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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美特(30086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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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868 杰美特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深圳市杰之珑科技有│ 510.00│ ---│ 51.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南昌市杰珑科技有限│ 510.00│ ---│ 51.00│ ---│ 0.00│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 │深圳市杰美盛科技有│ 300.00│ ---│ 51.00│ ---│ -54.63│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深圳市杰鸿天成投资│ 10.00│ ---│ 100.00│ ---│ -0.03│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 2.77亿│ ---│ ---│ ---│ 0.00│ 2024-12-30│ │品扩产项目 │ │ │ │ │ │ │ ├─────────┼──────┼─────┼─────┼─────┼─────┼──────┤ │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 ---│ ---│ ---│ ---│ 0.00│ 2024-12-30│ │品扩产项目 │ │ │ │ │ │ │ ├─────────┼──────┼─────┼─────┼─────┼─────┼──────┤ │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 1.35亿│ 1361.19万│ 7455.81万│ 59.07│ 0.00│ 2025-12-30│ │升级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600.00│ 5528.92万│ 94.42│ 0.00│ 2022-12-30│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256.76万│ ---│ 4256.76万│ 100.00│ 0.00│ 2022-12-30│ ├─────────┼──────┼─────┼─────┼─────┼─────┼──────┤ │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 1.26亿│ 1361.19万│ 7455.81万│ 59.07│ 0.00│ 2025-12-30│ │升级项目 │ │ │ │ │ │ │ ├─────────┼──────┼─────┼─────┼─────┼─────┼──────┤ │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 ---│ ---│ ---│ ---│ 0.00│ 2025-12-30│ │升级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4-24│其他事项 ──────┴──────────────────────────────────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美特”)于2025年4月22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杰美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743号)同意,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0,000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41.26元,募集资金总额1,320,32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 及验资和评估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130,616,905.6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1,189,703,094.3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5-00017号”的验资报告。 ──────┬────────────────────────────────── 2025-04-24│其他事项 ──────┴──────────────────────────────────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美特”)于2025年4月22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需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8000000股减至127976000股,注册资本由128000000 元减至127976000元。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上述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资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201 2、申报时间:2025年4月24日起45天内。 3、联系部门:杰美特证券部 4、联系电话:0755-33300868 5、邮箱:ir@jamepda.com 6、邮政编码:518131 7、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 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025-04-24│股权回购 ──────┴──────────────────────────────────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美特”)于2025年4月22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需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 予价格9.5元/股。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7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4年7月27日至2024年8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等信息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 议,并于2024年8月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4、2024年8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4年10月11日,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19800股,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完成登记。 6、2025年1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7、2025年2月14日,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80103股,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完成登记。 8、2025年4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需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00 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9.5元/股。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事项进行核实 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 、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退休而离职或与公司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因此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 予价格9.5元/股。 2、回购注销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总金额为228000元,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 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2025-04-24│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有效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与现代企 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并结合地区薪资水平、公司经营情况及公司未来人才规划与引进等综合考虑,经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2025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即以下标准执行: 一、董事薪酬 1、董事为公司员工的(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准),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工作岗位领取 工作报酬,不另行领取津贴。 2、董事长津贴为税前50-120万元/年,董事长未参与日常经营管理,则不设置绩效奖金, 参与日常经营,则参与年度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年度绩效奖金。 3、除独立董事外,公司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4、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8万元/年,其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二、监事薪酬 1、监事为公司员工的(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准),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工作岗位领取 工作报酬,不另行领取津贴。 2、公司的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 2025-04-24│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上午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7074173.83元,母公司净利润为-5603183.0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 利润为95027593.00元,母公司报表年度未分配利润为126907980.21元。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128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 股份1251700股及拟回购注销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24000股后的股份1267 24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0.45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预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5702593.5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比 例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总额。 ──────┬────────────────────────────────── 2025-04-24│其他事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会计政策 等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 2024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本次计 提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2024年 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 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损失的范围和总金额 经过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如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进行减值测试后,2024年度公司拟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5,225,341.81元、其中信用 减值损失-29,905.49元,资产减值损失15,255,247.30元。 ──────┬────────────────────────────────── 2025-02-14│其他事项 ──────┴────────────────────────────────── 1、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5年2月14日 2、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年1月3日 3、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380103股 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9.50元/股 5、限制性股票预留登记人数:4人 6、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深圳市 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7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4年7月27日至2024年8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等信息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 议,并于2024年8月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2025-01-10│其他事项 ──────┴────────────────────────────────── 1、持有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美特”)股份75871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9%,占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股份总 数的0.60%)的股东熊敏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58716股(占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后的公司股份总数的0.60%)。 2、持有公司股份1500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2%,占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股份总数的0.12%)的股东朱德颜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 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0036股(占已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股份总数的0.12%)。 3、持有公司股份503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9%,占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股份总数的0.40%)的股东杨绍煦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 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7500股(占已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股份总数的0.07%)。 熊敏先生、朱德颜先生、杨绍煦先生均为泰安大埠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原深 圳市大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埠”)原合伙人,因大埠解散清算,其持 有的杰美特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已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合伙人名下,相关手续已 办理完毕,均已签署《关于继续履行泰安大埠相关承诺的承诺函》,具体情况请见《关于公司 股东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 2025-01-04│其他事项 ──────┴────────────────────────────────── 1、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年1月3日 2、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380103股 3、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9.50元/股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分别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1月3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9.5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授予380103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 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一)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 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但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2024-12-07│其他事项 ──────┴──────────────────────────────────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 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审核提议,拟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为公司进行2024年度审计。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 ,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 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 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 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 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 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及 纪律处分1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人次、行政监管 措施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连伟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年8月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 计相关工作,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桂东电力、万顺新材、安妮股份、利和兴等上市 公司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斌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任微康益生菌(苏州)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汤艳群 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汤艳群简介:从2010年3月至今在大信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曾为桂林旅游、美盈森、快 意电梯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IPO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近三年担任了万顺新材、桂 东电力、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柳化股份、杰美特等多家上市公司的独立复核质量 控制工作。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情况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确 定。2024年审计费用为12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主要系本期增加了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年报审计费用 与上一期持平。 ──────┬────────────────────────────────── 2024-12-07│对外担保 ──────┴──────────────────────────────────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 累计不超过1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20000万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1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由于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授信可能存在担保要求,在上述授信额度 有效期内,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40000.00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关于向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实现长远发展战略目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累计不 超过1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额度,合计不超过1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融资 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运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公司将视运营资金的实 际需求情况来确定具体融资的金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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