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838 浙江力诺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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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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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克里特机械设备│ ---│ ---│ 51.00│ ---│ 168.29│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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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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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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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5万套高性能 │ 2.21亿│ 1194.62万│ 2.19亿│ 99.10│ 2977.60万│ 2022-06-01│
│控制阀生产线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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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372.30万│ 129.27万│ 4329.26万│ 99.02│ ---│ 202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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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 6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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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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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07 │交易金额(元)│2456.33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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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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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龙游克里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51%的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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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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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龙游克里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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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力诺”)与克里特集 │
│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里特集团”)、李永国、吴圣仲、杭州暾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 │及龙游克里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里特机械”、“标的公司”)签署了《浙江│
│ │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游克里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以下简称《│
│ │投资协议》),约定公司以增资的形式对克里特机械进行投资,取得标的公司51%的股权, │
│ │并最终间接持有克里特集团51%的股权。本次增资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 │
│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最终确定本次增资总金额为2456.33万元 │
│ │。本次增资完成后,克里特机械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
│ │ 近日,克里特机械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由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市场监│
│ │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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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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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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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临沂丰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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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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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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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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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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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丰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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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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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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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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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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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临沂丰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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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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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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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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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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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丰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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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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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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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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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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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7-24 │质押股数(万股) │10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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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3.77 │质押占总股本(%) │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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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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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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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0-09-21 │质押截止日 │2023-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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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3-08-01 │解押股数(万股) │10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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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7月21日吴平解除质押0.01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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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3年08月01日吴平解除质押109.96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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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7-04 │质押股数(万股) │10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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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3.53 │质押占总股本(%) │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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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吴平 │
├────────┼──────────────────────────────────────┤
│质押方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0-09-21 │质押截止日 │2023-09-21 │
├────────┼──────────────┼────────┼──────────────┤
│实际解押日 │2023-07-21 │解押股数(万股) │10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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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力诺”或“公司”)近日接到公│
│ │司股东吴平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已办理解除质押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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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3年07月21日吴平解除质押0.01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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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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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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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5.2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核实<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09月30
日,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
-072)。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74)。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0月14日,确定以8.2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
合条件的21名激励对象授予237.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到关于1名拟激励对象的匿名投诉,经公司监事会核实,该拟激
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规定的条件,该投诉事项不影响本次授予。除此之外,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其他异议。2023年09
月27日,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2023-048)。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09月27
日并以7.9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授予21.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作废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
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此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监事会就前述议案以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德恒(杭州)律师
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前述议案,监事会就前述议案进行了核查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
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条件成就后,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
过程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其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25万股,因此其
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5.25万股不再归属,由公司进行作废。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正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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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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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08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2024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完成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换届选举,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且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了
第六届七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
事。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
了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的换届选举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09日和2024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公司章程》修订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以及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变动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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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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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年11月26日(星期二)。
2、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80.8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5894%。其中首
次授予部分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75.25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60万股
。
3、本次归属股票人数:22人,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8人,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5人,
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存在1人重合。
4、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限售安排: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期;激励对象为持股5
%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01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
办理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2年10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4年06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主要内容如下:
1、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4.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
总额13634.00万股的2.01%。其中,首次授予237.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总量的86.50%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3634.00万股的1.74%;预留37.00万股,占本激励计
划拟授予总量的13.5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3634.00万股的0.27%。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
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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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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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01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9.5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09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德恒(杭州)律师
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同日,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
意见。
(二)2022年09月19日至2022年09月2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09
月30日,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2022-072)。
(三)2022年10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
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74)。
(四)2022年10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限制性股
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0月14日,确定以8.2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1名激励对象
授予237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
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2023年09月15日至2023年09月25日,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到关于1名拟激励对象的匿名投诉,经公司监事会核实,该
拟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规定的条件,该投诉事项不影响本次授予。除此之外,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其他异议。2023
年09月27日,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监事会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
号:202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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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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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01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
同意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含预留授予)价格作相
应调整,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7.95元/股调整为7.70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09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德恒(杭州)律师
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同日,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
意见。
(二)2022年09月19日至2022年09月2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09
月30日,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2022-072)。
(三)2022年10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
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74)。
(四)2022年10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限制性股
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0月14日,确定以8.2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1名激励对象
授予237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
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2023年09月15日至2023年09月25日,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到关于1名拟激励对象的匿名投诉,经公司监事会核实,该
拟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规定的条件,该投诉事项不影响本次授予。除此之外,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其他异议。2023
年09月27日,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监事会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
号:202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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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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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3人,其中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激励对象为19人,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5人,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存在部分重合;
2、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86.1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6277%,其中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80.5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869%,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5.6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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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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