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锋尚文化(30086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查询个股重大事项(输入股票代码):

资本运作☆ ◇300860 锋尚文化 更新日期:2024-04-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伊利股份 │ 0.00│ ---│ ---│ 1938.84│ -61.54│ 人民币│ ├─────────┼─────┼─────┼─────┼─────┼──────┼──────┤ │腾讯控股 │ 0.00│ ---│ ---│ 1156.79│ 40.05│ 人民币│ ├─────────┼─────┼─────┼─────┼─────┼──────┼──────┤ │华泰证券 │ 0.00│ ---│ ---│ 0.00│ 102.69│ 人民币│ ├─────────┼─────┼─────┼─────┼─────┼──────┼──────┤ │浩洋股份 │ 0.00│ ---│ ---│ 0.00│ 49.86│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创意制作及综合应用│ 6.43亿│ 2349.62万│ 7896.90万│ 12.28│ ---│ 2025-12-31│ │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 │暂未确定投向 │ 9.60亿│ ---│ ---│ 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2.88亿│ 100.00│ ---│ ---│ ├─────────┼──────┼─────┼─────┼─────┼─────┼──────┤ │创意研发及展示中心│ 5416.25万│ 1291.91万│ 2642.04万│ 48.78│ ---│ 2025-12-31│ │建设项目 │ │ │ │ │ │ │ ├─────────┼──────┼─────┼─────┼─────┼─────┼──────┤ │企业管理与决策信息│ 1496.62万│ 72.55万│ 437.51万│ 29.23│ ---│ 2024-06-01│ │化系统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亿│ 0.00│ 6.00亿│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3-06-06 │交易金额(元)│375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北京北特圣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5% │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份 │ │ │ ├──────┼────────────────┴──────┴────────────────┤ │买方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北京梦焕舞台设备有限公司、温庆林、刘长荣、于雪松、龚奎成、田广军、梁国芹、朱桑 │ ├──────┼────────────────────────────────────────┤ │交易概述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受让方”)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三 │ │ │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股权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3750│ │ │万元收购北京北特圣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特圣迪”或“目标公司”)25%的 │ │ │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 │ │ 一、交易概述 │ │ │ 基于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布局,2022年公司与宋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 │》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收购其所持有的北京北特圣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的股份,交易完 │ │ │成后公司持有北特圣迪20%股权,该事项已披露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51 │ │ │)。 │ │ │ 为进一步深化与北特圣迪的合作,更好推进未来双方的战略合作与业务协同,持续加强│ │ │对北特圣迪的投资与影响力,公司拟与北特圣迪股东北京梦焕舞台设备有限公司、温庆林、│ │ │刘长荣、于雪松、龚奎成、田广军、梁国芹、朱桑(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转让方”)│ │ │签订《北京北特圣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以自有资金│ │ │3750万元收购交易对方所持有的北特圣迪25%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累计持有北特 │ │ │圣迪45%股权。鉴于北特圣迪股东北京梦焕舞台设备有限公司、温庆林、刘长荣、于雪松、 │ │ │龚奎成、田广军、梁国芹、朱桑为一致行动人,北特圣迪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 │ │ 近日,公司已按约定向交易对手方支付股权对价,并已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取得│ │ │了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本次股权交割完成后,公司持有北│ │ │特圣迪45%股权。 │ └──────┴────────────────────────────────────────┘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3-09 │ ├──────┼────────────────────────────────────────┤ │关联方 │北京北特圣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09 │ ├──────┼────────────────────────────────────────┤ │关联方 │北京北特圣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接受关联│ │ │ │ │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09 │ ├──────┼────────────────────────────────────────┤ │关联方 │深圳市中润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接受关联│ │ │ │ │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09 │ ├──────┼────────────────────────────────────────┤ │关联方 │北京北特圣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接受关联│ │ │ │ │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6-14 │ ├──────┼────────────────────────────────────────┤ │关联方 │北京北特圣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接受关联│ │ │ │ │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6-14 │ ├──────┼────────────────────────────────────────┤ │关联方 │深圳市中润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接受关联│ │ │ │ │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6-14 │ ├──────┼────────────────────────────────────────┤ │关联方 │北京北特圣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接受关联│ │ │ │ │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6-14 │ ├──────┼────────────────────────────────────────┤ │关联方 │深圳市中润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接受关联│ │ │ │ │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03│其他事项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根据公司 说明,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已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56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激励 计划中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已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持有的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0.18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的规 定,公司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 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根据公司说明,本激励计划中公司未 达到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30%不得解除限售,公司将其首次 及预留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能解除限售的10.734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回 购注销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1.9700万股。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37167748股减至137048048股(最 终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37167748元变更为人民币13704804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 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 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传真、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5月20日,每个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东城区青龙胡同一号歌华大厦A座16层 联系人:李勇 电话:010-56316566 传真:010-56316556 电邮:fssj@fssjart.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 2024-03-12│股权回购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 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65.49元/股(含65.49元/股),回购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 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2024年3月11日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5 )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披露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3月11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64 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411%,最高成交价为37.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7.40元/股,成交总 金额为2130358.3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回购股份的方式及集中竞价 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 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4年3月11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为12316300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3079075股)。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4-03-09│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情况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锋尚文化”)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 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479505.1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809644634.52元,资本公积为2323144367.57元;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8 45338918.52元,资本公积为2323144367.57元。 依据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沙晓岚先生发来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公司 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账户中的股份)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4股。 以截至目前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已回购股份为934420股)的股本136233328股为基数,本 次权益分派共预计转增54493331.20股,派发现金81739996.80元。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中于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红 金额相应调整。(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934420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前述分配基本数及分红金额以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 计算,具体合计派发现金红利,将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 购专户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计算的实际结果为准。)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 2024-03-09│其他事项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锋尚文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 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资产和经营状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 月31日的各类存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 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减值损失。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资产包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和固定 资产,计提的减值损失总金额为64207542.12元。 ──────┬────────────────────────────────── 2024-03-09│股权回购 ──────┴────────────────────────────────── (一)回购原因 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 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其持有 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56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 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0.18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30%不得解 除限售,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其首次及预留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能解除限售的10.7340万股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上述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1.9700万股。 (二)回购价格、数量及资金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已调整为26.56元/股,公司将以自有资 金回购上述9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97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目前公司总股 本的0.09%,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317.9232万元。 ──────┬────────────────────────────────── 2024-03-09│其他事项 ──────┴────────────────────────────────── 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 次授予部分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 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4.2240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部分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0.7200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023年度业绩未达 到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比例30%不得归属,其首次及预留的第二个归属期不能归属的42. 936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上述合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7.8800万股。 ──────┬────────────────────────────────── 2024-02-09│股权回购 ──────┴────────────────────────────────── 1、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 计划。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 将依法予以注销。 2、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按 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65.49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52 695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11%;按回购金额下限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65.49元/股 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63475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6%,具体回购股份数量 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12个月。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回购期间尚无增减持公司股份 的计划,后续如有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4、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风险; (2)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回购 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 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 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股份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5)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 市地位。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