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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畅股份(30086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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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861 美畅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8-04│ 43.76│ 16.48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陕西美畅钨材料科技│ 10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陕西美畅新科技产业│ 5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发展有限公司 │ │ │ │ │ │ │ ├─────────┼─────┼─────┼─────┼─────┼──────┼──────┤ │深圳纳弘熠岦光学科│ ---│ ---│ 5.83│ ---│ ---│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美畅产业园建设项目│ 4.62亿│ 1972.92万│ 2.73亿│ 59.02│ ---│ 2026-12-31│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3.28亿│ 0.00│ 3.28亿│ 100.00│ 0.00│ 2024-12-20│ │充流动资金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64亿│ 530.42万│ 7750.62万│ 47.26│ ---│ 2026-12-31│ ├─────────┼──────┼─────┼─────┼─────┼─────┼──────┤ │高效金刚石线建设项│ 7.10亿│ 0.00│ 4.29亿│ 100.00│ 5531.89万│ 2024-10-25│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3.12亿│ 0.00│ 3.28亿│ 105.18│ ---│ 2022-09-28│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0.00│ ---│ 3.28亿│ 100.00│ ---│ 2024-12-20│ │充流动资金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杨凌美畅新│陕西京兆美│ 0.0000│人民币 │--- │--- │质押、连│未知 │是 │ │材料股份有│畅新材料有│ │ │ │ │带责任保│ │ │ │限公司 │限公司、美│ │ │ │ │证 │ │ │ │ │畅科技有限│ │ │ │ │ │ │ │ │ │公司、陕西│ │ │ │ │ │ │ │ │ │美畅金刚石│ │ │ │ │ │ │ │ │ │材料科技有│ │ │ │ │ │ │ │ │ │限公司、陕│ │ │ │ │ │ │ │ │ │西美畅钨材│ │ │ │ │ │ │ │ │ │料科技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09│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2026-06-30│对外投资 ──────┴────────────────────────────────── 风险提示本次投资为公司财务性投资,投资后占目标公司股份5.729%,不参与目标公司日 常经营管理,亦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短期内公司也无转型计划。目标公司目前处 于持续亏损且资产负债率较高,本次投资的退出和收益在时间和金额等方面均存在不确定性风 险。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优化公司投资布局,提升综合竞争力,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投资方”)于2026年6月29日与龙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 龙腾半导体”)及其实际控制人徐西昌先生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3亿元(大写:叁亿元整)认购龙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本1200万股(对应注册资本额1 200万元人民币)。本次投资每股价格为人民币25.00元,溢价部分计入目标公司资本公积。除 公司外,目标公司的本次增资还引入了其他投资方,其认购价格同为每股25.00元,认购股份 数量3620万股,出资总额9.05亿元(含债转股1.25亿元)。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目 标公司1200万股,持股比例5.729%,本次投资事项已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 投资所涉相关具体事宜。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经 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3票。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32)。 经核查,目标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 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金额人民币3亿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4.6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本次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本次交易的对手方为目标公司龙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徐西昌先生。目标 公司的基本情况、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及主要财务数据详见本公告“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徐西昌先生的基本情况及实际控制人认定详见本公告“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之“( 二)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经核查,目标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目标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徐西昌先生均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2026-05-22│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路东段富海工业园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股东出席,全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 2026-04-29│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畅股份”、“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规划及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资产池业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等过程中,预计需要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合计不 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 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 以与债权人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 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担保额度为有效期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全 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在额度范围内,担保额度可互相调剂使用。本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授权的担保额度范围和授权 期限内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经部负责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在未超过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前提下, 上述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互相调剂。本次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 的实际担保金额,最终授信额度、担保额度、期限等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融资 金额将视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及子公司”)与商业银行合作开展资产池业务,共享不超 过人民币15亿元的资产池融资额度,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 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旨在满足企业对所持金融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 ,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 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2.合作机构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良好、服务能力强的国内商业银行作为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 ,具体合作银行将根据公司合作关系、银行资产池服务能力等因素确定。 3.业务期限 本次开展资产池业务的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合作银行签订具体业务合同,其约定的业务期限以 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资产池融资额度,在授权期限 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资产池融资额度内可采用票据质 押、保证等方式互相提供担保,互相担保融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担保期限为相关 业务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不超过1年。 二、资产池业务的实施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采用票据等结算方式的客户和供应商不断增加,导致公司持有 的未到期票据相应增多,且收付款项中承兑金额不匹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持票量与用票量不 均衡的情况时有发生。同时,公司持有的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资产在获取固定收益外,难以 再次盘活。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开展资产池业务,实现以下目的: 1.通过存单、理财产品等有价金融资产的入池,可以在不改变资产配置形态和比例的前 提下,有效地盘活金融资产占用的企业经济资源,实现收益、风险和流动性的平衡管理。 2.通过将应收票据、信用证等有价票证入池,公司可将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 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从而有效降低票据管理的人力和时间成本。 3.经过银行认可的应收账款入池,使得公司将相对不活跃的应收账款转化为可用的流动 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或投入再生产,有助于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和偿债能力。 4.公司可利用资产池中的存量金融资产进行质押融资,在质押额度内对外开具商业承兑 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货款。此举有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加速 资金周转,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资产池业务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 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公司可以 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因此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 业务台账,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 和流动性。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确保 业务操作合规、风险可控。 (3)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保障业务的规范运行。 综上,本次资产池业务的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 2026-04-29│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 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 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 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 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 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 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 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 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 。