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849 锦盛新材 更新日期:2024-04-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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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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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 │ 15400.00│ ---│ ---│ 960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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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2 │ 4600.00│ ---│ ---│ 150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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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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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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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增产1,500万套化 │ 9222.00万│ 0.00│ 1374.68万│ 100.00│ 0.00│ ---│
│妆品包装容器技改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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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000万套化妆 │ 7847.32万│ 260.98万│ 8282.23万│ 105.54│ 0.00│ 2025-09-01│
│品包装容器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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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500万套化妆 │ 2.01亿│ 120.73万│ 1.95亿│ 97.31│ -352.36万│ 2021-06-30│
│品包装容器新建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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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000万套化妆 │ 0.00│ 260.98万│ 8282.23万│ 105.54│ 0.00│ 2025-09-01│
│品包装容器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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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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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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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注:本格式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
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
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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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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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的通知,“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正式变更名称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名称变更后,保荐机构主体资格不变、各项业务资质持续有效。公司与原“安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合同或其他有约束力的文件均继续有效,由更名后的“国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履行。
本次保荐机构的名称变更不属于公司更换保荐机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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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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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沈斌云
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3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2023-045)
2023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沈斌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非独立
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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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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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董事补选。
经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立溢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推荐提名,并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沈斌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沈斌云先生的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能够胜任董事职责的要求,符合董事候选
人的条件。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补选为公
司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沈斌云先生符合上
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
本次补选董事事项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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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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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持有公司股份2512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6.75%)的股东宁波立溢股权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曾用名:湖州立溢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立溢”)计划自
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一种或多种
方式预计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00%(以下简称“权
益变动计划”)。
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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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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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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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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