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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美特(30086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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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868 杰美特 更新日期:2025-03-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深圳市杰之珑科技有│ 510.00│ ---│ 51.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南昌市杰珑科技有限│ 510.00│ ---│ 51.00│ ---│ 0.00│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 │深圳市杰美盛科技有│ 300.00│ ---│ 51.00│ ---│ -54.63│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深圳市杰鸿天成投资│ 10.00│ ---│ 100.00│ ---│ -0.03│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 2.77亿│ 0.00│ ---│ ---│ ---│ 2024-12-30│ │品扩产项目 │ │ │ │ │ │ │ ├─────────┼──────┼─────┼─────┼─────┼─────┼──────┤ │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 ---│ ---│ ---│ ---│ ---│ 2024-12-30│ │品扩产项目 │ │ │ │ │ │ │ ├─────────┼──────┼─────┼─────┼─────┼─────┼──────┤ │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 1.35亿│ 0.00│ 0.00│ 0.00│ 0.00│ 2025-12-30│ │升级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600.00│ 5528.92万│ 94.42│ ---│ 2022-12-30│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256.76万│ 0.00│ 4256.76万│ 100.00│ ---│ 2022-12-30│ ├─────────┼──────┼─────┼─────┼─────┼─────┼──────┤ │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 1.26亿│ 307.29万│ 6401.90万│ 50.72│ ---│ 2025-12-30│ │升级项目 │ │ │ │ │ │ │ ├─────────┼──────┼─────┼─────┼─────┼─────┼──────┤ │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 ---│ ---│ ---│ ---│ ---│ 2025-12-30│ │升级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2-14│其他事项 ──────┴────────────────────────────────── 1、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5年2月14日 2、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年1月3日 3、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380103股 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9.50元/股 5、限制性股票预留登记人数:4人 6、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深圳市 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7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4年7月27日至2024年8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等信息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 议,并于2024年8月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2025-01-10│其他事项 ──────┴────────────────────────────────── 1、持有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美特”)股份75871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9%,占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股份总 数的0.60%)的股东熊敏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58716股(占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后的公司股份总数的0.60%)。 2、持有公司股份1500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2%,占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股份总数的0.12%)的股东朱德颜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 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0036股(占已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股份总数的0.12%)。 3、持有公司股份503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9%,占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股份总数的0.40%)的股东杨绍煦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 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7500股(占已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股份总数的0.07%)。 熊敏先生、朱德颜先生、杨绍煦先生均为泰安大埠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原深 圳市大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埠”)原合伙人,因大埠解散清算,其持 有的杰美特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已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合伙人名下,相关手续已 办理完毕,均已签署《关于继续履行泰安大埠相关承诺的承诺函》,具体情况请见《关于公司 股东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 2025-01-04│其他事项 ──────┴────────────────────────────────── 1、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年1月3日 2、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380103股 3、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9.50元/股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分别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1月3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9.5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授予380103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 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一)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 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但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2024-12-07│其他事项 ──────┴──────────────────────────────────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 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审核提议,拟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为公司进行2024年度审计。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 ,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 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 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 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 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 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及 纪律处分1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人次、行政监管 措施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连伟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年8月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 计相关工作,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桂东电力、万顺新材、安妮股份、利和兴等上市 公司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斌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任微康益生菌(苏州)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汤艳群 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汤艳群简介:从2010年3月至今在大信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曾为桂林旅游、美盈森、快 意电梯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IPO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近三年担任了万顺新材、桂 东电力、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柳化股份、杰美特等多家上市公司的独立复核质量 控制工作。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情况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确 定。2024年审计费用为12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主要系本期增加了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年报审计费用 与上一期持平。 ──────┬────────────────────────────────── 2024-12-07│对外担保 ──────┴──────────────────────────────────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 累计不超过1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20000万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1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由于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授信可能存在担保要求,在上述授信额度 有效期内,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40000.00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关于向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实现长远发展战略目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累计不 超过1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额度,合计不超过1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融资 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运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公司将视运营资金的实 际需求情况来确定具体融资的金融机构、融资方式、融资金额,最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 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各金融机构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 各类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贸易融资等业务。 