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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宏立(30086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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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865 大宏立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8-07│ 20.20│ 4.28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破碎筛分(成套)设│ 2.87亿│ 211.39万│ 2.21亿│ 100.00│ 96.05万│ 2024-12-31│ │备智能化技改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400.00万│ 1700.00万│ 3400.00万│ 100.00│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712.66万│ 2712.66万│ 2712.66万│ 100.00│ 0.00│ ---│ ├─────────┼──────┼─────┼─────┼─────┼─────┼──────┤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4105.00万│ 0.00│ 4223.64万│ 102.89│ 0.00│ 2024-03-31│ ├─────────┼──────┼─────┼─────┼─────┼─────┼──────┤ │营销服务中心项目 │ 4029.00万│ 0.00│ 1602.22万│ 100.00│ 0.00│ 2024-12-31│ ├─────────┼──────┼─────┼─────┼─────┼─────┼──────┤ │破碎筛分(成套)设│ ---│ 8135.38万│ 8135.38万│ ---│ 0.00│ ---│ │备智能化技改项目永│ │ │ │ │ │ │ │久补流 │ │ │ │ │ │ │ ├─────────┼──────┼─────┼─────┼─────┼─────┼──────┤ │营销服务中心项目永│ ---│ 2712.66万│ 2712.66万│ ---│ 0.00│ ---│ │久补流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成都宏邑鑫达机械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股东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废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成都宏邑鑫达机械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股东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成都宏邑鑫达机械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股东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废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成都宏邑鑫达机械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股东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23 │ ├──────┼────────────────────────────────────────┤ │关联方 │成都宏邑鑫达机械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亲属为其法定代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废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23 │ ├──────┼────────────────────────────────────────┤ │关联方 │成都宏邑鑫达机械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亲属为其法定代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成都大宏立│重庆汇芝林│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机器股份有│实业有限公│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成都大宏立│仁寿川森商│ 17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机器股份有│贸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成都大宏立│通化县巨丰│ 718.4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机器股份有│采石场(普│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通合伙) │ │ │ │ │ │ │ │ ├─────┼─────┼─────┼────┼─────┼─────┼────┼───┼───┤ │成都大宏立│泽库县正鑫│ 622.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机器股份有│建设工程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成都大宏立│涞源旭安建│ 418.6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机器股份有│材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成都大宏立│青川开全建│ 373.4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机器股份有│筑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成都大宏立│陇南市琨晨│ 317.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机器股份有│建设工程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成都大宏立│黑龙江耀世│ 220.9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机器股份有│建筑工程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成都大宏立│凉山州鑫顺│ 114.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机器股份有│建材集团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7│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客户重庆汇芝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芝林”)向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银行按揭贷款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3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客户提供担保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上述银行按揭贷款即将到期,汇芝林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申请贷款展期 ,展期期限为18个月,金额为3784.2万元。现为保障双方业务持续稳定开展,支持客户项目建 设、生产经营及资金周转需求,公司为该贷款展期事宜在原有连带责任担保上增加全额保证金 质押担保。公司本次为汇芝林贷款展期继续提供担保不会新增公司担保总额及实际担保余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和《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及《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 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汇芝林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16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周晖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正街68号4号楼24-17号 注册资本:叁仟壹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建 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非金属矿及制 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轴承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 营;阀门和旋塞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耐火材料销 售;塑料制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 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电子产品 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 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 ;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装卸搬运;国 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采购代理服务 ;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与公司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系公司客户,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 ──────┬────────────────────────────────── 2026-06-25│其他事项 ──────┴──────────────────────────────────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持本公司股份819840股的副总经理甘德君先生计划自减持预 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4960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0.2142%。 ──────┬────────────────────────────────── 2026-05-21│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客户仁寿川森商贸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仁寿川森”)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大邑 支行”)申请网络供应链“e销通”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1750万元。公司于2026年5 月20日收到建行大邑支行发出的《承担担保责任通知书》,仁寿川森因未按时足额履行还款义 务,建行大邑支行要求公司依据《保证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与建行大邑支行开展合作,对符合 资质条件的客户采用按揭贷款结算模式(买方信贷)销售产品。公司客户仁寿川森向建行大邑 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750万元的银行按揭贷款,贷款资金将专项用于向公司支付设备购买款 ,公司使用在合作银行建行大邑支行申请的“e销通”融资额度为上述事项提供担保。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仁寿川森商贸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2日 法定代表人:阿恩布尔 注册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大化镇中学街45号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器辅件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保 温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 ;防腐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系公司客户,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 ──────┬────────────────────────────────── 2026-05-15│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大安路399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2026-04-23│其他事项 ──────┴──────────────────────────────────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 书。 