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854 中兰环保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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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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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股份 │ 1439.83│ ---│ ---│ 2597.88│ -1097.79│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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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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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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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运营资金 │ 5.10亿│ ---│ 1.46亿│ 100.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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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低碳关键技术及│ 5275.49万│ 604.98万│ 1029.63万│ 19.52│ ---│ ---│
│产业化数字化转型升│ │ │ │ │ │ │
│级管理研究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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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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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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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陕西德启环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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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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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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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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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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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陕西德启环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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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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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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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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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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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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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拟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5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4
%。
2、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共计357750元,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
3、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回购注销手续。
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1088500股变更为101043500股。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
(二)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
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5月11日,公司披露
《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3年5月1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等议案。
(六)2023年6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2023年7月4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
告》。
(八)2024年3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九)2024年5月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
告》。
(十)2024年7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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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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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人已经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公
司拟回购注销对应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5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4年7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45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45000元。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
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
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
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联系方式:
1、联系人:周江波、商晓梅
2、联系电话:0755-26695276
3、联系传真:0755-26670319
4、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证券部5、邮政编码:518000
6、电子邮箱:gadzqb@gad.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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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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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议案》,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立日期:20
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
,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
家。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
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肖铁青先生,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
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王需如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保军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
上市公司超过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肖铁青先生、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王需如先生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宋保军先生收到处罚信息,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规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
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及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与信永中和协
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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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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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
7日上午在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严高明
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有严高明先生
、姚鹏乐先生)。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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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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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基于谨慎
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公
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和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部分资产存在发生减值的迹象,本着谨慎性原
则,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2、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
固定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573.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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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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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原因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
注销对应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数量
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50万股。
(三)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且不存在过失
、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21日实施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公司总股本1010885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111973
5.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
后年度分配。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自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
、派息等事项的,应当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则P=8.06-0.11=7.95元/股。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7.95元/股。
(四)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357750元,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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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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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资格的44名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7.5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
总股本的0.77%。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尚需经有关机构办理手续结束后方可解除限售,届时公
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符合资格的44名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7.5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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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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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拟中标
项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近日,公司收到了“莱州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的《中标通知书》,该项目由公司中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莱州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
2、建设单位:莱州市佳衡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3、项目编号:E3706002318004964
4、投标总报价:13445.521872万元
5、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上述中标项目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项目中标后的实施预计对后续市场开拓产生积极影响
,并对公司相关建设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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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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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披露了《关于拟中标
项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近日,公司收到了“玉龙填埋场环境修复工程
施工总承包”的《中标通知书》,该项目由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
有限公司和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标段名称:玉龙填埋场环境修复工程施工总承包
3、标段编号:2305-440303-04-05-754128005001
4、中标价:153803.929691万元
5、中标工期:894日历天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上述中标项目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项目中标后的实施预计对后续市场开拓产生积极影响
,并对公司相关建设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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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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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9.95万股;
2、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23人;
3、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4年5月9日;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8.06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
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
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5月11日,公司披露
《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3年5月1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等议案。
(六)2023年6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4年3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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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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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中兰环保”)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公
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请投资者充分
关注相关担保风险。
一、授信与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
求,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开立信用证、以票质票
、票据质押贷款等银行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
核定为准。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事项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的担保。
具体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
和拟提供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根据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的需要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葛芳女士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署相关授信合同
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有关授信和担保业务等手续,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
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
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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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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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XYZH/2024SZASB0031号《审计报告
》确认:
公司合并报表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500223.62元,合并报表期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368437326.81元,母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27285060.35元。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应当以
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截至20
23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27285060.35元。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经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等因素,在
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23年12月31日的
总股本100689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1075790.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
度分配。
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之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上述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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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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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
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当地薪酬水平,制定2024年度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2024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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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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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基于谨慎
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公
司对截至2023年末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
资产和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部分资产存在发生减值的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需
要计提减值准备。
2、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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