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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股份(30082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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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826 测绘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3-25│ 22.88│ 4.03亿│ ├───────────┼───────────┼───────────┼───────────┤ │可转债 │ 2023-03-02│ 100.00│ 3.98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山东顺国电子科技有│ 8800.00│ ---│ 55.00│ ---│ 695.15│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面向市政基础设施的│ 1.68亿│ 537.78万│ 2374.56万│ 14.15│ ---│ 2027-12-31│ │城市生命线安全监控│ │ │ │ │ │ │ │平台建设项目 │ │ │ │ │ │ │ ├─────────┼──────┼─────┼─────┼─────┼─────┼──────┤ │面向数字孪生的算力│ 1.54亿│ 295.71万│ 1854.70万│ 12.05│ ---│ 2027-12-31│ │中心及生产基地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7679.71万│ ---│ ---│ 0.00│ ---│ 2027-12-31│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南京金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采购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南京世纪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南京金基合悦地产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南京第二机床厂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南京金基合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南京中北金基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南京金基正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南京金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采购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南京金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6-11│其他事项 ──────┴────────────────────────────────── 近日,公司2025年度转增股本实施完毕,转增股本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转增股本,导致公司总股本与控股股东持股数量未按 同比例增加,致使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40.87%上升至41.05%,持股比例变动 触及1%的整数倍。 ──────┬────────────────────────────────── 2026-06-02│其他事项 ──────┴──────────────────────────────────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2026年5月15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公告》。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事宜,并取得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 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425800521U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金雪莲 注册资本:17633.4698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1年04月08日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88号 经营范围:测绘与地理信息服务;自然资源调查、评估与监测服务;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 ;工程勘察;交通工程检测、监测;对外承包工程;测绘产品检测;地基基础检测;深基坑支 护工程监测;变形观测、岩土测试;管道腐蚀检测;测绘仪器销售、维修;国土空间规划服务 ;风景园林、道路交通和市政工程设计与咨询;岩土工程设计;建筑设计、咨询;规划设计、 咨询;石油勘探;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污染场地调查评估、修复方案设计、修复工 程实施、修复项目监理、修复验收、分析检测;排水防涝设施检测;管道内窥镜检测及管网信 息系统开发、维护;地籍检测;地下管线探测;排水管道(内窥镜、CCTV)检测、清疏、修复 、养护;排水设施检测;水质检测;测绘与地理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服务; 地图零售;其他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6-05-20│其他事项 ──────┴────────────────────────────────── 持有本公司股份7207035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0.87%)的控股股东南京高投科技有限 公司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9月10日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63346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526693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 ──────┬────────────────────────────────── 2026-05-15│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召开2025年年 度股东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的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88号。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海龙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收盘,公司总股本176, 334,698股(含回购股份数3,383,594股,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2,951,104股),出席本 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73,276,8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68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 权代表共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2,978,0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9 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98,7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727%。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计4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7 7,6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96%。 ──────┬────────────────────────────────── 2026-04-24│其他事项 ──────┴──────────────────────────────────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议 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 围内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商誉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 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5年度各 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66686360.04元,占经审计后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547.88% 。 ──────┬────────────────────────────────── 2026-04-24│其他事项 ──────┴──────────────────────────────────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潘坤,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奚澍,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质量复核人:杨海固,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潘坤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近三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2023年5月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奚澍、项目质量复核人杨海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 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 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相关审计费用。 ──────┬────────────────────────────────── 2026-04-24│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前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5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458556.90 元。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 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07079387.53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00231086.01元。根据利 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年度 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0231086.01元。 3、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 利润分配原则且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 长远利益,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 下: 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76334698股剔除回购股份3383594股后的总股本172951104 股为基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188533.12元(含税);剩余未 分配利润留存至下一年度。 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172951104股为基数(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本年度不 送红股。 4、公司2025年度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5188533.12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2.63%。 5、按照上述方案,预计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51885331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预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8220029股 (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在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出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情形,公司将按照现 金分红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总股数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 2026-04-24│其他事项 ──────┴──────────────────────────────────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薪酬情况及制定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 案的议案》,鉴于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 制定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的考核周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薪酬构成 公司董事采取发放固定津贴的薪酬方式,具体的津贴发放标准如下:(1)独立董事:每 年度发放津贴10万元人民币,该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每次发放5万元人民币。 (2)外部董事:与公司无劳动关系的非独立董事,每年度发放津贴5万元人民币,该津贴 每半年发放一次,每次发放2.5万元人民币。 (3)内部董事:与公司有劳动关系的非独立董事,每年度发放津贴5万元人民币,该津贴 每年发放一次。 在公司担任除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其他具体职务的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岗位领取相应 的岗位薪酬,岗位绩效评价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进行并将结果提交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议。 2、止付追索 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在任时间计算薪酬并予以发 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薪酬构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年度薪酬总额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高级 管理人员同时兼任公司内部董事的,其年度薪酬总额由固定津贴、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三部分 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考核方式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评价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围绕公司经 营目标明确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根据工作职责设定绩效年薪基准值,并制定相应与 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挂钩的指标,依照经审计的经营数据以及指标的达成情况进行绩效考 核评价,依据考核结果在基准值基础上进行调整从而确定实际应发放的绩效年薪总额。 