2、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个人或组织提出的针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人 员的异议,并于2024年10月11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激励计划获得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 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 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若2025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达到3000万元,则当年公 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若2025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大于等于2400万且不高于 3000万,则当年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当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3000万的百分 比;若2025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低于2400万元,则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6]第14-00144号)及公司《2025年年度 报告》,公司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达到上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故 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3.5万股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 2026-04-18│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大安路399号公司会议室 ──────┬────────────────────────────────── 2026-04-18│其他事项 ──────┴──────────────────────────────────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2025年12月31日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现 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 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存货、应收款项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迹 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管理层基于谨慎性原 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预期无法收回且已进行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预付 款项、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进行 全面清查后。 ──────┬────────────────────────────────── 2026-04-18│其他事项 ──────┴────────────────────────────────── 2026年4月16日,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担任 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经验与能力,职业操守良好,风险意识较强 ,能秉持独立审计原则。公司聘请大信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 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连续性,经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大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 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 国、新加坡等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 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 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 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 金额共计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 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行政 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三、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周刚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质。2012年成为注册 会计师,2013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具有较丰富的大型企业的年报 审计工作经验,在尽职调查、IPO、上市公司报表审计、央企(国企)年报审计等方面具有较 强的理论基础和实务能力,近三年签署的IPO审计报告有国策环保、柯美特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茂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陈修俭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 核,2007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8-2020年度在大信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烟台冰轮股份 有限公司、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金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中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 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情况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具体收费情况依据市场行情、签订合同以 及工作情况确定。 ──────┬────────────────────────────────── 2026-04-18│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2026-04-18│其他事项 ──────┴──────────────────────────────────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 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的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适用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具体薪 酬根据相应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情况而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固定工资和 绩效工资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 2026-04-18│其他事项 ──────┴──────────────────────────────────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 酬的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适用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再领取津贴。 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6.32万元/年,半年度发放一次。 ──────┬────────────────────────────────── 2026-04-18│银行授信 ──────┴──────────────────────────────────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额度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相关银行 申请额度授信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需要。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信具体情况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额度授信,授信期限一年。额度项下可办理的授信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开立、国内信用证融资、非融资性保函、票据池融资(票据池项下 融资可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开立等短期融资品种)、国内反向保理、 商票贴现等品种。其中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业务担保方式以我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按照合同约定,我公司提供全额保证金或部分保证金质押担 保。其余业务担保方式为信用免担保方式。 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额度授信 ,本次申请额度授信为信用免担保方式,授信期限一年,额度授信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国内非融资性保函(分离式保函除外)、国内信用证开立及福费廷项下融资 、票据池、商票融资等业务品种。 上述授信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实际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银行实际 发生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表人在授信额度及 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本次申请银行额度授信事项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4-18│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各类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在此额度内,资金 可滚动循环使用,额度期限内任一时点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2 0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委托理财事项可能受到各类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资金回报。 2、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4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 内,资金可滚动循环使用,额度期限内任一时点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42000万元。 3、投资方式 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各类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委托理财额度有效期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在前述额度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成都大宏 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在不影响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2000万元的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 2026-04-01│对外担保 ──────┴──────────────────────────────────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客户重庆汇芝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芝林”)向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为保障双方业务持续稳 定开展,支持客户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及资金周转需求,故公司将再次为汇芝林以融资租赁售 后回租方式向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租赁机器设备及支付 融资租赁费的履约义务提供连带责任回购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客户提供 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为汇芝林与海通恒信签订的《融资回租合同》就汇芝 林以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方式向海通恒信租赁机器设备及支付融资租赁费的履约义务提供连带责 任回购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和《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及《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 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3-04│其他事项 ──────┴────────────────────────────────── 持有本公司股份8198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8569%)的副总经理甘德君先生计划在 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4960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2142%)。 ──────┬────────────────────────────────── 2026-02-10│其他事项 ──────┴──────────────────────────────────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公司将与海通恒信 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合作签订《回购担保合同》,拟为公司客户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996 万元的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业务合作期限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为客户提供担保情况的概述 为帮助下游客户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拓宽公司销 售渠道,强化应收账款风险管控,公司拟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 恒信”)合作并签订《回购担保合同》。 具体情况:由公司向海通恒信推荐公司客户,并经海通恒信审核、评估后作为开展直接融 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的承租人。在《回购担保合同》期限内,海通恒信、公司及客户将 采用融资租赁的模式开展业务合作。