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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美特(30086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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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868 杰美特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深圳市杰之珑科技有│ 510.00│ ---│ 51.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南昌市杰珑科技有限│ 510.00│ ---│ 51.00│ ---│ 0.00│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 │深圳市杰美盛科技有│ 300.00│ ---│ 51.00│ ---│ -54.63│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深圳市杰鸿天成投资│ 10.00│ ---│ 100.00│ ---│ -0.03│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 2.77亿│ 0.00│ ---│ ---│ ---│ 2024-12-30│ │品扩产项目 │ │ │ │ │ │ │ ├─────────┼──────┼─────┼─────┼─────┼─────┼──────┤ │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 ---│ ---│ ---│ ---│ ---│ 2024-12-30│ │品扩产项目 │ │ │ │ │ │ │ ├─────────┼──────┼─────┼─────┼─────┼─────┼──────┤ │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 1.35亿│ 0.00│ 0.00│ 0.00│ 0.00│ 2025-12-30│ │升级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600.00│ 5528.92万│ 94.42│ ---│ 2022-12-30│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256.76万│ 0.00│ 4256.76万│ 100.00│ ---│ 2022-12-30│ ├─────────┼──────┼─────┼─────┼─────┼─────┼──────┤ │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 1.26亿│ 307.29万│ 6401.90万│ 50.72│ ---│ 2025-12-30│ │升级项目 │ │ │ │ │ │ │ ├─────────┼──────┼─────┼─────┼─────┼─────┼──────┤ │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 ---│ ---│ ---│ ---│ ---│ 2025-12-30│ │升级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0-22│诉讼事项 ──────┴────────────────────────────────── 重要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5120944.16美元; 4、本次诉讼事项与公司对IncipioTechnologies,Inc在UnitedStatesDistrictCourt,Ce ntralDistrictofCalifornia(美国加州中部联邦地区法院)提起的诉讼事项属于同一事项,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 3),未在同一法院提起诉讼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美国法律的司法管辖原则,针对IncipioLLC公 司的诉讼不属于美国加州中部联邦地区法院的管辖范围; 5、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尚不能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 利润等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案件的审理进程及 结果,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法院受理时间为美国时间2024年10月11日,受理法院为SuperiorCourtofCaliforniaCount yofOrange(美国加州橙县高等法院),位于美国加州。原告名称为深圳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杰美特”),代理律师为美国加州执业律师MichaelDiNardo和FayeDeng(所 在单位为YKLaw,LLP),被告为Incipio,LLC。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杰美特于2016年12月12日与IncipioTechnologies,Inc.(一家美国加州公司)签订主供 应商合同。自2019年以来IncipioTechnologies,Inc.开始拖欠杰美特公司货款,通过订单及 发票可知,截至目前共欠杰美特5120944.16美元。因此,杰美特向IncipioTechnologies,Inc .提起诉讼要求支付逾期货款并赔偿损失。 杰美特于2022年6月15日与VinciBrandsLLC(一家美国特拉华州公司)签订主供应商协议 。通过订单及发票可知,截至目前,VinciBrandsLLC共计拖欠杰美特公司货款7455761.47美元 。此外,在2022年12月-2023年1月期间,杰美特向VinciBrandsLLC发送催款函催款后,VinciB randsLLC取消了数笔订单,造成杰美特材料等损失合计242000.00美元。因此,杰美特向Vinci BrandsLLC提起诉讼要求支付逾期货款并赔偿全部损失。 上述案件的法院受理时间为美国时间2023年3月6日,受理法院为UnitedStatesDistrictCo urt,CentralDistrictofCalifornia(美国加州中部联邦地区法院)。原告为杰美特,被告为 VinciBrandsLLC和IncipioTechnologies,Inc.。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公司提起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由于公司在上述案件的调查过程中发现涉案主体还包括IncipioTechnologies,Inc.公司 的关联公司Incipio,LLC公司,为维护公司利益及保证上述诉讼案件的顺利进行,根据美国法 律的司法管辖原则,公司向SuperiorCourtofCaliforniaCountyofOrange(美国加州橙县高等 法院)另行提起了以Incipio,LLC公司为被告的诉讼,加州橙县高等法院于美国时间2024年10 月11日受理。IncipioTechnologies,Inc.公司及Incipio,LLC公司两个关联主体对公司的逾 期货款金额总计为5120944.16美元,但因为两个关联主体涉诉案件在加州不同的法院受理,为 了最大程度保护公司的债权利益,公司按照两个关联主体的总欠款金额5120944.16美元提起了 对Incipio,LLC公司的诉讼。本案定在2025年3月20日开展首次案件进展聆讯。 诉讼请求为: (1)请求法院判决IncipioLLC公司向杰美特支付逾期货款5120944.16美元; (2)请求法院判决IncipioLLC公司赔偿杰美特公司因合同违约和不正当竞争造成的全部 损失,包括实际损失、特殊损失、衍生损失、利息、律师费及其他费用等; (3)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下,请求法院判决IncipioLLC公司给予杰美特公司惩罚性赔 偿。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的其他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主要系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未达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月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共6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人 民币322.79万元;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共17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人民币 5877.03万元。 ──────┬────────────────────────────────── 2024-10-11│其他事项 ──────┴──────────────────────────────────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4年10月11日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年8月29日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619800股 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9.50元/股 5、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95人 6、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完成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 2024-09-19│其他事项 ──────┴──────────────────────────────────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 司与云南青源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合资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上饶市广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 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一、合资子公司注册登记的基本情况 1、名称:江西杰安矿业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芦林街道湖头居上广公路南侧3号 4、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5、法定代表人:何理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 设计、监理除外),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矿物洗选加工 ,选矿,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矿山机械销 售,专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供应链管理服务,金属矿石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 料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 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煤炭及制品销售,煤炭洗选,煤制活性炭及 其他煤炭加工,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再生资源加工,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4-08-31│对外投资 ──────┴────────────────────────────────── 拟设立合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杰美青源科技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注册为准)拟注册地址:江西省(具体以 工商注册为准)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 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 除外);承包工程;建设工程咨询;矿物洗选加工;选矿;矿山生态修复与恢复;国外工程项 目;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采矿软件的开发;矿山设备的销售、维修、安装、租赁、调试及技 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金属矿石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 料销售;矿物洗选加工:选矿;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 货运股东及持股比例: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云南青源控股有限 公司,持股比例为49%。 (上述各项内容最终以当地政府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云南青源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街道办事处润城小区15幢12层1212号法定代表人:段 顺运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金属矿石销售。 