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薛永东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 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崔艳秋女士,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范晓玲女士,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 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审计收费 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5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8万元、内控审 计费用1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 ,以所需工作人员、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第四季度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 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对可能发生减值损 失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为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机制,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 极回报投资者,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 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并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制定分红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 东特别是公众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制,坚持 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 二、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兼顾股东的 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及发展阶段、目前及未来盈利水 平、现金流量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细化利润分配规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 回报规划与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独立董事的 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适当且必要的调整。 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行业发展预判,合理提出分红回报规划建议, 然后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分红回报规划。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 讨论(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 应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 宜,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分红回报规划;公司董事会审议 分红回报规划前,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然后提交董事会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 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分红回报规划后应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 以征集股东投票权;股东会审议分红回报规划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修改 若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现有的利润分配政策影响公司可持续经营时,公司可 以根据内外部环境修改利润分配政策。修改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然后提交董事 会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然后提交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进行详细 论证和说明原因,并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 行沟通和交流,可采取通过公开征集意见或召开论证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与中小股东就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 证过程中,应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并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直至提交股东会,由出席股东会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董事会未作出年度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不进行年度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 见。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 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提高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和运营效率,建立 扁平、高效的组织架构,以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产业战略布局需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调整后公司部门设置为:粗线厂、拉丝厂、线锯事业部、微粉事业部、营销中心、研发中 心、生产支持部、运营管理部、设备管理部、风控与企业管理部、质量环安部、人力资源部、 财经部、综合服务部、西安园区建设项目部。 ──────┬────────────────────────────────── 2026-04-2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和交易金额:为合理管理汇率波动对公司财务的潜在影响,并进 一步提升外币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以套期保值 为目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业务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合计金额不超过2000万 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 2.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有效规避 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为目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公司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 的上述交易。但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 险等风险。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公司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 外汇掉期业务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合计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授 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 超过决议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其中,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 掉期业务每笔业务远期期限不超过1年。 本事项尚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合理管理汇率波动对公司财务的潜在影响,并进一步提升外币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 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 期业务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金额、期限及授权 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业务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合计 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 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交易的 存续期超过决议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其中,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 、外汇掉期业务每笔业务远期期限不超过1年。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的决策权及签署 相关的交易文件。 3.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简单产品为主,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 汇掉期等基础类衍生品,不涉及结构复杂或高风险的产品组合。 公司选择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 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确保交易合法合规。所有交易均以公司实际业务需求为基础,不涉及投 机性或套利性操作。 (2)交易对手方 公司拟开展上述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 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 4.资金来源 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开展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 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 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并且公司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影响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经审慎判断,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股东会授权的期限和额度范围内开展上述衍生品交 易业务。 ──────┬────────────────────────────────── 2026-04-29│银行授信 ──────┴──────────────────────────────────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开拓多种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相 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 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循环滚动 使用。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 函、信用证、票据贴现、金融衍生品、票据池、资产池等综合业务,具体合作金融机构及最终 融资额、融资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进一步协商确定,并签署协议。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确定最终授信金融 机构、授信额度和授信形式,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与授信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等 法律文件。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本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对公司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 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进 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和《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以 上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其中《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因全体董事回避 而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 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2026-04-29│其他事项 ──────┴────────────────────────────────── 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综合收益总额2 19737583.4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1973758.34元后,减去派发现金红利239785550.00元,减 去送红股结转191828440.00元,加上母公司期初的未分配利润3958512457.79元,截至2025年1 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724662292.91元,合并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为3691760713.74元。 3.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 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 以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的股 数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上述分配后,母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 年度。 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时,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 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 整。 4.若本次利润分红方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后,预计公司将派发现金红利120573831.60元 (以截至2026年3月31日总股本67184044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985820股后 的股数669854620为基数,最终分红时将以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的股数为基数)。 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33745152.20元(不 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综上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合计154318983.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3.27% ──────┬────────────────────────────────── 2026-03-02│其他事项 ──────┴──────────────────────────────────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原指派胡 海平先生和蒋潇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胡海平先生因工作变动, 不再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 中信建投证券指派王旭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胡海平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 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 蒋潇先生和王旭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 导义务结束为止。