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833 浩洋股份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5-08│ 52.09│ 9.98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浩洋(香港)投资控│ 1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股有限公司 │ │ │ │ │ │ │
├─────────┼─────┼─────┼─────┼─────┼──────┼──────┤
│浩洋(香港)环球贸│ 1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易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演艺灯光设备生产基│ 4.18亿│ 8503.39万│ 3.46亿│ 82.74│ ---│ ---│
│地升级扩建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6060.95万│ 124.92万│ 4938.87万│ 81.49│ ---│ ---│
├─────────┼──────┼─────┼─────┼─────┼─────┼──────┤
│国内营销及产品展示│ 5164.00万│ 716.52万│ 1570.56万│ 30.41│ ---│ ---│
│平台升级项目 │ │ │ │ │ │ │
├─────────┼──────┼─────┼─────┼─────┼─────┼──────┤
│演艺灯光设备生产基│ 4.67亿│ 1302.72万│ 1.90亿│ 40.74│ ---│ ---│
│地二期扩建项目 │ │ │ │ │ │ │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38.69万│ ---│ 38.69万│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12-03│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7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
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请见附件1)。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莲运一横路18号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2025-12-03│其他事项
──────┴──────────────────────────────────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
表范围内下属公司2026年度开展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由于公司整体业务中境外销售占比较大,而境外销售的结算货币主要为美元、欧元等,汇
兑损益将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
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
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
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通过锁定汇率,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的币种和业务品种
公司(含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
主要结算货币,如美元、欧元等。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以规避
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
合产品等业务。
2、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模及授权期限
根据目前公司出口业务的实际规模、资金收付安排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量,预
计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含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
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
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
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
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
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
,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
2025-12-03│其他事项
──────┴──────────────────────────────────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
农”)。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
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浩洋股份”)于2025年12月2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请广东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20
年11月25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广东省广
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346人,合伙人32人,注册会计师148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3人。
3.业务信息
2024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2,253.4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
民币10,500.0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19.61万元。2024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6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教
育;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3,933.60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为人民币
77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
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
民事责任的情况。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
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俞健业,2014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
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上
市公司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福能东方、地铁设
计、润本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
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雁荣,2017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25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经理。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浩洋股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
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陈新伟,2013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1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
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IPO申报审计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等证券服务,近三年复核了洪兴股份
、地铁设计、四方精创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业务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俞健业、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雁荣及项目质量复核人陈新伟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6.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5人次。
──────┬──────────────────────────────────
2025-09-26│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2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6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莲运一横路18号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蒋伟楷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8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94836117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74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90214498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21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7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462161
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3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或授权代表共75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47582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17%。其中出席现场会
议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13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0%;
网络投票中小股东人数为7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46216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6537%。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
的见证律师。
──────┬──────────────────────────────────
2025-08-27│其他事项
──────┴──────────────────────────────────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于2025年9月2
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6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
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3日(星期二)。
──────┬──────────────────────────────────
2025-08-08│其他事项
──────┴──────────────────────────────────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近日公司办公及联
系地址迁至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莲运一横路18号,为方便投资者与公司的交流与联系,现将办
公及联系地址变更情况公告如下:除上述变更外,公司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其他投资
者联系方式均未发生变化,变更后的办公及联系地址自本公告日起正式启用,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
──────┬──────────────────────────────────
2025-07-07│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广州市浩洋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嘉仪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职工董事。陈嘉仪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共同组成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之日起三年。
陈嘉仪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2001
年5月至2005年7月就职于广州市亚太行科技贸易有限公司,担任业务员;2005年8月至2016年7
月,任公司国际业务部核查专员;2016年7月至2025年6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国际业务部核查
专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嘉仪女士通过泗阳互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
股份67500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59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陈嘉仪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2025-06-24│其他事项
──────┴──────────────────────────────────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
事候选人暨提名蒋伟权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原董事候选人许
凯棋先生因工作调整退出选举,董事会同意取消原已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的子议案《选举许凯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增补蒋伟权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为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并同
意根据公司股东蒋伟楷先生提出的临时提案,将《选举蒋伟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蒋伟权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蒋伟权先生个人简历
蒋伟权,男,汉族,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工商管理专
业。2005年3月至2011年8月,任公司董事长;2011年8月至2016年7月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
16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伟权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8800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7%。
蒋伟权先生和董事候选人蒋伟楷先生为兄弟关系,两人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蒋伟洪先生与蒋伟权先生为兄弟关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林苏
先生的配偶与蒋伟权先生为姐弟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2025-06-24│其他事项
──────┴──────────────────────────────────
1、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4日下午14:30召开20
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取消原审议的子议案《选举许凯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并同意将公司股东的临时提案《选举蒋伟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交20
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7月4日(星期五)以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3)
。
2025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
事候选人暨提名蒋伟权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原董事候选人许
凯棋先生因工作调整退出选举,董事会同意取消原已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的子议案《选举许凯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同意增补蒋伟权先生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鉴于《选举蒋伟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尚需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股东蒋伟楷先生于2025年6月23日向公司董事会书
面提交了《关于提议增加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以下简称“提案函”)
,提议将《选举蒋伟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提案人资格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
公司董事会核查,截至提案函出具之日,蒋伟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6415812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36.70%,其提案人资格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
和具体决议事项,且临时提案于股东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案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选举蒋伟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作为临时提案提交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新增的《选举蒋伟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案编码为1.02。
除取消、新增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
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召开通知补充公告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4日(星期五)下午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4日9:15~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人员: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
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请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海涌路109号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2025-04-25│其他事项
──────┴──────────────────────────────────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
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提议,根据《公司章程》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
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
二、适用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董监高薪酬标准
1、公司董监高2025年的薪酬,在2024年的薪酬标准上,根据2025年的经营计划完成情况
予以上下浮动。
2、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以实际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
3、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
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5、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