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863 卡倍亿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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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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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衍生工具 │ 1909.28│ ---│ ---│ 1747.14│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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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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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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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 2.16亿│ 0.00│ 2.17亿│ 100.31│ 1869.70万│ 2021-12-31│
│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 │ │ │ │ │ │
│化项目(IPO投资项 │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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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 2956.69万│ 883.23万│ 883.23万│ 29.87│ 1869.70万│ 2023-06-30│
│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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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 1.24亿│ 363.18万│ 9246.61万│ 74.57│ 0.00│ 2021-12-31│
│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 │ │ │ │ │ │
│化项目(可转债投资│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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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 1.48亿│ 883.23万│ 1.57亿│ 106.10│ 1936.78万│ 2023-06-30│
│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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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卡倍亿生产基地│ 2.50亿│ 2.09亿│ 2.09亿│ 85.44│ 0.00│ 2024-12-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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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汽车线缆扩建项│ 2.00亿│ 9178.67万│ 9178.67万│ 45.89│ 0.00│ 2024-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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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线缆绝缘材料改│ 7900.00万│ 6037.04万│ 6037.04万│ 76.42│ 0.00│ 2024-12-31│
│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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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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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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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修订章程是由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本次权益分派前88880649股增加至124432908股
。同时,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宁波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相关登记信息如下:名称: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5886446XG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林光耀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肆佰肆拾叁万贰仟玖佰零捌元
成立日期:2004年03月05日
住所: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汶溪周工业区
经营范围:汽车电气系统的研发;传感器、电子元器件、汽车部件、电线、电缆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的进出口的货物与
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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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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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及配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09号)同意注册,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29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529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7914782
.4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1085217.56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于2024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代码“123238”,债券简称“
卡倍转02”。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新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协实业”)通过配售认购“卡倍
转02”共计2999707张,占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量的占56.7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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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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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5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人民币78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
2.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上限以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分别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
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55元
/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8元/股(含),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转
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4000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28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
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之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和《回购
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9)。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8月21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
44300股,占截至公司2024年8月21日总股本的0.12%,最高成交价为39.26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38.51元/股,成交金额为5630411.00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4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59300
股,占截至公司2024年8月31日总股本的0.21%,最高成交价为39.7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8.5
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193980.60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4年9月2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942
20股,占截至公司2024年9月25日总股本的1.04%,最高成交价为43.2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8
.5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2520111.16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871267
股,占截至公司2024年9月30日总股本的比例为1.50%,最高成交价为51.69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38.5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79975866.96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3351443股,占截至公司2024年10月10日总股本的2.69%,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
为55.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8.53元/股,成交总金额159987486.91元(不含交易费用)。公
司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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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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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及配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09号)同意注册,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29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529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7914782
.4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1085217.56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于2024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代码“123238”,债券简称“
卡倍转02”。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新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协实业”)通过配售认购“卡倍
转02”共计2999707张,占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量的占56.7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波卡
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于今日收到控股股东新协实业的通知,新协实业于2024年9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合计转让其持有的“卡倍转02”857768张,占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量
的16.21%。本次变动后,新协实业持有“卡倍转02”1214089张,占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量的22.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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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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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及配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09号)同意注册,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29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529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7914782
.4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1085217.56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于2024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代码“123238”,债券简称“
卡倍转02”。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新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协实业”)通过配售认购“卡倍
转02”共计2999707张,占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量的占56.7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波卡
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于今日收到控股股东新协实业的通知,新协实业于2024年9月2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转让其持有的“卡倍转02”927850张,占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量的17.54%。本次变动后,新协实
业持有“卡倍转02”2071857张,占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量的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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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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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卡倍亿
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卡
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8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
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
2023年8月2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
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9月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宁波卡倍
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
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
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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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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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披露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公
司以现有总股本888806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合计派
发现金红利44440324.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35552259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
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同意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卡倍亿
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卡
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8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
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
2023年8月2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
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9月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宁波卡倍
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
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
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披露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公
司以现有总股本888806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合计派
发现金红利44440324.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35552259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2023年激励计划》
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2、《2023年激励计划》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1)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43.24-0.5)/(1+0.4)=3
0.53元/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
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09.80×(1+0.4)=153.72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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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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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9月2日,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卡倍亿”)的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
于当期转股价格(29.24元/股)的130%(含130%,即38.01元/股),已触发“卡倍转02”的有
条件赎回条款。
2、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
回“卡倍转02”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卡倍转02”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
“卡倍转02”,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12月2日),如再次触发“卡倍
转02”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4年12月2日后首个交易日
重新计算,若“卡倍转02”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
否行使“卡倍转02”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卡倍转02”基本情况
(一)发行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09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4年1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29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
市交易,债券代码“123238”,债券简称“卡倍转02”。
(三)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
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自2024年7月17日至2030年1月10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
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四)初始转股价格及转股价格的历次调整情况
1、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49.01元/股。
2、转股价格的历次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和2024年3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公
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卡倍转02
”转股价格的议案》。“卡倍转02”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41.43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3月28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3年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888806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卡倍转0
2的转股价格自除权除息日(2024年6月6日)起由41.43元/股调整为人民币29.24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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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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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赵平先生自2018年05月
16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时间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
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因此,赵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
独立董事及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相应职务。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赵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赵平先生辞职之
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赵平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赵平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选举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辞职报告生效之前,赵平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
赵平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
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赵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
格审查,董事会拟提名何文丽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大会选举通
过后一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
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何文丽女士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
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何文丽女士的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何文丽
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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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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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宁波卡倍亿电
气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以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
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
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符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度实际
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修订及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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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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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
民币14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00元
/股(含)。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的3个月内。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2024年8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和《关于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6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
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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