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不会影响中信建投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亦不会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风险和影响。 公司对胡海平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 2026-03-02│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2日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3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3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 2026-02-14│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3月02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0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3月0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凡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2026-01-23│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50%以上情形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 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就本期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 2025-12-26│吸收合并 ──────┴────────────────────────────────── 一、吸收合并事项概述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陕西美畅金刚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并注 销其法人资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陕西美畅金刚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美畅金刚石”),合并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美畅金刚石 的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资产、债权、债务、人员、业务等均由公司依法承继。同时,董事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包括签署相关协议,编制资 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办理资产转移、权属变更、注销登记等。 鉴于美畅金刚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支付对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吸收合并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陕西美畅金刚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403MA7FQC5U5D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9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创新路北段2号凌特源院内 法定代表人:郭向华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 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 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具体安排 1、公司将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依法承继美畅金刚石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鉴于美畅金刚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支付对 价。 2、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及董事会、高级 管理人员保持不变;美畅金刚石的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3、合并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 4、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 次吸收合并事项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包括签署相关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办理 资产转移、权属变更、注销登记等。 ──────┬────────────────────────────────── 2025-12-15│其他事项 ──────┴──────────────────────────────────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如下:名称: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403338742407M 注册资本:陆亿柒仟壹佰捌拾肆万零肆佰肆拾元 人民币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5年7月7日 法定代表人:柳海鹰 住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路东段富海工业园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刚石工具及相关 产业链中的材料和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5-11-14│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4日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 2025-10-29│其他事项 ──────┴──────────────────────────────────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公司本 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 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对未来财务报表的影响取决于未来实际发生情况,最终金额以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期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客户结算方式的变化,为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不同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特征,使应收款项的减值计提方法更符合其业务实质,公司拟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相关 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二)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11月1日起执行。 ──────┬────────────────────────────────── 2025-10-29│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 原则,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测 试结果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经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 025年第三季度计提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8418924.84元。 ──────┬────────────────────────────────── 2025-10-29│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 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 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薛永东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 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崔艳秋女士,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范晓玲女士,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超过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总额5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系按照 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及所需工作人、日 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本期审计费用变化较2024年减少15万元,降幅20.55%。本期审计费用下降主要原因是:本 期审计服务的收费是参考市场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 因素,在不降低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并结合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 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 2025-10-29│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7日 7、出席对象: (1)凡2025年11月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路东段富海工业园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 ──────┬────────────────────────────────── 2025-10-09│股权回购 ──────┴────────────────────────────────── 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26.5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 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及其他除权除息 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及数量。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编号:2024-068)和《回购报告书 》(编号:2024-084)。经董事会审议,回购资金来源增加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公司于20 25年3月收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 5年3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1)。 因回购实施期间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及2024年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 自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除权除息之日(即2024年10月18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 民币26.5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26.40元/股(含本数)。自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除 权除息之日(即2024年11月22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26.40元/股(含本数)调整 为人民币26.35元/股(含本数)。自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除权除息之日(即2025年7月8日)起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26.35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18.47元/股(含本数)。具 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4年12月19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4-10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 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每月在巨潮资讯网《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 股份1,985,82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956%,最高成交价为21.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 .1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4,175,291.20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9月23日。 本次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5-08-28│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 则,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 结果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经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 后,计提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08317921.70元。 ──────┬────────────────────────────────── 2025-07-29│其他事项 ──────┴──────────────────────────────────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披露《关于公司持 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其中,股东张迎九先生计划 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5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458%。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导致股本变动事项,则根据前述变动对上述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张迎九先生出具的《股份变动告知函》,张迎九先生于2025年6月20日至2 025年7月28日减持公司股份,减持后持股比例由12.5619%变动至11.9986%。本次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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