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833 浩洋股份 更新日期:2025-02-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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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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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洋(香港)投资控│ 1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股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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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洋(香港)环球贸│ 1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易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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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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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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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艺灯光设备生产基│ 4.18亿│ 2727.78万│ 2.20亿│ 52.68│ ---│ 2026-12-31│
│地升级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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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6060.95万│ 747.14万│ 4372.97万│ 72.15│ ---│ 202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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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营销及产品展示│ 5164.00万│ 54.96万│ 563.11万│ 10.90│ ---│ 2026-12-31│
│平台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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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艺灯光设备生产基│ 4.67亿│ 3491.28万│ 1.61亿│ 34.44│ ---│ 2025-12-31│
│地二期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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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38.69万│ ---│ 38.69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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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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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02 │交易金额(元)│3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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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欧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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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经营性资产(包括品牌名称、商标、│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 │域名、专利、客商名录信息等无形资│ │ │
│ │产、信息技术设备、车辆、存货、合│ │ │
│ │同权利、员工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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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或指定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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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SGM Light 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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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特别提示: │
│ │ 本次公司与卖方所签订的资产购买协议,涉及资产收购及境外投资事项的交割还需经过│
│ │中国境外投资备案。未来,在资产购买完成交割后存在整合风险。 │
│ │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交易概述 │
│ │ 1、2024年8月31日,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丹麦奥胡斯│
│ │破产法院指定的破产资产受托人签署资产购买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公司或公司│
│ │指定主体收购破产程序中的丹麦SGM Light A/S(以下简称“SGM公司”)所拥有的经营性资│
│ │产(包括品牌名称、商标、域名、专利、客商名录信息等无形资产、信息技术设备、车辆、│
│ │存货、合同权利、员工等),但不承担SGM公司债务,收购价为3000000欧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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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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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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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浩洋股份”)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
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
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切实落实以
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为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
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
行动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聚焦主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浩洋股份是一家集舞台娱乐灯光设备、建筑照明设备、桁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
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舞台娱乐灯光设备、建筑照明设备、桁架等。公司
坚持技术创新,经过多年的积累,在演艺灯光设备的造型、电子、光学、热学、机械结构及控
制系统等技术领域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作为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
地,工信部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海关认定的“AE
O高级认证企业”,经过多年的研发及市场开拓,公司的产品逐步得到了市场和客户的认可。
公司密切关注市场需求,积极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加快技术创新,逐步开发新技术,向客
户提供更高附加值的设备。公司聚焦科技支撑,推动智能制造及精细化管理,推进信息化建设
,提高运营效率;助力公司做优做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建立和完善了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管理层
为执行机构的权责分明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制定并积极持续完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治理制度文件,保证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三会一层”治理架构稳健运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防止滥用股东权利、管理层优势地位来损
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现象发生,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未来,公司将持续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控体系的建设,
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决策水平,为公司的良性运转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公司管理
层也将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地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支撑,推
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规范运作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
露。2023年度,公司获得了深市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A级评级。公司重视与资本市场的沟
通,逐步建立起多元化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为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充分利
用电话、邮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参加各机构组织的策
略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双向沟通,及时传递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管理信息,增强了公
司运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未来,公司将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进一步丰富投资者沟通渠道,增强公司与投资者互动的深度和广度,持续、准确、及时地向
市场传导公司投资价值,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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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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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预计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在此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
银行借贷。
为便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拟授权董事长蒋伟楷
先生全权处理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一切事务,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
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授信起始时间及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
本议案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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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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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6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
存款。上述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额度,在12个月内可以灵活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基本情况
1、购买额度与购买品种
公司以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若前次现金管理尚在有效期,则本次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已包含该部分金额。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2、资金来源与购买期限
2025年度,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
3、审议程序与实施方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
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理财资金的额度,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在授权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具体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购买决策权及签署相关的协
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
