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862 蓝盾光电 更新日期:2026-01-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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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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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8-05│ 33.95│ 10.7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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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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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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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思半导体 │ ---│ ---│ 5.09│ ---│ -1291.5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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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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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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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及监测仪器│ 2.10亿│ 1118.33万│ 1.84亿│ 87.71│ ---│ 2025-03-31│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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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及监测仪器│ 2.10亿│ 1118.33万│ 1.84亿│ 87.71│ ---│ 2025-03-31│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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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厂区建设及高端分│ 1.22亿│ 93.22万│ 8557.22万│ 100.21│ -297.86万│ 2024-12-31│
│析测量仪器技改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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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64亿│ ---│ 2.64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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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综合立体监│ 2.51亿│ 224.43万│ 1987.13万│ 73.50│ ---│ ---│
│测系统及数据服务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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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综合立体监│ 2703.72万│ 224.43万│ 1987.13万│ 73.50│ ---│ ---│
│测系统及数据服务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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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厂区建设及高端分│ 8539.68万│ 93.22万│ 8557.22万│ 100.21│ -297.86万│ 2024-12-31│
│析测量仪器技改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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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明确投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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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维服务体系建设项│ 4954.97万│ 266.55万│ 5215.53万│ 105.26│ ---│ 2024-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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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1.80亿│ ---│ 1.8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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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明确投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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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 69.15万│ 69.15万│ ---│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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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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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1 │交易金额(元)│8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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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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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星思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3.4783│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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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或公司控制的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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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珠海洛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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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盾光电")和/或公司控制的主体拟支 │
│ │付现金8000万元人民币受让珠海洛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洛恒")作│
│ │为上海星思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上海星思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星思半导体”)天使轮投资人持有的星思半导体3.4783%的股权,对应星思半导体注册资 │
│ │本人民币78.2844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就前述事宜,公司与珠海洛恒于2024年7月│
│ │26日签署《投资意向书》。 │
│ │ 1.签署主体 │
│ │ 珠海洛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洛恒") │
│ │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蓝盾光电") │
│ │ 蓝盾光电和/或其控制的主体("受让方")拟以支付现金方式、以人民币8000万元的价 │
│ │格分两次交易受让上海星思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目标公司")现有股东珠海洛恒所持有的│
│ │约占目标公司3.4783%的股权,对应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约为人民币782844元,全部为珠海洛 │
│ │恒作为天使轮投资人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具体条款和条件由双方在最终交易文件中约定。│
│ │本次交易完成后,受让方就受让的目标公司股权承继天使轮股权对应的权利义务。 │
│ │ 公司通过公司控制的安徽蓝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蓝芯合伙")│
│ │进行本次交易。2024年9月13日,蓝芯合伙与珠海洛恒签署《关于上海星思半导体有限责任 │
│ │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事│
│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
│ │ 公司及公司控制的蓝芯合伙经与珠海洛恒共同协商后,拟终止《股权转让协议》并签署│
│ │《关于上海星思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项下股权未交割,蓝芯合伙未支付股权转让价款。20│
│ │25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购买上海星思半│
│ │导体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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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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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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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制的安徽蓝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蓝芯合伙”)曾拟以现金8000万元(以下均指人民币元)的价格购买
珠海洛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洛恒”)持有的上海星思半导体有限责
任公司(现已更名为“上海星思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思半导体”)对应注册
资本人民币782844元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7月26日,公司与珠海洛恒签署《投资意向书》;2024年9月13日,
蓝芯合伙与珠海洛恒签署《关于上海星思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
《股权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26日和2024年9月13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购买上海星思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
的公告》和《关于购买上海星思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二、终止交易的情况
(一)终止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公司控制的蓝芯合伙经与珠海洛恒共同协商后,拟终止《股权转让协议》并签署《
关于上海星思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项下股权未交割,蓝芯合伙未支付股权转让价款。2025年12
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购买上海星思半导体有限
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交易。
(二)《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1.自本协议签署日起,蓝芯合伙与珠海洛恒(以下每一方单独称为“一方”,合称“双方
”)不可撤销且无条件地同意终止《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拟议交易。本
协议一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应立即终止,双方不再享有其各自在《股权转让协议》项下
的权利或履行其各自在《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义务,但《股权转让协议》项下“保密条款”
的规定除外。
2.双方知晓并同意,任一方就《股权转让协议》的终止不存在任何争议和纠纷,亦承诺放
弃就终止《股权转让协议》事宜在未来的任何时候所拥有或可能拥有的任何种类或性质的争议
、索赔、要求、权利或起诉缘由。
3.任一方同意放弃其针对另一方和/或该方的任何关联方、或该方(或连同其关联方的各
自的)的董事、管理人员、员工、顾问或代理的,因《股权转让协议》而发生的或与《股权转
让协议》相关的全部及任何索偿或指控的权利。
三、交易终止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筹划本次交易以来,积极与各方进行沟通,但鉴于公司自身情况和星思半导体情况,
为控制投入并减少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合
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公司及蓝芯合伙经慎重考虑并与珠海洛恒共同商议后,决定终止本次交易
。终止本次交易是公司及蓝芯合伙与珠海洛恒协商一致的结果,鉴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
易项下股权未交割,蓝芯合伙未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终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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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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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
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上午9:15至2025年11月14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区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建强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7人,代表股份534850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
7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44010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5
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5人,代表股份90839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5人,代表股份1679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0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8072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
37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4人,代表股份8725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26%
。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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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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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同时董事会增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公司董事会人数由7名变
更为8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职工代表
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民主表决,会议选举孙元媛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
孙元媛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孙
元媛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件:
孙元媛女士简历
孙元媛女士,汉族,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铜陵市
委宣传部文员,中国银行铜陵分行办公室秘书、公司业务部客户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铜陵
支行高级客户经理、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综合管理二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孙元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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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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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
”)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证天通”)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原因:鉴于中证天通已连续多年为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独立性,根据公司业务发
展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聘任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
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变更事项均不
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
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
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
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
响。
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
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
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扬先生,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淮河能源、泰尔股份、文一科技
、新莱福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张扬先生自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签字注册会
计师:李志强先生,202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
天健所执业;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李志强先生自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沈维华先生,199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1998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彩蝶实业、奥翔药业、重庆百货等
。沈维华先生自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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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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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
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9月30
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
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前三季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
值测试后,计提2025年前三季度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4108967.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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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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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区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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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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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更好地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自2025年9月8日起启用新的投资者热线电话、传真,原联系电话
、传真不再作为投资者热线电话、传真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除上述投资者热线电话
、传真变更外,公司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敬请投资者留意。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
,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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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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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
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6月30
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
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半年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
测试后,计提2025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和信用减值准备共计25588717.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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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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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基于公司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将择期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
的通知,提请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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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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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分配基准为2025年半年度。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5
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070958.54元,母公司净利润-29742292.32元;按照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无需提取法定公积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中未
分配利润为612115023.66元,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586674429.50元。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84617902为基数,按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0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923089.51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
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
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及对投资者的回报等
因素,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具备合法性、合
规性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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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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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
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公司会议室召开,其中王迎春先生、范烜先生
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5日以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公司应出
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2人),公司
监事会主席王迎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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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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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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