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827 上能电气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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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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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 82730.00│ ---│ ---│ 22399.9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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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融资 │ ---│ ---│ ---│ 219.96│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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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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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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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GW储能变流器 │ 2.45亿│ 1.71亿│ 2.20亿│ 89.83│ 6389.24万│ 2024-12-31│
│及储能系统集成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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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5000.00万│ 4742.82万│ 5216.82万│ 104.34│ ---│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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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性资金 │ 1.20亿│ 0.00│ 1.2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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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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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上能电气股│上能电气 │ 2799.8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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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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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
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600万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72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6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
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4日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结果与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
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76195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9%。最高成交价为28.50元/股,最低
成交价为28.1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992026.3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
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已全部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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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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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能电气”、“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了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上述担保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概述:为保障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之间拟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公司除合并报表范
围内公司与各级子公司之间互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担保额度预计可
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
司将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等。
2、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
商票、票据贴现、保理、票据池业务等。
3、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一般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
质押担保等一种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
4、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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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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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
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2年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49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8人。
(7)业务规模:公证天业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857.2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
6545.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251.64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81家,审计
收费总额8151.63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
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
赔偿责任。近三年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1例,目前该诉讼还在审理中。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
律处分2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
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2次,1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邓明勇
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
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建研院(603183)、蓝丰
生化(002513)、上能电气(300827)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
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伊君莉
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
1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上能电气(300827),具
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卫星
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
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新美星(300509)、上能电气(30082
7)、津荣天宇(300988)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聘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
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公证天业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
协议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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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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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概述: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能电气”或“公司”)遵循稳健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
的,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产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等业务。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
控制风险、交易违约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务目的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海外业务规模逐渐扩大,为有效防范公司及子公司因经营过程所涉及的
外币收支业务带来的潜在汇率风险,提高外汇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减少汇率
波动带来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
(二)业务规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资金额度为不超过2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含本数)。
(三)业务品种
只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跟
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
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单一品种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四)期限及实施方式
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资
金可循环使用。上述事项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
人员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签署外汇套期保值协议及相关文件,具体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和
实施。
(五)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
信贷资金。
(六)交易对手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
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不涉及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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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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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安排,为满足公司
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或
等值外币),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
、商票、票据贴现、保理、票据池业务、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品、低风险业务类等相关品
种业务。具体授信方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确定,实际金额、授信品种、
期限、利息和费用等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核准的融资额度及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业务办理的及时性,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
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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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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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0亿
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间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含本数)的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三)投资品种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须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
行的安全性高、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资产管理计
划、信托计划等。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
投资的决策权、签署理财产品相关协议等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的发行
主体、明确金额、选择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现金管理事项由公司财务部具体负责组织和实
施。
(五)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信息披露及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将严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与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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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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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1、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8777240.9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23877582.94元。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4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44592216.95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公司2024年度拟以2024年12月31
日的总股本359555234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965537股后的股本,即35858969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3030763.64元
(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143435878股,本次转增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502991112股(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舍尾处理所得,具
体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登记为准)。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利润将结转至
以后年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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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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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2024年度合并财务
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为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应收款项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
币53,588,870.3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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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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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本次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公告
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
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以及未
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
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二)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
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6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
本回购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本次回购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如公司在
回购股份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相应信息披
露义务。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用于回购
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6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7200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股
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6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
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0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6%;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
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
化。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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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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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通知》(深证上审〔2025〕47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
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
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批
复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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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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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
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
,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
升”行动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聚焦主业,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引擎,不断挖掘电力电子技术的应用潜力,拓展新市场,驱动公司
持续发展,以“质量为本,服务制胜”的理念,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系统解决方案,致力于
成为新能源电能变换技术领域全球先进的设备制造商和解决方案提供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光
伏逆变器、储能双向变流器及储能系统集成、电能质量治理产品(有源滤波器、低压无功补偿
器)、电站监控设备及智慧能源管理系统等。
在光伏领域,公司经过多年的市场耕耘和积累,凭借先进的产品技术和优质的服务保障,
已经与国家电投、中核、大唐、华能、三峡、中节能、国能投、中广核、华电、中石油等央国
企发电集团建立起了稳固的合作关系,同时深耕省属大型国有企业、大型民营能源投资集团以
及国内以中能建集团、中电建集团为代表的光伏EPC,长期稳居国内一线供应商地位。在海外
市场,公司已经完成包括美国、欧洲、印度、中东、非洲、南美、东南亚、中亚等全球主要光
伏市场的布局。根据S&PGlobal和WoodMackenzie的相关数据统计,2023年,公司光伏逆变器
产品全球出货量排名第四,逆变器出货量连续十一年保持全球前十的行业地位。
在储能领域,公司能够提供储能系统集成和储能电站整体解决方案,公司储能产品包括集
中式储能变流器、组串式储能变流器及储能集成系统,可适用于发、输、配、户用侧及微电网
等多应用场合。根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CNESA)的统计,公司在2021-2022连续两年国
内市场储能PCS出货量排名中位列第一。
根据EESA储能领跑者联盟统计,2023年度,公司在中国企业国内储能第三方大功率PCS215
kW以上出货量排名第一。公司是目前国内储能变流器市场上排名前列的供应商,具有技术和品
牌优势,储能变流器及系统集成产品均已成功应用于多个示范项目,在市场上建立了良好的口
碑,并可充分利用现有客户资源,竞争优势明显。
二、积极布局海外市场,打造第二增长曲线
近年来,随着海外市场的蓬勃发展,中国企业也加快了出海步伐,公司也积极参与了全球
市场的竞争。自2020年上市以来,公司积极拓展海外市场,逐步完成了在美国、欧洲、印度、
中东、非洲、南美、东南亚、中亚等全球主要光储市场的营销网络及服务体系的建设。未来,
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在北美、中东非、欧洲等海外市场的市场占有率,并通过技术迭代、产品研
发和市场推广等多方面的努力,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光储解决方案供应商。
三、夯实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多年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
机制,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继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内控管理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合规经营和稳健发展。公司将通过制定更加完善的公司
治理制度体系、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建立市场化激励与约束机制、拓宽投资者参与公司治
理的渠道等多种方式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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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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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年12月25日,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限
售期。
2、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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