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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洋股份(30083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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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833 浩洋股份 更新日期:2025-07-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5-08│ 52.09│ 9.98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浩洋(香港)投资控│ 1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股有限公司 │ │ │ │ │ │ │ ├─────────┼─────┼─────┼─────┼─────┼──────┼──────┤ │浩洋(香港)环球贸│ 1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易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演艺灯光设备生产基│ 4.18亿│ 6789.15万│ 2.61亿│ 62.40│ ---│ 2026-12-31│ │地升级扩建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6060.95万│ 1188.11万│ 4813.94万│ 79.43│ ---│ 2026-12-31│ ├─────────┼──────┼─────┼─────┼─────┼─────┼──────┤ │国内营销及产品展示│ 5164.00万│ 345.89万│ 854.04万│ 16.54│ ---│ 2026-12-31│ │平台升级项目 │ │ │ │ │ │ │ ├─────────┼──────┼─────┼─────┼─────┼─────┼──────┤ │演艺灯光设备生产基│ 4.67亿│ 5133.22万│ 1.77亿│ 37.95│ ---│ 2025-12-31│ │地二期扩建项目 │ │ │ │ │ │ │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38.69万│ ---│ 38.69万│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9-02 │交易金额(元)│300.00万 │ ├──────┼────────────────┼──────┼────────────────┤ │币种 │欧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经营性资产(包括品牌名称、商标、│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 │域名、专利、客商名录信息等无形资│ │ │ │ │产、信息技术设备、车辆、存货、合│ │ │ │ │同权利、员工等) │ │ │ ├──────┼────────────────┴──────┴────────────────┤ │买方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或指定主体 │ ├──────┼────────────────────────────────────────┤ │卖方 │SGM Light A/S │ ├──────┼────────────────────────────────────────┤ │交易概述 │特别提示: │ │ │ 本次公司与卖方所签订的资产购买协议,涉及资产收购及境外投资事项的交割还需经过│ │ │中国境外投资备案。未来,在资产购买完成交割后存在整合风险。 │ │ │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交易概述 │ │ │ 1、2024年8月31日,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丹麦奥胡斯│ │ │破产法院指定的破产资产受托人签署资产购买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公司或公司│ │ │指定主体收购破产程序中的丹麦SGM Light A/S(以下简称“SGM公司”)所拥有的经营性资│ │ │产(包括品牌名称、商标、域名、专利、客商名录信息等无形资产、信息技术设备、车辆、│ │ │存货、合同权利、员工等),但不承担SGM公司债务,收购价为3000000欧元。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6-24│其他事项 ──────┴──────────────────────────────────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 事候选人暨提名蒋伟权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原董事候选人许 凯棋先生因工作调整退出选举,董事会同意取消原已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的子议案《选举许凯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增补蒋伟权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为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并同 意根据公司股东蒋伟楷先生提出的临时提案,将《选举蒋伟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蒋伟权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蒋伟权先生个人简历 蒋伟权,男,汉族,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工商管理专 业。2005年3月至2011年8月,任公司董事长;2011年8月至2016年7月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 16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伟权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8800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7%。 蒋伟权先生和董事候选人蒋伟楷先生为兄弟关系,两人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蒋伟洪先生与蒋伟权先生为兄弟关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林苏 先生的配偶与蒋伟权先生为姐弟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2025-06-24│其他事项 ──────┴────────────────────────────────── 1、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4日下午14:30召开20 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取消原审议的子议案《选举许凯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并同意将公司股东的临时提案《选举蒋伟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交20 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7月4日(星期五)以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3) 。 2025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 事候选人暨提名蒋伟权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原董事候选人许 凯棋先生因工作调整退出选举,董事会同意取消原已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的子议案《选举许凯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同意增补蒋伟权先生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鉴于《选举蒋伟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尚需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股东蒋伟楷先生于2025年6月23日向公司董事会书 面提交了《关于提议增加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以下简称“提案函”) ,提议将《选举蒋伟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提案人资格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 公司董事会核查,截至提案函出具之日,蒋伟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6415812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36.70%,其提案人资格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 和具体决议事项,且临时提案于股东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案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选举蒋伟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作为临时提案提交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新增的《选举蒋伟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案编码为1.02。 除取消、新增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 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召开通知补充公告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4日(星期五)下午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4日9:15~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人员: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 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请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海涌路109号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2025-04-25│其他事项 ──────┴──────────────────────────────────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 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提议,根据《公司章程》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 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 二、适用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董监高薪酬标准 1、公司董监高2025年的薪酬,在2024年的薪酬标准上,根据2025年的经营计划完成情况 予以上下浮动。 2、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以实际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 3、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 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5、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6、独立董事薪酬为税前10万元人民币。 ──────┬────────────────────────────────── 2025-04-25│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1687665.47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46775676.8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 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44421811.26元,资本公积为1091433589.09元;年末母公司累计 未分配利润916164870.35元,资本公积为1114745052.03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整体经营情况 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董事会提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公司总股本126490 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16443765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 年度分配。 ──────┬────────────────────────────────── 2025-04-07│对外投资 ──────┴────────────────────────────────── 一、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投资项目概述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演艺灯光设备、建筑艺术照明设备 、桁架为主要经营业务,实施多品牌发展战略和差异化市场定位策略,持续深耕演艺设备细分 赛道,目前旗下已拥有特宝丽(TERBLY)、AYRTON、SGM、GSARC等品牌。公司以“聚焦主业, 持续创新”为企业核心价值观,坚持以“科技与文化相融合”为理念,致力于打造世界一流的 光电科技企业的愿景。 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积极进行演艺设备行业相关产业的 布局和拓展,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的均衡性以及及时抓住番禺区产业政策重点支持产业发 展的机遇,公司拟建设浩洋股份演艺设备产业基地项目,计划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6.03亿元人 民币(含土地出让金,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本次建设演艺设备产业基地项目相关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并投资建设“浩洋股份演艺设备产业基地项目”(暂定名称)并购买土地 使用权;项目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 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投资建设项目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本次投资建设项目相关事宜。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浩洋股份演艺设备产业基地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前锋路东侧274-01地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已按 相关所需程序与手续取得,土地出让款14580万元,该地块属于一类工业用地 4、项目占地面积:60000平方米 5、项目投资规模:不低于6.03亿元人民币(含购买土地使用权出让款,最终项目投资总 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 2025-01-13│其他事项 ──────┴──────────────────────────────────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浩洋股份”)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 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 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切实落实以 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为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 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 行动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聚焦主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浩洋股份是一家集舞台娱乐灯光设备、建筑照明设备、桁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 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舞台娱乐灯光设备、建筑照明设备、桁架等。公司 坚持技术创新,经过多年的积累,在演艺灯光设备的造型、电子、光学、热学、机械结构及控 制系统等技术领域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作为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 地,工信部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海关认定的“AE O高级认证企业”,经过多年的研发及市场开拓,公司的产品逐步得到了市场和客户的认可。 公司密切关注市场需求,积极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加快技术创新,逐步开发新技术,向客 户提供更高附加值的设备。公司聚焦科技支撑,推动智能制造及精细化管理,推进信息化建设 ,提高运营效率;助力公司做优做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建立和完善了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管理层 为执行机构的权责分明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制定并积极持续完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治理制度文件,保证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三会一层”治理架构稳健运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防止滥用股东权利、管理层优势地位来损 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现象发生,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未来,公司将持续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控体系的建设, 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决策水平,为公司的良性运转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公司管理 层也将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地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支撑,推 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规范运作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 露。2023年度,公司获得了深市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A级评级。公司重视与资本市场的沟 通,逐步建立起多元化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为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充分利 用电话、邮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参加各机构组织的策 略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双向沟通,及时传递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管理信息,增强了公 司运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未来,公司将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进一步丰富投资者沟通渠道,增强公司与投资者互动的深度和广度,持续、准确、及时地向 市场传导公司投资价值,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 2024-11-28│银行授信 ──────┴──────────────────────────────────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预计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在此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 银行借贷。 为便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拟授权董事长蒋伟楷 先生全权处理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一切事务,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 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授信起始时间及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 本议案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2024-11-28│委托理财 ──────┴──────────────────────────────────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6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 存款。上述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额度,在12个月内可以灵活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基本情况 1、购买额度与购买品种 公司以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若前次现金管理尚在有效期,则本次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已包含该部分金额。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2、资金来源与购买期限 2025年度,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 3、审议程序与实施方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 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理财资金的额度,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在授权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具体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购买决策权及签署相关的协 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 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 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投资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 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进行全面检查。 ──────┬────────────────────────────────── 2024-11-28│其他事项 ──────┴──────────────────────────────────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 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2025年度开展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由于公司整体业务中境外销售占比较大,而境外销售的结算货币主要为美元、欧元等,汇 兑损益将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 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降低汇率 风险为目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通过锁定汇 率,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4-11-28│其他事项 ──────┴──────────────────────────────────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浩洋股份”)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浩 洋股份”)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实行一体化管理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 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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