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871 回盛生物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8-11│ 33.61│ 8.5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8-24│ 19.50│ 951.60万│
├───────────┼───────────┼───────────┼───────────┤
│可转债 │ 2021-12-17│ 100.00│ 6.8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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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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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 │ 10000.00│ ---│ ---│ 6277.72│ 322.6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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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农生物 │ 74.17│ ---│ ---│ 69.50│ -4.67│ 人民币│
├─────────┼─────┼─────┼─────┼─────┼──────┼──────┤
│正邦科技 │ 32.73│ ---│ ---│ 39.28│ 3.8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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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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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0吨泰乐菌 │ 2.85亿│ ---│ 3.21亿│ 105.25│ 1.08亿│ 2023-09-30│
│素和年产600吨泰万 │ │ │ │ │ │ │
│菌素生产线扩建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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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回盛制剂生产线│ 1.21亿│ ---│ 7373.28万│ 100.00│ 1720.93万│ 2022-06-30│
│自动化综合改扩建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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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制剂综合生产线│ 9000.00万│ ---│ 370.75万│ 100.00│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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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剂/预混剂生产线 │ 4900.00万│ ---│ 1316.19万│ 100.00│ 829.33万│ 2022-06-30│
│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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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0吨泰乐菌素│ ---│ 509.31万│ 7934.04万│ 64.18│ ---│ 2022-09-30│
│项目(可转债结项资│ │ │ │ │ │ │
│金投入)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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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55亿│ ---│ 1.7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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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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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30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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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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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武汉统盛投资有限公司14.57%的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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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楚盛(湖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操继跃、刘泽祥、周健、唐万勇、刘国庆、刘洁、陈沛风、吴言术、孙国胜、张翠平、钟勤│
│ │、石勇耀、甘欢、丁文格、汪学平、焦庆军、陈顺友、付咏堂 │
├──────┼────────────────────────────────────────┤
│交易概述 │本次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回盛生物”)控股股东武汉统│
│ │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统盛”或“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变动系其少数股东将│
│ │其合计持有的14.57%的股权转让给楚盛(湖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楚│
│ │盛投资”),属于控股股东的内部股权结构调整。 │
│ │ 本次股权结构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为武汉统盛,其持有回盛生物82,800,000股股份,│
│ │占总股本的41.03%。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卫元先生、余姣娥女士,合计持有武汉统盛85.43%│
│ │的股份。近日,控股股东武汉统盛的少数股东操继跃、刘泽祥、周健、唐万勇、刘国庆、刘│
│ │洁、陈沛风、吴言术、孙国胜、张翠平、钟勤、石勇耀、甘欢、丁文格、汪学平、焦庆军、│
│ │陈顺友、付咏堂(以下合称:18名自然人股东)与楚盛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
│ │合计持有的武汉统盛14.57%的股权转让给楚盛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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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2-06 │交易金额(元)│483.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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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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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武汉盛宠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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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武汉星之上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为拓展宠物药品线上销售渠道,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回盛生物”)及控股子公司武汉宠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将合计持有的武汉盛宠科技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武汉盛宠”“标的公司”)80%的股权转让给武汉星之上科技合伙企业(有 │
│ │限合伙),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552.00万元。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
│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商、执行、签署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合同及文│
│ │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其他事项。 │
│ │ (一)合同主体 │
│ │ 甲方一(转让方):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甲方二(转让方):武汉宠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乙方(受让方):武汉星之上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丙方:鄢紫昭 │
│ │ (二)股权转让价款与支付方式 │
│ │ 1、各方同意,按照标的公司估值690万元,甲方一转让标的公司70%股权给乙方,支付 │
│ │对价为483万元。甲方二转让标的公司10%股权给乙方,支付对价为69万元。乙方受让标的公│
│ │司80%股权的股权转让总价款为552万元。甲方一向公司授权“回盛宠物”品牌使用权及线上│
│ │经营权,品牌使用费60万元(含税),使用期限三年,甲方一与标的公司应就授权事宜另行│
│ │签订书面协议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
└──────┴────────────────────────────────────────┘
┌──────┬────────────────┬──────┬────────────────┐
│公告日期 │2026-02-06 │交易金额(元)│69.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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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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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武汉盛宠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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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武汉星之上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武汉宠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为拓展宠物药品线上销售渠道,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回盛生物”)及控股子公司武汉宠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将合计持有的武汉盛宠科技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武汉盛宠”“标的公司”)80%的股权转让给武汉星之上科技合伙企业(有 │
│ │限合伙),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552.00万元。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
│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商、执行、签署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合同及文│
│ │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其他事项。 │
│ │ (一)合同主体 │
│ │ 甲方一(转让方):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甲方二(转让方):武汉宠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乙方(受让方):武汉星之上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丙方:鄢紫昭 │
│ │ (二)股权转让价款与支付方式 │
│ │ 1、各方同意,按照标的公司估值690万元,甲方一转让标的公司70%股权给乙方,支付 │
│ │对价为483万元。甲方二转让标的公司10%股权给乙方,支付对价为69万元。乙方受让标的公│
│ │司80%股权的股权转让总价款为552万元。甲方一向公司授权“回盛宠物”品牌使用权及线上│
│ │经营权,品牌使用费60万元(含税),使用期限三年,甲方一与标的公司应就授权事宜另行│
│ │签订书面协议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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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2-06 │
├──────┼────────────────────────────────────────┤
│关联方 │张卫元、余姣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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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其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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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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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满足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 │,下同)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本数)综 │
│ │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 │。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卫元先生、余姣娥女士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 │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无偿担保。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无偿担保│
│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 │通过,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卫元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
│ │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
