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839 博汇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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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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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6-17│ 16.26│ 3.8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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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2-08-16│ 100.00│ 3.9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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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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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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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盈新材料 │ 22500.00│ ---│ 75.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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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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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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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芳烃油产品升级│ 3.90亿│ 615.08万│ 9939.98万│ 25.52│ ---│ ---│
│及轻烃综合利用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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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00亿│ 3.00亿│ 3.00亿│ 100.00│ ---│ ---│
│偿还银行贷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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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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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13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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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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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宁波起航新材料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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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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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宁波起航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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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根据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务发展情况,为进一步优化业务架│
│ │构和管理体系,提高经营效率,公司拟对现有资产及资源进行整合,将环保芳烃油装置及相│
│ │关配套和附属设施涉及的业务调整至全资子公司宁波起航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航 │
│ │新材料")主体下开展,相关资产、负债等划转至起航新材料,并以划转的净资产对起航新 │
│ │材料进行增资。本次划转以2026年2月28日为基准日,最终金额以划转实施结果为准。本次 │
│ │资产划转后,公司仍持有起航新材料100%股权。 │
│ │ 起航新材已取得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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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0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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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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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环保芳烃油装置及相关配套和附属设│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 │施涉及的业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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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宁波起航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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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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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根据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务发展情况,为进一步优化业务│
│ │架构和管理体系,提高经营效率,公司拟对现有资产及资源进行整合,将环保芳烃油装置及│
│ │相关配套和附属设施涉及的业务调整至全资子公司宁波起航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
│ │航新材料”)主体下开展,相关资产、负债等划转至起航新材料,并以划转的净资产对起航│
│ │新材料进行增资。本次划转以2026年2月28日为基准日,最终金额以划转实施结果为准。本 │
│ │次资产划转后,公司仍持有起航新材料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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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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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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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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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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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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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支持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保障公司资金紧急│
│ │需求,控股股东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魁集团”)拟向公司(含全资│
│ │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
│ │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借款利息按照实际借款额及天数计算,无需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
│ │担保。该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0个月,在总金额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 │公司可根据上述额度,根据实际需求的情况自行选择向控股股东借款。 │
│ │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该议案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
│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
│ │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
│ │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金碧华先生已回避表决。文魁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事 │
│ │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
│ │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可免于提交股东会│
│ │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文魁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96,211,616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2.6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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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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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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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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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支持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保障公司资金紧急│
│ │需求,控股股东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魁集团”)拟向公司(含全资│
│ │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
│ │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借款利息按照实际借款额及天数计算,无需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
│ │担保。该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在总金额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
│ │公司可根据上述额度,根据实际需求的情况自行选择向控股股东借款。 │
│ │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该议案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
│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 │
│ │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
│ │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金碧华先生已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
│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
│ │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 │ 文魁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
│ │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可免于提交股东大│
│ │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文魁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96,211,616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2.6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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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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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无锡惠山原鑫曦望产业升级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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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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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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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2025年2月10日,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
│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
│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73,644,312股(含本数),全部由无锡惠山原鑫曦望│
│ │产业升级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原鑫曦望合伙”)认购。本次向特定│
│ │对象发行股票的价基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5.66元/股 │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16,826,805.92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
│ │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同日,公司与原鑫曦望合伙│
│ │签订了《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
│ │协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 │
│ │ 2、2025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
│ │交易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议案。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发行数量、限售期、募集│
│ │资金总额及用途进行了调整,公司与原鑫曦望合伙签订了《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 │
│ │议》”),约定原鑫曦望合伙认购数量不超过41,595,905股(含本数),认购金额不超过23│
│ │5,432,822.30元(含本数)。 │
│ │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原鑫曦望合伙为公司的关联方,本 │
│ │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
│ │ 4、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与原鑫曦望合伙签署《补充协议 │
│ │》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5、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 │
│ │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 │风险。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1、基本信息 │
│ │ 名称无锡惠山原鑫曦望产业升级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原鑫曦望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无锡原鑫曦望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无│