3、薪酬发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按月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在绩效考核评价前 ,发放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绩效年薪基准值的90%,通过按月和按年度的方式分批发放。在绩效 考核评价后,依据考核结果决定应发放的绩效年薪总额并安排剩余绩效年薪在2026年度报告披 露后发放。 4、止付追索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在绩效考核评价前获 得的绩效薪酬超过绩效考核结果中公司认定应发放绩效薪酬总额的,公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在任时间计算薪酬 并予以发放。 ──────┬────────────────────────────────── 2026-04-24│银行授信 ──────┴──────────────────────────────────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鉴于公司未来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平安银行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向苏州银行南京自贸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向华夏银行南京建邺支行申请 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向中信银行南京月牙湖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向民生银 行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向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000 万元、向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向工商银行南京城南支行申请 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向杭州银行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其中拟向民生银行南京分行和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的综合授信额度的用信主体为公司及 公司控股子公司。该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具体融资日期及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 ,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内容包括但不局限 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等银行授信业务。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 环使用。授信额度及授信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董事会授权由公司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及额度内一切融资等相关的合同 、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信贷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 ──────┬────────────────────────────────── 2026-04-24│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1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88号。 ──────┬────────────────────────────────── 2025-12-25│其他事项 ──────┴──────────────────────────────────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测绘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03月 发行的“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测绘转债 ”)由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进行相关信用评级工作 。2025年06月19日,中诚信国际出具了《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评 级报告》,维持测绘股份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测绘转债”的债项信用 等级为A+。 2025年12月22日,公司发布《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测绘转债赎回结果 的公告》及《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测绘转债摘牌的公告》称,公司行使“ 测绘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测绘转债”全部赎回。截至2025年12月 12日(赎回登记日)收市,“测绘转债”余额为639800元(6398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额的0. 16%;共计支付赎回款644854.42元(不含赎回手续费),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为2025年12月22 日。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测绘转债”已赎回完毕并完成摘牌,测绘股份已无使用中诚信国际 评级的存续债券。 根据相关监管制度和《中诚信国际终止评级制度》,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委员会审议决 定,中诚信国际终止对测绘股份的主体信用评级及对“测绘转债”的债项信用评级,自本公告 发布之日起,上述评级结果失效,并将不再更新其信用评级结果。 ──────┬────────────────────────────────── 2025-12-22│其他事项 ──────┴────────────────────────────────── 1、“测绘转债”赎回日:2025年12月15日 2、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12月22日 3、“测绘转债”摘牌日:2025年12月23日 4、“测绘转债”摘牌原因:存续期内可转债全部赎回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6号)核准,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406.6821万张可转换债 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0668.21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23年3月2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 券简称“测绘转债”,债券代码“123177”。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3月8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 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9月8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年3月1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 上市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可转债的初 始转股价格为13.48元/股。 结合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测绘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前“ 测绘转债”转股价格为13.48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13.2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91)。 结合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测绘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前“ 测绘转债”转股价格为13.28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13.1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62)。 结合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测绘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前“ 测绘转债”转股价格为13.18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13.1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52)。 ──────┬────────────────────────────────── 2025-12-22│其他事项 ──────┴──────────────────────────────────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6号)核准,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406.6821万张可转换债 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0668.21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23年3月2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 券简称“测绘转债”,债券代码“123177”。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3月8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2023年9月8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年3月1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 上市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 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行的有关规定,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3.48元/股。 结合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测绘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前“ 测绘转债”转股价格为13.48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13.2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91)。 结合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测绘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前“ 测绘转债”转股价格为13.28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13.1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62)。 结合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测绘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前“ 测绘转债”转股价格为13.18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13.1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52)。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 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1)在转股期内,公司股票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 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日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13日,公司股票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15元/股)的130%(含130%)(即17.10元/股),触发 《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 2025-12-10│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召开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的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0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88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储征伟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3日)收盘,公司总股本169, 163,431股(含回购股份数3,383,594股,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65,779,837股)。出席本 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79,981,5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45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 权代表共1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9,607,6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 2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73,827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255%。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计5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1,262,1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13%。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本次 会议(部分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5-12-10│其他事项 ──────┴────────────────────────────────── 1、本次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动原因系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致使公司控股股东南京高投科技有限公司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42.96%被动稀释至40.96%,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控股股东持股数量的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 生影响。 近日,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在持股数量不 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2025-12-10│其他事项 ──────┴────────────────────────────────── 一、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 2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同意选举张开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 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上述选举结果已于规定期间予以公示,截至2025年12月10日公示期 满,未收到任何异议。