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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30086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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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863 卡倍亿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8-07│ 18.79│ 2.16亿│ ├───────────┼───────────┼───────────┼───────────┤ │可转债 │ 2021-12-27│ 100.00│ 2.7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1-30│ 43.34│ 1300.2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2-01│ 45.89│ 757.19万│ ├───────────┼───────────┼───────────┼───────────┤ │可转债 │ 2024-01-11│ 100.00│ 5.2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2-02│ 32.42│ 748.90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金融衍生工具 │ 1909.28│ ---│ ---│ 1747.14│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 1.24亿│ ---│ 9609.63万│ 77.50│ 2695.65万│ 2021-12-31│ │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 │ │ │ │ │ │ │化项目 │ │ │ │ │ │ │ ├─────────┼──────┼─────┼─────┼─────┼─────┼──────┤ │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 1.48亿│ 1658.90万│ 1.78亿│ 120.28│ 2461.74万│ 2023-06-30│ │线建设项目 │ │ │ │ │ │ │ ├─────────┼──────┼─────┼─────┼─────┼─────┼──────┤ │湖北卡倍亿生产基地│ 2.44亿│ 3600.00│ 2.54亿│ 104.01│ 1378.20万│ 2024-12-31│ │项目 │ │ │ │ │ │ │ ├─────────┼──────┼─────┼─────┼─────┼─────┼──────┤ │宁海汽车线缆扩建项│ 2.00亿│ 5840.52万│ 1.74亿│ 86.75│ 2007.54万│ 2025-07-31│ │目 │ │ │ │ │ │ │ ├─────────┼──────┼─────┼─────┼─────┼─────┼──────┤ │汽车线缆绝缘材料改│ 7900.00万│ 3576.42万│ 7919.90万│ 100.25│ 0.00│ 2025-12-31│ │扩建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7-14│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7月29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2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7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7月2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07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汶溪周工业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会议室。 ──────┬────────────────────────────────── 2026-06-01│其他事项 ──────┴──────────────────────────────────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 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于2025年5月12日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为12个月。鉴于上述授权有 效期即将届满,公司已于2026年5月8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延长上述授 权有效期的议案,将授权期限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在股东会延长授权有效期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 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 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的具体事宜。 2025年7月1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134号)。深交所对公 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 予以受理。 2025年7月3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36号)(以下简称“审 核问询函”)。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了对审 核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延长上述授权有效期的议 案,将授权期限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二、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因 自公司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以来,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可转债 相关工作。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调整和产品市场环境的变化,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 及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情况良好,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会对公司 的经营活动及财务稳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四、终止本次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决策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经与相关各方充 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董事会同意公司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 文件。 ──────┬────────────────────────────────── 2026-05-18│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汶溪周工业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楼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 2026-05-08│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汶溪周工业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楼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林光耀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6-05-07│其他事项 ──────┴────────────────────────────────── 重要提示:本公告中对公司财务指标的测算及预计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 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 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 ,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要求、《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 14]17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 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对主 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并就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前提和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 2、假设公司2026年12月底完成本次发行,且分别假设2027年6月30日全部转股和2027年12 月31日全部未转股两种情形。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 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 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时间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 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及可转债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1000.00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同意注册、发行认购情 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为量化分析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 价格为59.96元/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与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公司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 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 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5、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2026年度、2027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其上一年度的基础上 分别增长0%、增长10%、增长20%三种情形测算(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 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2026年4月24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户股 份不参与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10股转增4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8175836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5099944股后的1830 75892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预计合计转增7323035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88175836股 变更为261406193股。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相 关规定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假定上述转增股本事项将会通过股东会审批,不考虑除上述转 增股本、本次发行完成并全部转股后的股票数之外的因素对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假设该次转 股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5099944股后的183075892股股为基础,于2026年6月30日实施 完毕。 7、不考虑公司2026年度、2027年度利润分配因素的影响。 8、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9、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 益)的影响。 10、未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的影响及本次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11、不考虑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发行、回购、解锁及稀释性影响,不考虑可能发生的权益 分派及其他因素的影响。 12、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6年度至2027年度盈利情况和现金分红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至2026年度经营情 况及趋势的判断。 ──────┬────────────────────────────────── 2026-05-07│其他事项 ──────┴────────────────────────────────── 一、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 照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并经董事会对公司的 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逐项自查和论证,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 在深交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情况,本 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1000.00万元(含51000.00万元),具 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 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 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 2026-04-25│对外担保 ──────┴──────────────────────────────────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卡倍亿”)本次担保额度中的 被担保人包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前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之间 的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2026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公司拟为子公司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 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2026-04-25│其他事项 ──────┴──────────────────────────────────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 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 续性,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 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 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 ,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 2026-04-25│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 2026-04-25│其他事项 ──────┴──────────────────────────────────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2026-04-25│其他事项 ──────┴────────────────────────────────── 1.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18│其他事项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0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0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0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2026-04-18│其他事项 ──────┴──────────────────────────────────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 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本次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 关授权有效期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为自2024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鉴于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 的有效期即将届满,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 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 司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 月,并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 ──────┬────────────────────────────────── 2026-03-30│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金额不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 进行追溯调整。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母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将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按账龄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单独进 行减值测试,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发生减值,否则不计提坏账准备。 2、变更日期: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3、变更原因说明 为更客观反映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简化合并范围内母子公司之间往来 的会计核算,公司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子公司之间的应收款项不再计提坏账准备。 4、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 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在董 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金额不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 整。