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868 杰美特 更新日期:2026-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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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8-10│ 41.26│ 11.9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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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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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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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之珑科技有│ 510.00│ ---│ 51.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南昌市杰珑科技有限│ 510.00│ ---│ 51.00│ ---│ 0.00│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
│深圳市杰美盛科技有│ 300.00│ ---│ 51.00│ ---│ -54.63│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深圳市杰鸿天成投资│ 10.00│ ---│ 100.00│ ---│ -0.03│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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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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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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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 ---│ ---│ ---│ ---│ 0.00│ 2025-12-30│
│品扩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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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 2.77亿│ ---│ ---│ ---│ 0.00│ 2025-12-30│
│品扩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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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256.76万│ ---│ 4256.76万│ 100.00│ 0.00│ 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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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5528.92万│ 94.42│ 0.00│ 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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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 ---│ ---│ ---│ ---│ 0.00│ 2025-12-30│
│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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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 1.26亿│ 1544.12万│ 9006.53万│ 71.36│ 0.00│ 2025-12-30│
│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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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2.26亿│ 2.26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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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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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1 │交易金额(元)│3962.3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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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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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戴尔蒙德科技有限公司司6.6039│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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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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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分宜川流长枫新材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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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交易简要内容: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 │
│ │深圳戴尔蒙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尔蒙德”“标的公司”)21.4979%股权(以下简│
│ │称“本次交易”),交易价格为128987671.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
│ │ 1、协议签署主体 │
│ │ 甲方: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方”) │
│ │ 乙方:分宜川流长枫新材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方”) │
│ │ 丙方:深圳戴尔蒙德科技有限公司(“目标公司”) │
│ │ 2、本次交易价款 │
│ │ (1)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6.6039%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101.23万元│
│ │)(“标的股权”)。本协议项下的转让标的是目标公司股权及其所有的附属权利及权力。│
│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39623454.00元作为标的股权的购买价款(“股权转让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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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1 │交易金额(元)│2793.9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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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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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戴尔蒙德科技有限公司4.6566% │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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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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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株洲国创启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1、交易简要内容: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 │
│ │深圳戴尔蒙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尔蒙德”“标的公司”)21.4979%股权(以下简│
│ │称“本次交易”),交易价格为128987671.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
│ │ 1、协议签署主体 │
│ │ 甲方: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方”) │
│ │ 乙方:株洲国创启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方”) │
│ │ 丙方:深圳戴尔蒙德科技有限公司(“目标公司”) │
│ │ 2、本次交易价款 │
│ │ (1)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4.6566%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71.38万元 │
│ │)(“标的股权”)。本协议项下的转让标的是目标公司股权及其所有的附属权利及权力。│
│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27939565.00元作为标的股权的购买价款(“股权转让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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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1 │交易金额(元)│782.8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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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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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戴尔蒙德科技有限公司1.3047% │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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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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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市合合智达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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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交易简要内容: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 │
│ │深圳戴尔蒙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尔蒙德”“标的公司”)21.4979%股权(以下简│
│ │称“本次交易”),交易价格为128987671.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
│ │ 甲方: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方”) │
│ │ 乙方:深圳市合合智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方”) │
│ │ 丙方:深圳戴尔蒙德科技有限公司(“目标公司”) │
│ │ 2、本次交易价款 │
│ │ (1)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3047%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20万元)(│
│ │“标的股权”)。本协议项下的转让标的是目标公司股权及其所有的附属权利及权力。甲方│
│ │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7828401.00元作为标的股权的购买价款(“股权转让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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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1 │交易金额(元)│4005.97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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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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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戴尔蒙德科技有限公司7.25%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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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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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陈琳、陈香、汤皎宁、吴秦、吴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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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交易简要内容: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 │
│ │深圳戴尔蒙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尔蒙德”“标的公司”)21.4979%股权(以下简│
│ │称“本次交易”),交易价格为128987671.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
│ │ 1、协议签署主体 │
│ │ 甲方: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方”) │