│ │准。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
│ │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
│ │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前述授信 │
│ │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且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
│ │额度内,以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
│ │求来合理确定,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以在总额度内互相调剂。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以循│
│ │环使用。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保函、信用证、银│
│ │行承兑汇票、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保理等授信业务。 │
│ │ 名称湖北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名称新疆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名称湖北合盛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 │
│ │ 名称武汉新华星动物保健连锁服务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
│ │ 名称长沙施比龙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
│ │ 接受关联方担保情况概述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卫元先生、余姣娥女士为上述授信无偿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 │授信金额、担保金额、期限以相关协议约定为准。上述实际控制人张卫元先生、余姣娥女士│
│ │为公司及子公司担保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
│ │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张卫元先生,住所:湖北省武汉市 │
│ │ 余姣娥女士,住所:湖北省武汉市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张卫元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担保人余姣娥女士为张卫元先│
│ │生之配偶。截至目前,张卫元先生、余姣娥女士分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武汉统盛投资有限公│
│ │司72.08%、13.35%的股份,武汉统盛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40.92%的股份。根据《深圳│
│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张卫元先生、余姣娥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经查询,张卫元先生和余姣娥女士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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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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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统盛投资有限公司 420.00万 2.08 5.07 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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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20.00万 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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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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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7 │质押股数(万股) │11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33 │质押占总股本(%) │0.54 │
├────────┼──────────────┴────────┴──────────────┤
│股东名称 │武汉统盛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6-01-2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26日武汉统盛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110.0万股给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
│ │武昌支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1-14 │质押股数(万股) │11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33 │质押占总股本(%) │0.54 │
├────────┼──────────────┴────────┴──────────────┤
│股东名称 │武汉统盛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6-01-1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13日武汉统盛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110.0万股给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
│ │武昌支行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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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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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回盛生│湖北回盛 │ 4000.00万│人民币 │2024-12-27│2025-12-26│--- │是 │否 │
│物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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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回盛生│湖北回盛 │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1-01│2025-12-31│--- │是 │否 │
│物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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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回盛生│湖北回盛 │ 1000.00万│人民币 │2024-07-12│2025-01-12│--- │是 │否 │
│物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回盛生│武汉新华星│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9-26│2026-09-25│--- │否 │否 │
│物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回盛生│武汉新华星│ 1000.00万│人民币 │2024-09-25│2025-09-24│--- │是 │否 │
│物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回盛生│湖北回盛 │ 810.00万│人民币 │2024-12-03│2025-06-03│--- │是 │否 │
│物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回盛生│湖北回盛 │ 500.00万│人民币 │2025-12-10│2026-06-10│--- │否 │否 │
│物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回盛生│湖北回盛 │ 500.00万│人民币 │2025-12-10│2026-06-10│--- │否 │否 │
│物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回盛生│湖北回盛 │ 500.00万│人民币 │2025-12-10│2026-06-10│--- │否 │否 │
│物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回盛生│湖北回盛 │ 500.00万│人民币 │2025-12-10│2026-06-10│--- │否 │否 │
│物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回盛生│湖北回盛 │ 500.00万│人民币 │2025-12-10│2026-06-10│--- │否 │否 │
│物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回盛生│湖北回盛 │ 500.00万│人民币 │2025-12-10│2026-06-10│--- │否 │否 │
│物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回盛生│武汉新华星│ 133.40万│人民币 │2025-06-09│2025-12-09│--- │是 │否 │
│物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回盛生│武汉新华星│ 132.57万│人民币 │2024-09-27│2025-03-27│--- │是 │否 │
│物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回盛生│武汉新华星│ 83.75万│人民币 │2024-08-22│2025-02-22│--- │是 │否 │
│物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回盛生│武汉新华星│ 83.75万│人民币 │2024-12-07│2025-06-07│--- │是 │否 │
│物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回盛生│武汉新华星│ 83.75万│人民币 │2025-12-04│2026-06-04│--- │否 │否 │
│物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回盛生│武汉新华星│ 50.00万│人民币 │2024-10-16│2025-04-16│--- │是 │否 │
│物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回盛生│武汉新华星│ 41.88万│人民币 │2025-10-30│2026-04-30│--- │否 │否 │
│物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回盛生│武汉新华星│ 39.80万│人民币 │2024-08-12│2025-02-12│--- │是 │否 │
│物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回盛生│武汉新华星│ 38.20万│人民币 │2024-09-27│2025-03-27│--- │是 │否 │
│物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回盛生│武汉新华星│ 35.30万│人民币 │2024-09-06│2025-03-06│--- │是 │否 │
│物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回盛生│武汉新华星│ 24.15万│人民币 │2025-12-04│2026-06-04│--- │否 │否 │
│物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回盛生│武汉新华星│ 16.50万│人民币 │2024-11-05│2025-05-05│--- │是 │否 │
│物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回盛生│武汉新华星│ 2.55万│人民币 │2024-08-15│2025-02-15│--- │是 │否 │
│物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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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回盛生│长沙施比龙│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物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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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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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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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3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华路1号3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卫元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3人,代表股份940345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6.91
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932761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6.53
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0人,代表股份7584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378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1人,代表股份7585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3
7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
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0人,代表股份7584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3784%
。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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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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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
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
债逆回购等。
2.投资金额: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下同)。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不影响正常经营业务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投资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期限内任一时点