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
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投资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
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进行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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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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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
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2025年度开展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由于公司整体业务中境外销售占比较大,而境外销售的结算货币主要为美元、欧元等,汇
兑损益将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
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降低汇率
风险为目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通过锁定汇
率,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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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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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浩洋股份”)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浩
洋股份”)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实行一体化管理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
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该所自成立以来未受
到任何刑事处罚,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地满足公司审计工
作要求。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
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
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
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浩洋股份公司所在的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
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
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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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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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
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47)。
近日,全资子公司浩洋电子(越南)有限公司已完成商事登记,并取得了由越南商事主管
部门颁发的《商业登记证》。
一、子公司工商登记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浩洋电子(越南)有限公司(越南语:CONGTYTNHHHAOYANGELECTRONICVIET
NAM)
2、英文名称:HAOYANGELECTRONIC(VIETNAM)CO.,LTD
3、地址:越南海防市吴权区黎青东3号,成达1,3楼,309号房
4、企业代码:0202260096
5、注册资本:3,030,000,000越南盾
6、法定代表人:毛杰
7、股权结构:HAOYANG(HONGKONG)INVESTMENTHOLDINGSLIMITED持股100%
8、成立日期: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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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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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4年9月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4)。
近日,全资子公司SGMLightingApS已完成商事登记,并取得了由丹麦商事主管部门颁发的
《商业登记证》。
一、子公司工商登记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SGMLightingApS
2、地址:Sommervej23C,Hasle,8210AarhusV,Denmark
3、公司注册证书号码:45060829
4、注册资本:十万丹麦克朗
5、成立日期: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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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2│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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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为优化公司战略布局,完善产品品牌矩阵,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
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拟在丹麦设立全资子公司SGMLightingA/P,实际注册名称
以当地商事登记名称为准。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
公司的议案》,鉴于该事项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产品品牌矩阵,有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市场
竞争力,满足公司的市场战略发展规划,故董事会一致同意该事项。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SGMLightingA/P
1、注册资本:100万欧元
2、注册地址:Sommervej23,HasleDK-8210AarhusV,Denmark
4、经营范围:生产、研发及销售建筑艺术照明与舞台演艺照明产品
5、资金来源:子公司自筹资金
6、出资方式:子公司以货币形式出资
上述各项内容以当地商事登记机关最终核定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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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2│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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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公司与卖方所签订的资产购买协议,涉及资产收购及境外投资事项的交割还需经过中
国境外投资备案。未来,在资产购买完成交割后存在整合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1、2024年8月31日,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丹麦奥胡斯破
产法院指定的破产资产受托人签署资产购买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公司或公司指定
主体收购破产程序中的丹麦SGMLightA/S(以下简称“SGM公司”)所拥有的经营性资产(包括
品牌名称、商标、域名、专利、客商名录信息等无形资产、信息技术设备、车辆、存货、合同
权利、员工等),但不承担SGM公司债务,收购价为3000000欧元。
2、总经理工作会议同意公司或公司指定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收购破产程序中的丹麦SGM公司
所拥有的经营性资产,但不承担其债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本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尚
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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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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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
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10)。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公司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公告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37711795473
名称: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蒋伟楷
经营范围:舞台灯光、音响设备安装服务;电子自动化工程安装服务;照明灯具制造;电光
源制造;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电子
元件及组件制造;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机电设备安装服务;
电子产品设计服务;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工程服务;灯光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
(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对外承包工程业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室外娱乐用设施工程施工;景观
和绿地设施工程施工;会议及展览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其他工程设计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服
务;专用设备安装(电梯、锅炉除外);文艺创作服务;数字动漫制作;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服务
;音频和视频设备租赁;室内装饰、装修;舞台安装、搭建服务;室内体育场、娱乐设施工程服务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服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紫外线辐照设备制造;消毒用品销售(涉及
许可经营的项目除外);为医疗器械、设备、医疗卫生材料及用品提供专业清洗、消毒和灭菌;
灯具、装饰物品批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钢结构、预制构件工程安装服务;医用
消毒设备和器具制造注册资本:壹亿贰仟陆佰肆拾玖万零伍佰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03月17日
营业期限:2005年03月17日至长期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海涌路109号(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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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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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
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提议,根据《公司章程》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
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
二、适用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董监高薪酬标准
1、公司董监高2024年的薪酬,在2023年的薪酬标准上,根据2024年的经营计划完成情况
予以上下浮动。
2、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以实际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
3、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
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5、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6、独立董事薪酬为税前1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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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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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6174457.49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15443685.85元,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
到本公司注册资本的50%,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本期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截至2023
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66200695.79元,资本公积为1133597089.09元
;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892855743.46元,资本公积为1156908552.03元。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按照合并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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