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833 浩洋股份 更新日期:2026-09-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5-08│ 52.09│ 9.9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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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Follow-Me Holding │ 2073.14│ ---│ 66.67│ ---│ 0.00│ 人民币│
│B.V.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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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演艺灯光设备生产基│ 4.18亿│ 1825.36万│ 3.82亿│ 91.27│ ---│ 2027-12-31│
│地升级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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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6060.95万│ 187.99万│ 5646.80万│ 93.17│ ---│ 202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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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营销及产品展示│ 5164.00万│ 360.02万│ 2163.96万│ 41.90│ ---│ 2027-12-31│
│平台升级项目 │ │ │ │ │ │ │
├─────────┼──────┼─────┼─────┼─────┼─────┼──────┤
│演艺灯光设备生产基│ 4.67亿│ 956.35万│ 2.09亿│ 44.75│ ---│ 2027-12-31│
│地二期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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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38.69万│ ---│ 38.69万│ 100.00│ ---│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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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9-09 │交易金额(元)│266.8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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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欧元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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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Follow-Me Holding B.V.66.67%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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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浩洋(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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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Keylight Holding B.V.、Wel Ventures B.V.、Erik Berends Beheer B.V. │
├──────┼────────────────────────────────────────┤
│交易概述 │1、2026年6月30日,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Haoyang(│
│ │Hongkong)InvestmentHoldings(浩洋(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荷兰Follow-MeHoldin│
│ │gB.V.(以下简称"Follow-Me"、"标的公司")股东KeylightHoldingB.V.、WelVenturesB.V │
│ │、ErikBerendsBeheerB.V.签署了《Haoyang(Hongkong)InvestmentHoldings(浩洋(香港)│
│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KeylightHoldingB.V.、WelVenturesB.V、ErikBerendsBeheerB.V.关│
│ │于Follow-MeHoldingB.V.的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拟以现金方式收│
│ │购Follow-Me66.67%的股权,交易对价合计为2668550欧元。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收购已完成国内境外投资备案相关手续,同时完成荷兰当地交│
│ │割全部前置工作。2026年9月7日,浩洋(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按照《股权收购协议》│
│ │及《公证人函》约定,将全部交易对价2,668,550欧元足额支付至荷兰公证人HVK Stevens L│
│ │egal B.V.名下第三方托管账户。2026年9月8日,荷兰公证人正式签署出具股权转让公证契 │
│ │约(Notarial Deed of Transfer),完成标的公司股权法定权属变更,标的公司荷兰商会 │
│ │(KvK)工商登记信息同步更新。至此,本次收购项下全部交割条件已履行完毕,浩洋香港 │
│ │投资已合法取得Follow-Me Holding B.V.66.67%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 │Follow-Me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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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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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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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浩洋(香
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Haoyang(Hongkong)InvestmentHoldingsLimited,以下简称“浩洋香
港投资”],拟以自有资金2668550欧元收购KeylightHoldingB.V.、WelVenturesB.V.、ErikBe
rendsBeheerB.V.合计持有的荷兰私人有限责任公司Follow-MeHoldingB.V.(以下简称“Follo
w-Me”或“标的公司”)66.67%股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18)。
二、交割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收购已完成国内境外投资备案相关手续,同时完成荷兰当地交割
全部前置工作。2026年9月7日,浩洋(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按照《股权收购协议》及《
公证人函》约定,将全部交易对价2668550欧元足额支付至荷兰公证人HVKStevensLegalB.V.名
下第三方托管账户。2026年9月8日,荷兰公证人正式签署出具股权转让公证契约(NotarialDe
edofTransfer),完成标的公司股权法定权属变更,标的公司荷兰商会(KvK)工商登记信息
同步更新。至此,本次收购项下全部交割条件已履行完毕,浩洋香港投资已合法取得Follow-M
eHoldingB.V.66.67%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Follow-Me纳入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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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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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6年6月30日,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Haoy
ang(Hongkong)InvestmentHoldings(浩洋(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荷兰Follow-MeHold
ingB.V.(以下简称“Follow-Me”、“标的公司”)股东KeylightHoldingB.V.、WelVentures
B.V、ErikBerendsBeheerB.V.签署了《Haoyang(Hongkong)InvestmentHoldings(浩洋(香港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KeylightHoldingB.V.、WelVenturesB.V、ErikBerendsBeheerB.V.关
于Follow-MeHoldingB.V.的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拟以现金方式收
购Follow-Me66.67%的股权,交易对价合计为2668550欧元。
2、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组上市,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本次与卖方所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涉及股权收购及境外投资事项的交割还需经过中
国境外投资备案。未来,在股权购买完成交割后存在整合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1、2026年6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浩洋(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Follow-Me股东Key
lightHoldingB.V.、WelVenturesB.V、ErikBerendsBeheerB.V.签署《收购协议》受让Follow-
Me合计66.67%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收购股权事宜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KeylightHoldingB.V.,是一家根据荷兰法律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办公地址位于荷
兰莱顿市,主要营业地点为Morsweg140in(2332ER)Leiden,Netherlands。已在荷兰商会企业
登记册中以编号27323123登记注册。
WelVenturesB.V.,是一家根据荷兰法律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办公地址位于荷兰希
尔弗瑟姆,主要营业地点为MartSmeetslaan1,MediaPark,Heideheuvel1.2.17in(1217ZE)Hilve
rsum,Netherlands。该公司已在荷兰商会企业登记册中登记,登记号为86800728。
ErikBerendsBeheerB.V.,是一家根据荷兰法律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办公地点位于
荷兰乌得勒支,主要营业地址为VanLidthdeJeudestraat28in(3581GJ)Utrecht,Netherlands
。已在荷兰商会企业登记册中以编号30267057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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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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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优化公司战略布局,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万欧元拟在荷兰设立全资子公司GoldenSeaHoldingsB.V.,实际注册
名称以当地商事登记名称为准。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6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
司的议案》,鉴于该事项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实现资源优化整合,有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故董事会一致同意该事项。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
的规定办理荷兰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工作并签署相关协议。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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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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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莲运一横路18号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蒋伟楷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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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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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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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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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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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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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
于<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提议,根据《公司章程》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
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了公司2025年
度董事、高管薪酬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高”)。
二、适用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董高薪酬标准
1、内部董事