│ │锡市惠山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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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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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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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博汇化│无锡极致液│ 2.50亿│人民币 │2025-10-27│2028-10-27│连带责任│否 │否 │
│工科技股份│冷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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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博汇化│宁波博翔新│ 1.00亿│人民币 │2024-08-30│2025-08-29│连带责任│是 │否 │
│工科技股份│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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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博汇化│博汇化工科│ 3578.40万│人民币 │2023-07-13│2025-07-13│连带责任│是 │否 │
│工科技股份│技(新加坡│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私人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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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博汇化│宁波博翔新│ 1000.00万│人民币 │2023-05-23│2025-05-17│连带责任│是 │否 │
│工科技股份│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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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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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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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2026年5月13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
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已于2026年7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294,963,575股变更为288,133,941股
,注册资本由294,963,575元变更为288,133,941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持股5%以上的股东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宁波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8041158X6
2、名称: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王律
5、注册资本:贰亿捌仟捌佰壹拾叁万叁仟玖佰肆拾壹元
6、成立日期:2005年10月12日
7、住所:浙江省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路2366号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
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加工、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
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非居
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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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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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682
9634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2%,实际回购注销金额为80132508.72元。本次注销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94963575股变更为288133941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
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文魁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夏亚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32
.6425%被动增加至33.4162%,触及1%整数倍;持股5%以上的股东无锡惠山原鑫曦望产业升级并
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原鑫曦望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有公
司股份的比例由10.8727%被动增加至11.1304%,触及1%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总股本减
少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持股比例的被动变化,其持股数量均未发生
变化,不涉及增持或减持情形,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
(一)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8日召开2022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500万元(均包含本数)。
截至2023年10月1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311
434股,成交总金额为60089418.72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后拟全部予
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
元(均包含本数)。
截至2024年5月2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5182
00股,成交总金额为20043090.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存放
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共计6829634股全部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
23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35)。
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共计6829634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2.32%,实际回购注销金
额为80132508.72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完毕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的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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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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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投资概况
为抢占未来发展的战略高地,巩固长期核心竞争力,同时结合公司整体规划,向“Ⅲ类润
滑油基础油+多品种特种油品”的高附加值、多元化产品矩阵转型升级,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起航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航新材
”)拟投资建设40万吨/年环保芳烃油加氢装置产品升级及新建12万吨/年特种油加氢精制单元
项目,总投资预计2.8亿元。
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
40万吨/年环保芳烃油加氢装置产品升级及新建12万吨/年特种油加氢精制单元项目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项目投资金额在
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40万吨/年环保芳烃油加氢装置产品升级及新建12万吨/年特种油加氢精制
单元项目
2、实施主体
公司名称:宁波起航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铁成
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成立日期:2025年07月04日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路2366号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实施地点:起航新材厂区现有空地,不新增工业用地。
4、建设内容:对现有40万吨/年环保芳烃油加氢装置反应器催化剂进行升级,并对装置进
行适配性改造,增产Ⅲ类润滑油基础油;同时依托现有装置及配套设施,新建12万吨/年特种
油加氢精制单元,生产推进剂、浸没式冷却液、环保型钻井专用油、工业用烷烃清洗剂等特种
油品,各产品收率可根据下游市场需求动态灵活调整。
5、建设周期:预计24个月,含工程设计、行政许可审批、设备采购安装、系统联动调试
等,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6、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总投资预计2.8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多种方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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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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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保障公司资金紧急需
求,控股股东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魁集团”)拟向公司(含全资及控
股子公司,下同)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借款利息按照实际借款额及天数计算,无需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该
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0个月,在总金额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可根据
上述额度,根据实际需求的情况自行选择向控股股东借款。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该议案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关联董事金碧华先生已回避表决。文魁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
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
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可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碧华
注册资本:51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镇骆东路1818号1幢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
、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设备租赁;笔、文具
、办公用品、工艺美术品、五金件、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电子元器件的制造、加工;文件用
品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
技术除外。
主要股东情况:金碧华持有60%股权,夏亚萍持有40%股权。
2025年度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32715.39万元,净资产32
297.08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476.37万元,净利润19581.80万元。
关联关系:文魁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96211616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2.62%。
文魁集团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实际金额以具体协议约定且届时实际到账为准。
2、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0个月(自资金到账之日起计算),公司可以提
前还款。
3、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借款利息按照实际借款额及天
数计算。
4、担保情况:无需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目前,相关借款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签署相关协议。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系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及资金使用规划,支持公司稳健发展。控
股股东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借款利息按照实际借款额及天数计算,该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10个月,在总金额范围内可循环使用。交易条款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公司不提
供任何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
影响,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
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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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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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事项将涉及公司控制权收购进展情况。
2、根据无锡惠山原鑫曦望产业升级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原鑫曦
望合伙”)与控股股东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魁集团”),实际控制人
金碧华、夏亚萍于2025年2月10日签订的《控制权收购框架协议》,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
项未能成功实施的,不影响已完成的股份协议转让的效力。各方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
政策的前提下,另行协商相关事项的后续安排,并按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一、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7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2月2
5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于202
5年7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13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收到《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35号)。
二、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披露以来,公司一直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现综合考虑当前
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
分析后,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5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交
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该事项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公司综合考虑实际
情况,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作出的审慎决策。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本次终止发行等
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四、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环境、资本
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做出的决策,不
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申请
