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854 中兰环保 更新日期:2026-08-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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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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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9-06│ 9.96│ 1.9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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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6-07│ 8.06│ 1285.5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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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3-29│ 8.06│ 32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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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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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股份 │ 1439.83│ ---│ ---│ 4009.32│ 1818.0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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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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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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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运营资金 │ 5.10亿│ 0.00│ 1.46亿│ 100.66│ 0.00│ 202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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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低碳关键技术及│ 5275.49万│ 1231.68万│ 3862.11万│ 73.21│ 0.00│ 2027-10-31│
│产业化数字化转型升│ │ │ │ │ │ │
│级管理研究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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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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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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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韶关复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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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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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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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2026年7月1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兰作为施工总承包方与韶关复通在广东省韶│
│ │关市就“固废资源再利用--无机纤维新材料项目”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
│ │拟共同签署《总承包合同》,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18,560万元。 │
│ │ 2、韶关复通系公司间接参股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兰环保(香港)科技有限公 │
│ │司持有其35%股权;同时公司副董事长、董事王广庆先生任韶关复通董事职务。根据《深圳 │
│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和《公司章程》等│
│ │相关规定,韶关复通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2026年7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重大合│
│ │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广庆先生回避表决。该项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
│ │议审议通过并发表审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
│ │相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应回避表决│
│ │。 │
│ │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
│ │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关联方基本信息 │
│ │ 公司名称:韶关复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说明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韶关复通系公司间接参股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兰环保(香│
│ │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35%股权;同时公司副董事长、董事王广庆先生任韶关复通董事职 │
│ │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和│
│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韶关复通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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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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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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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7月14日以公告方式向
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6年7月30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南海
大道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6年7月3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葛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总股份为139816600股。
(一)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0人,合计持有股份648848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6.407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含视频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合计持有股份6459472
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1996%;参加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网络投票的股东62人,合计持有股份2901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075%。
(二)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3人,合计持有股份2902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076%。
(三)公司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均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
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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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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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26
年8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8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4日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4日9:15-15:00的任意
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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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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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基于谨慎
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公
司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部分资产存在发生减值的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需要计提减值
准备。
2、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
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155.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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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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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原因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4年
-2025年两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20.5亿元。根据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回购
注销激励对象对应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数量
公司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9650万股(调整
后),涉及预留授予23名激励对象。
(三)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目标的,相应解除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
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2024年7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已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
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8.06元/股调整为7.95元/股。
2025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7.95元/股调整为7.83元/股。
公司董事会已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2025
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006875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
股本400275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40096250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该方案已经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并已实施完成。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自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
、派息等事项的,应当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作出相应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
拆细的比例;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后,Q=19.9750×(1+0.4)=27.9650万股,
则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27.9650万股。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自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
、派息等事项的,应当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后:P=7.83÷(1+0.4)≈5.593元/股,
则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593元/股。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7.9650万股,回购价格为5.593元/股。
(四)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1564082.45元,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
(五)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XYZH/2026SZAA5B0230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6
年7月15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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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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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6年7月1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兰作为施工总承包方与韶关复通在广东省韶关
市就“固废资源再利用--无机纤维新材料项目”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拟共
同签署《总承包合同》,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18,560万元。
2、韶关复通系公司间接参股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兰环保(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持有其35%股权;同时公司副董事长、董事王广庆先生任韶关复通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韶关复通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6年7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重大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广庆先生回避表决。该项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并发表审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应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
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韶关复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韶关复通系公司间接参股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兰环保(香港
)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35%股权;同时公司副董事长、董事王广庆先生任韶关复通董事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韶关复通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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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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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6
年7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3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9:15-15:00的任意
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2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南海大道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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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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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披露了《关于拟中标
项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今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兰环境工程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兰”)收到了“固废资源再利用--无机纤维新材料项目建筑施工总承
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该项目由北京中兰中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固废资源再利用--无机纤维新材料项目建筑施工总承包
2、建设单位:韶关复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3、中标金额(人民币):18,560万元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上述中标项目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项目中标后的实施预计对后续市场开拓产生积极影响
,并对公司相关建设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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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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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持有公司股份9615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61%)的股东刘青松先生计划在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9月2日期间以集
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00206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
)。
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实施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转增后股东刘青松先生持有公司股
份1346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61%),本次计划减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202886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3%)。
公司于近日收到刘青松先生出具的《关于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情
况的告知函》,刘青松先生于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1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
式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85.23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61%。本次权益变动后,公
司股东刘青松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从9.61%下降至9.00%,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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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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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再予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注销手续。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
关规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公
司拟回购注销23名激励对象对应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9650万股。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3,981.66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3,98
1.66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
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
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联系方式:
1、联系人:周江波、商晓梅
2、联系电话:0755-26695276
3、联系传真:0755-26670319
4、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证券部
5、邮政编码:518000
6、电子邮箱:gadzqb@gad.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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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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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8日以公告方式向
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南海大道10
69号联合大厦三层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月1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葛芳
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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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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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公司股份96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61%)的股东刘青松先生计划在2026年6月5
日至2026年9月2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00206
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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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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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授信与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
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
开立信用证、以票质票、票据质押贷款等银行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相
关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事项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的担保。具体担
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和
拟提供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止。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
王广庆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署相关授信合同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
有关授信和担保业务等手续,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
。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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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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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原因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4年
-2025年两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20.5亿元。根据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拟回
购注销激励对象对应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数量
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9650万股(调
整后),涉及预留授予23名激励对象。
(三)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目标的,相应解除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
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2024年7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已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
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8.06元/股调整为7.95元/股。
2025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7.95元/股调整为7.83元/股。
公司董事会已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2025
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006875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
股本400275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40096250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该方案尚需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再予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注销手续。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自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
、派息等事项的,应当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作出相应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
拆细的比例;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后,Q=19.9750×(1+0.4)=27.9650万股,
则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27.9650万股。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自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
、派息等事项的,应当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后:P=7.83÷(1+0.4)≈5.593元/股,
则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593元/股。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7.9650万股,回购价格为5.593元/股。
(四)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1564082.45元,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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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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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基于谨慎
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公
司对截至2025年末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
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部分资产存在发生减值的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2、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
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7774.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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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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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的任意
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南海大道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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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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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
分红规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
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
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有利
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86748785.3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977548.5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7622829.1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1055425.