由海通恒信与客户(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后, 海通恒信向公司购买客户(承租人)指定的租赁设备,并由海通恒信与客户(承租人)签订《 融资租赁合同》,将租赁物出租给客户(承租人)使用,客户(承租人)按约向海通恒信支付 租金及其他费用;或者客户(承租人)购买设备后将设备出售给海通恒信,客户(承租人)与 海通恒信签订《融资回租合同》租回已出售的资产,约定租赁期限,按约向海通恒信支付租金 及其他费用。在触发约定的回购情形时,公司根据海通恒信《回购通知书》的具体要求,将向 海通恒信承担回购保证责任,向海通恒信支付相应价款,回购租赁物。 二、被担保人情况 鉴于目前公司产品销售事项涉及需要融资租赁服务的客户尚未确定,故对被担保人基本条 件和情况做出基本要求。 基本情况:被担保人为公司推荐的信誉良好并满足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客户条件、经海通恒 信审核符合融资条件并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且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 2026-02-06│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客户黑龙江耀世建筑工 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世建筑”)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赢租赁”)融 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220.968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耀世建筑因单次逾期超 过六十日仍未全额清偿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租金,触发回购程序,公司于2026年2月6日收到永赢 租赁发出的《回购通知书》,要求公司履行回购义务。公司选择向永赢租赁支付回购保证金, 由永赢租赁起诉耀世建筑。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公司与永赢租赁、耀世建筑开 展合作,签订三方《买卖合同》,为耀世建筑与永赢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就耀世建筑 以融资租赁方式向永赢租赁租赁机器设备及支付融资租赁费的履约义务提供连带责任回购担保 ,担保总金额220.96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的《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黑龙江耀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7月29日 法定代表人:肖连龙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马延乡马延村 注册资本:拾万元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 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建筑工程用 机械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 售;金属工具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 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矿物洗选加工;机械设备租赁。 被担保人系公司客户,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 ──────┬────────────────────────────────── 2026-01-27│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 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 2025-11-11│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1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 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大安路399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甘德宏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96名,代表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46841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为67.6047%。 2、股东出席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6名,代表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4192524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7.0908%。 3、网络投票情况 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90名,代表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91617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138%。 4、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本次股东会的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5%以上股份数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计92人,代表股份1436 804股,合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5017%。 5、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金诚同达律 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 2025-11-11│股权转让 ──────┴────────────────────────────────── 本次拟参与询价转让的股东为甘德宏、张文秀;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3348800股,占公司截至2025年11月10日总股本的比例为3.50% ;其中,甘德宏拟转让股份的数量为1674400股,占公司截至2025年11月10日总股本的比例为1 .75%;张文秀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1674400股,占公司截至2025年11月10日总股本的比例为1.7 5%; 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 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 2025-10-25│其他事项 ──────┴──────────────────────────────────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7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78号”文《关于同意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许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9 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20.20元/股。截至2020年8月13日,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92.00万股,募集资金合计48318.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42790.6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资金到位情况业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14-00016号《验资报 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2025-10-25│其他事项 ──────┴──────────────────────────────────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 书。 2、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个人或组织提出的针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人 员的异议,并于2024年10月11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激励计划获得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 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 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情况 根据《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 、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 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35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本激励 计划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12个月内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 2025-10-25│其他事项 ──────┴────────────────────────────────── 2025年10月23日,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担 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 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经验与能力,职业操守良好,风险意识较强 ,能秉持独立审计原则。公司聘请大信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 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连续性,经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 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 国、新加坡等39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 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45人,其中合伙人 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 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 金额共计426.3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 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9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9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三、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周刚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质。2012年成为注册 会计师,2013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具有较丰富的大型企业的年报 审计工作经验,在尽职调查、IPO、上市公司报表审计、央企(国企)年报审计等方面具有较 强的理论基础和实务能力,近三年签署的IPO审计报告有国策环保、柯美特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茂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陈修俭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 核,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2020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 司、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金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中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 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情况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具体收费情况依据市场行情、签订合同以 及工作情况确定。 ──────┬────────────────────────────────── 2025-10-25│其他事项 ──────┴──────────────────────────────────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 值》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 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存货、应收款项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迹 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管理层基于谨慎性原 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预期无法收回且已进行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 ──────┬────────────────────────────────── 2025-10-25│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大安路399号公司会议室 ──────┬────────────────────────────────── 2025-08-23│资产租赁 ──────┴────────────────────────────────── 一、交易概述 为盘活公司资产,提升公司资产整体运营效率,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将位于成都市高新区及成都市大邑县的部分闲置资产对外出租。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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