上述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申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法律 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承担。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资金的需求,保障生产 经营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 2024-12-07│其他事项 ──────┴──────────────────────────────────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5号)许可,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32000000股,发行价格41.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2032.00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13061.6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8970.31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76671.84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4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8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5 -00017号)。 二、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的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 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自身 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2618.1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5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2024-10-22│诉讼事项 ──────┴────────────────────────────────── 重要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5120944.16美元; 4、本次诉讼事项与公司对IncipioTechnologies,Inc在UnitedStatesDistrictCourt,Ce ntralDistrictofCalifornia(美国加州中部联邦地区法院)提起的诉讼事项属于同一事项,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 3),未在同一法院提起诉讼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美国法律的司法管辖原则,针对IncipioLLC公 司的诉讼不属于美国加州中部联邦地区法院的管辖范围; 5、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尚不能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 利润等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案件的审理进程及 结果,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法院受理时间为美国时间2024年10月11日,受理法院为SuperiorCourtofCaliforniaCount yofOrange(美国加州橙县高等法院),位于美国加州。原告名称为深圳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杰美特”),代理律师为美国加州执业律师MichaelDiNardo和FayeDeng(所 在单位为YKLaw,LLP),被告为Incipio,LLC。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杰美特于2016年12月12日与IncipioTechnologies,Inc.(一家美国加州公司)签订主供 应商合同。自2019年以来IncipioTechnologies,Inc.开始拖欠杰美特公司货款,通过订单及 发票可知,截至目前共欠杰美特5120944.16美元。因此,杰美特向IncipioTechnologies,Inc .提起诉讼要求支付逾期货款并赔偿损失。 杰美特于2022年6月15日与VinciBrandsLLC(一家美国特拉华州公司)签订主供应商协议 。通过订单及发票可知,截至目前,VinciBrandsLLC共计拖欠杰美特公司货款7455761.47美元 。此外,在2022年12月-2023年1月期间,杰美特向VinciBrandsLLC发送催款函催款后,VinciB randsLLC取消了数笔订单,造成杰美特材料等损失合计242000.00美元。因此,杰美特向Vinci BrandsLLC提起诉讼要求支付逾期货款并赔偿全部损失。 上述案件的法院受理时间为美国时间2023年3月6日,受理法院为UnitedStatesDistrictCo urt,CentralDistrictofCalifornia(美国加州中部联邦地区法院)。原告为杰美特,被告为 VinciBrandsLLC和IncipioTechnologies,Inc.。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公司提起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由于公司在上述案件的调查过程中发现涉案主体还包括IncipioTechnologies,Inc.公司 的关联公司Incipio,LLC公司,为维护公司利益及保证上述诉讼案件的顺利进行,根据美国法 律的司法管辖原则,公司向SuperiorCourtofCaliforniaCountyofOrange(美国加州橙县高等 法院)另行提起了以Incipio,LLC公司为被告的诉讼,加州橙县高等法院于美国时间2024年10 月11日受理。IncipioTechnologies,Inc.公司及Incipio,LLC公司两个关联主体对公司的逾 期货款金额总计为5120944.16美元,但因为两个关联主体涉诉案件在加州不同的法院受理,为 了最大程度保护公司的债权利益,公司按照两个关联主体的总欠款金额5120944.16美元提起了 对Incipio,LLC公司的诉讼。本案定在2025年3月20日开展首次案件进展聆讯。 诉讼请求为: (1)请求法院判决IncipioLLC公司向杰美特支付逾期货款5120944.16美元; (2)请求法院判决IncipioLLC公司赔偿杰美特公司因合同违约和不正当竞争造成的全部 损失,包括实际损失、特殊损失、衍生损失、利息、律师费及其他费用等; (3)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下,请求法院判决IncipioLLC公司给予杰美特公司惩罚性赔 偿。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的其他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主要系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未达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月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共6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人 民币322.79万元;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共17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人民币 5877.03万元。 ──────┬────────────────────────────────── 2024-10-11│其他事项 ──────┴──────────────────────────────────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4年10月11日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年8月29日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619800股 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9.50元/股 5、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95人 6、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完成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 2024-09-19│其他事项 ──────┴──────────────────────────────────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 司与云南青源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合资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上饶市广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 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一、合资子公司注册登记的基本情况 1、名称:江西杰安矿业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芦林街道湖头居上广公路南侧3号 4、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5、法定代表人:何理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 设计、监理除外),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矿物洗选加工 ,选矿,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矿山机械销 售,专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供应链管理服务,金属矿石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 料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 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煤炭及制品销售,煤炭洗选,煤制活性炭及 其他煤炭加工,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再生资源加工,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4-08-31│对外投资 ──────┴────────────────────────────────── 拟设立合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杰美青源科技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注册为准)拟注册地址:江西省(具体以 工商注册为准)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 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 除外);承包工程;建设工程咨询;矿物洗选加工;选矿;矿山生态修复与恢复;国外工程项 目;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采矿软件的开发;矿山设备的销售、维修、安装、租赁、调试及技 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金属矿石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 料销售;矿物洗选加工:选矿;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 货运股东及持股比例: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云南青源控股有限 公司,持股比例为49%。 (上述各项内容最终以当地政府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云南青源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街道办事处润城小区15幢12层1212号法定代表人:段 顺运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金属矿石销售。 关联关系:云南青源控股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 2024-08-30│其他事项 ──────┴──────────────────────────────────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年8月29日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619800.00股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9.50元/股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分别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4年8月29日为首次授予日,以9.5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 件的95名激励对象授予1619800.00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一)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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