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往来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对公司合并报表金额不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母公司及各 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 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 2026-03-16│对外投资 ──────┴──────────────────────────────────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为满足公司海外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拓展东南亚市场,快 速响应当地客户的需求并实现产品快速交付,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香港卡倍亿实业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孙公司越南卡倍亿电气 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最终投资建设越南生产基地。本项目预计累计总 投资额不超过3600万美金(约2.5亿人民币)。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设立孙公司 的议案》。上述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越南卡倍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KBYVietnamElectricalTechnologyCo.,Ltd 3、注册地址:越南海防市 4、注册资本:300万美金 5、出资方式:货币出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经营范围:汽车电气系统的设计、研发、生产、采购和销售;研发、生产、购买和销 售各类传感器、电子部件、汽车部件、电线、电缆、原材料、零部件、机械设备等产品。 上述内容为暂定信息,最终以相关主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 2026-01-23│其他事项 ──────┴──────────────────────────────────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8日、2025年5 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 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1日、2025年5月12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立信出具的《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峰、张俊慧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由于立信内部工作安排调整,现委派冯林浩接替张俊慧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 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本次变更后,公司2025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 师分别为孙峰和冯林浩。 二、本次变更后新任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冯林浩于202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年开始 在立信执业,冯林浩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 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系立信内部工作调整,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不会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 2026-01-06│其他事项 ──────┴────────────────────────────────── 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和2025年12月8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20 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2月9日、2025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营业执照登记信息不变。 ──────┬────────────────────────────────── 2025-12-09│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12月8日(星期一)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汶溪周工业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楼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林光耀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4人,代表股份1095597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 84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09080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 8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6人,代表股份4796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7人,代表股份9796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3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5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 73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6人,代表股份4796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0% 。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等。 ──────┬────────────────────────────────── 2025-11-28│其他事项 ──────┴──────────────────────────────────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6日披露了《关于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徐 晓巧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23262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0.13%);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秦慈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459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 总股本比例0.02%);董事兼财务总监王凤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 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0.02%)。 公司已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82),秦慈先生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具体情况可查阅当日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徐晓巧先生、王凤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晓巧先生、王凤女士就上述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期 限已届满。 ──────┬────────────────────────────────── 2025-11-19│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0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0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0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0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汶溪周工业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楼 会议室。 ──────┬────────────────────────────────── 2025-11-05│其他事项 ──────┴──────────────────────────────────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投资设立 全资子公司上海卡倍亿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卡倍亿机器人”)。公司于今日收到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上海卡倍亿机器人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 续。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加速公司关于人形机器人用零部件项目的研发进程和业务布局,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0,0 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卡倍亿机器人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 及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全资子公司工商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上海卡倍亿机器人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昆阳路1726号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林光耀 6、成立日期:2025年11月5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 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软 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伺服控制机构制造;伺服控制机构销售 ;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电机制造;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2025-09-19│其他事项 ──────┴────────────────────────────────── 目录 (一)保荐机构名称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 (二)本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1、保荐代表人姓名 金仁宝、肖兵。 2、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金仁宝:保荐代表人,曾参与并完成上海新阳(30023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项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艾华集团(603989)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聚隆科 技(300475)要约收购项目、皓元医药(68813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卡 倍亿(30086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具有较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执 业记录良好。 肖兵:保荐代表人,曾参与并完成爱仕达(00240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 、上海钢联(30022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大元泵业(603757)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孚日股份(00208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公开 发行股票项目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新特电气(30112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项目、卡倍亿(30086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具有较丰富的投资 银行业务经验,执业记录良好。 二、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的说明 民生证券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是否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 行了核查。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募集说明书中明确了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具体转换办法,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符合《公司法》第 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六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四)募集说明书可以约定赎回条款、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预案中约定了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并在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披露。本次发行符合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 2025-09-12│其他事项 ──────┴────────────────────────────────── 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6日和2025年6 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 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5886446XG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林光耀 注册资本:壹亿捌仟捌佰壹拾柒万伍仟捌佰叁拾陆元 成立日期:2004年03月05日 住所: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汶溪周工业区经营范围:汽车电气系统的研发;传感器、 电子元器件、汽车部件、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的进出口的货物与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5-08-26│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 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 5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 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 法有效。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审核,监事会 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上半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2025-08-19│股权回购 ──────┴────────────────────────────────── 1、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 计294,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16%,涉及激励对象5人。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注 销事宜已于2025年8月15日办理完成。 3、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88,469,836股减少至188,175,836股。宁波卡倍亿电气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和2025年6月23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 就及回购注销、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回购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294,000股,并相应减 少公司注册资本。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和2025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30日,公司通过内部公告栏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11 月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 2025-08-15│其他事项 ──────┴──────────────────────────────────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釆取责令改正及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5]23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 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内容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变动后,你公司控股股 东宁波新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林光耀、林光成、林强持有“卡倍亿”的数量从 76881000股增加至107633400股,合计持股比例从56.97%增加至57.11%。当持股5%以上的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时,你公司未按照《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 ,就前述权益变动情况作出公告。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和《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五项、第十一条的规定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及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数据库。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积极采取措施,消除违法行为影响,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 ,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 告。现要求你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光耀、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秦慈后续根据我局要求,携 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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