83元。合并报表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477098098.18元,其中,“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
为467489886.49元;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477224951.31元,其中,“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余额为467489886.49元。
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和
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综合考虑公司
2025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2025年12
月31日的总股本10006875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40
02750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
40096250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
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之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转增比例不变
的原则(即维持每10股转增4股的比例),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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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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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
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当地薪酬水平,制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
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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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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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情况说明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9日和2026年2月27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
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内容;授权
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后续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注册地址变更手续,并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梅园路9号润弘大厦T1第17层06单元”变
更为“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5016号蔡屋围京基一百大厦A座4112”。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二、本次变更后的工商信息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并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
业执照》,主要信息如下:
1、名称: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王广庆
4、成立日期:2001年11月12日
5、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5016号蔡屋围京基一百大厦A座4112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306349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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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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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2月10日以公告方式向
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6年2月27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南海
大道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6年2月2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葛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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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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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2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15:00的任意
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南海大道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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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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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与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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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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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持有公司股份15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499%)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广庆先生计划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2月5日至2026年3月4日)以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75%)。公司于近日收
到王广庆先生出具的《关于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广庆先生已减持3.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75%。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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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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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持有公司股份11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192%)的董事、副总经理曹丽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2月5日至2026年3月4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不超过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798%)。
公司于近日收到曹丽女士出具的《关于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
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丽女士已减持27.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97%。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情况
1、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公司实施2023年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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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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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闲
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性和流动
性,且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一年内。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高的收益。
(二)投资品种:通过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风险性较低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
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理财产品(如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
,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三)投资额度:总额不超过45000万元(含本数),资金
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经董事会再次审议,可持续滚动投资
。
(五)资金来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六)实施方式: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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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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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的诉讼、仲
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
涉案金额总计为10028.96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12%
,其中,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作为原告的涉案金额为7692.01万元,公司及合并报表
范围内子公司作为被告的涉案金额为2336.9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累计诉讼、仲
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
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并
高度重视有关事项,会同律师等相关专业人员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股
东利益。鉴于本次公告的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将严格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仲裁
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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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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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30日以公告方式向
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5年11月17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南
海大道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25年11月1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董事长葛芳女士因公务安排不能现场主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副董事长王广庆先生主持本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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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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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新增研究方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固废
低碳关键技术及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管理研究项目延期至2027年10月,同时该项目新增5个研
究方向。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4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计2480.00万股,发行价格为9.9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24700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9143378.5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197864621.47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于2021年9月10日出具了《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
8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1105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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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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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
开本次股东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9:25,9:30-11
: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15:00的任意
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南海大道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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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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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情况说明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104.35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0006.87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及修订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法定
代表人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
要,公司法定代表人将由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广庆先生担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
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公司于近日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和《登记通知书》,完成了法
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等工商信息变更登记。
二、本次变更后的工商信息
名称: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广庆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6.875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12日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梅园路9号润弘大厦T1第17层06单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306349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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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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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关于公司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作为工程总
承包方与陕西德启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启环保”)就“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般
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处置中心特许经营项目BOT项目(一期工程)”签署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
包合同》(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29436.23万元,工期总
日历天数为540天。
自签订《总承包合同》至今,已940多天,因德启环保无法提供施工条件,致使项目无法
开工,合同无法履行。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总承包合同》。
近日,公司与德启环保就原《总承包合同》签署了《解除协议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原合同解除,双方间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
2、原合同解除后,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3、原合同解除后,双方就签订原合同获悉的对方所有商业秘密,仍负有保密义务;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工程项目的后续情况说明
《解除协议书》签订后,公司将在自身承受能力和风险可控范围内继续参与该项目的施工
工作,由总承包方转为防渗工程专业分包方。近日,公司与新的总承包方中建四局西北建设有
限公司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处置
中心项目一期工程项目防渗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解除协议书》签订前,由于该项目一直处于办理征地和土地使用手续等前期准备阶段
,项目未能开工,未对公司业务、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况。公司将与各方友好协商后续项目实施安排,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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