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
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请
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业务及确保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
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
选,投资范围严格限定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
、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
逆回购等,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
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
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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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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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7.20元/股;
2、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7.00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生效日期:2026年7月6日(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150%,即人民币37.2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8日、2026年6月11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股
份报告书》。
二、调整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
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17843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40356871.40元(含税)。本次不送
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
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分红。自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
,但实施了股份回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343400股不参与分红。按照“现金分红比
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
份1343400股后的2004409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88191.40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股份)×10股=40088191.40元÷201784357股×10股=1.986684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
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
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1986684元/股。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3日,除权除
息日为2026年7月6日。具体分派方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如本公司实施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上限。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相关约定,公司将对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进行调整,自2026年7月6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37.20元/股调整
为不超过37.00元/股。调整计算如下: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
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37.20元/股-0.1986684元/股≈37.00元/股,保
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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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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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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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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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共利益需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拟对柏泉杜公湖南片旧城改建项目征收范
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武
汉市东西湖区张柏路218号的国有土地、建筑物及附属物在征收范围内,将由武汉市东西湖区
人民政府柏泉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柏泉街道办事处”)进行拆除,并由柏泉街道办事处对
公司进行货币补偿(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柏泉杜公湖南片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
补偿方案》,结合现场测量、评估工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就具体补偿事宜与政府签订《房屋征
收补偿安置协议》。
2、本次征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征迁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与补偿实施办法》《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武汉市东西湖
区人民政府拟对柏泉杜公湖南片旧城改建项目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公司位于
武汉市东西湖区张柏路218号的国有土地、建筑物及附属物在征收范围内。
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征收
补偿安置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柏泉街道办事处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同意
公司将坐落于武汉市东西湖区张柏路218号的国有土地、建筑物及附属物交由柏泉街道办事处
进行拆除,并由其对公司进行货币补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已经政
府相关部门批准,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提请董事会批准
公司签署房屋征收的相关协议,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员确定协议具体内容及处
理本次征迁的相关事宜。
本次征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柏泉街道办事处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柏泉农场场部
(二)与公司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
关系。
(三)经查询,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柏泉街道办事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征迁资产为公司位于柏泉街道办事处规定范围的土地、房屋及附属物,包括房屋坐落
在武汉市东西湖区张柏路218号,权证号为鄂(2017)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227号;房
屋坐落在东西湖区柏泉农场杜公湖工业园张柏公路东2栋1-2层,权证号为鄂(2017)武汉市东
西湖不动产权第0027786号;房屋坐落在东西湖区柏泉农场杜公湖工业园、张柏公路东,权证
号为鄂(2017)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27784号;房屋坐落在东西湖区柏泉农场杜公湖工
业园、张柏公路东1栋1层,权证号为鄂(2017)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27785号;以及经
政府认定的其他建筑物及附属物。
(二)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上述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
,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征收价款、定价依据
1、征收价款
本次征收补偿金额合计95032358元,大写金额:人民币玖仟伍佰零叁万贰仟叁佰伍拾捌元
整。
2、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与补偿实施办法》《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柏泉杜公湖南片旧城改建
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等相关规定,以及武汉博兴房屋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鄂博兴
(征)字第Z2025006-68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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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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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
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7.2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8日、2026年
6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
回购股份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
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6月11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
,已回购股份数量32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最高成交价为21.35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21.20元/股,交易总金额为6,905,638.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
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
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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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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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5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
人、董事长张卫元先生(以下简称“提议人”)出具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
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卫元先生
2、提议时间:2026年6月5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
者信心,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估值水平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进一步完
善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持股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加强公司经营稳定性,更好地促进公
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卫元先生提
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本公司股份。
三、提议的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如公司实施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
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上限。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和回购数量: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均以回购实施
完成/回购期满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6、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以上具体内容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为准。
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张卫元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在前述
提议的股份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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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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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用途: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7.2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
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7.2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
购金额上限6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612903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
的0.80%;按回购金额下限3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806452股,约占公司目前