│ │ 乙方:上海金天御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 │
│ │ 丙方:标的份额的持有人(“转让方”) │
│ │ 丙方一:陈琳 │
│ │ 丙方二:陈香 │
│ │ 丙方三:汤皎宁 │
│ │ 丙方四:吴秦 │
│ │ 丙方五:吴孜 │
│ │ 丁方:深圳戴尔蒙德科技有限公司 │
│ │ 戊方:唐杰 │
│ │ 以上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及戊方单独为“一方”,合称为“各方”,单称为“一方│
│ │”,互称“另一方”。 │
│ │ 2、本次交易价款 │
│ │ (1)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企业102.3446万元的出 │
│ │资额(对应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92.1111%)(“标的份额”)。甲方应向丙方合计支付人民│
│ │币40059731.00元作为标的份额的购买价款(“合伙份额转让价款”)。该价款按丙方各自 │
│ │持有的合伙企业出资额比例拆分如下:①向陈琳支付17396274.00元;②向陈香支付1552262│
│ │4.00元;③向汤皎宁支付4832276.00元;④向吴秦支付1231212.00元;⑤向吴孜支付107734│
│ │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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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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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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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简要内容: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
买深圳戴尔蒙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尔蒙德”“标的公司”)21.4979%股权(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交易价格为128987671.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拟采用现金方式,不涉及公司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事
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标的公司现有股东一致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并同意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
权,但因标的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经标的公司履行相应的内部
决策程序后方可实施。因此,本次交易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
4、标的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
未来经营业绩及投资收益仍具有不确定性。
5、本次交易尚未完成,相关资产的交割、过户、工商变更等事项是否能最终顺利完成尚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
购买股权的公告》,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戴尔蒙德21.4979%股权,交易价格为1289
87671.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戴尔蒙德将成为公司参
股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
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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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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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1名激
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需回购注销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1944股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455元/股(调整后)。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7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4年7月27日至2024年8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等信息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
议,并于2024年8月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8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4年10月11日,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19800股,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完成登记。
6、2025年1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7、2025年2月14日,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80103股,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完成登记。
8、2025年4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需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00
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9.5元/股。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事项进行核实
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5年7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
10、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11、2025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调整
后)》,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需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00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455元/股(调整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
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截至本公告日,需回购注销
的3000股限制性股票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12、2026年1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
备激励资格,需回购注销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1944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为
9.455元/股(调整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
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
退休而离职或与公司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
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需回购注销11名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1944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455元/股(调整后)。
2、回购注销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总金额为1436630.52元,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
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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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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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就本业绩预告有关数据与为公司
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业绩预告财务
数据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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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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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
2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上午0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2层多媒体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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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资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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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美特”)于2025年12月4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租资产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为提高资产整体运营效率,增加资产收益,公司拟将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华宝路10
3号的杰美特大厦(整栋,含地下室)对外出租。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派的相
关人员对外办理对外出租资产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
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信息
1、承租方名称:深圳市壹玖捌肆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G22C5X
3、法定代表人:李泽梅
4、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陶元社区南科创元谷10栋1层
5、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22年08月25日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住房租赁;品牌管理;企业形象策划;市
场营销策划;物联网技术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专业保
洁、清洗、消毒服务;酒店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数据处
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消防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
研发;国内贸易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停车场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物业管
理;房地产经纪;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
子商务);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餐饮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深圳市壹玖捌肆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
东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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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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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180000万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20000
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由于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授信可能存在担保要求,在上述授信额度
有效期内,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40000.00万元。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向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实现长远发展战略目标,同意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1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累计
不超过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2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不
等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运营的实际资金需求
确定。公司将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来确定具体融资的金融机构、融资方式、融资金额,
最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各金融机构办理各类
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各类贷款、信用证、银行承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
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兑汇票、保函、保理、贸易融资等业务。
上述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法律文件
,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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