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828 锐新科技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天津锐新昌新能源科│ 5000.00│ ---│ 100.00│ ---│ -148.94│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锐新昌科技(常熟)│ 3.06亿│ 1074.37万│ 2.28亿│ 74.49│ 996.55万│ 2020-03-31│
│有限公司"新建工业 │ │ │ │ │ │ │
│精密铝合金部件生产│ │ │ │ │ │ │
│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2-19│股权回购
──────┴──────────────────────────────────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
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750.00万
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00元/股(含)。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股份回购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披露《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2024年5月29日完成20
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4年2月1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需相
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3.8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4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披露《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2025年1月20日完
成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4年2月1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需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3.5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
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截止2025年2月19日,公司上述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年2月23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
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
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4年6月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截至2024年6月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728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
截止2025年2月1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数量为1896550股(其中449550股已用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事宜,剩余1447000股存放于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占公司总股本的1.14%,最高成交价为11.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84元/股
,已使用资金总额为20720755.00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
完毕。
公司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
2025-01-16│其他事项
──────┴──────────────────────────────────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企业登记相关信息如下:
1、企业名称: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7676306733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国占昌
5、注册资本:16656.6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4年11月25日
7、住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北道5号
8、经营范围:电子热传输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电子散热器制造;工业铝材、
铜材生产及产品精密加工;挤压模具设计、加工;金属材料销售;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
(易燃易爆及危险货物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2024-12-25│其他事项
──────┴──────────────────────────────────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831324.88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4720708.25元;合并报表累计
未分配利润为269723726.81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3912963.99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
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33912963.99元。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日公司总股本1665
66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1447000股后的股本16511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9535700.00元(含税),本次
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
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
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
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
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
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考虑
了公司经营、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又有利于维护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与公司的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
2024-12-10│股权回购
──────┴──────────────────────────────────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8,8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173%,本次
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人数为5人,回购价格为6.10元/股,回购总金额合计人民币175,680.00
元。
2、公司已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6,594,800股减至166,566,000
股。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涉及激
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回购原因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由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的5名激
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部分达标,当期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完全解除限售,
董事会审议决定对上述5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8,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
三、股份注销手续办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
办理完毕。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6,594,800股减至166,566,000股。公司后续
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2024-11-25│其他事项
──────┴──────────────────────────────────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年11月22日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48人(其中首次授予人数43人,预留授予人数5人)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449550股(其中首次归属数量413550股,预留归属数量3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16659.48万股的0.2698%。
授予价格:6.10元/股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为首次授予部分符合条件的43名激励对象办理了413550股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为预留授予部分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了36000股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归属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一)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
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数量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51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
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鉴于有1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51人调整至50人。
2、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53.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
总额11028.00万股的1.39%。其中首次授予133.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
总额11028.00万股的1.21%;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额的87.25%;预留1
9.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1028.00万股的0.18%,预留部分占本次
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额的12.75%。
3、本激励计划涉及调整情况:
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鉴
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涉及公司拟向其授予的2.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本次
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56名调整为55名(其中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由
51名调整为50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65.50万股调整为163.50万股,其中首次授
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33.50万股调整为131.50万股,预留授予数量19.50万股不做调
整。
2022年5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已于2022年5月20日实施完毕,以总股本1102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4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每10股转增5股。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公司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0.98元/股调整为7.05元/股;首次授予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由131.50万股调整为197.25万股,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19.50万股调整为2
9.25万股。
──────┬──────────────────────────────────
2024-11-14│其他事项
──────┴──────────────────────────────────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的5名激励对象2023年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部分达标,当期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完全解除限售,公司将回购注
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288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
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66594800股减至166566000股(最
终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
准),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66594800元变更为人民币166566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
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
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传真、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29日,每个工作日9:00—11:30、14:00—17:0
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北道5号天
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22-58188588
传真:022-58188545
电邮:rxc-zqb@ruixin-eht.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
──────┬──────────────────────────────────
2024-10-30│对外投资
──────┴──────────────────────────────────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名称: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锐新昌(香
港)有限公司(Ruixinchang(HongKong)Co.,Limited)共同在泰国投资设立锐新科技(泰国)
有限公司(RUIXINTECHNOLOGY(THAILAND)CO.,LTD.)(以下简称“泰国子公司”)建设泰国生
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资总额:300万美元;
投资款主要用于厂房租赁、设备购置、铺底流动资金等。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海外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锐新昌(香港)有限公司(Ruixinchan
g(HongKong)Co.,Limited)共同在泰国投资设立锐新科技(泰国)有限公司(RUIXINTECHNOLO
GY(THAILAND)CO.,LTD.),建设泰国生产基地。本项目计划在泰国北柳府租赁面积为2576平米
的厂房建设生产基地,通过设立锐新科技(泰国)有限公司(RUIXINTECHNOLOGY(THAILAND)CO
.,LTD.),引入深亚T10立式加工中心、CNC自动线、超声波自动清洗机等生产设备,达产后将
形成200万件电力电子散热器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总投资额300万美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29
9.7万美元,占比99.9%;锐新昌(香港)有限公司(Ruixinchang(HongKong)Co.,Limited)以
自有资金出资0.3万美元,占比0.1%。投资款主要用于厂房租赁、设备购置、铺底流动资金等
。
2、本次对外投资的审批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及相关法
律法规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总经理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
次对外投资事项已完成发改委和商务部备案手续,取得商务部门下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泰国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国子公司已完成注册登记,取得了泰国当地主管部门签发的注册登
记证明文件。泰国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1、中文名称:锐新科技(泰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RUIXINTECHNOLOGY(THAILAND)CO.,LTD.
3、注册登记编号:0245567004514
4、注册地址:泰国北柳府挽巴功县塔坎地区8组88/53-54号
5、注册资本:500万泰铢
6、经营范围:电子热传输技术开发,设计、咨询、服务;电子散热器制造;汽车轻量化
部品部件制造;金属材料销售;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易燃易爆及危险货物除外)。
7、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99.9%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锐新昌(香港)有限公司(Ruix
inchang(HongKong)Co.,Limited)持有0.1%股权。
──────┬──────────────────────────────────
2024-10-30│其他事项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5人
解除限售股数: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1152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6659.48万
股的0.07%;
本次限制性股票待相关解除限售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
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4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有关议案。公司
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7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2年4月2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
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
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
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
单。
(五)2022年5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2年5月24日
作为暂缓授予部分的授予日,向王发先生授予10.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
2024-10-30│其他事项
──────┴──────────────────────────────────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48人(其中首次授予人数43人,预留授予人数5人)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449550股(其中首次归属数量413550股,预留归属数量36000
股)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
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
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为首次授予部分符合条件的43
名激励对象办理41355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为预留授予部分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
象办理36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一)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
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数量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51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
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鉴于有1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51人调整至50人。
2、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53.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
总额11028.00万股的1.39%。其中首次授予133.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
总额11028.00万股的1.21%;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额的87.25%;预留1
9.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1028.00万股的0.18%,预留部分占本次
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额的12.75%。
──────┬──────────────────────────────────
2024-10-30│其他事项
──────┴──────────────────────────────────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174450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4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有关议案。公司
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7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2年4月2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