已发行总股本的0.4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
为准。
5.实施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6.回购总金额及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7.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及回购期
间的增减持股份计划,若未来前述主体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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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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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2月2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
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
网发布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近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公司新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273354032X9
名称: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张卫元
注册资本:贰亿零壹佰柒拾捌万肆仟叁佰伍拾柒圆人民币成立日期:2002年1月25日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新沟街道办事处油纱路52号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兽药生产,兽药经营,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生产,肥料生产,消毒剂生产(
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饲料添加
剂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生物饲料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消毒剂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日用杂品制造,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
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者限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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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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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华路1号3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卫元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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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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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
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至2025年4月18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4
日及2024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
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
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
,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股东会决议和相关授权事宜有效期自原有期限
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4月1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及2025
年3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否决了《关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
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
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到期自动失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失效,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未来公司
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状况,制定相应的资本市场融资计划。如公司未来有新的再融
资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重新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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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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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被否决议案为:《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华路1号3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卫元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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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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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情况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回盛生物”)于2026年2月4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2月25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湖北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回盛”)、
湖北合盛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武汉新华星动物保健连锁服务有限公司、长沙施比龙动物药业有
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本次拟增加的担保额度情况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拟为全资子公司新疆回盛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
额度,在原审批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额度基础上增加至人民币3亿元担保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各类商业票据
开立及贴现、保理等授信业务。
上述新增担保额度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增加子公司担保
额度后,公司2026年度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
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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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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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公司现有总股本2017843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
,预计派发现金红利40356871.4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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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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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其中《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将直接提请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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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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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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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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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回盛生物”)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
。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
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医药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
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纪律处分4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44名
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3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钧,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起为回盛生物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8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阮金龙,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回盛生物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
为廖利华,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起开始在中
审众环执业,2025年起为回盛生物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钧和签字注册会计师阮金龙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
措施和自律处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最近3年收(受)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刘钧、签字注册会计师阮金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廖利华不存在
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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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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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
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4
年4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方案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事宜有效期为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即2024年4月19日至2025年4月18日。
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
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
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
,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股东会决议和相关授权事宜有效期为自原有期
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4月18日。
二、关于本次延长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
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鉴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事宜有效期临
近,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推进,公司于2026年3月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自2026
年4月18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7年4月17日。同时将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
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2026年4月18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7年4月17日。
除上述延长本次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事宜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
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延期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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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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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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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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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548200股,
