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854 中兰环保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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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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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9-06│ 9.96│ 1.9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6-07│ 8.06│ 1285.5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3-29│ 8.06│ 32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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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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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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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股份 │ 1439.83│ ---│ ---│ 2680.94│ 83.07│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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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补充运营资金 │ 5.10亿│ 0.00│ 1.46亿│ 100.66│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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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低碳关键技术及│ 5275.49万│ 474.86万│ 2053.28万│ 38.92│ 0.00│ 2025-10-31│
│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 │ │ │ │ │
│管理研究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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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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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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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陕西德启环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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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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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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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陕西德启环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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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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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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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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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圳市美丽深圳公益基金会捐赠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捐赠事项概述
为集聚社会力量,推进美丽深圳城市建设,资助开展扶贫济困、关爱城市建设工作者等社
会公益活动,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深圳市美丽深圳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美丽深圳公益基金
会”)捐赠200万元人民币现金,用于美丽深圳公益基金会业务范围内公益活动及发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捐赠事项在
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本次捐赠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
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捐赠协议签署、捐赠资金支出及其他与本次捐赠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捐赠是公司根据自身盈利能力及财务状况进行的合理安排,是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
责任、回馈社会的重要表现,本次捐赠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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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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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法定
代表人将由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广庆先生担任。
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后续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
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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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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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2日以公告方式向
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8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南海
大道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5年9月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董事长葛芳女士因公务安排不能现场主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副董事长王广庆先生主持本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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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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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持有公司股份13601500股
(占当时公司总股本101043500股的比例为13.46%)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孔熊君先生计划在2025
年6月10日至2025年9月7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
过3031305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101043500股的比例为3%)。
公司于近日收到孔熊君先生出具的《关于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情
况的告知函》,孔熊君先生于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9月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
式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58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58%。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葛芳、孔熊君、舟山中兰福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兰福通”)(原:深圳市中兰福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
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从37.67%下降至36.10%,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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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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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
人舟山中兰福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兰福通”)(原:深圳市中兰
福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通知,其名称、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额、主要经营场所
及经营范围等工商信息发生变更。目前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由
贸易试验区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名称:舟山中兰福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28428142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葛茹芳
出资额:玖佰捌拾贰万叁仟陆佰叁拾柒元
主要经营场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北蝉乡(综保区)舟山港综合
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5-645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葛芳、孔熊君、中兰福通)合计持有的公司
股份数量为3761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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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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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
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立日期:20
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
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
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肖铁青先生,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
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王需如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保军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
上市公司超过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肖铁青先生、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王需如先生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宋保军先生收到处罚信息,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规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
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及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与信永中和协
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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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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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
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9月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8日9:15-9:25,9
: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
5年9月8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南海大道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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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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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持有公司股份13601500股
(占当时公司总股本101043500股的比例为13.46%)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孔熊君先生计划在2025
年6月10日至2025年9月7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
过3031305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101043500股的比例为3%)。
公司于近日收到孔熊君先生出具的《关于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情
况的告知函》,孔熊君先生于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8月2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90.95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91%。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葛芳、孔熊君、深圳市中兰福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中兰福通”))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从38.58%下降至37.67%,本次权益变动触
及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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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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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基于谨慎
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公
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部分资产存在发生减值的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需要计提减值
准备。
2、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
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724.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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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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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97.4750万股(含首次授予77.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
留授予19.975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6%。2、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激
励对象共51人(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
合并计算),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共计7632292.50元,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3、截至本
公告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1043500股变更为100068750股。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5月11日,公司披露《
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一)回购原因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3年
-2024年两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7.8亿元;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
标为: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9.5亿元,根据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不达标,公司拟注销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数量
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7.4750万股(含首次授予44名激励对象的77.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23名激励对
象的19.975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激励对象共51人(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
的激励对象合并计算)。
(三)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目标的,相应解除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
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2024年7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已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
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8.06元/股调整为7.95元/股。
公司董事会已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10435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212522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方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实施
完成。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自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
、派息等事项的,应当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则P=7.95-0.12=7.83元/股。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7.83元/股。
(四)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7632292.50元,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
(五)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XYZH/2025SZAA5B0203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5
年7月22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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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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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
工代表审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鑫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
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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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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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
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7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
cn)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3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南海大道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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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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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5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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