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824 北鼎股份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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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互联 │ 1033.35│ ---│ ---│ ---│ -270.88│ 人民币│
├─────────┼─────┼─────┼─────┼─────┼──────┼──────┤
│消费ETF │ 994.41│ ---│ ---│ ---│ -120.59│ 人民币│
├─────────┼─────┼─────┼─────┼─────┼──────┼──────┤
│A50 │ 616.95│ ---│ ---│ ---│ -47.13│ 人民币│
├─────────┼─────┼─────┼─────┼─────┼──────┼──────┤
│家电ETF │ 486.65│ ---│ ---│ ---│ -37.67│ 人民币│
├─────────┼─────┼─────┼─────┼─────┼──────┼──────┤
│创业板50 │ 357.56│ ---│ ---│ ---│ -54.06│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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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汽车 │ 321.66│ ---│ ---│ ---│ -49.76│ 人民币│
├─────────┼─────┼─────┼─────┼─────┼──────┼──────┤
│科创创业 │ 261.90│ ---│ ---│ ---│ -31.75│ 人民币│
├─────────┼─────┼─────┼─────┼─────┼──────┼──────┤
│新能源 │ 218.01│ ---│ ---│ ---│ -30.06│ 人民币│
├─────────┼─────┼─────┼─────┼─────┼──────┼──────┤
│有色ETF │ 194.04│ ---│ ---│ ---│ -2.55│ 人民币│
├─────────┼─────┼─────┼─────┼─────┼──────┼──────┤
│光伏ETF │ 134.98│ ---│ ---│ ---│ -0.05│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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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001 │ ---│ ---│ ---│ ---│ 9.94│ 人民币│
├─────────┼─────┼─────┼─────┼─────┼──────┼──────┤
│R-001 │ ---│ ---│ ---│ ---│ 1.19│ 人民币│
├─────────┼─────┼─────┼─────┼─────┼──────┼──────┤
│R-002 │ ---│ ---│ ---│ ---│ 0.50│ 人民币│
├─────────┼─────┼─────┼─────┼─────┼──────┼──────┤
│GC002 │ ---│ ---│ ---│ ---│ 1.66│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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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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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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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小电扩建项目 │ 1.09亿│ ---│ 4610.55万│ 42.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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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生活厨房小电综│ 2252.73万│ ---│ 2258.57万│ 100.26│ ---│ 2021-12-31│
│合用品线下营销网络│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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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生活厨房小电综│ 5076.33万│ ---│ 5114.02万│ 100.74│ ---│ 2022-12-31│
│合用品研发设计中心│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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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生活厨房小电线│ 9940.00万│ ---│ 9964.97万│ 100.25│ ---│ 2021-12-31│
│上营销网络及品牌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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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北鼎│深圳市北鼎│ 9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晶辉科技股│晶辉科技有│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北鼎│深圳市北鼎│ 8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晶辉科技股│晶辉科技有│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北鼎│深圳市北鼎│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晶辉科技股│晶辉科技有│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北鼎│深圳市北鼎│ 42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晶辉科技股│晶辉科技有│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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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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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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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期限提前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议案》,鉴于
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到本次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
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
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15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含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024年4月2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人民币9.80
元/股(含)。
2024年9月2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因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人民币
9.72元/股(含)。
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回购
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5月6日、2024年6月3日、2024年7月1日、2024年8月1日、2024年9月2日、2024年10月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196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326341682股的0.60%,最高成交价为8.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
8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5006953.50元(成交总额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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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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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1917628.32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4696544.31元,
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222849.52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
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
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2024年6月30日总股本
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后324837082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598696
6.56元(含税)。
如公司总股本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
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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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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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
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
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回购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
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
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4月9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
股份15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5%,最高成交价为7.7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50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146290.44元(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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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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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了《关于
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定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
2024年4月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晶辉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的《关于提请增加20
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中
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不超过35名符合监
管规定的投资者发行相应股份。
(3)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2)向特定对
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授权董事会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集资金
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
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5)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6)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
理与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的申报事宜,包括制
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
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
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
速时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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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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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1、激励对象合
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归属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2、激励对象若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考核不合
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归属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
归属,并作废失效。”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
符合激励条件,由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5800股(调整后
)进行作废处理。
2、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目标为:2023年度,公司自有品牌营业收入同比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45%;并且公司净利润
同比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30%、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
,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根据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2023年年度
报告》,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未达到上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故所有激励
对象(上述离职的4名激励对象除外)【注】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9237
股(调整后)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345037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
注:因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对应的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需作废的股票数量
存在小数点(不足1股),该类情形将自动向下舍去小数点,取整。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
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
次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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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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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限制性股票
1.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1、激励对象合
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归属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2、激励对象若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考核不合
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归属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
归属,并作废失效。”鉴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
符合激励条件,由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14825股(调整后
)进行作废处理。
2、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目标为:“2023年度,公司自有品牌营业收入同比2021年增长不低于30%;并且公司净利润同
比2021年增长不低于20%”、“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
,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
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未达到上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
标,故所有激励对象(上述离职的13名激励对象除外)【注】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合计919706股(调整后)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1334531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
注:因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对应的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需作废的股票数量
存在小数点(不足1股),该类情形将自动向下舍去小数点,取整。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
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
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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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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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其薪酬由工资、绩
效考核收入两部分组成,其中工资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
考核收入与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个人履职情况挂钩;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的职务津贴为税前
人民币9.6万元/年。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津贴为税前人民币12万元/年。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实际工作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其薪酬由工资、绩效考核收入两部
分组成,其中工资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考核收入与公司
年度经营情况和个人履职情况挂钩;外部监事(指未在公司内部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的职务
津贴为税前人民币7.2万元/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工资、绩效考核收入两部分组成,其中工
资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考核收入与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
个人履职情况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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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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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整的情况说明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3元(含税)。
上述方案已于2023年5月9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需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调整方法
(1)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
价格的调整方法为: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①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
数量的调整方法为: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
3、调整结果
调整后首次授予授予价格:4.97-0.143=4.83元/股
调整后预留授予授予价格:4.97-0.143=4.83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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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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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整的情况说明
1.调整事由
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10股转增5股。上述方案已于2022年4月27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3元(含税)。
上述方案已于2023年5月9日实施完毕。
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3元(含税)。
上述方案已于2023年5月9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需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调整方法
(1)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
价格的调整方法为: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①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
数量的调整方法为: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
3、调整结果
调整后首次授予授予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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