及其一致 行动人的持股比例由52.67%变动为52.00%,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 2025-08-28│银行授信 ──────┴────────────────────────────────── 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8月27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因公司 银行授信到期需续作授信,董事会同意向以下银行申请授信,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8000万元,综合授信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 贸易融资、票据池业务、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方式为信用方式,有效期 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综合授信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 贸易融资、票据池业务、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方式为信用方式,有效期 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3、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8000万元,综合授信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 融资、票据池业务、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方式为信用方式,有效期为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4、公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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