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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畅股份(30086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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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861 美畅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8-04│ 43.76│ 16.48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陕西美畅钨材料科技│ 10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陕西美畅新科技产业│ 5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发展有限公司 │ │ │ │ │ │ │ ├─────────┼─────┼─────┼─────┼─────┼──────┼──────┤ │深圳纳弘熠岦光学科│ ---│ ---│ 5.83│ ---│ ---│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美畅产业园建设项目│ 4.62亿│ 1972.92万│ 2.73亿│ 59.02│ ---│ 2026-12-31│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3.28亿│ 0.00│ 3.28亿│ 100.00│ 0.00│ 2024-12-20│ │充流动资金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64亿│ 530.42万│ 7750.62万│ 47.26│ ---│ 2026-12-31│ ├─────────┼──────┼─────┼─────┼─────┼─────┼──────┤ │高效金刚石线建设项│ 7.10亿│ 0.00│ 4.29亿│ 100.00│ 5531.89万│ 2024-10-25│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3.12亿│ 0.00│ 3.28亿│ 105.18│ ---│ 2022-09-28│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0.00│ ---│ 3.28亿│ 100.00│ ---│ 2024-12-20│ │充流动资金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杨凌美畅新│陕西京兆美│ 0.0000│人民币 │--- │--- │质押、连│未知 │是 │ │材料股份有│畅新材料有│ │ │ │ │带责任保│ │ │ │限公司 │限公司、美│ │ │ │ │证 │ │ │ │ │畅科技有限│ │ │ │ │ │ │ │ │ │公司、陕西│ │ │ │ │ │ │ │ │ │美畅金刚石│ │ │ │ │ │ │ │ │ │材料科技有│ │ │ │ │ │ │ │ │ │限公司、陕│ │ │ │ │ │ │ │ │ │西美畅钨材│ │ │ │ │ │ │ │ │ │料科技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4-29│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畅股份”、“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规划及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资产池业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等过程中,预计需要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合计不 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 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 以与债权人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 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担保额度为有效期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全 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在额度范围内,担保额度可互相调剂使用。本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授权的担保额度范围和授权 期限内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经部负责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在未超过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前提下, 上述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互相调剂。本次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 的实际担保金额,最终授信额度、担保额度、期限等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融资 金额将视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及子公司”)与商业银行合作开展资产池业务,共享不超 过人民币15亿元的资产池融资额度,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 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旨在满足企业对所持金融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 ,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 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2.合作机构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良好、服务能力强的国内商业银行作为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 ,具体合作银行将根据公司合作关系、银行资产池服务能力等因素确定。 3.业务期限 本次开展资产池业务的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合作银行签订具体业务合同,其约定的业务期限以 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资产池融资额度,在授权期限 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资产池融资额度内可采用票据质 押、保证等方式互相提供担保,互相担保融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担保期限为相关 业务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不超过1年。 二、资产池业务的实施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采用票据等结算方式的客户和供应商不断增加,导致公司持有 的未到期票据相应增多,且收付款项中承兑金额不匹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持票量与用票量不 均衡的情况时有发生。同时,公司持有的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资产在获取固定收益外,难以 再次盘活。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开展资产池业务,实现以下目的: 1.通过存单、理财产品等有价金融资产的入池,可以在不改变资产配置形态和比例的前 提下,有效地盘活金融资产占用的企业经济资源,实现收益、风险和流动性的平衡管理。 2.通过将应收票据、信用证等有价票证入池,公司可将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 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从而有效降低票据管理的人力和时间成本。 3.经过银行认可的应收账款入池,使得公司将相对不活跃的应收账款转化为可用的流动 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或投入再生产,有助于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和偿债能力。 4.公司可利用资产池中的存量金融资产进行质押融资,在质押额度内对外开具商业承兑 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货款。此举有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加速 资金周转,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资产池业务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 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公司可以 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因此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 业务台账,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 和流动性。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确保 业务操作合规、风险可控。 (3)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保障业务的规范运行。 综上,本次资产池业务的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 2026-04-29│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 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 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 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 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 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 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 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 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 。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薛永东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 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崔艳秋女士,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范晓玲女士,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 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审计收费 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5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8万元、内控审 计费用1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 ,以所需工作人员、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第四季度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 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对可能发生减值损 失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为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机制,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 极回报投资者,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 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并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制定分红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 东特别是公众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制,坚持 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 二、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兼顾股东的 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及发展阶段、目前及未来盈利水 平、现金流量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细化利润分配规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 回报规划与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独立董事的 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适当且必要的调整。 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行业发展预判,合理提出分红回报规划建议, 然后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分红回报规划。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 讨论(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 应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 宜,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分红回报规划;公司董事会审议 分红回报规划前,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然后提交董事会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 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分红回报规划后应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 以征集股东投票权;股东会审议分红回报规划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修改 若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现有的利润分配政策影响公司可持续经营时,公司可 以根据内外部环境修改利润分配政策。修改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然后提交董事 会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然后提交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进行详细 论证和说明原因,并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 行沟通和交流,可采取通过公开征集意见或召开论证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与中小股东就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 证过程中,应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并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直至提交股东会,由出席股东会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董事会未作出年度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不进行年度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 见。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 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提高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和运营效率,建立 扁平、高效的组织架构,以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产业战略布局需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调整后公司部门设置为:粗线厂、拉丝厂、线锯事业部、微粉事业部、营销中心、研发中 心、生产支持部、运营管理部、设备管理部、风控与企业管理部、质量环安部、人力资源部、 财经部、综合服务部、西安园区建设项目部。 ──────┬────────────────────────────────── 2026-04-2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和交易金额:为合理管理汇率波动对公司财务的潜在影响,并进 一步提升外币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以套期保值 为目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业务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合计金额不超过2000万 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 2.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有效规避 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为目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公司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 的上述交易。但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 险等风险。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公司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 外汇掉期业务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合计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授 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 超过决议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其中,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 掉期业务每笔业务远期期限不超过1年。 本事项尚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合理管理汇率波动对公司财务的潜在影响,并进一步提升外币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 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 期业务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金额、期限及授权 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业务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合计 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 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交易的 存续期超过决议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其中,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 、外汇掉期业务每笔业务远期期限不超过1年。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的决策权及签署 相关的交易文件。 3.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简单产品为主,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 汇掉期等基础类衍生品,不涉及结构复杂或高风险的产品组合。 公司选择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 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确保交易合法合规。所有交易均以公司实际业务需求为基础,不涉及投 机性或套利性操作。 (2)交易对手方 公司拟开展上述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 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 4.资金来源 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开展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 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 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并且公司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影响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经审慎判断,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股东会授权的期限和额度范围内开展上述衍生品交 易业务。 ──────┬────────────────────────────────── 2026-04-29│银行授信 ──────┴──────────────────────────────────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开拓多种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相 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 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循环滚动 使用。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 函、信用证、票据贴现、金融衍生品、票据池、资产池等综合业务,具体合作金融机构及最终 融资额、融资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进一步协商确定,并签署协议。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确定最终授信金融 机构、授信额度和授信形式,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与授信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等 法律文件。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本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对公司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 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进 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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