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尚需深交所同意,公司将在获得深交所的同意后,及时履行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原鑫曦望合伙与文魁集团、金碧华、夏亚萍签订的《控制权收购框架协议》,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未能成功实施的,不影响已完成的股份协议转让的效力。各方将在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前提下,另行协商相关事项的后续安排,并按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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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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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划转概述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并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
发展情况,为进一步优化业务架构和管理体系,提高经营效率,公司对现有资产及资源进行整
合,将环保芳烃油装置及相关配套和附属设施涉及的业务调整至全资子公司宁波起航新材料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起航新材”)主体下开展,相关资产、负债等划转至起航新材,并以划转
的净资产对起航新材进行增资。本次划转以2026年2月28日为基准日,最终金额以划转实施结
果为准。
本次资产划转后,公司仍持有起航新材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并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6-014)。
二、本次划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划转涉及的相关资产、负债等均已划转至起航新材,公司合计划
转总资产82173.54万元、总负债63391.96万元、净资产18781.58万元,并以划转的净资产对起
航新材进行增资,其中18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781.5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划转涉及
的员工劳动关系、债权债务已转移至起航新材,相关税务处理、不动产过户登记等事项均已处
理完毕。
起航新材已取得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宁波起航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MAEQ5A3U5F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韩铁成
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成立日期:2025年07月04日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路2366号经营范围:一般
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生物基
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非居
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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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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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6829634股股份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将由294963575股变更为288133941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94963575元变更为288133941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
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二、通知债权人的相关情况
由于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
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
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5月14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雪莲
联系电话:0574-86369063
邮政编码:315042
电子邮箱:bohui@bhpcc.com
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1800号国华金融中心7层博汇股份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事项
(1)以信函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
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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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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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6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15: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1800号国华金融中心7层博汇股份。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碧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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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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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降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销售商品和采购原材料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规避
业务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开展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万美元的外汇金融衍生品业
务,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公司拟开展的外汇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外汇金
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
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期货、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3、本事项已经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公司开展外汇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为了降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销售商品和采购原材料
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规避业务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
生品交易,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信用
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外汇金融衍生品业务概述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及控
股子公司,下同)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万美元的外汇金融衍生品业务,上述
额度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
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目的
为降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销售商品和采购原材料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规避业务
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计划在恰当时机与相关金融机构开展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
风险的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从事外汇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万美元,上述额度期限为自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前述
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外汇金融衍
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
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期货、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
期权等。
(四)资金来源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开展外汇金融衍生品业务,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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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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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和防范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2、交易方式:公司拟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
业务资质的期货交易所等金融机构。交易品种包括布伦特原油、燃料油、沥青和其他与公司经
营相关产品的期货及期权合约等。
3、交易金额: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在任意时点不超过5
,000万美元,任意时点合约金额不超过17,000万美元。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5、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以日常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
,以规避和防范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为主要目的,不以投机为
目的。但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
风险以及法律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及控股
子公司,下同)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在任意时点不
超过5,000万美元,任意时点合约金额不超过17,000万美元,上述额度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审批期限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交易目的
为借助期货市场的风险对冲功能,降低商品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规
避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开展商品套期保值
业务,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目标。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在任意时点不超过5,000万美元,
任意时点合约金额不超过17,000万美元。上述额度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
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期货
交易所等金融机构。交易品种包括布伦特原油、燃料油、沥青和其他与公司经营相关产品的期
货及期权合约等。
(四)资金来源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操作,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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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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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质量
管理水平优秀,执业记录良好。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
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现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钟建栋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吕明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凌燕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
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5年度公司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为8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为2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
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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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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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汇股份”)于2026年4月22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
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充分考虑公司及子公司年度融资安排
的基础上,2026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15000万元,在该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2025年度担保项下仍处于担保期间的担保事项及
相关金额不计入上述2026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发生
额,实际发生额在总额度内,以银行、融资公司等机构与公司、子公司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担
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与本次担保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其
他法律文件。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可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包括未来期间新增的子公司)之间相互进行
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
保方处获得担保额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无锡极致液冷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5年06月06日
注册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南路40号
法定代表人:王国华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
备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
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
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输配电及控
制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节能管理服
务;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
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用化学产
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财务数据:
无锡极致液冷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名称:宁波起航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5年07月0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路2366号
法定代表人:韩铁成
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
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
成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口监管仓库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
关联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财务数据:
