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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30086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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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863 卡倍亿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8-07│ 18.79│ 2.16亿│ ├───────────┼───────────┼───────────┼───────────┤ │可转债 │ 2021-12-27│ 100.00│ 2.7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1-30│ 43.34│ 1300.2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2-01│ 45.89│ 757.19万│ ├───────────┼───────────┼───────────┼───────────┤ │可转债 │ 2024-01-11│ 100.00│ 5.2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2-02│ 32.42│ 748.90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金融衍生工具 │ 1909.28│ ---│ ---│ 1747.14│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 2.16亿│ 0.00│ 2.17亿│ 100.31│ 1578.68万│ 2021-12-31│ │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 │ │ │ │ │ │ │化项目(IPO投资项 │ │ │ │ │ │ │ │目) │ │ │ │ │ │ │ ├─────────┼──────┼─────┼─────┼─────┼─────┼──────┤ │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 1.24亿│ 0.00│ 9609.63万│ 77.50│ ---│ 2021-12-31│ │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 │ │ │ │ │ │ │化项目(可转债投资│ │ │ │ │ │ │ │项目) │ │ │ │ │ │ │ ├─────────┼──────┼─────┼─────┼─────┼─────┼──────┤ │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 1.48亿│ 1609.58万│ 1.77亿│ 119.95│ 976.72万│ 2023-06-30│ │线建设项目 │ │ │ │ │ │ │ ├─────────┼──────┼─────┼─────┼─────┼─────┼──────┤ │湖北卡倍亿生产基地│ 2.50亿│ 0.00│ 2.54亿│ 104.01│ 1132.19万│ 2023-12-31│ │项目 │ │ │ │ │ │ │ ├─────────┼──────┼─────┼─────┼─────┼─────┼──────┤ │宁海汽车线缆扩建项│ 2.00亿│ 4762.01万│ 1.63亿│ 81.36│ 0.00│ 2025-12-31│ │目 │ │ │ │ │ │ │ ├─────────┼──────┼─────┼─────┼─────┼─────┼──────┤ │汽车线缆绝缘材料改│ 7900.00万│ 3576.42万│ 7919.90万│ 100.25│ 0.00│ 2025-12-31│ │扩建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11-28│其他事项 ──────┴──────────────────────────────────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6日披露了《关于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徐 晓巧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23262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0.13%);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秦慈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459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 总股本比例0.02%);董事兼财务总监王凤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 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0.02%)。 公司已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82),秦慈先生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具体情况可查阅当日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徐晓巧先生、王凤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晓巧先生、王凤女士就上述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期 限已届满。 ──────┬────────────────────────────────── 2025-11-19│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0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0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0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0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汶溪周工业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楼 会议室。 ──────┬────────────────────────────────── 2025-11-05│其他事项 ──────┴──────────────────────────────────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投资设立 全资子公司上海卡倍亿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卡倍亿机器人”)。公司于今日收到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上海卡倍亿机器人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 续。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加速公司关于人形机器人用零部件项目的研发进程和业务布局,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0,0 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卡倍亿机器人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 及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全资子公司工商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上海卡倍亿机器人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昆阳路1726号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林光耀 6、成立日期:2025年11月5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 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软 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伺服控制机构制造;伺服控制机构销售 ;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电机制造;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2025-09-19│其他事项 ──────┴────────────────────────────────── 目录 (一)保荐机构名称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 (二)本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1、保荐代表人姓名 金仁宝、肖兵。 2、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金仁宝:保荐代表人,曾参与并完成上海新阳(30023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项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艾华集团(603989)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聚隆科 技(300475)要约收购项目、皓元医药(68813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卡 倍亿(30086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具有较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执 业记录良好。 肖兵:保荐代表人,曾参与并完成爱仕达(00240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 、上海钢联(30022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大元泵业(603757)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孚日股份(00208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公开 发行股票项目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新特电气(30112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项目、卡倍亿(30086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具有较丰富的投资 银行业务经验,执业记录良好。 二、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的说明 民生证券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是否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 行了核查。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募集说明书中明确了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具体转换办法,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符合《公司法》第 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六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四)募集说明书可以约定赎回条款、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预案中约定了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并在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披露。本次发行符合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 2025-09-12│其他事项 ──────┴────────────────────────────────── 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6日和2025年6 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 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5886446XG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林光耀 注册资本:壹亿捌仟捌佰壹拾柒万伍仟捌佰叁拾陆元 成立日期:2004年03月05日 住所: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汶溪周工业区经营范围:汽车电气系统的研发;传感器、 电子元器件、汽车部件、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的进出口的货物与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5-08-26│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 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 5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 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 法有效。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审核,监事会 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上半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2025-08-19│股权回购 ──────┴────────────────────────────────── 1、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 计294,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16%,涉及激励对象5人。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注 销事宜已于2025年8月15日办理完成。 3、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88,469,836股减少至188,175,836股。宁波卡倍亿电气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和2025年6月23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 就及回购注销、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回购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294,000股,并相应减 少公司注册资本。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和2025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30日,公司通过内部公告栏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11 月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 2025-08-15│其他事项 ──────┴──────────────────────────────────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釆取责令改正及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5]23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 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内容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变动后,你公司控股股 东宁波新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林光耀、林光成、林强持有“卡倍亿”的数量从 76881000股增加至107633400股,合计持股比例从56.97%增加至57.11%。当持股5%以上的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时,你公司未按照《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 ,就前述权益变动情况作出公告。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和《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五项、第十一条的规定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及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数据库。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积极采取措施,消除违法行为影响,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 ,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 告。现要求你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光耀、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秦慈后续根据我局要求,携 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 2025-07-11│其他事项 ──────┴──────────────────────────────────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134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 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7-10│股权回购 ──────┴────────────────────────────────── 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转换公 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1.0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的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根据相关规定,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71.00元/股调整 为50.63元/股,生效日期为2025年5月22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 5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480100股,占截至公司2025年4月10日总股本的0.36%,最高成交价为42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41.5元/股,成交金额为20087343.76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 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 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同时,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增加1%时, 应在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 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09994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71%,最高成交价为 51.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5.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0003511.44元(不含交易费用)。回 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5-06-23│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第三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 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需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4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 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29,400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294,000元,公司股 份总数将由188,469,836股变更为188,175,836股,公司注册资本同时变更为188,175,836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未成就及回购注销、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债权人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 权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请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 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8月7日期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地址: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汶溪周工业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肖舒月 联系电话:0574-65192666 传真:0574-65192666 邮箱:stock@nbkbe.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 债权”字样。 ──────┬────────────────────────────────── 2025-06-07│其他事项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未成就、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归属期公司 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及归属条件未成就,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4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调整后)进行回购注销及对激 励对象剩余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3.1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30日,公司通过内部公告栏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11 月2日,公司监事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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