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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辉环材(300834)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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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834 星辉环材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 5.64亿│ 2165.29万│ 2.85亿│ 96.30│ 289.46万│ 2022-11-01│ │料生产项目的二期工│ │ │ │ │ │ │ │程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5.80亿│ 0.00│ 5.80亿│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27│对外担保 ──────┴──────────────────────────────────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其经营性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流动资金贷款等各种银行业务)及 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不超过担保总额度的前提下 ,公司经营管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度调整各子公司(包括在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 围的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 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担保期限依据与债权人最终签署的 合同确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 2024-04-27│其他事项 ──────┴──────────────────────────────────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 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年报审计服务收费将根据拟执行审计所需具体工作量并参照市场价 格协商确定。 ──────┬────────────────────────────────── 2024-04-27│其他事项 ──────┴──────────────────────────────────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母公司2023年实 现净利润79731851.60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973185.1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6886 934.34元,扣除2023年度内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67799323.5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 可分配利润为140846277.23元。 2、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公司结合经营情况、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时享有 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188331181股(总股本193712353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538117 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7666236.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如在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权激励行 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 整分红总额。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持续落实“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4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全权办理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 即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董事会可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定进行各季度现金分红,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是否实施季度利润分配及具体分配金额等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当期经 营情况、资金需求状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需求状况确定。 本授权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授权及《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具体季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条款生效为前提。 ──────┬────────────────────────────────── 2024-04-26│股权回购 ──────┴────────────────────────────────── 截至2024年4月24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538117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78%,最高成交价为19.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 .3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99866883.03元(不含交易费用)。鉴于回购总金额已接近回 购计划资金总额上限,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维 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78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8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2024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2024年2月2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2日在信息披露指定网站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在回购 实施期间,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20日、2024年4月1日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的 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4-00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 截至2024年4月24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538117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78%,最高成交价为19.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 .3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99866883.03元(不含交易费用)。鉴于回购总金额已接近回 购计划资金总额上限,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4-02-22│股权回购 ──────┴──────────────────────────────────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后续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售。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78元/股,回购 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2024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 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2月2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 回购股份数量为129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最高成交价为16.71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16.3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147116.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 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4-02-08│股权回购 ──────┴────────────────────────────────── 1、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后 续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售。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 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78元/股。以回购价格上限27.78元/股,按回购金额上 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359.9712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86%;按回购金 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79.9856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93%,具体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在 股份回购期间及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 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 ,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按照有关规定,后续将全部用于出售,若因相关情况变化,公司未能 实施上述用途,存在变更用途的风险。如未使用部分依法注销,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 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3)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决定 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会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 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 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 2023-08-30│对外担保 ──────┴──────────────────────────────────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其经营性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向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不超过担保总额度的前提下, 公司经营管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度调整各子公司(包括在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 的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自2023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相应担保额度的审议决策程序通过之日止,在期限内 担保金额可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本次调整额度 后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提供担保额度的金额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本次调 整担保额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安排如下: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 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前述担保额度内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在不超过担保总额度的前提下,公司经营管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度调整各子公司(包括在 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 保合同为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汕头市星辉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7月13日; 3、注册地点:汕头保税区通洋路37号综合楼五楼501房; 4、法定代表人:周照煌;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6、主营业务:化工产品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等; 7、主要财务指标:汕头市星辉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系2023年7月新设立公司,暂无相关财务 数据。 8、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担供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 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上述担保总额仅为公司预计提供的担保金额,担 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人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将严格审批担保合同,控制风 险。 是否关联担保:否 ──────┬────────────────────────────────── 2023-07-17│对外担保 ──────┴──────────────────────────────────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其经营性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汕头市星辉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 函、流动资金贷款等各种银行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 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相应担保额度的审议决 策程序通过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内担保金额可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上述担保对象 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3-06-22│其他事项 ──────┴──────────────────────────────────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8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0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484281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5.57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114.9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18253.16万 元,实际筹集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0861.7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194504.4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1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核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2〕21000010301号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16380.93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其中16087.84万元为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93.09万元为置换先期投入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8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3、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6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 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 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94504.49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800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2%。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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