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27%。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02332557股变更为201784357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548200股回购股份
的注销日期为2026年3月27日。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
元(含)且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2023年4月2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已累计回
购股份2389050股,占公司当日总股本166054574股的1.44%,最高成交价为26.05元/股,最低
成交价为15.29元/股,交易总金额为50021393.28元(不含交易费用)。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
股份变动的公告》。
(二)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
24年1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4年2月7日,公司将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的1635450股已回购股份非交易过户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账户中
。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数量为753600股。公司于2026年2月4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2月25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2026年3月18日,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的205400股已回购股份非交易过户
至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账户中。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数量
为548200股。
上述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公司股票数量为5482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2026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
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
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
2026年2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
分股份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注销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5482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27%。该议案已于2026年2月25日经公
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公告》《关于变更注册资
本、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宜已于2026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成。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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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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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2月25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武
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武汉回
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6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最新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回盛生物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
元(含)且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23年4月2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
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389050股,占公司当日总股本166054574股的1.
44%,最高成交价为26.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29元/股,交易总金额为50021393.28元(不
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
24年1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4年2月7日,公司将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的1635450股已回购股份非交易过户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账户中
。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数量为753600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
过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为205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02332557股的0.10%,全部来源于上
述回购股份。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548200股。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2026年3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2026年员工持
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员工持股计划
”。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8.10万元,以“份”
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308.10万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
有人具体持有份额及相应金额,根据其实际出资缴款情况而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
公司(含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本次参与人数不超过14人。
本计划实际认购的资金总额为308.10万元,实际认购的份额为308.10万份,实际缴款人数
14人,实际认购份额、参与人数未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上限。
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15.00元/股,未低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且不
低于下列价格的较高者:(1)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2)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3)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公布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4)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120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50%。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告日至完成回购股份过户期间,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送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标的股票的价格无需调整。因此,本计划购买价格
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
得的资金,公司不存在向参与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参与
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6年3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2054
00股已于2026年3月18日非交易过户至“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
划”,占公司总股本的0.10%,过户价格为15.00元/股。
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
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
股票,自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分3期解锁,每期解锁比例
分别为40%、30%、30%。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
司股票的表决权,即本员工持股计划整体放弃因持有标的股票而享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东表
决权,仅保留其他股东权利。
产生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作为本计划的管理机构,负责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
理工作、代表本计划进行权益处置等具体工作。
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
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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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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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及2026年2月25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同意注销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548200股,在原经营范围内增加“日用杂品制造、宠物
食品及用品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该部分已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54
8200股,注册资本减少548200元,公司总股本将由202332557股减少至201784357股,注册资本
将由202332557元减少至201784357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公告》和《关于变更注册
资本、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
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
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
注销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事宜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2:00,14:00-17:00,双休日及
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材料: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
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债权人为自然
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需同时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收件人: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收件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华路1号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7-83235499
电子邮箱:hvsen@whhsyy.com
4、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
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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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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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5.00、议案6.0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
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议案7.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
已回避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2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华路1号3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卫元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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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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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下同)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本数)综合授信额度
,并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同时,公司
实际控制人张卫元先生、余姣娥女士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
供无偿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无偿担保事
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卫元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
