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836 佰奥智能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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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5-18│ 28.18│ 3.0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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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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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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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9500.00│ ---│ ---│ 300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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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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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能组装设备及其零│ 9641.45万│ 0.00│ 9728.59万│ 100.90│ ---│ 2022-05-31│
│组件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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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生产基地建设项│ 7407.00万│ 537.86万│ 7608.18万│ 102.72│ ---│ 2023-06-30│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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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项目 │ 9020.26万│ 2280.83万│ 9304.79万│ 103.15│ ---│ 2023-06-30│
├─────────┼──────┼─────┼─────┼─────┼─────┼──────┤
│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万│ 0.00│ 4009.89万│ 100.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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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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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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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15:00
2、召开地点:昆山市玉山镇龙华路8号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号楼二楼会议室
黄河厅。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5、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肖朝蓬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昆山
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9人,代表股份4909028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1701%。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5人,代
表股份101124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9529%。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39393532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2.6675%。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4157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02%。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4人,代表股份96967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10.5026%。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4人,代表股份9696757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10.5026%。
(4)公司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南京国浩律师事务所
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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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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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了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不设监事
会或者监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新增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职工
代表大会,同意选举张曙光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其任期自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曙光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资格。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
简历
张曙光先生:197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9年7月至2011年6月,历任江苏华厦电器厂检测工程师、富弘精密组件(昆山)有限公
司工程师、富士康(昆山)电脑接插件有限公司品保部副课长;2011年8月至2025年11月,历
任公司品保部、市场营销部、人力资源部经理、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张曙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
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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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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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
2、风险提示:合同双方均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但由于本合同金额较大、合同履行期较
长,合同履行存在遇到经济环境重大变化、行业政策调整、不可抗力风险影响导致合同不能履
行的风险以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公司营业毛利率波动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中标项目的进
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本次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对公司未来经营成
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影响的报告期将视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而定,以公司经审计
确认的收入为准。
一、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客户签订设备买卖合同。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交易对方的保密要求,本次交易对方名称等信息属于
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豁免披露该信息。公司已履行内部信息披露豁免程序,
对客户的部分信息、历史交易情况进行了豁免披露。
公司在被公示为上述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及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均进行了公告,详见公司
分别于2025年10月24日和2025年10月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项目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和《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48)。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客户名称:XXX公司
2、履约能力:交易对手方信誉优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3、关联关系说明:客户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标的:小型产品XX总装系统、中型产品XX总装系统
2、合同金额:972217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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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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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佰奥智能”)于近日收到某大型
国有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企业”)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其项目的中标单位。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4日披露《关于项目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1、中标人:佰奥智能
2、项目名称:某大型国有公司小型产品XX总装系统、某大型国有公司中型产品XX总装系
统
3、中标金额:97221700.00元
二、中标项目履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若中标项目正式签订合同并顺利实施,预计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以公
司未来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公司具备保证顺利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等,本次中标项目的履行不
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该客户形成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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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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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保持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公
司决定继续聘请容诚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7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姚海士,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力芯
微、佰奥智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孔俊,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过金富科技、艾比森、佰奥智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陈链武,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汇成真空、鼎泰高科、佰奥智
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姚海士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
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1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孔俊和项目质量复核人陈链武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0次,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0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
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并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容诚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执业资格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及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
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其与公司股东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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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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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要求,为
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
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对2025年三季度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及资
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445,179.57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计3,170,402.3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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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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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3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
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考附件二),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昆山市玉山镇龙华路8号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号楼二楼会议室
黄河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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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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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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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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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长远战略发展规划,优化公司产
业布局,促进业务发展,拟由全资公司BAIAOSMARTTECHNOLOGY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佰
奥”)出资300万美元(按当前汇率折算约人民币约2132万元)全资设立孙公司BAIAOSMART(Vi
etnam)Co.,Ltd.(以下简称“越南佰奥”,具体名称以登记机关的核准文件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佰奥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外
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属于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佰奥智能(越南)有限公司BAIAOSMART(Vietnam)Co.,Ltd.(暂定名,具体
名称以登记机关的核准文件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300万美元
4.经营范围:智能设备及软硬件的开发设计、安装调试与销售,相关零件及配件的加工
及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5.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公司新加坡佰奥持有100%股权6.出资方式:自有资金及自筹资
金
7.地址:越南北宁市
上述各项内容最终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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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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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
8月22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监
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曙光先生召集主持。本次监
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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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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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4日和2025年3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
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标的股票过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佰奥智能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和维护公司
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截至2024年5月20日,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1743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12%。
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358715股回购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和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变更为“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
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的股份数量为35.8715万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6%,该部分股票均来源于回购股份,本次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35.8715万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
工持股计划”。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情况
根据《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
设立时资金总额不超过902.1682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员工持
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902.1682万份。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902.1682万元,实际认购的份额为902.1682万份,实
际认购份额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一致。认购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
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存在因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
贷款提供担保,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
排的情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
验字[2025]518Z0054号)。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5年5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35.8715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5月8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
过户至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25.15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5.8715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6403.2436万股的
0.56%。
根据《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自公司公告
授予的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锁定期届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
员会依据锁定期内年度公司业绩指标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
所持份额进行分配。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红利、资本公积转
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及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分红,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
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4人,以上持有人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应回避表决。除此之外,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员工持股计划自愿放弃所持有股票的表决权,持有人通过持股计划获得的对应股份
享有除上市公司股东会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
益权)。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3、持有人会议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作为本计划的管理机构,负责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工作、代表本计
划行使表决权及权益处置等具体工作。前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并已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营工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保持独立,持有人之间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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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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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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