张开坤先生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 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开坤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附件: 张开坤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位,正高级 工程师,注册测绘师。2003年7月至2019年3月,历任公司生产部门技术支持,工程部主任,分 院副院长;2019年4月至2023年5月,历任公司栖霞分院院长,市场经营中心副总,交通工程事 业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2023年8月至2025年12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5年11月至 今,担任公司工会主席;2025年12月起,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开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开坤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不得提 名为或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2025-11-25│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0日14: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0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03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88号。 ──────┬────────────────────────────────── 2025-11-24│银行授信 ──────┴──────────────────────────────────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3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未来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广发银行南京分行、宁波银行新城科技园支 行和农业银行江东北路支行分别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5000万元和5000万元。该授信额 度可循环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融资日期 及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实际发生 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等银 行授信业务。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及授信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 准。 董事会授权由公司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及额度内一切融资等相关的合同 、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信贷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 ──────┬────────────────────────────────── 2025-11-24│其他事项 ──────┴────────────────────────────────── 1、本次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动原因系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致使公司控股股东南京高投科技有限公司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43.28%被动稀释至42.96%,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控股股东持股数量的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 生影响。 近日,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在持股数量不 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2025-11-18│诉讼事项 ──────┴──────────────────────────────────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正式开庭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6480万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因本案尚未正式开庭,目前暂时无法预计本案对公司本期及 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告一”)于2025年11月17 日收到诉讼机构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下发的应诉通知书[(2025)苏0105民初22283号] 《民事起诉状》等文件,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如下: 原告一:熊焰 原告二:袁志和 原告三:扬州易图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原告一、原告二、原告三合称“原告”) 被告一: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人:江苏易图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诉讼机构: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 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收到诉讼机构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 25)苏0105民初22283号],相关情况如下: “诉讼机构受理原告与被告以及第三人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后,原告向诉讼机构提出财产保 全申请,要求对被告名下价值64800000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诉讼机构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 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告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价值64800000元的存款或查封、扣押相 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 定的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因本次案件被冻结名下价值64800000元的存款或被查封、扣 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事实和理由 2021年5月,公司与原股权转让方签署《关于江苏易图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 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约定通过股权转让方式收购江苏易图地理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图地信”)70%股份,收购完成后,公司成为易图地信的第一大股东。 原股权转让方熊焰、袁志和、扬州易图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现要求公司依据《转让 协议》9.2和10.2.2约定的收购条件,按照估值21600万元收购易图地信剩余30%股权。 (二)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履行原被告签订的《关于江苏易图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的股权收购义务;具体为:被告一向原告一支付2875.1351万元股权转让款、被告一向 原告二支付2875.1351万元股权转让款、被告一向原告三支付729.7298万元股权转让款; 2、判决被告一协助第三人和原告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将原告所持有的第三人30%股权变更 至被告一名下; 3、判决被告一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法院已受理案件但尚未正式开庭,案件具体情况以法院最终查明的事 实以及判决为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事项 涉诉金额合计约4642.70万元,主要系业务类合同纠纷。除本公告披露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 2025-11-14│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测绘转债”赎回价格:100.79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1%,且当期利 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11月13日 3、停止交易日:2025年12月10日 4、赎回登记日:2025年12月12日 5、停止转股日:2025年12月15日 6、赎回日:2025年12月15日 7、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年12月18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12月22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本次赎回完成后,“测绘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 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测绘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 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1、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 求的,不能将所持“测绘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12、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5年12月12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测绘转债”,将按照 100.79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测绘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 特别提醒“测绘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自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13日,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13.15元/股)的130%(含130%)(即17.10元/股),已触发《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 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 2025-10-28│银行授信 ──────┴──────────────────────────────────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未来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苏州银行南京分行、南京银行金融城支行和 工商银行南京城南支行分别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5000万元和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该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具体融资日期及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实际发生 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等银 行授信业务。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及授信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 准。 董事会授权由公司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及额度内一切融资等相关的合同 、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信贷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 ──────┬────────────────────────────────── 2025-08-12│其他事项 ──────┴────────────────────────────────── 一、交易概述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0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 股孙公司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广州舆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舆图”)100% 股权以196万元人民币的对价转让给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舆图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舆图智慧”)。 本次交易完成后,舆图智慧将持有广州舆图100%的股权,广州舆图变更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内部转让,不会变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25-08-12│委托理财 ──────┴──────────────────────────────────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拟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资金使用额度 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投资于安全性较高、流 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性的投资产品。 4、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 时披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短、风险较小。与此同时,公司对现金管理使用的自有 资金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对暂时闲 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 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 2025-08-12│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通知于2025年7月3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 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2025年8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会议方式召 开。 3、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3人,其中监事赵星星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卢金芳主持,董事会秘书陈翀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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