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前述授信额度
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且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
,以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
确定,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以在总额度内互相调剂。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融
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
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保理等授信业务。
(二)担保情况概述
1、提供担保额度明细
公司及子公司为上述授信事项提供担保,授信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注:1.上表中的资产负债率、净资产为截止2025年9月30日的未审计数据;
2.上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在担保额度内以银行等
金融机构与公司、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担保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
证责任期限为准。为便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在上述额度内发生
的具体授信担保事项,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组织实施、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
的相关文件。超过上述额度的授信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实施。
公司2026年度授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
2、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2.1湖北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2.2新疆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新疆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2025年11月新设公司,无财务数据。
2.3湖北合盛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2.4武汉新华星动物保健连锁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2.5长沙施比龙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3、授信与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授信额度仅为公
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金额需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以银行借贷时签署的合同为准
。
(三)接受关联方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卫元先生、余姣娥女士为上述授信无偿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授
信金额、担保金额、期限以相关协议约定为准。上述实际控制人张卫元先生、余姣娥女士为公
司及子公司担保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张卫元先生,住所:湖北省武汉市
余姣娥女士,住所:湖北省武汉市
2、关联关系说明
张卫元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担保人余姣娥女士为张卫元先生
之配偶。截至目前,张卫元先生、余姣娥女士分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武汉统盛投资有限公司72
.08%、13.35%的股份,武汉统盛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40.92%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张卫元先生、余姣娥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3、经查询,张卫元先生和余姣娥女士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卫元先生、余姣娥女士对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个
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对上述授信事项提供相关担保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具体担
保金额、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等担保事项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情况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
协议为准,公司免于向实际控制人张卫元先生、余姣娥女士支付担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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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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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拓展宠物药品线上销售渠道,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
盛生物”)及控股子公司武汉宠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将合计持有的武汉盛宠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武汉盛宠”“标的公司”)80%的股权转让给武汉星之上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552.00万元。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交
易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商、执行、签署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合同及文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等其他事项。
(二)本次交易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
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武汉盛宠20%的股权,武汉星之上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武汉盛宠80%的股权,武汉盛宠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武汉星之上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K4HKWY6C
3、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鄢紫昭
5、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6年1月14日
7、主要经营场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高新二路9号北辰光谷里9栋8
层810
8、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
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电影摄制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信息技术咨询
服务;广告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礼仪服务;市场营销策划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管理咨询;动漫游戏开发;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
);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数字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制作;图文设计制作;工业
设计服务;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
及其制品除外);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数字技术服务;旅行社服务
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
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电子出版物制作;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
务(经营类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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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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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部分股份,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
元(含)且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和《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2-038)。
截至2023年4月2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已累计回
购股份2389050股,占公司当日总股本166054574股的1.44%,最高成交价为26.05元/股,最低
成交价为15.29元/股,交易总金额为50021393.28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7)。
二、回购股份用途及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
24年1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4年2月7日,公司将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的1635450股已回购股份非交易过户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账户中
。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数量为753600股。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使用回
购专用账户股份205400股用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
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548200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预计将由202332557股变更为201784357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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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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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核心产品的市场需求,突破产能与效率瓶颈,实现技术升级和成本控制目标,保持
市场竞争力,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新疆合成生物学智造项目的议案》,同意全
资子公司新疆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新疆合成生物学智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或“项目”)。项目投资金额为10亿元,分三期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根
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或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疆合成生物学智造项目
2.实施主体:新疆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新疆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
4.项目性质:新建
5.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10亿元,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6.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兽用原料药生产车间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系统和菌渣干
燥车间;二期在原车间新增工艺设备,扩充产能;三期在预留空地上新建生产线,满足新增产
品的生产。
7.建设工期
本项目一期工程计划建设周期为15个月,按以下阶段进行:项目前期工作(含设计)、土
建施工、设备采购与安装、设备调试、联合试车运转和投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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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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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并定于2026
年2月25日(星期三)14:0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2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25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2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
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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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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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
武汉统盛投资有限公司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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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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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
武汉统盛投资有限公司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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