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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30086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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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863 卡倍亿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8-07│ 18.79│ 2.16亿│ ├───────────┼───────────┼───────────┼───────────┤ │可转债 │ 2021-12-27│ 100.00│ 2.7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1-30│ 43.34│ 1300.2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2-01│ 45.89│ 757.19万│ ├───────────┼───────────┼───────────┼───────────┤ │可转债 │ 2024-01-11│ 100.00│ 5.2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2-02│ 32.42│ 748.90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金融衍生工具 │ 1909.28│ ---│ ---│ 1747.14│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 2.16亿│ 0.00│ 2.17亿│ 100.31│ 1578.68万│ 2021-12-31│ │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 │ │ │ │ │ │ │化项目(IPO投资项 │ │ │ │ │ │ │ │目) │ │ │ │ │ │ │ ├─────────┼──────┼─────┼─────┼─────┼─────┼──────┤ │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 1.24亿│ 0.00│ 9609.63万│ 77.50│ ---│ 2021-12-31│ │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 │ │ │ │ │ │ │化项目(可转债投资│ │ │ │ │ │ │ │项目) │ │ │ │ │ │ │ ├─────────┼──────┼─────┼─────┼─────┼─────┼──────┤ │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 1.48亿│ 1609.58万│ 1.77亿│ 119.95│ 976.72万│ 2023-06-30│ │线建设项目 │ │ │ │ │ │ │ ├─────────┼──────┼─────┼─────┼─────┼─────┼──────┤ │湖北卡倍亿生产基地│ 2.50亿│ 0.00│ 2.54亿│ 104.01│ 1132.19万│ 2023-12-31│ │项目 │ │ │ │ │ │ │ ├─────────┼──────┼─────┼─────┼─────┼─────┼──────┤ │宁海汽车线缆扩建项│ 2.00亿│ 4762.01万│ 1.63亿│ 81.36│ 0.00│ 2025-12-31│ │目 │ │ │ │ │ │ │ ├─────────┼──────┼─────┼─────┼─────┼─────┼──────┤ │汽车线缆绝缘材料改│ 7900.00万│ 3576.42万│ 7919.90万│ 100.25│ 0.00│ 2025-12-31│ │扩建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9-12│其他事项 ──────┴────────────────────────────────── 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6日和2025年6 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 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5886446XG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林光耀 注册资本:壹亿捌仟捌佰壹拾柒万伍仟捌佰叁拾陆元 成立日期:2004年03月05日 住所: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汶溪周工业区经营范围:汽车电气系统的研发;传感器、 电子元器件、汽车部件、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的进出口的货物与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5-08-26│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 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 5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 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 法有效。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审核,监事会 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上半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2025-08-19│股权回购 ──────┴────────────────────────────────── 1、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 计294,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16%,涉及激励对象5人。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注 销事宜已于2025年8月15日办理完成。 3、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88,469,836股减少至188,175,836股。宁波卡倍亿电气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和2025年6月23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 就及回购注销、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回购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294,000股,并相应减 少公司注册资本。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和2025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30日,公司通过内部公告栏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11 月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 2025-08-15│其他事项 ──────┴──────────────────────────────────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釆取责令改正及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5]23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 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内容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变动后,你公司控股股 东宁波新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林光耀、林光成、林强持有“卡倍亿”的数量从 76881000股增加至107633400股,合计持股比例从56.97%增加至57.11%。当持股5%以上的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时,你公司未按照《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 ,就前述权益变动情况作出公告。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和《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五项、第十一条的规定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及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数据库。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积极采取措施,消除违法行为影响,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 ,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 告。现要求你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光耀、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秦慈后续根据我局要求,携 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 2025-07-11│其他事项 ──────┴──────────────────────────────────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134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 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7-10│股权回购 ──────┴────────────────────────────────── 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转换公 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1.0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的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根据相关规定,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71.00元/股调整 为50.63元/股,生效日期为2025年5月22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 5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480100股,占截至公司2025年4月10日总股本的0.36%,最高成交价为42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41.5元/股,成交金额为20087343.76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 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 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同时,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增加1%时, 应在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 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09994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71%,最高成交价为 51.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5.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0003511.44元(不含交易费用)。回 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5-06-23│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第三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 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需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4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 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29,400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294,000元,公司股 份总数将由188,469,836股变更为188,175,836股,公司注册资本同时变更为188,175,836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未成就及回购注销、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债权人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 权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请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 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8月7日期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地址: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汶溪周工业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肖舒月 联系电话:0574-65192666 传真:0574-65192666 邮箱:stock@nbkbe.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 债权”字样。 ──────┬────────────────────────────────── 2025-06-07│其他事项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未成就、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归属期公司 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及归属条件未成就,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4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调整后)进行回购注销及对激 励对象剩余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3.1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30日,公司通过内部公告栏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11 月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11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12月23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公司已完成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6、2023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7、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 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8、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 2025-06-07│其他事项 ──────┴──────────────────────────────────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 司于2025年5月15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134,951,14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154,400股后的133,796,7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40,139,022元,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53,518,696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2022年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30日,公司通过内部公告栏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11 月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 2025-06-07│其他事项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 司于2025年5月15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公司现有总股本13495114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154400股后的1337967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40139022元,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53518696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尚 未归属额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卡倍亿 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卡 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8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 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8月2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9月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宁波卡倍 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 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 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 2025-06-07│其他事项 ──────┴────────────────────────────────── 1、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5名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上述人员 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7.4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 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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