宁波起航新材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被担保人名称:博汇化工科技(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987SERANGOONROADSINGAPORE(328147)
注册资本:五十万新加坡元
经营范围:石油炼化;石油化工产品批发
关联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财务数据:
博汇化工科技(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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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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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为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
低风险、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
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
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
及监督管理风险出现的可能。公司已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宁波博汇化
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下同)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期限为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
期,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3、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低风险、流动性
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均为公司及子公司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5、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6、投资决策及实施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品种和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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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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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资金需求,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稳步有序推进,
保证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2026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业务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资产抵押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证、保理、
保函、开立信用证、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国际贸易融资及衍生交易等。上述授信额度最
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
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一切与授
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额度及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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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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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2023年3月6日
,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5年4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7、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91万股。其中:
(一)激励对象离职
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11
万股。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2025年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未
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归属条件未成就,故第三个归属期对应的40.8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全部取消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43.91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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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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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祥鑫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6年05月
13日(星期三)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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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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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646106.3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9786660.6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
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93189219.29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44131990.80元。
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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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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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独立董事董向阳、富新、刘红
灿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障独立董事投入更多
的时间和精力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科学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参照公司所处的地域和同行业的薪酬津贴水平
,结合公司经营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从10万元/年调整至15万元/
年,该薪酬标准为税前金额,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当月开始执行。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有利于进一步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
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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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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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
、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公司于20
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
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律先生回避表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1、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1、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
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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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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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所载2025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
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最终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1、经营业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1564.29万元,同比增长23.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5887.70万元,同比增长80.81%,亏损大幅收窄,主要因公司积极采取措施改善经营效
率和财务状况,通过优化现有装置和工艺,调整产品结构,开拓国际船舶加注市场,结合多项
降本增效措施,全力提升盈利能力,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运行。
2、财务状况报告
期末,公司总资产174719.9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75926.56万元,同
比增长88.80%,为公司持续经营、业务拓展与长期稳健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同比增长主要系报告期内“博汇转债”全
部转股并赎回,负债减少、所有者权益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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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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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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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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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并增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资产划转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为进一步优化业务架构和管理体系,提高经营效率,公司拟对现
有资产及资源进行整合,将环保芳烃油装置及相关配套和附属设施涉及的业务调整至全资子公
司宁波起航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航新材料”)主体下开展,相关资产、负债等划转
至起航新材料,并以划转的净资产对起航新材料进行增资。本次划转以2026年2月28日为基准
日,最终金额以划转实施结果为准。
本次资产划转后,公司仍持有起航新材料100%股权。
本次资产划转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涉及关联交易
,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划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资产及负债划转并增资的具体事宜。
二、划转双方的基本情况
1、划出方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8041158X6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律
注册资本:贰亿玖仟肆佰玖拾陆万叁仟伍佰柒拾伍元
成立日期:2005年10月12日
住所:浙江省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路2366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
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
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加工、制造
(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
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
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2、划入方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起航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MAEQ5A3U5F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韩铁成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
成立日期:2025年07月04日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路236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
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
成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口监管仓库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
起航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划出方和划入方关系说明
划入方系划出方的全资子公司,划出方直接持有划入方100%股权。
三、本次资产划转方案
1、本次划转相关情况
公司拟将环保芳烃油装置及相关配套和附属设施涉及的业务调整至全资子公司起航新材料
主体下开展,相关资产、负债等划转至起航新材料,并以划转的净资产对起航新材料进行增资
。本次划转以2026年2月28日为基准日,最终金额以划转实施结果为准。
本次划转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妨碍权
属转移的情况。
2、划转涉及的业务及员工安置
按照“人随业务、资产走”的原则,相关员工劳动关系将由起航新材料接收,公司和起航
新材料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相关员工办理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转移等手续。
3、过渡期安排
划转基准日至实际交割日期间发生的资产、负债变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最终划转
的资产、负债金额以划转实施结果为准。
4、划转涉及的税务安排
本次资产划转的双方将依法适用税收法律、法规与税收政策,依法依规进行税务处理,最
终以税务部门的认定为准。
5、划转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及协议主体变更安排
对于公司已签订的相关协议、合同等,将办理协议、合同主体变更手续,将合同、协议的
权利义务转移至起航新材料;部分专属于公司或因客观原因不能转移的协议或债权债务由公司
继续履行。
6、划转涉及的价款支付
本次资产划转不涉及价款支付,公司以划转的净资产对起航新材料进行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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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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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为优
化公司业务架构和管理体系,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现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本次
组织架构调整是公司对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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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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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重大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正式开庭审理。
2、公司在本次重大诉讼案件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为被告之一。
3、涉案的金额:69312247.19元人民币。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