公司内部董事依据其在公司中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及绩效,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以实际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税前)。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
等综合评定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基本薪酬+绩效奖金+中长期激励。其中,绩
效奖金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奖金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年度相对固定的报酬,主要根据岗位职责、市场薪酬水平及个人能力经
验等因素确定。
(2)绩效奖金:包括一般性绩效奖金与经营奖励两部分。其中,一般性绩效奖金根据公
司相关制度与员工的工作业绩、贡献及个人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按照一定的比例或标准月度发
放。经营奖励根据公司当年经营业绩,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
年度经营计划每年制定经营奖励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并根据管理人员所负责的业绩的
盈利情况进行考评、核算,符合条件的,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
(3)中长期激励:与公司中长期业绩及战略目标达成情况挂钩,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
、期权、员工持股计划、长期业绩奖金等。具体方案由公司另行制定。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
算并予以发放。
5、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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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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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3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莲运一横路18号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蒋伟楷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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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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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
性存款的额度,在12个月内可以灵活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基本情况
1、购买额度与购买品种
公司以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若前次现金管理尚在有效期,则本次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已包含该部分金额。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2、资金来源与购买期限
2026年度,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
3、审议程序与实施方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
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理财资金的额度,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
在授权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具体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购买决策权及签署相关的协
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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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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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
容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预计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在此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
银行借贷。
为便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拟授权董事长蒋伟楷
先生全权处理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一切事务,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
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授信起始时间及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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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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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7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
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请见附件1)。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莲运一横路18号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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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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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
表范围内下属公司2026年度开展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由于公司整体业务中境外销售占比较大,而境外销售的结算货币主要为美元、欧元等,汇
兑损益将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
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
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
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通过锁定汇率,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的币种和业务品种
公司(含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
主要结算货币,如美元、欧元等。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以规避
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
合产品等业务。
2、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模及授权期限
根据目前公司出口业务的实际规模、资金收付安排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量,预
计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含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
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
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
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
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
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
,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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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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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
农”)。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
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浩洋股份”)于2025年12月2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请广东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20
年11月25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广东省广
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346人,合伙人32人,注册会计师148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3人。
3.业务信息
2024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2,253.4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
民币10,500.0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19.61万元。2024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6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教
育;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3,933.60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为人民币
77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
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
民事责任的情况。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
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俞健业,2014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
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上
市公司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福能东方、地铁设
计、润本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
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雁荣,2017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25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经理。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浩洋股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
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陈新伟,2013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1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
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IPO申报审计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等证券服务,近三年复核了洪兴股份
、地铁设计、四方精创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业务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俞健业、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雁荣及项目质量复核人陈新伟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6.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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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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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2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6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莲运一横路18号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蒋伟楷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8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94836117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74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90214498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21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7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462161
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3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或授权代表共75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47582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17%。其中出席现场会
议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13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0%;
网络投票中小股东人数为7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46216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6537%。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
的见证律师。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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