关联关系:云南青源控股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 2024-08-30│其他事项 ──────┴──────────────────────────────────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年8月29日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619800.00股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9.50元/股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分别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4年8月29日为首次授予日,以9.5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 件的95名激励对象授予1619800.00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一)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95人,包括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但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2024-08-30│其他事项 ──────┴──────────────────────────────────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2024年7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4年7月27日至2024年8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等信息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 议,并于2024年8月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 2024-08-29│其他事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会计政策 等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以202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2 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本 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计提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2024年 6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 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损失的范围和总金额 经过对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如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 款、存货等进行减值测试后,2024年半年度公司拟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2177284.21 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转回1447093.44元,资产减值损失计提13624377.65元。 ──────┬────────────────────────────────── 2024-08-29│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 8月27日(星期二)上午在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2层多媒体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本 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述卫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 议合法有效。 ──────┬────────────────────────────────── 2024-07-27│其他事项 ──────┴──────────────────────────────────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提案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戴伟辉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 条件; 2.征集人对所有相关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 戴伟辉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戴伟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 有公司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戴伟辉,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信息管理 与商业智能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管理科学与工程学会常务理事、神经管理与神经工程分 会主任委员、中国技术经济学会神经经济与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计算机学会上海分 部执行委员、中国人工智能学会社会计算与社会智能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系统工程学会应急 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欧美同学会留美分 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 2.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 任何利害关系。 3.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依法采取无偿方式向公司全 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征集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 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形,并承诺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 人的条件。征集人保证本公告所述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本次征集事项 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 开征集表决权: 提案1.00《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提案2.00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提案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二)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24-052) (三)征集主张 征集人投票意向: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公司员工与股东的 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征集人不接 受与其投票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四)征集方案 1.征集对象:截至2024年8月7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2.征集时间: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2024年8月7日。 4.征集方式: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征集表决权 ──────┬────────────────────────────────── 2024-05-07│股权回购 ──────┴──────────────────────────────────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美特”)于2024年2月5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 于人民币1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29.00元/股,按本次回购资金最高人民币240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827 586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999903股)的0.66%;按本 次回购资金最低人民币120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13793股,约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999903股)的0.32%。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的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截至本公告日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年2月6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12)。 2、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6、2024-022)。 3、截至2024年5月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125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8000000股的0.98%,最高成交价格为14.50元/股,最低成 交价格为9.8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281222.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4-04-25│其他事项 ──────┴──────────────────────────────────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美特”)于2024年4月23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资金使用计划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5号)许可,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32000000股,发行价格41.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20320000.00元,扣除发 行费用130616905.6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89703094.3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4 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于2020年8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5-00017号)。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金额及延长实施期限的情况 (一)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原因及情况 1、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升级项目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及管理需要,同时为满足客户需求,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拟新增公司全 资二级子公司深圳市决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决色”)作为“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升级 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主体由“杰美特、深圳市中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卓 越“)”变更为“杰美特、中创卓越、决色”。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 升级项目”的进展和资金需求,在不影响该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对该募投项目的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由2023年12月30日调整至2025年12月 30日。 “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升级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市决色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7RDL63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203 法定代表人:陈能悟 成立时间:2018年07月13日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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