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24日收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送到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案
号:(2026)津03民初18号)等诉讼材料。
案件当事人如下:
原告:富晨有限公司(EQUALPLEASANTLIMITED)
被告一: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仕宝(天津)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二)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二被告对因其共同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69312247.19元承担连带赔
偿责任。原告的经济损失包括:(1)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就编号[HKIAC/A23180]的案
件作出的仲裁裁决中,原告被判定向仲裁申请人支付的损害赔偿金3365761.27美元(折合人民
币23562519.39元)、律师费2131774.00元人民币及956615.60港元(折合人民币858681.64元
)、仲裁庭费用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费用391994.00港元(折合人民币352311.15元);(2)
原告因被告一侵权行为在中国大陆支出的保函欺诈案件律师费456968元;(3)原告因被告一
侵权行为在中国香港仲裁程序中支出的律师费、仲裁中心费用和专家证人费用共计5793377.14
港元(折合人民币5201159.77元)及35450新加坡元(折合人民币192418.16元);(4)原告
向舟山金润油库支付的燃料油仓储费6959641.26元;(5)因被告一恶意发起香港仲裁导致原
告处置燃料油产生的差价、资金利息、保值费用损失4228384.10美元(折合人民币29596773.8
2元);以上损失金额按本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全部损失折合人民币共计69312247.19元
。
2.判令二被告赔偿原告因本案维权支出的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背景情况
因合同纠纷,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作出的关于公司与富晨有限公司仲裁案(案件编号:HKIA
C/A23180)的《最终裁决书》,责令被申请人富晨有限公司立即向申请人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支付71087122.30元人民币(暂计至裁决书日期),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8日披露
的《关于公司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21)。由于富晨有限公司未能如
期履行《最终裁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公司已分别向香港及内地法院申请执行该《最终裁决
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执行申请已在香港及内地法院获得正式立案并均已进入案件
审理阶段。本次诉讼原告以被告方在合同履行及争议解决过程中共同侵害原告合法权益而引发
的侵权责任纠纷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履行支付赔偿金等款项的义务。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亦不存在其他未
完结的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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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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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25日(星期三)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6年2月25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9:15-15: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路2366号博汇股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碧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共63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112,708,8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168%(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
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100,729,7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5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979,0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575%。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979,0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15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0人,代表股份11,979,0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
75%。
3、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96,211,616股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58,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5%;反对35,08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6%;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40,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71%;反对35
,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8%;弃权3,6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96,211,616股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13,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78%;反对30,48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8%;弃权15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95,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83%;反对30
,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4%;弃权153,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7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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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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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近日公司办公及
联系地址迁至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1800号国华金融中心7层。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地址同时变更。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注册地址、联系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均未发生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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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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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2月25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2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2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
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路2366号博汇股份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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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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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股份”或“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
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了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2
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
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25年2月26日至2
026年2月25日。
鉴于本次发行决议及相关授权的有效期已临近,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
2026年2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
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会将本次发行的股东
会决议有效期、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1
2个月,即延长至2027年2月25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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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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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16日(星期五)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6年1月16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9:15-15: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镇骆东路1818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碧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共23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1184085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950%(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
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1028842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0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52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
3879%。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6068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6.11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0825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22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1552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79
%。
3、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金碧华先生、王律先生、吴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1.01审议通过《提名金碧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8411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0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
同意17039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773%。表决结果:金碧华
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审议通过《提名王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8411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0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
同意17039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773%。表决结果:王律先
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审议通过《提名吴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8411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0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
同意17039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773%。表决结果:吴平先
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向阳先生、富新女士、刘红灿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2.01审议通过《提名董向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8411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0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
同意170394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773%。表决结果:董向阳
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审议通过《提名富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8411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0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
同意170394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773%。表决结果:富新女
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审议通过《提名刘红灿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8410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0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
同意17039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768%。表决结果:刘红灿
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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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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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于2025年12
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9
日、2025年12月24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
照》。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8041158X6
2、名称: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王律
5、注册资本:贰亿玖仟肆佰玖拾陆万叁仟伍佰柒拾伍元
6、成立日期:2005年10月12日
7、住所:浙江省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路2366号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
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加工、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
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非居
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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