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824 北鼎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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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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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互联 │ 1033.35│ ---│ ---│ ---│ -270.8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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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ETF │ 994.41│ ---│ ---│ ---│ -120.59│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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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0 │ 616.95│ ---│ ---│ ---│ -47.13│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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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ETF │ 486.65│ ---│ ---│ ---│ -37.67│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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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50 │ 357.56│ ---│ ---│ ---│ -54.06│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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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汽车 │ 321.66│ ---│ ---│ ---│ -49.76│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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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创业 │ 261.90│ ---│ ---│ ---│ -31.75│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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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 │ 218.01│ ---│ ---│ ---│ -30.06│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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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ETF │ 194.04│ ---│ ---│ ---│ -2.55│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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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ETF │ 134.98│ ---│ ---│ ---│ -0.05│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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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001 │ ---│ ---│ ---│ ---│ 9.94│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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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001 │ ---│ ---│ ---│ ---│ 1.19│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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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002 │ ---│ ---│ ---│ ---│ 0.50│ 人民币│
├─────────┼─────┼─────┼─────┼─────┼──────┼──────┤
│GC002 │ ---│ ---│ ---│ ---│ 1.66│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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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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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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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小电扩建项目 │ 1.09亿│ ---│ 4610.55万│ 42.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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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生活厨房小电综│ 2252.73万│ ---│ 2258.57万│ 100.26│ ---│ 2021-12-31│
│合用品线下营销网络│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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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生活厨房小电综│ 5076.33万│ ---│ 5114.02万│ 100.74│ ---│ 2022-12-31│
│合用品研发设计中心│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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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生活厨房小电线│ 9940.00万│ ---│ 9964.97万│ 100.25│ ---│ 2021-12-31│
│上营销网络及品牌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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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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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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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北鼎│北鼎晶辉科│ 9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晶辉科技股│技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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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北鼎│北鼎晶辉科│ 8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晶辉科技股│技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北鼎│北鼎晶辉科│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晶辉科技股│技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北鼎│北鼎晶辉科│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晶辉科技股│技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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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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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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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鼎股份”)于2025年4月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内部审计负责人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宋秋英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宋秋英女士因个人
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职务。根据相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
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宋秋英女士在担任内部审计负责人期间为公司发展和内部审计工作所做的
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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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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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根据其业务发展情
况,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
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以及外汇
远期结售汇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时提供担
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
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
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担保额度预计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办理交易的具体事宜
,并签署相关协议。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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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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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
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
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其薪酬由工资、绩
效考核收入两部分组成,其中工资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
考核收入与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个人履职情况挂钩;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的职务津贴为税前
人民币9.6万元/年。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津贴为税前人民币12万元/年。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实际工作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其薪酬由工资、绩效考核收入两部
分组成,其中工资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考核收入与公司
年度经营情况和个人履职情况挂钩;外部监事(指未在公司内部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的职务
津贴为税前人民币7.2万元/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工资、绩效考核收入两部分组成,其中工
资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考核收入与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
个人履职情况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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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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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总金额不超过1500万美元(含等值其他
币种)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关于本交易业务
之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
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原因和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减少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所造成的影响,以期公司外销
业务的盈利能力保持相对稳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产品或
组合,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互换、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和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总金额不超过1500万美元(含等值其他币种)
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关于本交易业务之董事
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
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前述投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
务的情况。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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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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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尚需提交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
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漱玉平民大药
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相
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
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
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
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
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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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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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目前行业市场环境与公司推出激励计划时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公司2023年、2024年均
未达到股权激励设定的业绩目标,在此情况下公司业绩达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设定的业绩考核要求难度较大,继续推进和实施激励计划难
以达到对激励对象的激励效果。
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论证后,决定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与之配套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考虑行业、市场并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调动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
,继续研究推出其他有效的激励方式,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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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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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经
营业绩实际情况,拟定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情况
1、公司拟于2025年中期将根据当期实际经营业绩及公司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并结合未分
配利润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适当分红。如进行分红,将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
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净利
润。
2、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
利润分配条件下制定并执行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
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制定并执行具体中期分红方案事
宜,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
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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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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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
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
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为本公司审计机构
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信永中和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公司拟
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服务期为1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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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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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下同)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
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固定收益
凭证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财务
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6、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归公司所有。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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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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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比例/转增比例:每10股派现金红利1.2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326341682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数1
968200股后的总股本324373482股为基数。
若自2024年12月3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分
派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派发总额。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利润分配政
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
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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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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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期限提前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议案》,鉴于
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到本次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
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
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15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含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024年4月2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人民币9.80
元/股(含)。
2024年9月2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因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人民币
9.72元/股(含)。
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回购
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5月6日、2024年6月3日、2024年7月1日、2024年8月1日、2024年9月2日、2024年10月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196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326341682股的0.60%,最高成交价为8.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
8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5006953.50元(成交总额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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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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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1917628.32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4696544.31元,
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222849.52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
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
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2024年6月30日总股本
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后324837082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598696
6.56元(含税)。
如公司总股本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
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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